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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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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红十字会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76100000

保山市红十字会

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依照中国红十字会和省红十字会所制定的方针政策,结合保山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与规划,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由总会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5.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

6.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助工作;开展其它人道救助工作。

7.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8.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

9.参与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10.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理募捐款物。

11.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12.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13.开展民间对外交往,与各红十字会组织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建立友好关系,增进相互往来,扩大保山对外开放,开展交流与合作,争取多方援助。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红十字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其他相应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红十字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6〕96号)内设机构办公室、赈济救护科(宣传筹资科)两个科室,下设保山市卫生救护培训中心(加挂中国造血干细胞库云南省分库保山工作站、保山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牌子),为保山市红十字会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健全完善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对现有制度进行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制定、修订和完善会议、人事、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形成用制度管人、管财、管事的良好局面,促进自身建设和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红十字事业发展筑牢根基。实施好《市红十字会改革方案》,围绕 “大中小学广覆盖,乡镇街道促发展,社区乡村重培育,企业单位求突破,医疗机构强作用,志愿组织展活力”的发展目标,大力发展基层组织、会员和志愿者。一是加强会员管理及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会费收缴,巩固红十字会员队伍。二是加快实施“人才强会”战略。通过举办各级红十字会干部培训班,加强红十字会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各级红十字会干部的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三是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按专业、分领域组建志愿服务队伍的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系,加强志愿者登记注册管理。抓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推动红十字知识进校园、进课堂,积极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建立红十字组织,发展巩固红十字青少年队伍。

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扩大红十字会的影响力。一是进一步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力度,围绕全年工作目标,着力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鼓舞干劲、增强实效上下功夫,努力在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文明创建上取得新进展,不断激发全会广大干部群众工作激情,为推进全市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二是在抓好红十字理念传播和红十字精神宣传的同时,把救灾、救助项目和灾后重建项目的实施,以及捐赠方爱心善举作为红十字宣传工作的重点,激励更多的爱心企业、人士投身慈善事业。要以救灾救助项目深度宣传报道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红十字新闻宣传志愿服务队的作用,精心组织宣传活动,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

4.加强“三救三献”工作,增强救助实力。一是积极开展救灾、救助活动。采取多种方式,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努力建立和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逐步提高红十字会救助实力。针对市情,结合红会实际,建立健全报灾制度,积极做好救灾、备灾等准备工作。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灾害救助工作,努力发挥红十字人道主义救助作用。二是加大禁毒防艾、扫黑除恶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按照“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的宗旨,切实发挥红十字会特殊作用,积极参与全市的艾滋病防治、禁毒、扫黑除恶等工作。三是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志愿者招募工作。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遗体器官捐赠。

5.加大应急救护知识培训。一是争取在交通、电站、教育等行业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努力提高人们在突发事故中的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二是抓好青华海红十字应急救护站建设。三是向市民免费开放生命健康安全体验馆,参观体验人数全年达到500人次。四是加强救护师资力量培训,积极争取培训名额,合理安排救护师资参加总会、省会开展的救护师资提高班。2020年举办培训班1期,计划培训33人次。五是开展“六进”活动。组织相关力量开展卫生应急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公共场所等“六进”活动,做到以活动促宣传,以活动抓推进,形成全方位、多层面、立体式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格局。

6.发挥红十字会职能优势,助推“一带一路”建设。分发挥红十字会民间外交的独特优势,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参与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全市对外开放大局。特别是与缅甸红十字会加强人道共商共建,多方争取实施缅籍先心病患儿救助计划、假肢安装及应急救护培训等人道合作项目,为促进民心相融相通、增进中缅两国人民友谊、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作出红十字组织应有的贡献。

7.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放在首位,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切实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与具体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向度,经常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落实,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风险”排查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红十字会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31,2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31,2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31,2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2,031,200.00元,上年结转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31,200.00元(本级财力2,031,200.00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31,20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31,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81,200.00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92,800.00元,其中: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2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1,6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

2.(20816)红十字事业支出1,677,500.00元,其中:

(1)(2081601)行政运行经费1,286,4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运转。其中: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92,900.00元,对行政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3,3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卫生救护的应急救护知识相关培训办公经费开支。

(2)(2081699)其他红十字会事业支出391,100.00元,其中:事业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29,300.00元;对事业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00.00元;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三救三献”项目工作经费。依照《红十字会法》,“三救三献”项目工作属从事人道主义工作,是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类尊严,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以救助最易受损害人群为目标,为灾区群众及时募集救灾款物,帮助他们重建家园;为困难家庭送去温暖和关爱;为身患重大疾病的贫困群众提供救助,助学项目为贫困学生提供资助;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卫生救护知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参与无偿献血以及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拯救生命和健康。

