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3200000
保山市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15〕50号)精神,设立保山市水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5年11月30日以(保政办发〔2015〕88号)文件,印发了《保山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监督管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加强财政性资金监管。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协调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实行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和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工作。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保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高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对全市水务实行一体化管理,负责全市水资源统一管理,对江河湖泊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
8.负责全市城市供水工作。对城市供水制定开发、利用和保护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水源水质的日常检测制度;组织编制城市供水的有关专业规划,负责城市供水的管理,对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管网规划进行审查、审批;对城市供水经营、安全用水进行监管。
9.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县(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10.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负责市级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1.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建设管理。
12.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13.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运行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4.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承担水利统计工作。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5.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6.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发〔2017〕27号)要求,负责市级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量调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保护和管理、河湖库渠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水务局内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科、水政水资源科、水政监察支队、计划财务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科、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农村水电科、人事科共10个科室,根据(保市机编〔2017〕21号),同意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保山市水利水电施工大队,为市水务局管理的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保山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保市机编办〔2005〕21号)同意成立,根据为市水务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保山市水务局有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全市水利工作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突出目标和问题导向,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保障水安全为核心,以全面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重点,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推进治水思路深入转变,推进水利改革纵深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更加坚实的水利基础。力争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以上,确保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持续稳定增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抓前期,提前谋划水利工作。围绕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提前谋划一批重点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不断夯实项目储备,确保我市水利项目建设的可持续性。重点开展保山坝、腾冲、潞江三个大型灌区和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前期工作,开展龙陵勐堆、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腾冲地盘关、昌宁大水平等中型水库工程的前期基础资料收集工作;完善隆阳区草腊竹、七一等一大批小(一)型新建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工建设。完成“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提前谋划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工作,确保我市水利项目建设的可持续性。
2.抓重点,持续推进保山坝水生态工程建设和三个大型灌区建设。一是持续推进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对在建项目加强建设管控、监督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投入使用;对未开工项目加强前期工作进度。围绕“三年开工,五年建成”的目标进行工作计划。抓好PPP的入库落地工作;积极谋划好子项项目前期工作。采用工作目标倒排工作任务的方式,争取保证初步设计及制约专题有合理的时间进行编制与报批,确保项目能按计划时间具备开工条件;同时积极争取获得上级项目支持。二是加快三个大型灌区前期工作,力争在明年内完成保山坝、腾冲、潞江3个大型灌区可研和初设工作,力争尽早工建设。
3.抓核心,统筹推进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和水利改革。一是全面加快水网建设步伐。紧紧抓住当前施工黄金期,加快推进在建的23件水源工程和一批重点水利工程的施工建设管理工作,加快建设进度。新开工一批条件成熟的重点水利工程,力争新开工龙陵县勐堆、隆阳区阿贡田2座中型水库和隆阳区打坪、竹林子等8座小(一)型水库工程;新开工昌宁县大城水库连通工程、昌宁县河西水库除险加固等一批重点水利工程。二是扎实推进民生水利建设。继续实施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30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和安全问题。力争开工建设一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三是不断深化水利改革。继续加大水利投融资改革、农田水利改革、水利“放管服”改革等水利改革。解决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难题、加大有效投资,确实保障我市“十三五”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以农业水价改革为龙头,把“先建机制、再建工程”贯穿农田水利建设始终,争取在农田水利等重点改革上抓出成效,抓出亮点,形成经验并在全市推广。
4.抓关键,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和扶贫攻坚项工作。一是坚持不懈地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克服麻痹思想,牢固树立长期抗旱思想。因地制宜地增加强抗旱应急设施建设,千方百计增加库塘蓄水量,加强用水调度,满足全市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工农业生产用水和生态用水需求。进一步提高对极端气候灾害的范防意识,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提高全市人民防洪减灾意识。加强水文气象预报和监测预警,储备必需的防汛抗旱救灾物资,开展河道清淤及水毁水利基础设施修复工作。突出抓好城镇及各类工程安全度汛工作。二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与水利的同步协调发展。切实履行好质量和安全监管职责,强化监督,落实责任,杜绝发生各类质量安全事故。三是全面落实精准扶贫要求,加强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水利扶贫,加强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政治站位,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保障户户清行动,以问题为导向,一户一策,全面开展补短板工作。进一步推动县(市、区)水务局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饮水保障不漏一村不落一人。
