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3200000
保山市水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15〕50号)精神,设立保山市水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根据《保山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精神,《保山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3月28日以(保办字〔2019〕41号)文件印发执行。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御洪水方案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监督管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加强财政性资金监管。
3.负责承办保山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河(湖)长制的巡查、督察、督办和考核等工作。
4.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工作。
6.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7.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指导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城市供水工作和村镇供水工作。
9.指导监督水利设施、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整治。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县(市、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管理水生态修复。
10.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负责市级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市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
11.负责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的管理改革。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建设管理。
12.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 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13.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安全运行监管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4.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水务局内设办公室、河湖管理科、监督科、规划建设科、水资源科、资产财务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共9个科室。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42号),保山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保山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益一级,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保山市水利水电施工大队,生产经营类,正科级,财政差额拨款。根据(保市机编〔2017〕21号),同意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现保山市水务局有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市水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六字治水方针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服务于脱贫攻坚、主动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主动服务于跨越发展要求、主动服务于现代化大城市发展战略,进一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突出重点,真抓实干,扎实做好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补短板。一是抓好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持续稳定增长。按计划抓好各项计划执行工作,力争全年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3000000000元,确保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持续稳定增长。2020年,继续加大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建设力度,计划新开工隆阳区阿贡田、龙陵勐堆水库2件中型水库、腾冲大型灌区、潞江大型灌区工程和施甸县寺等、权头,腾冲市向阳、 龙陵县淘金河、羊圈河水库等5件小(一)型水库工程和昌宁县勐统中型灌区等一批重点水利工程,确保按计划完成“十三五”工程建设任务。二是抓资金落实。继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加大市县配套资金力度,足额用好各级下达的水利资金。在争取上级资金的同时,克服等靠要思想,进一步创新思路,深化全市水利投融资改革,运用好“51+49”“10+3”模式,以更多新的模式做活水利建设市场。三是抓好项目规划前期工作。谋划好全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加强与省水利厅和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继续加快腾冲市许家田、昌宁县大水平等中型水库工程的前期基础资料收集工作;推进保山坝、腾冲、潞江3个大型灌区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推进隆阳区彭海、象山、灰窑、白寨、唐家、飞来寺、三坝、七0、施甸县芒埂、大龙洞、盐槽坡、腾冲市中山河、龙陵县柳树河、核桃冲等小(一)型新建水源工程前期工作,统筹加快一批河道治理、水土保持、灌区等工程前期工作,为“十四五”提供项目储备。四是抓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建设进度,力争实现“三年内全面开工、五年内全部建成”的目标。加快推进保山坝、潞江、腾冲三个大型灌区开工建设。推进昌宁县立新、保山小地方水库、龙陵勐堆水库等中型水库工程建设进度,按计划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做好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建设管理工作。做好施工组织计划,抓住施工重点环节和时间节点进行有效管理。五是全面补齐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短板。把饮水安全作为水利脱贫的“头号工程”,全面落实“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开展明察暗访,强化热线监督,确保2019年全面巩固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同步巩固提升32万人农村群众饮水,加快补齐贫困群众饮水安全短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农村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提质升级,为全面小康和乡村振兴提供供水保障。
第二,强监管。一是抓好河(湖)长制工作。坚决落实河长湖长责任制,推进各级河长湖长既挂帅又出征,全力推动河长湖长履职尽责。以问题为导向,继续深入推进“保山清水行动”,抓好“清四乱”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抓城市示范河道建设,每个县(市、区)集中力量打造一条城市示范河道;抓乡村河湖,加快推进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坚决打好三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河(湖)长制督察工作,完善三级督察体系,切实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加快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二是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切实加强与气象、水文、应急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抗旱保民生工作,严密监视冬春干旱动态,及时预报预警,合理调度水库水源,确保城乡居民供水安全,工农业生产用水安全。及早谋划汛前准备工作。从责任制落实、汛前检查、监测预警系统维护、预案修订完善、应急队伍落实、物资储备、水毁工程修复等着手提前谋划2020年防汛工作。做好“测防报”和“抗救援”的有机衔接,突出水库安全度汛和山洪灾害防御,将水库“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落实到位,做好水库巡查、监测预警、提前避险、应急抢险等工作。进一步抓好监测预警和防汛值班,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充分发挥水库拦洪、削峰、错峰作用,最大限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三是抓好水生态文明建设。打好节约用水攻坚战,制定节水行动方案,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和节水型机关创建,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强化取水许可工作。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全面加强重要江河水量调度配置工作,强化地下水开发利用监测和管控。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持续推进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四是抓好水利改革落地见效。深化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重点的农村水利改革,进一步做好水利“放管服”工作。探索实施“51+49”“10+3”融资模式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上的运用,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水源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解决国家收紧货币政策、贷款难融资难等问题。五是抓好小水电清理整改。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联合市级成员单位,加强对各县市区清理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宣传和政策引导,推进小水电生态流量在线监测设施建设。积极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全面完成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工作,建立健全水利水电项目下泄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六是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依法治水管水。