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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0-012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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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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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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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0300000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 划和年度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牵头组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与国家、省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受理市级重大专项规划和县(市、区)跨区域规划的立项申请,指导和衔接县(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 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 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4.负责研究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参与拟订财政、土地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研究全市财经领域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全市财经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5.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

6.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并牵头推进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保山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面向 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国家战略的规划和政策。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保山市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贯彻执行国家、省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7.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 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和市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市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省分配的及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项目。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或上报涉外重大项目。指导上报和协助管理国外贷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穷”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9.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0.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1.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2.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政策草案。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3.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批、移民政策的审定。

14.组织起草价格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落实省级相关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监督管理及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15.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价格认定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16.负责按照“数字云南”发展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推进“数字保山”建设的工作落实。

17.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保山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8.负责市级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9.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1.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2.统一领导和管理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发展改革委下设24个正科级科室,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保山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经济运行调度。围绕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不低于全省水平、接近全市2019年水平的初步目标,强化22项GDP基础指标以及三次产业发展形势的研判分析,及时编制、报审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定期开展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预警通报,及时研究破解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科学谋划、编制“十四五”规划,统筹好市县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上位规划之间的衔接对位,重点在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综合交通、全域旅游等关键领域深入研究,提前谋划一批重大政策举措、重大改革试点和重点建设项目,编制完成“十四五”规划思路、纲要。

2.抓实项目投资工作。初步按照全年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的目标任务,持续加强项目储备、要素保障、开工建设、举证入库等工作,努力扩大有效投资。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科学谋划年度项目投资支撑计划,强化综合交通、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美丽县城”、“补短板、增动力”等领域项目谋划包装,及时充实完善重点项目库,力争一批重点项目列入国家“十四五”重大项目库。狠抓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千方百计推动保山坝等3个大型灌区、地下综合管廊二期等重点项目尽早开工,力促保山坝水生态工程、施链等在建高速公路、中心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等项目形成更多投资实物量,确保隆基三期20GW单晶硅棒等项目投产运营。大力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和运营,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不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3.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总要求,着力破解保山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全面夯实高质量跨越发展基础。稳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继续实施好“51+49”股权投资模式、“10+3”PPP融资模式,着力提升融资保障发展能力。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着力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我市电力体制改革公益性、调节性用电和电力市场化交易等配套政策。协同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着力构建“1+1+X”市级国资运营、监管和国企发展新模式。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完善路网、机场和口岸设施建设,努力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加快推进“一线两园”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曼德勒缪达经济贸易合作区、密支那工业园区各项工作,促成一批新的对缅投资合作项目,努力构建“一线两园”双向开放格局。

4.抓实服务民生工作。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切实抓好粮食产供销,扎实做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积极谋划粮食储备轮换工作,健全应急供应网络,推进粮食仓储装备现代化。坚持对监测点定期检查、规范管理,随时掌握市场动态,确保全市粮食市场粮价及粮油市场供应基本稳定,供应有序。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特色产业优势,带动搬迁户脱贫。积极整合各类支农惠农资金,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公益性岗位重点向搬迁群众倾斜,鼓励企业积极吸收搬迁群众就业,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快致富。持续抓好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人口资金兑付工作。加强菜篮子和重要农产品价格监测,全面落实稳定物价保障市场供应各项要求,确保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以内。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下设1个单位,是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9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6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63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4825867.7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26225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563613.75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4825867.75元,其中:本年收入124262254元,上年结转563613.7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262254元(本级财力124244254元,专项收入18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4825867.7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4825867.75元,其中,基本支出15827254元,项目支出108998613.75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功能科目2010401-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款支出10528436.56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工资福利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对单位职工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2.功能科目2010402-发展与改革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支出6675000元,其中:发改经费、产业领军人才培养经费760000元,主要用于市发改委承担产业建设、县域经济、桥头堡建设等多个办公室工作职能所需工作经费和产业领军人才培养经费开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80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平台第三方委托业务费;2019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17150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平台建设费、社会信用体系工作开展的委托业务费、差旅费、接待费、培训费、会议费、办公费等支出;保山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评估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企业投资项目评估评审审查等业务;“十四五”规划纲要及集群规划编制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及有关集群规划编制;保山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3.功能科目2010408-发展与改革事务-物价管理款支出133000元,主要用于物价工作开展相关费用支出。

4.功能科目2010450-发展与改革事务-事业运行款支出193000元,主要用于我委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5.功能科目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支出271700元,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离休人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6.功能科目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支出145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功能科目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款支出944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保、大病医疗、离休医疗、退休大病医疗。

8.功能科目210110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16700元,主要用于我委事业人员基本医保、大病医疗。

