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110100000
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 五 ) 其他公开信息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 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6〕93号)精神,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参加编制部门预算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履行下列工作职能职责:
(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资源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2)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3)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1)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为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2)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依法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5)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6)完成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设立12个机构,即: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族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城市建设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职责内高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6〕93号),办公室下设秘书科、行政科、信访科、政工科、老干科、保卫科、信息调研科、车队。11个委下设办公室及预算审查监督科、代表联络科、备案审查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人大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是: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2019年,拟制定《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订《保山市腾冲和顺古镇保护条例》,继续审议《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二、行使人大监督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一是紧紧围绕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开展监督,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二是认真开展法律监督。三是对保山市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审查、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取得人民满意的效果。四是加强专项工作调研。三、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符合保山跨越发展要求。一是按照更加注重开放性、聚集性、持续性、创新性、跨越性,坚持“高速发展金融为要、产业发展聚集为要、经济载体城市为要、农业发展规模为要、跨越发展开放为先”的发展理念和思路,聚焦重点难点发力,自觉将市委的重大决定、重要部署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程序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二是加强向市委请示汇报,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决定,确保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符合保山的社情民情,符合保山跨越发展要求。四、创新代表工作机制,为人大工作增能动力。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工作。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履职、专题培训。组织代表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法律等进行学习,增强代表的“四个意识”,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依法履行代表职权。进一步提高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实效、强化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工作。五、规范人事任命程序,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实效。一是坚持和完善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表态发言、向宪法宣誓、递交履职保证书等制度,规范干部任命程序。二是强化权力监督。探索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常委会年终述职工作,实行常委会领导与任命干部任后谈话制度、履职提醒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公仆意识、法律意识、人民意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分别是0。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 60人(含待消化编制12人),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65人,财政部分供养3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4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4人。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546400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373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910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537300元,其中:本年收入1653730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37300元(本级财力165373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5464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5373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907300元,项目支出263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0101行政运行11656200元;201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9100元;2010105人大立法500000元;2010107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160000元;2010108代表工作130000元;2010199其他人大事务支出其155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13200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6400元;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51390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976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907300元:工资福利支出9773000元,基本工资3102800元、津贴补贴4106500元、奖金258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132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2600元、公务员医疗互助缴费3976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9100元、医疗费126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10900元,办公经费2055500元、会议费50000元、劳务费322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元、培训费135000元、因公出国(境)费50000元、维修费20000元、公务接待费76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524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400元,生活补助13900元、医疗费补助87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00元;项目支出263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0000元,办公经费455000元、会议费60000元、培训费200000元、委托业务费355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90000元;资本性支出1370000元,房屋建筑物构建13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7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76000 元,比上年预算减150800元,同比下降28.6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5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100800元,同比下降66.84%。主要原因一是预算中的出国经费是从行政经费预留的处级领导出国(境)费用,厅级领导出国(境)费用经市财政审批后单独下达使用;二是根据往年因公出国(境)费实际发生数结合2019年工作情况对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进行相应调整。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7600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预算中的公务接待费是从行政经费预算的部分接待费用,较上年未发生增减变动。按照往年公务接待费是由市财政统一预留在单独拨付单位进行核算使用,不包含在此预算费用内。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25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50000元,同比下降1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主要是2019年无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元,减50000元,同比下降16.67%,主要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合发挥资金效益。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3907300元,比上年预算增1453401元,同比增长12%,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452185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增加533727元;社会保障缴费增加905858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行政单位医疗513900元、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3976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63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971840元,同比增长58%,主要是机关网络运行维护经费因增加了预算联网监督费用40000元;驻保省人大代表学习考察经费增加了100000元;常委会陈列室建设及外墙维修项目增加了1000000元;减少了2017年第二批、第三批改善基层人大办公条件补助经费191160元。其中:机关网络运行维护费24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网络运行以及预算联网监控等方面;驻保省人大代表飞机票项目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驻保省人大代表前往省人大参加会议等方面;立法专项经费项目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立法工作的开展等方面;驻保省人大代表学习考察经费项目支出160000元,主要用于驻保省人大代表学习考察提出高质量的议案等方面;无固定收入人大代表屩职补助项目支出130000元,主要用于对无固定收入人大代表屩职补助提供补助便于开展相关代表工作等方面;环保世纪行活动经费项目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等等方面;市人大办公室房屋改造维修及陈列室建设经费项目支出1500000元,主要用于市人大常委会陈列室建设以及外墙维修等方面,陈列室的建设旨在充分体现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反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六十多年来走过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重要成就,充分反映保山人大工作珍贵历史记忆和经验总结,充分展示保山人大干部新时代意气风发、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充分体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必将为美丽保山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412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860元,同比减0%,占基本支出的30%,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将上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2019年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7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单位共申报项目7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财政预算安排263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7个,其中:重点项目7个,财政预算安排263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7个。2019年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附件:2019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3张)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1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