进一步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标准体系,推行质量标准化管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控制,力争全年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大水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和推进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稳步提升依法行政和服务管理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份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纳入机关核算),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包括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16人(其中: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站8人,水利水电施工大队8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6人(行政29人、事业7人),财政部份供养7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保山市水务局财务总收入1068017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680176.00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680176.00元,其中,本年收入10680176.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80176.00元(本级财力10000176.00元,专项收入68000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680176.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680176.00元,其中:基本支出6500176.00元,项目支出418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5600.00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97800.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44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34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10——卫生健康支出771300.00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95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在职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费、离休人员医疗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82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大病医疗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88100.00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13——农林水支出8893276.00元(其中:2130301——行政运行458825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经费支出, 2130303——机关服务5026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面开展保山市河长制管理业务工作的支出,2130310——水土保持管理经费9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保山市水土保持管理业务工作,2130314——防汛抗旱工作经费6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保山市防汛抗旱工作支出,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302426.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500176.00元(301工资福利支出5223500.00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医疗费、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方面的支出;302商品和服务支出782900.00元,主要包括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3776.00元,主要包括离休人员离休费、离退休人员医疗费、遗属生活补助、独生子女费等方购置、专用设备购置)。面的支出),项目支出4180000.00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40968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方面的支出,310资本性支出832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我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9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7000.00元,同比下降52.9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00元,比上年预算减0.00元,同比下降0.00%。2019年、2020年年初均未涉及因公出国(境)工作业务安排,因此年初预算经费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2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27000.00元,同比下降51.92%。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减少接待数量,控制接待规模。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7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80000.00元,同比下降5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减0.00元,同比下降0.00%,主要是2020年未计划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00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80000.00元,同比下降53.33%,主要是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和日常管理,减少车辆空载运行和大修理费支出。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6500176.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25524.00元,同比下降4.77%,主要是:2019年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以基本支出安排列支,而2020年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以项目经费列支。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418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020000.00元,同比下降8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保山坝水生态治理项目前期经费10000000.00元;保山三个大型灌区项目前期经费10000000.00元;保山市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00.00元;保山市河长制管理专项经费3000000.00元;2020年增加保山市防汛抗旱工作专项经费400000.00元,保山市水土保持管理专项经费400000.00元、2020年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以项目安排经费列支680000.0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7829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11000.00元,同比下降43.83%,占基本支出的15%,主要是2019年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以基本支出安排列支,而2020年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以项目安排支出。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市水务局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3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0年保山市水务局共申报项目5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418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其中: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35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2020年保山市水务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表1-1
02.部门收入总表1-2
03.部门支出总表1-3
04.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表1-4
0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1-5
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1-6
07.基本支出预算表1-7
0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1-8
0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1-9
10.本级绩效目标表1-10
1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1-11
12.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1-13
14.政府购买服务表1-14
附件:点击下载2020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4张)
保山市水务局
2020年1月16日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3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