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2071400000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工商联是市委领导的由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委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桥梁,是政府管理民营经济的助手。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统一战线及经济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和联系县、区工商联、行业商会的工作;调查研究,参政议政;做好民营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非公经济的合法权益,努力为非公经济服务;组织开展与台、港、澳地区及世界各国工商社团、经济组织、人士的联系和交往;引导非公经济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回报社会;帮助各工商经济界人士、社会服务领域组建行业商会,充分发挥行业商会促进民间经济交往、规范经营、公平有序竞争的作用;加强对非公经济人士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光彩事业基金的管理,做好光彩事业有关项目的争取和实施;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商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有3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社会扶贫办公室、经济会员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健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长效机制,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纲”和“魂”。通过民营企业家进党校、专题学习研讨、故事会、读书会、网上网下自学等形式,全力推动学习贯彻工作不断延伸、不断拓展,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带动全市工商联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加强工商联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引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创新学习成果转化举措,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和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为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全年召开执委会议1次、主席会议和主席联席会议各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以上,专题研讨学习8次以上。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准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
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提出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深刻把握全会对“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作出的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准确把握工商联在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使命新任务,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注入强大思想和行动力量。按照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积极引导全市民营企业主动融入“滇西辐射中心、滇西工业重镇、滇西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滇西世界健康生活目的地、滇西数字经济新高地”建设,为推动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3)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引领。一是继续巩固扩大政治共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化理想信念教育。以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扎实开展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专题宣讲;组织开展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开展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建设先进个人表彰活动,鼓励非公经济人士创业创新、奉献社会,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依托“三校一院”红色教育资源建立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创新培训方式,开展非公经济人士进党校、进高校学习教育培训,实施“民营经济人士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全年组织民营企业家专题培训班3期以上。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舆论宣传、政策宣讲和教育培训;提高党委政府大政方针及各项惠企政策宣讲解读力度,建立完善民营经济领域舆情研判和处置机制,完善落实与民营经济代表人士谈心交心制度,及时回应民营经济人士思想关切。全年工商联领导干部走访50家以上执委企业,帮助企业办实事10件以上。
2.持续推进工商联和所属商会改革
(1)持续深化工商联改革。不断加强对县(市、区)工商联工作的指导联系,将进企业、进商会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进和巩固县级工商联“一个设立、五个有”工作,力争创建全国、省级“五好”工商联各1个,开展市级“五好”工商联创建工作,探索建立县级工商联工作评价机制。积极整合资源、统筹各方力量,提高工商联工作有效性,积极推进工商联与市直相关部门建立合作联系机制,与有关单位资源共享、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完善优秀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数据库。加强与先进发达地区工商联、商会的交流合作。
(2)持续深化所属商协会改革发展。全力夯实组织基础,围绕保山支柱产业、新兴产业、新兴业态制定建立完善团体会员和园区企业会员发展规划及乡镇(街道)、商圈商会发展规划,市直重点发展保山工贸园区商会、江西商会等商协会,完成异地商会归口工商联管理工作,争取动员2个以上与行政部门脱钩的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经济领域行业商协会以团体会员的方式加入工商联组织;各县(市、区)重点推进乡镇(街道)商会建设,力争每个县市区新增1个以上乡镇(街道)商会,隆阳、腾冲积极探索商圈、楼宇商会,不断健全完善会员发展工作机制,扩大工商联工作覆盖面,切实夯实组织基础。全力推进商会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商会考核评估制度、商会领导班子人选任用管理办法、商会会长履职情况报告制度,积极创建2个以上国家、省级“四好”商会,组织开展商会专兼职人员业务规范培训,提升商会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商会制度,加强对商会组织的领导和服务。全力抓实非公党建工作,强对商会及执常委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实施“红色引领工程”,通过建组织强示范,不断扩大党组织在商会和执常委企业中的覆盖,创建党建示范点1个以上。
3.持续深化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1)积极推进政策宣贯落实。广泛开展主题宣讲、教育培训、民企沙龙等活动,全面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重点学习党中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落实相关政策,助力企业改革发展。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重点任务分工要求,切实发挥工商联及所属商会在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中的重要组织依托作用。认真解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国家、省、市制定的扶持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持续推动政策红利释放。
(2)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完成“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做好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后续服务工作。探索搭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平台载体,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运行状况调查,配合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完善“政银企”三方联动对接常态化机制,通过召开“政银企”座谈会,开设金融超市等活动,畅通融资渠道,缓解融资难题,降低融资成本。
(3)助推优化改善营商环境。主动服务和推动构建营商环境新格局。跟踪了解《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实施情况。推动建立民营企业家和商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工作举措。持续做好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助力相关职能部门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质量,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推动构建优良的营商环境。
(4)积极开展法律维权。引导企业、商(协)会推行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制度,完善法律服务团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在商会中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各县(市、区)在商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商会调解机制全覆盖。完善民营企业诉求反映和权益维护机制,推动出台《保山市民营企业投诉处理办法》,深化与公检法司合作机制,持续开展“法治体检”“法律三进”“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全面改善和促进民营企业维权服务,为促进“两个健康”保驾护航。
5.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凝心聚力促发展
(1)积极服务市委决策部署。引导民营企业正确认识保山在全国、全省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按照“一条路子、两个前列、三城定位、四化发展、五马竞争”的发展思路,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质量推进“城市生态化、工业聚集化、农业规模化、旅游品牌化、发展数字化”,全面建设“滇西辐射中心、滇西工业重镇、滇西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滇西世界健康生活目的地、滇西数字经济新高地”,积极服务和协同抓好“六稳”工作,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建设现代经济体系,发展实体经济,为推动转型升级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凝聚共识、汇集力量,培育云南省非公100强1户以上。
