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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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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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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8600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领导市直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贯彻落实。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形势、任务教育,指导、协调市直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参与指导市直机关工委所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调查了解基层干部群众对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意见,并向市委汇报、反映,配合部门做好有关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和领导班子的考察、任免、培训工作;指导机关党组织做好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群干部的工作;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党务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和监督;指导、检查、督促机关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以党建带团建,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负责市直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的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和党费收缴工作。参与和督促、检查市直机关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领导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督查调研室、教育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紧扣“一条主线”,凝心铸魂指导工作实践

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采取集中培训、读书班、专题讲座等形式认真抓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的培训。二是组织“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微党课擂台大比武,网络围观3.2万人次。组织社区群众开展“520我对中国共产党说我爱您”系列活动,刊发“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党组书记谈机关党建20期,积极参与“砥砺奋进新征程喜迎党的二十大——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氛围。三是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各直属党组织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原文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四是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各直属党组织利用微信公众号、LED屏等方式,及时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各直属党组织书记到挂钩联系点(党支部)讲党课,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全面启动“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在市委党校举办1期培训班,培训党务干部和党员300余人,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2.坚持“两轮驱动”,夯实基层基础

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一是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完成对所属党支部全覆盖过“筛子”,建立了党支部分类定级动态管理台账。对照12种情形,确定了5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完成对所辖党组织全覆盖摸底排查基层党组织,及时理顺、调整、优化设置基层党组织,建立了基层党组织台账。二是直属各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政治生日、“党费日”等制度,266个基层党组织均按要求开展了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5066名党员参加了民主评议。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361次,参加主题党日活动2195人次,参加组织生活会650人次。三是持续深入推进党员信教问题专项整治,对76个直属党组织的5000多名党员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排查,无党员信教问题发生。聚焦重点,认真开展突出问题清查整治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事项59项,无党务工作事项外包行为,对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2人即知即改,限时整改完成。

3.发挥“三支先锋队”作用,着力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能力水平

各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文明行动先锋队”“志愿服务先锋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锋队”作用,用实际行动支持和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工作。一是深化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格局,直属党组织和在职党员严格执行“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制度,积极参与创文工作。截止11月底,93个单位党组织到社区开展活动612次,累计服务时长3170.85小时;2973名党员已到社区报到,开展活动9888人次,累计服务时长26470.85小时,开展志愿服务3935次。二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极争创市级、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经市创民办推荐申报,省民委专家评审,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已列为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候选名单公示。同时,直属各党组织按照市创民办的创建标准,积极争创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截止目前,已创建市级示范单位64个,占76个直属党组织的84%。三是积极参与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工作,直属各党组织按照市委政法委印发的创建标准,做到定岗定责定人,抓实制定任务分解方案、试点创建、台账整理等工作,为迎接省级、国家级的实地验收做好了充分准备工作。

4.推进“四化提升”,打造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

以“专业精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优质化、廉洁高效化”为目标,选优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抓好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党务干部的思想素质、政治理论水平、党务工作能力。一是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1期,“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培训班1期、“强素质·练本领”党务干部特色培训班4期,共培训党员500人次。二是认真落实“1月1条例”学习制度,采取理论学习、专题讲座、现场教学、上台讲党务等途径提高党务干部业务能力。积极组织直属党组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撰稿、拍摄、制作,筛选上报市委组织部17部党员教育视频片,经市委组织部审核上报省委组织部9部,超额完成年初下达的4部目标任务。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高标准高质量做好2022年度党员发展工作,5月组织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1期,圆满完成市委组织部下达的发展党员58名任务。通过自检自查、集中核查等方式对2022年138名新发展党员开展了排查,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的现象。做好29名“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的纪念章颁发工作。四是建立“智慧党建”有关数据每月通报制,按照市委组织部的每月工作提醒,制定问题清单,认真抓实各项整改任务。同时,认真抓好网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网上组织关系转接、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管理和发展党员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工作。

