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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财政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市财税发 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 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市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市和市本级 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预决算公开。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根据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
5.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 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 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 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县(市、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 按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 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 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 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 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市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 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贯彻落实基本 建设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2. 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管 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3. 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14.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地区金 融运行情况。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短期的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和安全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引导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和县(市、区)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
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17.有关职责分工。(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保山市财政局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组织拟订地方税收政策和调整方案,审核其他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税收政策条款。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负责税收政策的执行、税收的征收管理,配合做好地方税收政策制定、调整工作,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 题进行解释,与保山市财政局加强税收征管信息数据共享。(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保山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保山市财政局及时共享。(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保山市财政局负责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工作,会同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开展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工作。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房产、车辆等相关资产处置调配工作,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保山市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是主管全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同时加挂“保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主要工作是贯彻实施国家的财政法律、法规,履行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监督职能,管理全市会计工作,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及金融协调服务等。市财政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研究科、综合科(保山市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法规税政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资产管理科、金融与合作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财政监督科、非税收入管理科、票据科、人事教育科、金融综合科、金融业务科、金融稳定科25个科室。
所属单位0个,我局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确保财政收支任务圆满完成;
2.切实兜住兜牢兜实基层“三保”;
3.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4.积极向上争取;
5.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政策成果;
6.大力开展调查研究;
7.加强党建和干部队伍培训。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7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125,249.6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991,849.6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33,40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125,249.60元,较上年减少2,734,666.40元,下降14.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991,849.50元,较上年减2,868,050.50元,减少15.21%;政府性基金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2021年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760,761.71元,2022年无上年结转结余收入。
与上年对比减少273,666.4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继续贯彻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经费收入减少2,910,800.00元,下降40.35%。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125,249.60元,其中:本年收入16,125,249.6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991,849.60元(本级财力15,991,849.60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125,249.60元,较上年减2,734,666.40元,减少14.49%。其中:本年收入16,125,249.60元,减少2,734,666.40元,减少14.49%;上年结转收入0.00元,较上年减少1,369,200.00元,下降100.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125,249.60元,较上年减2,734,666.40元,减少14.5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
与上年对比减少273,666.4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继续贯彻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经费收入减少2,910,800元,下降40.35%。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125,249.6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125,249.60元,其中:基本支出11,821,849.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6,133.6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正常的晋级晋档,工资基数增加。项目支出4,17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10,800元,主要原因分析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项目支出进一步压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1.2010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支出
合计9,384,049.60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
2.20106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支出合计386,500.00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
3.20106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合计278,400.00元,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会计类考试及代理记账人员培训。
4.201060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信息化建设支出合计2,800,000.00元,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市级财政电子化综合管理软件系统经费。
5.20106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财政委托业务支出合计1,150,000.00元,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财政委托咨询和服务经费。
6.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合计16,800.00元,为基本支出,均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相关费用支出。
7.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1,119,200.00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8.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合计596,400.00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9.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33,400.00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10.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360,500.00元,为基本支出,主要公务员医保及退休公务员医保。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0,202,900.00元,均为基本支出,明细如下:基本工资3,275,500.00元,津贴补贴4,302,200
.00元,奖金334,7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19,2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8,700.00元,公务医疗补助缴费360,5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2,100.00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249.60元,其中:基本支出35,449.60,项目支出57,800.00元。基本支出明细如下:遗属补助29,949.60元,医疗费补助5,500.00元;项目支出明细为:生活补助57,800.00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5,906,397.60元,其中:基本支出1,583,500.00元,项目支出4,245,600.00元。基本支出明细如下:办公费63,000.00元,公务接待费25,000.00元,差旅费20,000.00,邮电费20,000.00元,医疗费85,000.00元,劳务费48,000.00元,工会经费268,000.00元,福利费2,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65,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800.00元;项目支出明细如下:办公费37,200.00元,咨询费50,000.00元,水费15,000.00元,电费60,100.00元,邮电费76,900.00元,物业管理费160,000.00元,差旅费100,000.00元,维修(护)费1,800,000.00元,租赁费20,000.00元,会议费100,000.00元,培训费100,000.00元,劳务费826,400.00元,委托业务费85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0,0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04,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0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财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5,000.00元,下降29.7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财政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不变,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财政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000.00元,较上年减少45,000.00元,下降64.2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批次,共计接待220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64.29%,主要原因一是保山市财政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确保逐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财政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5,000.00元,较上年减少8,000.00元,下降7.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00.00元,较上年减少8,000.00元,下降7.0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7.08%,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能够线上处理的就及时线上处理,避免人员聚集;二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公务出行,进一步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保山市财政局共编制重点项目5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4,170,000.00元,编制绩效目标3个,分别为:
(一)市级财政电子化综合管理软件系统经费。该项目的年度目标是促进全市财政系统以及预算单位财务相关系统,含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等系统的有序高效运转,促进市直预算单位各项财政工作的正常良性开展,保证资产管理、票据管理与财政部、省财政厅的无缝链接。其中:2022年,除了原有的系统升级、维修(护)外,将落实国库电子支付人行端维护,开展财政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国产密码算法升级工作等。落实到具体绩效指标上,数量指标上确保一体化、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系统1次全面的系统升级维护和不限次的零星维护;质量指标上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为市级各相关单位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满意度指标上全市服务对象满意度在90%以上。
(二)委托咨询和服务经费。该项目的年度目标是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拟聘请中介机构进行相关工作,以解决人员不足、工作新、经验少等难题。通过聘请中介咨询服务,助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也给予各项工作公平公正的评价。2022年,拟聘请中介机构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预决算公开监督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绩效评价工作等,同时,为了加强内部风险防范,最大限度地预防法律纠纷,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开展,更好地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继续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同时,为了减少金融风险,处置非法集资,保护老百姓的资金资产安全,计划集中开展好5月集中宣传月的宣传工作,并开展1次非法集资工作专项排查。落实到具体绩效指标上,数量指标上计划开展2次扶贫资金专项检查;聘请1个法律专家;印制宣传资料3万张(册);开展1次全面的绩效评价;开展部门386户、政府6户的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聘请第三方对全市小贷机构进行一次分类评级。质量指标上进一步提高和评估的科学性和客观公正性;可持续影响指标上通过检查和评价、审计等手段,促进单位和其他组织自我提高、自我检查,促进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会计类资格考试及代理记账人员培训补助资金。该项目的年度目标是保证全国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中级专业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顺利进行,提高考场的现代化水平,增强考试的公平公正。2022年组织好一次全国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一次中级专业资格考试,协助做好一次注册会计师考试,做好一次较大规模的代理记账机构的培训。落实到具体绩效指标上,数量指标上是确保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按计划圆满组织实施;质量指标上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为参加考试的学员提供周到贴心的服务;满意度指标上全市服务对象满意度在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50,9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3,7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物价上涨,机关运行成本上升;二是单位搬来传媒大厦第六个年头,部分设施设备需要更换维修升级,从而导致运维成本上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财政局资产总额6,302,899.16元,其中:流动资产567,656.22元,固定资产4,690,480.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44,762.11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91,579.7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78,965.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处置资产112.00项,账面原值1,707,882.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31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