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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目标和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工作。
(二)负责全市旅游规划管理,监督旅游规划实施;参与各级各部门涉旅游规划和评审;组织对旅游重大项目的论证工作;参与旅游项目前置审批;负责旅游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和督查;对旅行社、旅游饭店、特色客栈等旅游要素的产业规模进行调控。
(三)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负责协调完善旅游公共服务配套体系;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景区、旅游产品的规划和开发;指导旅游新线路、新产品开发;开展对旅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旅游重点项目、旅行社招徕业绩的考核、评比和奖励。
(四)负责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信息发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使用好旅游发展资金及其他上级补助的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五)负责旅游市场研究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组织旅游对外宣传和重大营销活动;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庆和会展活动;负责保山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负责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旅游行业管理,承担旅行社、旅游景点、旅游饭店、旅游购物商店等涉旅企业及导游人员的审批服务和等级评定事项。
(七)负责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维护好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八)负责制定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行社、旅游饭店、导游其他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市旅游业协会工作。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事项。承担保山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保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内设7个机构(正科级)。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政务公开、扶贫等工作;牵头起草综合性稿件;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
(二)规划发展科
拟定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旅游资源普查与评价,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负责A级景区评定与复核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工作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承担红色旅游及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有关工作。
(三)产业促进科
承担市旅游产业改革发展日常工作;推进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旅游产品、旅游小商品开发工作;负责旅游重大(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指导旅游投融资工作,开展旅游招商引资,引导社会投资;负责市旅游发展资金项目及其它旅游开发建设资金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旅游购物市场、温泉旅游企业的等级评定。
(四)行业管理科
监督管理导游队伍,负责导游证办证的审核;负责旅行社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旅行社设立的审核;负责旅行社经营边境旅游资格、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审核;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旅游饭店、经济型酒店、特色民居客栈、旅行社、导游、旅游汽车服务的旅游标准;根据省上有关旅游标准等级评定机构的授权,组织实施游饭店、经济型酒店、特色民居客栈、旅行社、导游、旅游汽车服务的等级评定、复核和管理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旅游质保金的管理;负责边境旅游的相关管理工作。
(五)市场开发科
编制旅游市场开发规划或策划,制定年度旅游促销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旅游重点区域、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统筹开发和宣传推广;组织参加海内外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及节庆会展;指导、协调旅游产品的宣传促销,积极参与旅游新业态的开发培育;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好海内外媒体、重要旅行商、航空公司的考察合作及采访报道。制定全市旅游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上报、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旅游电子政务和旅游办公自动化应用水平;推广旅游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培养旅游和服务业系统信息化队伍建设;负责委信息网络、电子商务网络和办公自动化网络的建设。
(六)教育培训科
负责拟订旅游人才建设规划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负责组织全市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等级考试和考评;承担保山市非学历旅游培训工作;组织、协调旅游技能大赛工作;负责对民族文化和旅游人才的挖掘和培养;指导、协调旅游培训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七)旅游执法支队
负责国家、省有关旅游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落实及旅游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旅游行业法制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对旅游服务质量实施管理;负责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及日常专项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负责开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对重大旅游投诉进行受理及督办;负责协调旅游保险的赔付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执法质监队伍建设,指导县(区)旅游行政执法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工作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全国全省旅游工作会议及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优质发展要求,以推进旅游革命为统领,紧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旅游发展之间的矛盾,以发展全域旅游和旅游品牌化为方向,以打造“东方黄石公园”为总蓝图和核心目标,以推进旅游转型升级为突破口和支撑点,促进多种资源、产业、要素有机融合,不断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构建“一圈一环一线”的大发展格局,切实把特色做优、精品做强、品牌做响,奋力开创保山旅游跨越发展新局面。