5.实施“五项工程”,开展“两个主题实践活动”,打造机关党建工作品牌

建立机关党建“月报告季调度半年品牌推介”制度,实行直属党组织每月书面报告重点项目清单推进情况,将76个直属党组织分为“28+28+20”进行三个季度工作调度,目前已对全部直属党组织进行实地调研,提出工作建议300多条,推动问题在一线发现、困难在一线解决,推动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一是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品牌推介和大比拼活动。7月在龙陵县召开县(市、区)“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大比拼活动,8月组织召开“模范机关”创建推进会暨“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品牌大比拼,筛选出25个直属单位进行现场展示,10个直属单位进行会议交流,让直属党组织比一比、评一评,晒出经验、比出动力。12月组织模范机关工作品牌展演活动,邀请6名市直单位党组书记现场交流,通过品牌比拼展演和示范带动,全面提高直属机关党建水平,形成市、县机关争创市级、省级模范机关的良好氛围。二是举办“强素质·练本领”党务干部培训和启动第三轮“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出台《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直属党组织党务干部年度履职量化评价方案(试行)》,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加大困难党员关怀帮扶力度,真正做到“严管厚爱”。三是加强市直机关与网格社区联动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各党组织领导班子制定“重大民生实事计划”277项,行业系统“为民服务清单”213项,党员制定“为民办事清单”7868项,各党组织为群众办实事750余件,党员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4800余个。四是聚焦推动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推动各领域基层党建全面进步,确定了25个市直单位为模范机关创建工作表现突出单位,申报了5个市级“保山市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命名为“云南省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申报了2个市级“党建带群建”示范点,配合市委组织部成立了1个快递行业党委,实地督促指导了2个“两新组织”示范点建设。五是压实机关党建责任体系,年初召开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和2022年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总结回顾2021年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制定下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2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重点任务项目清单》等,反馈2021年度直属党组织述职评议考核意见,全面压实党组(党委)、机关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做到责任清、任务明、措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任务清单,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机关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全年专题研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3次,督促、指导直属党组织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六是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促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持续深化机关党建“对标达标创标”行动,结合“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推动机关党建与中心业务深度融合。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制发《市直机关“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方案》,74个市直机关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和年度争创目标计划。各机关单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坚定行动践行“两个维护”;通过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对标管理指标值,认真对标先进,全面查找差距,明确赶超目标,制定赶超措施,全力比学赶超,确保至少有1项指标在全省、乃至全国位居前列,推动机关党建与中心业务深度融合。同时,将主题实践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把“凝聚优化营商环境思想共识、建立联系服务市场主体机制、机关党组织与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双向交流’”作为有效抓手,聚焦市场主体需求,设置“党员先锋岗”162个,划定“党员责任区”100个,优化审批服务事项1429个,从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出发,帮助企业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难点、堵点问题706个。8月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在市党群服务中心联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竞赛活动,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持续提升服务质效,推进组织工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有效落地落实。七是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开展“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杨善洲精神、解放思想、作风之问、大抓项目年”5个研讨和“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我为群众办实事、作风建设、模范机关创建”5个大比拼。通过三个季度实地调研指导,对各直属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态度、思路、任务、措施、进度进行全面掌握,有效推动了主题实践活动相关任务的落地落实。

6.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激发基层首创精神

深入把握机关党建工作规律和特点,激发基层党组织的首创精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结合职能职责,深入践行“三个工作法”,在社区一线建站点开展专业精细化服务,牵头在龙陵县尹兆场社区创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抓党建促教育发展”工作新模式,搭建“1+5+9”服务站点矩阵,组织开展“领头雁培训计划”“家庭教育培训计划”,通过7个月“沉浸式培养”,培养乡村振兴战略人才50多人,培养合格家长50多人;组织开展培训服务活动8场次,服务群众2000多人次。在隆阳区学府社区以“双站合一”模式,打造“党建+社会工作”服务实践站点,共开展特色活动和服务60多场次,服务群众5600多人次。2022年9月,机关工委“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案例入选全国第六届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31,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31,6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514,000元,同比增长19.64%。主要原因分析:工资基数增加,随之带来的工资福利性支出及社会保险缴费支出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31,600元,其中:本年收入3,131,6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31,6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514,000元,同比增长19.64%。主要原因分析:工资基数增加,随之带来的工资福利性支出及社会保险缴费支出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31,6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131,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981,6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14,000元,同比增长20.83%,主要原因分析:工资基数增加,随之带来的工资福利性支出及社会保险缴费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150,000元,与上年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合计2,456,000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日常办公所需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合计150,000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项目开展所需的办公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合计4,8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开展活动、慰问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296,6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6,1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91,3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保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800元,主要用于退休公务员医保缴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12》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000元,与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3次,共计接待约12人次。

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先锋》杂志出版经费,绩效目标:掌握和运用好《先锋》杂志。通过拓宽稿源、优化栏目设置、提高编审水平等,进一步提高办刊质量,扩大扩大知晓度和受众面,使之真正成为舆论宣传引导、党员干部学习交流、党建工作经验交流、联系服务群众和向外推介保山机关党建工作特色亮点的平台。2023年继续出版《先锋》杂志4期,每季度一期,每期750本。

2.党员教育经费,绩效目标: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2023年,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将结合实际,开展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工作,强化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的培训,推动党建文化活动深入开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5,900元,与上年对比上年增加4,200元,增长1.23%,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人数增加1人,导致公务费用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资产总额864,456.73元,其中,流动资产4,897.13元,固定资产856,97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58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2672.7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7,77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8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