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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
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接受并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革章程》。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组织的群体功能,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一切活动;
2、根据民革中央、省委和中共保山市委的工作要求以及民革保山市党员代表大会的精神,制定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各基层组织和全体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实现预定的工作目标;
3、组织完成好民革云南省委、中共保山市委所交办的各项任务和工作,并定期汇报工作;
4、加强与市委、市政府对口联系单位和市人大、市政协的联系,积极建言献策,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
5、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市民革党员及联系人士对国际、国内和我市重大问题的看法,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意见、建议,对统一战线、多党合作的态度和认识等;
6、维护民革党员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教育党员发挥自身优势,努力为国家和地方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
7、注重质量,按组织发展原则和程序发展新党员,物色骨干党员,选拔和培养后备干部队伍。
8、认真开展祖统社服工作,加强对台交流合作,为实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贡献力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属财政全额拨款的民主党派,分别是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祖统社服科、联络科。现有行政编制1名,待消化编制2名,年末实有人数1人。2019年年末机构数1个,机构与上年相同,无变动。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年来,保山民革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在组织建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等工作中取得了新的进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发挥民革特色和优势,团结引导全市民革党员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推动民革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1.继续加强学习,增强思想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承和发扬孙中山先生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的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以及民革中央十三大、民革云南省委十二大会议精神,以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积极引导全市民革党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和捍卫者。加强学习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全体民革党员干部整体素质和政党意识。
2.全面夯实基础,增强组织活力。在民革云南省委和中共保山市委的领导下,在市委统战部的指导和帮助下,认真做好市总支的换届以及成立民革保山市委的各项筹备和请示工作,推动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以组织发展与人才队伍建设为关键,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机关建设,注重工作制度创新和工作效能提升,推动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创新型机关建设。继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注重人才培养,突出“民主、团结、开拓、务实”,优化党员结构,增强组织活力。
3.发挥优势特色,积极履行职责。紧密围绕民革参政议政重要领域和“开创保山跨越发展新局面、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点以及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研,依托政协两会、市委“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专栏等平台,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继续做好民主监督和政治协商工作,充分发挥党员中社会质量技术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将民主监督渗透到视察、调研、提案、社情民意等各项活动之中,推动民主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积极配合民革中央和民革省委做好祖统工作,加强与民革各地组织的祖统联谊交流。按照民革中央和民革省委的要求,积极开展“观故居,走多党合作之路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民革党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进一步激发共谋发展的精神力量。积极开展慰问、捐赠、培训等各类社会服务,主动创新社会服务工作方式,不断深化社会服务工作内容。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切入点,继续开展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结合实际继续做好“同心·示范点”建设,建言献策,精准扶贫。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人,其中:行政编制 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9,5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9,5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9,5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159,500.0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9,500.00元(本级财力159,500.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9,50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9,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9,500.00元,项目支出4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行政运行97,9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经费、一般公用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社会调研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5,3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7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19,500.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400.00元(基本工资26,000.00元,津贴补贴49,600.00元,奖金2,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600.00元,基本医保5,100.00元,公务员医保2,700元,工伤保险100.00元,生育保险900.00元,医疗费2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000.00元(办公费2,000.00元,差旅费2,500.00元,公务接待费800.00元,工会经费2,700.00元,福利费1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9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00元。
项目支出4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0元(印刷费5,000.00元,差旅费15,000.00元,培训费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8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200.00元,同比下降8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8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200.00元,同比下降84%。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0元,同比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增0元,同比增长0%。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19,5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19,769.00元,同比增长19.82%,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00,4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84.02%,较上年增19,151.00元,同比增23.57%,增减变化的原因是:一是人员工资调整,二是随同部门预算下达基本医保,公务员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9,0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15.9%,较上年增578.00元,同比增3.14%,增减变化的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影响职教工会费和公务用车租车费用变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8%,较上年增40.00元,同比增66.67%,增减变化的原因是独生子女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4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其中: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社会调研经费项目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社会调研经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9,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578.00元,同比增3.14%,占基本支出的15.90%,主要是工资调整影响职教工会费和公务用车租车费用变,2019年人均公务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2019年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单位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单位共申报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4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4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2019年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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