(二)工作的目标
旅游转型升级全面推进,全域旅游不断深化,旅游品牌化战略稳健实施,融合发展能力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旅游对消费、投资、扶贫和富民的拉动促进效应更加明显,游客的旅游体验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全年完成旅游固定资产投资65亿元以上;实现接待国内外旅游者3360万人次,同比增长15%,旅游业总收入突破415亿元,同比增长25%。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2019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坚定不移地把推动全域旅游、加强旅游品牌化建设摆在优先位置,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1. 推进产品供给,加快提升旅游供给能力。以全域旅游思考、定位和谋划旅游产业发展,围绕建设品牌旅游目的地,提升精品旅游景区,打造“康养、自驾露营、汽车营地”等旅游产品,不断提升旅游供给能力。一是建设品牌旅游目的地。2019年,重点建设1个国家级、4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1个国家级和4个省级旅游度假区,3个以上旅游名镇,10个万亩农业观光园。二是提升精品旅游景区。三是打造康养旅游产品。四是打造自驾露营旅游产品。五是打造汽车旅游营地产品。六是深入推进旅游扶贫工作。落实好《云南省旅游扶贫专项规划(2016-2020年)》《保山市加快乡村旅游扶贫开发实施方案》,以乡村旅游、旅游特色小镇、旅游特色村、旅游农庄建设为抓手,编制好全市旅游扶贫专项规划暨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打造12个旅游扶贫示范村及旅游特色村,培育100户旅游扶贫示范户。
2. 推进市场整治,营造良好旅游发展环境。严格落实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22条、市33条工作措施要求,持之以恒推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一是强化综合监管,健全合成作战机制。加强旅游市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县级旅游执法质监队伍,强化旅游监管履职监督检查。二是落实“五个一律”措施,严厉查处涉旅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涉旅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商业贿赂、强迫交易、偷逃税、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酒托”“药托”“游托”等欺诈行为;严厉打击黑车、黑导、黑社、黑店等揽客、拉客等非法经营活动。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妥善处置舆情。强化正面信息发布和推送,利用互联网积极开展旅游品牌形象维护和产品营销。五是健全完善旅游投诉快速处置机制。依托12301平台、云南旅游综合监管处理平台、“一部手机游云南”综合管理平台,建立健全“1+5+X”旅游投诉处置工作体系,加快建立与“一部手机游云南”相适应的投诉受理机制,优化工作程序,一般投诉24小时办结,切实提升游客满意度。六是强化防微杜渐,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根据“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的旅游安全责任体系与工作体制,抓好旅游安全工作。七是加强督查检查,强化旅游综合监管考评。
3. 推进品质提升,着力塑造“一流”旅游服务。广泛学习借鉴国内外旅游发展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以“工匠精神”打磨保山旅游,以狠抓细节塑造保山旅游,全面提升品牌形象,增强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一是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旅游服务标准化水平。二是强化全程监控,加强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运行监管。三是强化诚信评价,推进旅游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包括旅游诚信服务记录、评价、激励、惩戒的信用体系和标准化管理模式。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将游客不文明行为纳入旅游行业信用数据库系统,促进文明旅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四是科学布局,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进旅游厕所革命,2019年,新建改造56座以上A级旅游厕所。五是优化环境,引进和培育知名品牌旅游企业和人才。加大旅游人才柔性引进力度,充分发挥旅游人才的作用。六是强化培训,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4. 提升智慧水平,加强“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一是抓实优化提升工作。加强慢直播整改优化,加强慢直播安全风险监管和应急处理,确保不断流;优化完善景区厕所、停车场定位和线路规划,突显保山特色,确保“游云南”APP使用流畅和精准。二是推动资源全要素上线。推动景区资源和名店、名馆、名品等资源全要素上线,实现直播、导游导览、一码通等平台功能在3A级以上景区全覆盖。三是切实加强智慧景区建设。加快青华海、滇西抗战纪念馆(国殇墓园)、高黎贡山茶博园、龙江特大桥、邦腊掌、鸡飞温泉、茶韵公园3A级景区创建步伐,指导旅游景区加快数字化建设,搭上“一机游”快车实现转型升级。四是建立动态长效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诚信商户评价推荐工作,加快推进线下诚信码铺码工作,推动更多诚信、合规涉旅企业上线经营。五是统筹推进旅游信息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基站改造建设进度,实现主要旅游目的地、重点旅游集散地、公共场所免费WIFI全覆盖,提供旅游全程化服务。六是加大“游云南”APP宣传推广。加大舆论引导,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微博、公交车、户外广告、移动视频彩铃等多种方式,在机场、车站、景区、酒店、主要客流集散地等场所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推介,不断提高平台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七是加快推进保山智慧旅游数据库建设。建设保山智慧旅游数据库和旅游综合监管平台,并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无缝对接,为旅游质量监管、投诉管理,景区游客疏导、灾害预防、交通疏导,制定应急预案和指挥实施调度提供有力保障,加快实现“游客旅游体验自由自在、政府管理服务无处不在”的目标。