5.抓管理,切实履行好水生态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党建工作这三项主责。一是不断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三条红线”和目标责任考核“四项制度”,着力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监控能力体系等五大体系建设,深入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不断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继续推进水土流失治理,继续抓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促进农村水电绿色发展。二是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构建信息化建设“一盘棋”格局,谋划建设“智慧水务”信息系统。三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切实抓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水务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切实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切实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水务改革发展的各个环节,加快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和不能腐的防范机制。认真落实局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继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树立团结干事、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队伍形象。统筹抓好宣传、保密、老干、综治维稳等其它工作,巩固拓展水利精神文明创建成果。
6.抓成效,落实好河长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河(湖)长制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四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夯实工作基石,全面提升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水平。完善水质保护目标体系,落实一河一策,因导施策,采取倒逼措施,改善水质,改善水生态。持续推进十五项专项整治行动,实现河湖库渠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采取明察暗访、现场督导检查、电视台曝光等多种形式,更好的推进河湖库渠管理保护工作,见行动、见成效。加强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河湖库渠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参与管理保护的良好局面。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下设1个单位,市水利水电施工大队。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份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为市水务局机关及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纳入机关核算),水利水电施工大队。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包括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24人(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站8人、水利施工大队16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4人(行政29人、事业5人),财政部份供养9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3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保山市水务局财务总收入33025700元(其中:局机关32434700元,下属事业单位:市水利水电施工大队591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025700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 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025700元(其中:局机关32434700元,下属事业单位:市水利水电施工大队591000元),其中,本年收入33025700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025700万元(本级财力32395700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63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0257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3025700元,其中:基本支出6825700元,项目支出262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13(类)01款)”和“213(类)03款)”支出,主要反映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单位人员工资等支出,其中2130301行政运行123800元、2130301行政运行4322300元、2130304水利行业务管理333600元、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591000元,为维持单位正常运转支出、人员工资支出,21303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0000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支出,2130310款水土保持管理经费5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保山市水土保持管理业务工作,2130308款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保山市水生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支出,2130314款防汛抗旱工作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保山市防汛抗旱工作支出,2130304款 水利行业务管理5000000元,主要用于全面开展保山市河长制管理业务工作的支出。2130308款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保山三个大型灌区项目前期管理工作的支出,“208(类)05款)”支出876300元,主要反映离休人员工资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825700元。项目支出26200000元)。
基本支出情况:2019年用于保障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257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48400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483400元;商品服务支出1393900元。
项目支出情况:水利建设管理项目经费支出26200000元,其中:302款商品服务支出26200000元。用于2019年保障开展重大水利项目前期、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河长制办公室等工作,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投资力度、防洪安全和供水保障、水土保持管理、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全市水利建设的支持。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我局“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数为202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000元,同比下降8.1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主要是2019年未计划安排开展出国(境)公务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52000元,比上年预算减18000元,同比下降26%。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减少接待数量,控制接待规模。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15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0元,同比增长0%,主要是2019年未计划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变化,同比增长0%,主要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公务用车主要保障公共交通不便利地区及项目流动性检查等出行,减少车辆损耗。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6825700元,比上年预算增1126344元,同比增长19.76%,主要是增加的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915517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21299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17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62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700000元,同比增加51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保山坝水生态治理项目前期经费10000000元;保山三个大型灌区项目前期经费10000000元;保山市水土保持管理专项经费500000元;保山市河长制管理专项经费5000000元;保山市防汛抗旱工作专项经费20000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393900元,比上年预算减2170元,同比减0.16%,占基本支出的20.42%,主要是加强了办公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市水务局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106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60000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保山市水务局共申报项目6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262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其中:重点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262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2019年保山市水务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11
12.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1-13
保山市水务局
2019年1月10日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3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