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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40911-00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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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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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2101000

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文艺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保山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

2.坚持党对文艺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组织文艺创作和文艺活动;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深入基层、扎根人民,协调组织各团体会员积极开展各类文艺活动,统筹安排各团体会员间的有关事宜。

3.认真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基本职责,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

4.负责对市级各文艺家协会、县(市、区)文联的联络、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听取有关方面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认真制定和实施全市文艺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召开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组织召开全市文联系统的工作和文艺人才学术研讨等会议。负责指导市级各文艺家协会的笔会、研讨会、展演、培训、交流、采风等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6.为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服务,依法维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尊重和保护作者的创造性劳动成果。

7.沟通和加强文艺界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努力扩大对外文化传播和文化交流,组织开展各类文艺交流活动,为提高保山的知名度和促进保山经济社会发展而努力。

8.了解掌握我市文学艺术创作动态,制定激励措施,组织有利于多出优秀人才,多出优秀作品的评奖活动。

9.主办文学刊物《高黎贡》。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开展系列土地违法违规“以案促改”工作集中学习1次,对把抓好耕地保护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有了深刻的思想觉悟。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持续加强家风建设,与党员家属签订了《家庭助廉承诺书》9份,在严格自我约束的基础上,认真管好家属亲属,做好标杆、带好家风。

2.坚持主题主线,发挥文艺宣传优势。举办“强国复兴有我  党的创新理论进万家”专场演出5场,把党的理论和关怀送到人民群众的身边。组织开展“4·23全民阅读日保山籍知名作家作品展”,大力推进全民阅读。

3.坚持文艺惠民,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开展“我们的中国梦 文艺进基层”活动21场次。组织举办保山市传承经典 守正创新首届临书展。举办“保山小粒咖啡”美影书展览活动、“比顿杯”咖啡摄影大赛。开展“迎新春网络美术作品展”、“我们的节日·春节”春联书法作品展、“新春楹联作品展”等线上展览活动。举办“讴歌新时代——乡影乡风乡情主题绘画作品展”。举办文学进校园活动3场次,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和从小对文学的爱好。争取中国文联“圆梦工程”项目落户腾冲。

4.坚持创作生产,着力打造文艺精品。2023年以来,我市一大批优秀文艺作品在外界发表、刊发、选载、入选、出版,多有获奖。

5.坚持阵地建设,夯实人才成长平台。建立文艺作品刊发展演播出通报制度,编发《文艺新声》8期,通报文艺人才183人次。编辑出版《高黎贡》6期,首发于《高黎贡》的多篇文学稿子先后在《中国校园文学》《星星诗刊》等重点刊物发表。创建龙陵县龙江乡弄岗村、龙新乡雪山村两个文艺创作基地并投入使用,启动“四季龙江”摄影创作。组织举办“保山市备战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和第十三届全国书法篆刻展培训班”,对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的30余名骨干精英进行重点培训,为备战全国美展和书法篆刻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全面提升“保山文艺”微信公众号、各文艺家协会微信群和公众号凝聚力、吸引力、影响力,建设文艺线上矩阵。组织保山市第届文学艺术奖评奖活动,对近4年来以保山为题材的文学、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戏剧、民间艺术等10个艺术门类的文艺作品进行评选。

6.坚持强基固本,加强文联自身建设。领悟上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召开市文联全委会,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文联十一届三次全委会、省文联八届七次全委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和全市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号召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自觉做心系民族复兴伟业的“追梦人”、新时代新征程的“见证人”、人民史诗的“书写人”、精品力作的“出品人”、守正创新的“早行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创联科、编辑部所属单位0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2883180.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7890.09元,占总收入的99.4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290.63元,占总收入的0.5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46780.92元,增长18.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6787.47元,增长18.45%;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6.55元,下降0.04%。主要原因是根据保山市文艺工作座谈会要求,加大文艺工作经费保障力度文艺工作补助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2897971.97元。其中:基本支出1973800.49元,占总支出的68.11%;项目支出924171.48元,占总支出的31.8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76573.71元,增长19.6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2887.77元,下降7.62%;项目支出增加639461.48元,增长224.60%;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文艺活动增多,文艺工作补助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单位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73800.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64184.09元,占基本支出的89.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9616.40元,占基本支出的10.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4171.4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文艺工作补助经费894331.48元,用于举办展览、培训、研讨会、笔会、大赛、采风、文艺交流等一系列活动以及《高黎贡》杂志出版,促进文艺事业发展。2023年,市文联10个文艺家协会举办展览、培训、研讨会、笔会、大赛、采风、文艺交流等一系列活动30余场次,《高黎贡》杂志出版6期,提升广大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的素质50000余人,培养、选拔协会优秀艺术人才,创作出一批优秀作品,推出具有保山特色和风格的文艺精品。

2.文艺事业发展(单位资金)经费29840.00元,用于促进文艺事业发展。全年预计举办书法展览次数1次,实际开展1次,完成率100.00%全年预计出版刊物2期,实际出版2期,完成率100.00%全年预计刊物出错率≤5‰,实际出错率0‰,完成率1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7890.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6%。与上年相比增加446787.47元,增长18.45%,主要原因是文艺活动增多,文艺工作补助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49744.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1%。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2549744.55元,其中:行政运行2549744.55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2483.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2483.98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253.2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0230.7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3561.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33561.56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76802.2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2350.4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08.86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0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决算为14879.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3949.9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75%,完成年初预算的39.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93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25%,完成年初预算的3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879.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3949.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9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下乡调研活动多为公务平台租车,公务用车使用频率低;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工作,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5.00元,增长0.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85.00元,增长1.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0.00元,下降7.9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旧,保险费和维修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主要用于市文联走访调研文艺家、到挂钩村联系工作、参加文学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昌宁县文联协助办理刊物准印证、腾冲文联报送保山市第一届文学艺术奖参评优品、接待施甸作家民间文艺家协会创作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374.52元,比上年减少26515.56元,下降11.24%,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品费用邮寄费减少,差旅费从项目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保山市文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经费,其中:办公费11000.00元、邮电费17000.00元、差旅费10000.00元、会议费1937.00元、公务接待费930.00元、工会经费31097.28元、福利费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49.98元、其他交通费用118907.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53.2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资产总额260715.44元,其中,流动资产4232.60元,固定资产256482.8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5015.9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4039.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439.9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669.9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439.9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439.9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2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