5. 拓宽推广渠道,持续强化旅游品牌宣传。一是加强与各类媒体的合作。二是持续加大机场形象广告投放力度。三是继续加强微营销。利用保山旅游微信、微博,策划推出一批特色旅游产品和线路;在线上进行宣传的同时,线下配合做好对应的实体活动,让消费者切实的感受到微营销的便利与优势。四是政企联动加强旅游市场开发。积极参加2019年国际旅交会和国家、省文化和旅游厅、滇沪合作办组织的其他海内外重点旅游节庆会展活动,针对性地推介滇西火山热海边境游、高黎贡山生态游、滇西红色旅游等经典旅游线路等,充分发挥旅游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做好产品推广工作。五是加快推进航空旅游发展。指导支持隆阳区、腾冲市等大力发展航空旅游,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继续做好空巴通专项产品补助审核发放,充分发挥保山“一市两场”的优势,实现“两场联动、空地联运”。六是以节庆活动引爆旅游热潮。继续举办第四届高黎贡山国际观鸟摄影节,持续打造高黎贡山生态旅游品牌和百花岭国际观鸟胜地品牌;继续开展丰富多彩的美食节(稻花鱼节、潞江咖啡节、荔枝节、松茸土豆节等)、传统民族民俗节日(泼水节、火把节等)及各类户外活动;支持重走南方丝绸之路、中国远征军之路、史迪威公路等系列活动。
6.强化管理服务,加强旅游部门自身建设。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二是加强素质提升,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水平。三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四是弘扬主旋律,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五是统筹抓好其他各项工作。继续推进精准扶贫,深入开展脱贫攻坚行业扶贫和“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统筹抓好深化改革、综治维稳、依法治市、禁毒防艾、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强市、扫黑除恶、反恐、“四创两争”、保密、档案、老干、工会、妇委会等各项工作,不断增强旅游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 17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5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 3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7663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663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766300元,其中:本年收入376630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66300元(本级财力37663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7663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7663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66300元,项目支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700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89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800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75000元,用于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费用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60600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1609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5800元、大病医疗4900元、退休公务员医保8400元、退休大病医疗6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766300元,项目支出0元)。
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3168800元(其中:基本工资954100元、津贴补贴1417300元、奖金79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428900元、基本医疗保险160900元、大病医疗4900元、公务员医保85800元、退休公务员医保8400元、工伤保险2200元、生育保险25800元、失业保险1000元);商品服务支出596900元(其中:办公费5000元、邮电费11300元、物业管理费20000元、差旅费10000元、公务接待费30000元、教职工会经费83000元、福利费700元、汽车燃料费3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元、公务用车租车费12500元、公务交通补贴2496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800元、劳务派遣劳务费48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保山市旅游发展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20000元,和上年安排一致,不存在增减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和上年安排一致,不存在增减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3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10000元,同比增长30%。主要是根据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调整2019年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9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10000元,同比下降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和上年安排一致,不存在增减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元,减10000元,同比下降10%。减少主要原因: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不断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执行力度,切实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766300元,比上年预算增893523元,同比增长31%,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没有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66300元,比上年预算增13350元,同比增(减)8%,占基本支出的4%,主要是2019年在职人员增加2人,公务费随之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保山市旅游发展委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 年保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四)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11
12.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2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