(2)积极开展全市“三个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的部署要求,积极努力打造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活动,争创民族团结市级示范机关和指导全市商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打造完成商会1—2户示范企业。主动融入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鼓励、引导全市广大民营企业、商协会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3)充分发挥工商联在人民政协界别中的作用。聚焦市委四届九次全会谋划的发展蓝图,围绕“滇西辐射中心、滇西工业重镇、滇西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滇西世界健康生活目的地、滇西数字经济新高地”这个目标,深入开展调研,以真知灼见积极参政议政,为我市“十四五”发展建诤言、献良策;聚焦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痛点堵点问题特别是在新发展格局下民营经济如何更好融入发展上积极建言献策,全年完成3个以上重点专题调研,不断促进建言资政与凝聚共识双向发力。
(4)创新调查研究方式。加快推进民营企业调查点建设,确保年内实现执常委企业调查点入库率达100%,组织开展调研完成率达95%以上,形成线上专题调研成果不少于3项。
(5)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和民营经济发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各阶段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持续完善防控工作体系,紧紧依靠商(协)会组织依托、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动员民营企业家,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引导帮困工作,协调房租、税费减免以及信贷支持等政策落地落实。开展惠企政策和法律知识宣传,积极帮助企业疏通融资贷款,搭建用工平台,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经济平稳运行。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企业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问题。积极宣传报道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典型事迹,传递化危为机正能量。
5.持续深化推进光彩事业
按照“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责任”的要求,推动精准扶贫向振兴乡村的稳步过渡,积极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巩固“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成果的前提下,能够更踊跃、更有效地参与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当中,为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继续贡献力量。认真做好经验总结,发布我市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组织动员不少于5%的执常委企业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案例。全面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积极与上海闵行区和静安区工商联、光彩事业促进会对接联系,认真落实沪滇对口帮扶项目,确保任务、保障措施落到实处。积极开展光彩行动,组织召开市级光彩事业促进会换届工作会议,鼓励支持各县(市、区)成立光彩会,让光彩精神发扬光大。
6.持续加强工商联机关自身建设
(1)提高机关管理效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巩固提升专项治理成果。全年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次,廉政谈话2次。定期不定期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着力抓实党建“六好”机制,巩固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开展“智慧党建”创建活动。全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以上;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12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各1次。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2次,非公经济人士舆情研判分析会4次,做好研判和引导。完备制度体系,抓好制度落实,增强工作实效,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提升公文起草质量,加强公文运转管理,做好保密和国家安全工作。加强财务支出预算管理和资金使用绩效考核,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聚焦中心大局和“两个健康”,提高信息专报质量。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整治松散和缓慢工作状态为重点,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干部把握政策、统筹协调、调查研究和文稿起草四种能力,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加强工商联干部的培训培养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各类培训,加大干部学习、培训、轮岗、交流力度,着力提升工商联干部学习能力、组织能力、干事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工商联机关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6.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4.4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09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93万元,下降4.15%。主要原因:1.工资福利、公务费增加4.91万元;2.涉及民营企业经济调查、光彩事业促进会等经费减少5.00万元;3.贷免扶补工作经费减少10.00万元;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0.60万元;5.行政医疗、公务员医疗增加0.50万元;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增加0.0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4.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4.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4.44万元(本级财力204.44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02万元,下降5.12%。主要原因:1.工资福利、公务费增加4.91万元;2.涉及民营企业经济调查、光彩事业促进会等经费减少5.00万元;3.贷免扶补工作经费减少10.00万元;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0.60万元;5.行政医疗、公务员医疗增加0.50万元;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减少2.0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6.5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1万元,下降3.47%。主要原因:1.人员工资调整,随同部门预算下达基本医保,公务员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增加8.42万元;2.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41万元;项目支出25.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00万元,下降37.50%。主要原因:1.涉及民营企业经济调查、光彩事业促进会等经费减少5.00万元;2.贷免扶补工作经费减少10.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28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行政运行147.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经费、一般公用支出。
2.20128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涉及民营企业经济调查、光彩事业促进会等经费25.00万元,主要用于民营及中小企业教育培训、经济调查、光彩事业促进会等工作经费。
3.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54.81万元,明细如下:基本工资49.81万元,津贴补贴66.04万元,奖金4.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8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1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9.07万元,基本支出24.57万元(办公费3.83万元,工会经费4.06万元,福利费0.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项目支出24.50万元(办公费3.00万元,差旅费3.00万元,会议费2.50万元、培训费8.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委托业务费6.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6万元,主要为医疗费补助0.06万元。
4.资本性支出0.5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万元,较上年减少1.50万元,下降23.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相关事宜。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万元,较上年减少1.50万元,下降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3次,共计接待约为2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减少1.50万元,我部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每年“三公经费”遵循只减不增或是持平的原则。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我部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每年“三公经费”遵循只减不增或是持平的原则。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单位共申报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25.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25.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主要为:
(一)项目名称:涉及民营企业经济调查、光彩事业促进会等经费。
(二)总体目标
用于为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而开展的一系列考察调研、民营及中小企业的宣传教育培训以及市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办公经费开支等。
(三)产出指标
2021年开展执委会议1次;政银企座谈会1次;光彩事业促进会换届会议1次;保山市民营企业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1次;民营企业专题培训班培训期数1期;加强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供市委、政府参考决策1篇;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工商联干部挂钩联系商协会、民营企业大走访50户。
(四)效益指标
项目经费运转正常运转。
(五)满意度指标
参加培训人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1万元,主要原因:办公费增加1.50万元、邮电费减少0.60万元、差旅费减少1.00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14万元、福利费减少0.01万元、其他交通费增加0.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3.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1.50万元,其中包括台式电脑3台。
监督索引号5305000207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