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1600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省委政法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单位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市政法、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政策的工作措施。
(5)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互相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6)组织、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与法治建设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和推动政法、综合治理和平安与法治建设战线的调研和宣传工作,积极探索政法、综合治理和依法治市工作改革的办法和措施,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市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检查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
(9)指导下级政法委的工作。
(10)办理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0年市委政法委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属行政部门全额财政拨款。市委政法委内设11个机构: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科、边防工作指导协调科、维稳指导科、综治督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禁毒指导协调科、反邪教协调科、执法监督室、新闻宣传与信息化科、政治部(队伍建设科)、机关党总支。
保山市法学会列为群团机构,由市委政法委代管。
保山市边防信息中心为市委政法委所属的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是脱贫攻坚关键之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全市政法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平安保山、法治保山取得更大成效,把保山建设成为“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开放创新之城”的现代化大城市。我们将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
二是持续抓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
三是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三要持续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
四是持续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五是持续抓好命案防控工作。
六是持续抓好基层社会治理。
七是持续抓好政法队伍建设。
八是持续抓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31日,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人数3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0,055,9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055,9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055,9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30,055,900.0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055,900.00元(本级财力30,055,900.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055,90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055,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375,900.00元,项目支出23,68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5,293,9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经费、日常公用费用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综治维稳经费工作所需相关费用及办公设备购置。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信息化建设21,680,000.00元,主要用于政法系统电子政务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第三方服务经费(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竣工结算审核费、监理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6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7,7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27,4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63,3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6,375,900.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16,000.00元(基本工资1,499,400.00元、津贴补贴2,486,600.00元、奖金125,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87,7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9,7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3,3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00.00元、医疗费6,500.00元),商品服务支出1,180,500.00元(办公费110,400.00元、印刷费40,000.00元、邮电费20,000.00元、差旅费90,000.00元、会议费50,000.00元、培训费25,000.00元、公务接待费40,000.00元、劳务费74,000.00元、工会经费9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412,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3,6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1,2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0.00元)。
项目支出23,680,000.00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2,500,000.00元(办公费240,000.00元、印刷费90,000.00元、邮电费40,000.00元、差旅费150,000.00元、会议费60,000.00元、培训费54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20,000.00、劳务费15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40,000.0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0,98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2,000,00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8,980,000.00元),资本性支出20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00,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5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主要是2020年我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6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主要是我部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每年“三公经费”遵循只减不增或是持平的原则。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9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0元,同比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000.00元,增0元,同比增长0%,主要是我部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每年“三公经费”遵循只减不增或是持平的原则。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6,375,9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2,643,900.00元,同比增长70.84%,主要是2019年市610办机构合并到市委政法委,一是增加了工资支出;二是增加了在职人员的保险缴费;三是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3,68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17,980,000.00元,同比增长146.15%,主要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项目支出1,800,000.00元,比上年减少2,000,000.00元,原因是拨付给其他单位的经费由财政统一转移支付;政法系统电子政务经费项目支出20,980,000.00元,比上年增加20,98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互联网应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第三方服务经费项目支出7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全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项目第三方服务费(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竣工结算审核费、监理费);市委610办项目经费增加200,000.0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180,5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124,200.00元,同比增11.76%,占基本支出的18.52%,主要是市610办合并入市委政法委,人员经费和公务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市委政法委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2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0年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共申报项目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23,68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其中:重点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23,68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2020年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表 1-1
02.部门收入总表 1-2
03.部门支出总表 1-3
04.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表 1-4
0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1-5
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6
07.基本支出预算表 1-7
0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
0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1-9
10.本级绩效目标表 1-10
1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11
12.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14.政府购买服务表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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