9.功能科目210110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款支出5205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10.功能科目2140299-铁路运输-其他铁路运输支出款支出85165.19元,主要用于大瑞铁路建设相关工作开展。

11.功能科目2200101-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款支出1904150元,主要用于搬迁安置办工资福利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对单位职工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12.功能科目2200102-自然资源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支出101150000元,主要用于水利水电移民征地补偿、移民安置、恢复移民生产生活、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2020年巩固后期扶持工作成果及时兑现后期扶持政策,开展项目验收审查等方面。

13.功能科目2220106-粮食事务-粮食其他专项业务活动款支出344216元,主要用于粮食清查工作、放心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抽检、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社会粮油供需平衡专项调查等方面支出。

14.功能科目222040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储备粮油补贴款支出610000元,主要用于市级储备粮利费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5827254元,项目支出108435000元)。

1.经济科目301类工资福利支出130927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092700元,分别为:基本工资4237900元,津贴补贴5656300元,奖金345600元,绩效工资41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5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86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205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200元,医疗费37500元;项目支出0元。

2.经济科目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864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300000元,分别为:办公费80000元,印刷费13000元,水费10000元,电费20000元,邮电费3000元,差旅费59000元,会议费10000元,公务接待费53000元,劳务费120000元,委托业务费15000元,工会经费347900元,福利费2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27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9100元。项目支出6345000元,分别为:办公费45000元,手续费370000元,邮电费100000元,物业管理费240000元,差旅费71000元,会议费30000元,培训费37000元,公务接待费53000元,劳务费340000元,委托业务费48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元。

3.经济科目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4554元,其中基本支出434554元,分别为离休费233300元,生活补助48054元,医疗费补助1526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0元;项目支出0元。

4.经济科目310类资本性支出15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590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590000元。

5.经济科目399类其他支出100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500000元,其他支出1005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70165.19元,比上年预算减636834.81元,同比下降63.2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减390000元,同比下降100%。主要是2020年我委暂无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06000元,比上年预算减190000元,同比下降64.19%。主要是市发展和改革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规定和按照压减一般性开支要求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264165.19元,比上年预算减53834.81元,同比下降16.9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减0元,同比下降0%,主要是我委无公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4165.19元,减53834.81元,同比下降16.93%,主要是市发展和改革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规定和按照压减一般性开支要求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5827254元,比上年预算减2340546元,同比下降12.88%,主要是2019年市发展和改革委机构改革,上年预算数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粮食局、搬迁安置办3个部门合计数,2020年初在职人数较2019年合计数少,工资福利等相关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08998613.75元,比上年预算增91468312.15元,同比增长521.77%,主要是市搬迁安置办增加项目资金100,650,000.00元。其中:发改经费、产业领军人才经费项目支出760000元,主要用于发展和改革工作开展、产业领军人才培养等方面;保山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评估经费项目支出300000元,主要用于企业投资项目评估评审审查等方面;“十四五”规划纲要及集群规划编制经费项目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及集群规划编制等方面;2019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项目支出17150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平台建设费、社会信用体系工作开展等方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项目支出80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平台第三方委托业务费等方面;保山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项目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等方面;新增市级储备粮油利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610000元,主要用于2020年新增市级储备粮油利费补助等方面;粮食专项业务活动经费项目支出344216元,主要用于粮食清查工作、放心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抽检、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社会粮油供需平衡专项调查等方面;物价管理经费项目支出133000元,主要用于农本调查、价格监测等方面;公益岗补助经费项目支出1232.56元,主要用于公益岗人员工资补助;水利水电移民安置经费项目支出100500000元,主要用于移民征地补偿、移民安置、恢复移民生产生活;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经费项目支出500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验收和项目审查的中介服务费支付;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经费项目支出150000元,主要用于2020年巩固后期扶持工作成果及时兑现后期扶持政策,开展项目验收审查等方面。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23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380100元,同比减14.18 %,占基本支出的14.53%,2019年市发展和改革委机构改革,上年预算数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粮食局、搬迁安置办3个部门合计数,2020年在职人数较2019年合计数少,公务用车减少1辆,相关各种支出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40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0000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0年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申报项目9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9个,财政预算安排108435000元,编制绩效指标38个,其中:重点项目9个,财政预算安排108435000元,编制绩效指标38个。2020年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表 1-1

02.部门收入总表 1-2

03.部门支出总表 1-3

04.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表 1-4

0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1-5

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6

07.基本支出预算表 1-7

0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

0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1-9

10.本级绩效目标表 1-10

1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11

12.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14.政府购买服务表 1-14

附件:

点击下载2020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4张)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