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2021300000
中共保山市委统战部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委统战部是市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对我市的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向市委和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全面反映我市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负责市委交办的其他港澳、对台工作。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指导县(市、区)、园区党(工)委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县(市、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负责对其进行培训;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加强同政协组织的沟通协调配合,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工作指导,支持配合外事、对台、侨务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统战部机关有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党派科、民族宗教科、联络科、干部科、工商经济科和市台办。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全市统一战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的总体部署和工作思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主题,正确处理好一致性和多样性,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更加和谐,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保山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谱写好中国梦保山篇章汇聚强大正能量。
(一)强化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深化“统战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必须全党重视,大家共同来做”的认识,严格落实“四纳入”“三带头”责任,发挥统一战线重要“法宝”作用,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解决办法和措施,不断提高做好统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夯实理论武装。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统一战线广大成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论述,举办专题报告会、座谈会、培训班等,深刻理解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新时代赋予统战工作的新使命,切实把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二是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引导统一战线成员深刻领会党的方针政策和统一战线基本理论,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协助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继续开展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活动,在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思想建设上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三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按照中央、省市委的安排部署,结合保山统战实际,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各项工作。
(三)突出中心做好服务工作。一是着力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充分调动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上来,凝聚到保山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上来。二是着力整合资源、促进民生改善。进一步整合统一战线人力、物力、智力,充分运用好“光彩事业”“感恩行动”“同心·示范点”等载体和平台,通过集中帮扶一个乡镇或一个村,积极开展智力扶贫、资金扶贫、项目扶贫和产业扶贫,不断促进民生改善。三是着力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功能优势,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沟通思想、理顺情绪的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狠抓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一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方面。持续推进民主监督,特别是开展好市级各民主党派对口县区脱贫攻坚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助力我市决战脱贫攻坚。认真制定落实2019年政党协商计划,支持统一战线成员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参政议政和社会服务活动,持续打造保山“同心·示范点”品牌,扩大统一战线社会服务影响力。二是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及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方面。针对不同阶层、不同领域分期分批开展专题培训和专题研讨,不断提高党外知识分子等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建立党外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更新完善数据库,积极向组织部推荐优秀党外代表人士,真正使统战部门成为“党外人士之家”。三是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实施好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工作,深入推进第二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是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方面。以深入学习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不断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坚持需求导向和“团结、服务、引导、教育”工作方针,提高为非公企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帮助解决非公企业的实际困难。组织动员更多的企业积极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有针对性地帮助贫困村加快脱贫进程。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发扬光彩精神,积极积极开展光彩事业活动。五是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方面。加强联谊交友。特别是加强与海外华人华侨新生代的联谊交流,重点是与缅甸、印度等周边国家的联谊交流,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争取更多的力量支持。持续推进海峡两岸交流基地软硬件配套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腾冲国殇墓园、龙陵松山抗战遗址两个国家级海峡两岸交流基地作用,深化和拓展我市与台湾在科教文卫、农业、旅游、珠宝等领域的合作,有针对性地组织我市有关企业到台湾学习考察。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台胞、台属、台资企业、协会对接交流,不断加大招商服务工作力度。六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方面。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安排部署,通过采取广泛联系、组织培训等形式,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团结教育引导工作。
(五)加大统战部门自身建设。一是强化队伍建设。按要求完成机构改革工作,调整完善职能职责,不断提高部机关服务水平。探索统战干部交流使用的机制体制,进一步加大市、县(市、区)统战部门干部队伍建设,切实配齐配强配好县(市、区)党委统战部领导班子,继续开展基层统战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二是强化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工作主动权。三是强化作用发挥。加大统战工作载体创建力度,充分发挥统一战线联系广泛的优势,为统一战线成员参政议政、社会服务提供平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暂定编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78,3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78,3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78,300.00 元,其中:本年收入4,178,300.0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78,300.00元(本级财力4,178,300.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78,30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178,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98,300.00元,项目支出1,88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401行政运行1,718,40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教职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2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8,8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63,6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4,3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013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80,000.00元,主要用于 保山市统一战线“同心·示范点”建设工程专项经费、政协委员协商、少数民族生活经济社会调研等工作经费、社会主义学校工作经费、统战工作专项经费、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换届工作和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298,300.00元,项目支出1,880,000.00元)。