3.(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0,900.00元,其中: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8,000.00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5,800.00元,医疗费1,800.00元,医疗费补助400.00元。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9,500.00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500.00元,医疗费1,000.00元。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3,400.00元,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3,400.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981,200.00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

1. 保山市市红十字会2019年基本支出1,981,200.00元: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0299)-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200.00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1,600.00元。

(3)(2081601)机构运行经费1,286,400.00元,其中: ①保山市红十字会机关(301)工资福利支出992,900.00元,其中:行政(30101)基本工资408,700.00元,(30102)津补贴(含国家性津补贴、规范性津补贴)548,700.00元,(30103)年终奖金34,100.0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00.00元。

②(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00元,其中:奖励金(独子费)200.00元。

③(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93,300.00元。其中:公务费88,200.00元-(30201)办公费29,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卫生救护的应急救护知识相关培训的公务费开支,(30205)水费2,000.00元、(30206)电费9,000.00元、(30207)邮电费10,000.00元、(30211)差旅费15,000.00元、(30215)会议费4,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5,00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00.00元;(30226)劳务费(政府购买服务)24000.00元;(30228)职教工会经费33,600.00元;(30229)福利费3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112,2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租车费用5,400.00元、公务交通补贴106,800.00元)。

(4)(2081699)其他红十字会事业支出391,100.00元,其中:

①事业人员(301)工资福利支出329,300.00元,其中:事业(30101)基本工资174,300.00元,(30102)津补贴(含国家性津补贴、规范性津补贴)87,400.00元,(30107)绩效工资64,900.0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00.00元。

②事业人员(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00元,其中:(30399)奖励金(独子费)100.00元。

③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三救三献”项目工作经费50,000.00元,其中:(30201)办公费15,000.00元,(30211)差旅费5,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5,00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5,000.00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20,000.00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8,000.00元,其中:(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5,800.00元,(30114)医疗费1,8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07)医疗费补助400.00元。

(6)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9,500.00元,其中:(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500元,(30114)医疗费1,000.00元。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3,400.00元,其中:(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3,4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保山市红十字会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2,000.00元,同比下降4.2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00元,比上年预算增0.00元,同比增长0.00%。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2,000.00元,同比下降16.67%。主要是我部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每年“三公经费”遵循只减不增或是持平的原则。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3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0.00元,同比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增0.00元,同比增长0.00%,主要是保山市红十字会公务用车改革后我会保留公务用车1辆,无购置新车的需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增0.00元,同比增长0.00%,主要是保山市红十字会公务用车改革后我会保留公务用车1辆,无购置新车的需求。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981,2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560,500.00元,同比增长39.45%。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工资福利支出1,674,300.00元,较上年增加498,800.00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人员增加,导致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增加,以及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缴费金额增加。

2.商品服务支出239,400.00元,较上年增加66,800.00元,其中公务费88,200.00元比上年增加7,000.00元;职教工会经费33,600.00元比上年增加2,700.00元;福利费30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其他交通费112,200.00元比上年增加45,400.00元(公务用车租车费用5,400.00元比上年增加2,200.00元;公务交通补贴106,800.00比上年增加43,2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200.00元与上年比增加14,000.00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体检费和残疾人保障金。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00.00元,较上年减少4,900.00元,主要是救济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5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30,000.00元,同比下降37.5%,主要是差旅费减少25,000.00元,培训费减少12,00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3,000.00元,劳务费减少5,000.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5,000.00元,资本性支出增加10,000.00元。其中: “三救三献”项目工作经费项目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用于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类尊严,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以救助最易受损害人群为目标,为灾区群众及时募集救灾款物,帮助他们重建家园;为困难家庭送去温暖和关爱;为身患重大疾病的贫困群众提供救助,助学项目为贫困学生提供资助;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卫生救护知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参与无偿献血以及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拯救生命和健康。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306,2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74,800.00元,同比增32.32%,占基本支出的15.46%,主要是2020年根据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上涨(水费、电费、电信宽带费、燃油费等)等原因造成相关办公经费的增加;为开展业务时宣传、调研、督导、培训、回访等相关工作逐年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培训、劳务、差旅费也随之增加,劳务费中的政府购买服务经费24,000.00元由原来的单独划拨纳入基本支出,所以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保山市红十字会单位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18,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0年保山市红十字会单位共申报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4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2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4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2个。2020年保山市红十字会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表 1-1

02.部门收入总表 1-2

03.部门支出总表 1-3

04.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表 1-4

0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1-5

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6

07.基本支出预算表 1-7

0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

0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1-9

10.本级绩效目标表 1-10

1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11

12.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14.政府购买服务表 1-14

附件:

点击下载2020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4张)

保山市红十字会

2020年1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76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