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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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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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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31800000

保山市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市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市和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预决算公开。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按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根据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

(五)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县(市、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七)按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八)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九)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市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贯彻落实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二)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十三)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四)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地区金融运行情况。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短期的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和安全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引导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是主管全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同时加挂“保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主要工作是贯彻实施国家的财政法律、法规,履行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监督职能,管理全市会计工作,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及金融协调服务等。市财政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研究科、综合科(保山市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法规税政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资产管理科、金融与合作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财政监督科、非税收入管理科、票据科、人事教育科、金融综合科、金融业务科、金融稳定科25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一是狠抓增收节支,增强财力保障。继续抓好收入组织,完善税源监测分析制度,形成“重点税源时时监测,其他税源适时监测”机制;坚持依法治税,健全税收征管体系和非税收入收缴体系,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足额如期发放、机关高效顺畅运转;努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政策不断向“三农”、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方面倾斜,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能力。二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审体系改革。加快构建“规划约束、总额控制、目标引领、绩效引导、计划保障、管理推进”的预算编审体系。三是进一步强化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将中期财政规划作为编制年度预算的基础和依据,坚持年度预算编制在中期财政规划框架下进行,严格规划项目管理和调整。四是进一步完善预算信息公开机制。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五是按照中央和省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部署,继续推进全市相关领域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六是加强对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调研和指导。

2.持续发挥财政职能,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能力。一是密切关注中央和省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资金投向重点,主动加强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支持。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支持重大产业、重大项目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注重引导社会资金更多投向农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和社会事业等方面。大力支持园区发展,加快培育文化品牌、竭力打造旅游三张名片,做大产业规模,培育壮大财源。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发展壮大,使之成为带动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四是加快推广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拓宽融资手段,扩大融资规模,保障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需求。进一步加强银政企合作,多渠道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3.持续健全收入增长机制,进一步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一是完善收入管理工作机制,坚持依法治税,健全税收征管体系和非税收入收缴体系,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促进经济和财政收入持续协调稳定增长。二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预算收入任务。继续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按照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规划推进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谋划全市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三是加大对国有资产尤其是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力度,盘活资产。

4.持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一是完善财政民生保障长效机制,编制2020年社保基金预算及2020年至2022年三年滚动预算,将社保基金预算列入到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主要框架体系中。二是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学界定政府和市场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责任,确定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医疗卫生投入责任,形成职责明确、分级负担、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三是贯彻执行好健康扶贫30条措施。2020年将紧紧围绕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预防患病问题这一主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财政投入责任,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切实保障健康扶贫取得实效、为实现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奠定坚实基础。四是进一步完善社保信息系统。在财政社保信息系统基本搭建的前提下,2020年进一步完善系统,为社保基金预算管理、执行管理、决算管理、财政专户核算管理提供分析支持。以财政社保数据库为核心,探索社保大数据的建设,接入公安、民政等数据资源,实现社保基金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把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纳入平台,真正实现对社会保障资金全口径管理,“一体化”管理。 5.持续强化财政监管,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管工作水平。

(1)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强化财政管理、硬化支出预算约束要求,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管理能力。

(2)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限期使用、超期收回机制,限期办理存量资金收回收缴手续,严格控制新增存量资金。

(3)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快建立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

(4)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控新增债务,努力化解存量债务,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通过增加财政收入,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产及实有资金等方式逐步消化存量政府债务、降低政府债务率。同时,严控违规举借新增债务,积极争取2020年专项债券资金,在严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原则上,保障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开展。

(5)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结果的运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加强预算管理监督。搭建财政资金下达预警系统(模块),将资金分配时限要求嵌入财政一体化指标模块,实施倒计时预警,对逾期未下达资金进行督办、处理。二是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财政厅要求,预决算公开信息动态监督系统,建立统一公开平台,实行集中公开,后台审核,动态监督,对预决算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公开内容完整性、细化程度、及时性和公开形式未达到要求的县(区)、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督促,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及时、完整、规范。三是抓好财政扶贫资金、民生资金、社保资金及预算执行和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实行跟踪问效,不断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四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努力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7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327403.8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40612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921281.88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327403.88元,其中:本年收入18406122元,上年结转921281.88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406122元(本级财力18206122.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20000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327403.8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327403.88元,其中,基本支出11654235.04元,项目支出7673168.84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80135.04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经费和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机关运行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7800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9563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医疗补助。

4.农林水支出373168.84元。主要用于制作农村综合改革宣传片以及农村综合改革调研、会议、培训等工作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其中:基本支出11606122.00元,项目支出6800000.00元。

1.基本支出11606122.00元。按经济科目分类:(1)工资福利支出9879800元,其中:基本工资3187700.00元,津贴补贴4320000.00元,奖金255300.00元,绩效工资51200.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1034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01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60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600.00元,医疗费15500.0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693400.00元,其中:办公经费38000.00元,水费26000.00元,物业管理费181000.00元,公务接待费30000.00元,劳务费48000.00元,工会经费264700.00元,福利费19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00.00元,其他交通费761700.0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7100.00元。(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922.00元,包括生活补助27222.00元、医疗费补助47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0.00元。

2.项目支出6800000.00元。按经济科目分类: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6730000.00元,其中:办公费180000.00元,电费50000.00元,邮电费280000.00元,差旅费700000.00元,维修(护)费3180000.00元,会议费150000.00元,培训费400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劳务费45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44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0000.00元,资本性支出70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保山市财政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9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225000.00元,同比下降54.2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去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7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105000.00元,同比下降58.33%,减少原因为:为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减少各种不必要的支出,能合并的合并,能统筹安排的统筹安排。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115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0000元,同比下降51.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0元,同比增长0%,主要是: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000元,减少120000.00元,同比下降51.06%,减少原因:我局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和运行费标准,节约了公务用车维护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1606122.00元,比上年预算减1917078.00元,同比下降14.18%,主要是国资委单列出来,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680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2650000.00元,同比增长63.86%,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关于财政改革的要求,新上了政采云等平台、政府采购计划系统,对原有系统要进行更新升级、以适应更加快捷高效的财政财务改革要求;同时也加大了对各种财政资金、财务制度落实的检查,有些检查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其中:项目支出2020年系统运行和运行服务经费33800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软件及系统改版升级服务费、云财公司一体化软件服务费、奇通公司软硬件服务费、市级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建设费、国库电子支付人行端维护费、财政系统三级等保测评费、政采云平台运行维护服务费、政府采购计划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费、电信宽带专线加固话费、移动专项年费、部门预算系统运维费等方面;项目支出2020年财政委托业务咨询及服务经费3220000.00元,主要用于扶贫资金专项检查、聘请法律顾问、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费、预决算公开监督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检查经费及中介服务费、2019年市级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服务费、道路交通基金委托服务费、道路交通基金审计费、绩效评价中介服务费、信息服务等方面;会计类资格考试及代理记账人员培训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对代理记账人员培训、新增考场设备、考试考务人员费用等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6934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764600元,同比减31.11%,占基本支出的14.59%,主要是国资委单列出去后,相应的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相应减少,同时我单位也积极响应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减少各种不必要的开支,精简行政支出。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保山市财政局采购预算总额607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7000.0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0年保山市财政局单位共申报项目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68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其中: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68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2020年保山市财政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2020年保山市财政局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若单位无项目预算安排的请按此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表 1-1

02.部门收入总表 1-2

03.部门支出总表 1-3

04.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表 1-4

0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1-5

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6

07.基本支出预算表 1-7

0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

0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1-9

10.本级绩效目标表 1-10

1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11

12.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14.政府购买服务表 1-1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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