基本支出2,298,300.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84,700.00元(基本工资517,900.00元,津贴补贴812,000.00元,奖金43,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8,8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9,6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4,3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100.00元、医疗费2,8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2,500.00元(办公费76,100.00元,电费17,000.00元,工会经费46,600.00元,福利费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53,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1,100.00元(离休费109,600.00元,医疗费补助71,2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00元)。
项目支出1,88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80,000.00元(办公费125,000.00元,印刷费5,000.00元,邮电费26,000.00元,差旅费153,6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0,000.00元,会议费57,900.00元,培训费253,500元,公务接待费19,000.00元,劳务费8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00.00元,其他交通费37,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0,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中共保山市委统战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17,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6,000.00元,同比下降23.5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5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00.00元,同比增长4.17%。主要是2019年赴台交流增加。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9,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1,000.00元,同比下降62%。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制度,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48,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000.00元,同比下降12.72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0元,同比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00.00元,减7,000.00元,同比下降12.73%,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制度,厉行节约。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298,3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26,207.00元,同比增长29.69%,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784,7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77.65%,较上年增416,994.00元,同比增30.49%,增减变化的原因是:一是人员工资调整,二是随同部门预算下达基本医保,大病医疗,公务员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32,5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14.47%,较上年增13,891.00元,同比增4.36%,人均23,750.00元/年,与上年对比人均增992.21元/年,增减变化的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影响职教工会费和公务用车租车费用变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1,1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7.88%,较上年增95,322.00元,同比增111.13%,增减变化的原因是随同部门预算下达退休大病医疗。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88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320,000.00元,同比增长20.51%。其中:
保山市统一战线“同心·示范点”建设工程专项经费50,000.00元,以“同心·结对帮扶”、“同心·助推发展”、“同心·服务民生”、“同心·智力支持”、“同心·实践锻炼”等为主要内容,力争2019年凝心聚力,全力打造保山市统一战线“同心·示范点”建设工程,使示范点建设工程有亮点、出特色、见成效,成为保山统一战线品牌工程;
政协委员协商、少数民族生活经济社会调研等工作经费130,000.00元,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规定,针对任期内的政协委员调整进行协商推荐工作,确保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不断加强,统战部职能职责进一步规范;采用“统战部+”的调研模式,联合保山学院开展调研,针对少数民族生活状况、宗教工作等领域,重点开展调研;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培训,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工作基本情况,探索建立更加完备的防控体系,在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等方面有新突破。
社会主义学校工作经费100,000.00元,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外代表人士和统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切实增强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的意识,为促进保山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广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统战工作专项经费850,000.00元,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正确处理好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更加和谐,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做好全市因公赴台各项服务工作,协助完成国家、省级重大对台交流项目,服务好台胞台属,维护台胞台属在保的合法权益,助推保山与台湾的交流交往,促进两岸同胞认知认同。为保山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谱写好中国梦保山篇章汇聚强大正能量。
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换届工作和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经费50,000.00元,按照“合心、合智、合力”的目标要求,把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建设成为团结凝聚我市广大党外知识分子富有活力的社团组织。 切实增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其他项目资金700,000.00元(涉密项目资金)。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332,5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13,891.00元,同比增4.36%,占基本支出的14.47%,主要是工资调整影响职教工会费和公务用车租车费用变动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导致2019年计提的职教工会费、福利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中共保山市委统战部单位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中共保山市委统战部单位共申报项目7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财政预算安排1,88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49个,其中:重点项目7个,财政预算安排1,88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49个。2019年中共保山市委统战部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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