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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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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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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03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是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工作机关,为正处级,对外加挂市公务员局牌子。负责管理中共保山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保山市委基层党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保山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工作。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中党组织的设置、活动方式。负责全市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全市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组织开展新时代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党建理论的研究,提出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

2.研究并提出县(市、区)领导班子和市委、市政府机关各部委办局处级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市管干部的宏观管理及考察、任免、工资、调动、待遇、退休审批手续。协助省委组织部办理对省管干部的考察、任免、调动、工资、待遇、退休报批手续。宏观指导市直各部门科级干部的选配工作。

3.研究制定加强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和意见。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后备干部的工作。承办挂职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4.宏观指导并参与全市组织工作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市组织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宏观管理人才工作,负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综合全市贯彻人才工作政策情况,对人才队伍的基本状况进行调研。负责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协调指导全市人才工作机构资源整合、任务分解等工作。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市人才统计、分析和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人才信息库的建设。

6.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对市管干部、全市公务员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方面的问题,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纪律的案件。负责办理特定岗位国家工作人员因公(私)出国(境)的备案、审批工作。

7.宏观管理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成上级组织部门的点名调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乡科级以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

8.指导全市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培训、退休等事务。研究拟订全市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对外合作交流、申诉控告等工作。

9.围绕各时期组织工作的重点,不断研究和探索新时期加强全市党员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新途径。

10.宏观指导全市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市级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11.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市干部(公务员)和党内的统计、分析及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市组织系统信息的业务指导和信息的综合传递及督查工作,主办《保山组工信息》。

12.统一管理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

13.完成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保山市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和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坚持守正创新、狠抓落实,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1.聚焦“主题主线”,高质量推进主题教育。坚持把主题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2.聚焦“中心大局”,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坚持推动组织工作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创新三项载体助推中心工作、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3.聚焦“提质增效”,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接续实施“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年”,纵深推进“一地两带五区”建设,推动基层党建提质增效。

4.聚焦“四重导向”,着力建设堪当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持续树牢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5.聚焦“精准规范”,不断提升公务员工作质效。坚持精准精细规范公务员管理,不断提升公务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6.聚焦“第一资源”,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以服务中心为引领政策落实为主线人才专项为带动,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7.聚焦“两场革命”,从严从实抓好组织系统自身建设。牢固树立“人要精神、物要整洁、工作要在状态”的理念,努力打造模范机关和过硬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和党总支,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规科)、组织一科、组织二科、组织三科、组织四科、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公务员一科、公务员二科、公务员三科、人才工作科、干部教育科、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人事科、信息管理科。

所属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保山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办公室)。单位性质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该单位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收入合计18092003.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92003.3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13651.82元,增长4.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13651.82元,增长4.11%;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变动。收入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调入8人,调出6人,人员变动导致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等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2273.20元;二是项目收入增加391378.62元,主要是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收入增加500000.00元、人才经费项目收入(主要是兴保人才奖)增加1059813.94元、保山市智慧党建项目建设经费项目收入减少1215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支出合计18092003.33元。其中:基本支出7882667.00元,占总支出的43.57%;项目支出10209336.33元,占总支出的56.43%;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13651.82元,增长4.1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2273.20元,增长4.26%;项目支出增加391378.62元,增长3.99%;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支出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调入8人,调出6人,人员变动导致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322273.20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391378.62元,主要是信息化建设经费支出增加500000.00元、人才经费支出(主要是兴保人才奖)增加1059813.94元、保山市智慧党建项目建设经费支出减少12155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82667.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11988.91元,占基本支出的88.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0678.09元,占基本支出的11.05,公用经费人均20248.3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09336.3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人才经费1128272.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兴保人才评选奖励、组织市委联系专家体检活动、开展引才工作、人才工作调研等。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完成市委联系专家体检、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开发培养、人才作用发挥等工作,营造近者悦远者来的良好人才环境,为保山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以高质量人才赋能高质量发展。

2.本土人才培养学费补助资金15000.00元,主要用于本土人才培养学费补助,2023年培养本土人才1名。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立足“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开放创新之城”定位,加快培养造就支撑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3.培训经费3309896.00元,主要用于举办市县党政正职应急管理网络专题培训班、保山市两新党务工作者暨党员民营企业出资人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保山市高层次人才市情研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党风廉政)培训班、保山市乡村振兴主题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保山市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保山市2023年入党积极分子暨发展对象培训示范班等培训。通过对领导干部开展系统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专业训练、实践锻炼,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领导干部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矛盾和问题的本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

4.干部工作经费1983138.20元,用于开展干部推荐、考察、考核干部队伍建设等。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什么人能解决问题就用什么人”的原则,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深入贯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指导方针,加强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全面抓好干部工作的实施,着力营造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合理容错的干事创业氛围。

5.党建工作经费648676.00元,用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这次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不断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为保山高质量发展工作提供有力思想武器和坚强政治保证。

6.党建经费440892.13元,用于开展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基层党建现场推进会、党建工作调研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紧紧围绕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的发挥,着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保山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7.信息化建设经费500000.00元,用于信息化建设支出,运用现代科技技术,发挥大数据综合分析和预测研究优势,推进业务数据的融合,实现组织工作业务流程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达到信息共享、协同工作、高效创新,进一步提升全市组织工作质效。

8.省委联系专家工作经费17000.00元,用于开展省委联系专家联系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9.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经费10000.00元,用于支付2023年定向选调生租房补贴,吸引更多知名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云南干事创业。

10.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资金9000.00元,用于发放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各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创优,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知重才、见贤思齐的良好环境。

11.2022年度下派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97400.00元,用于举办云南省选调生党性教育和能力提升培训班教育引导选调生进一步提高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实践本领,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12.2023年度下派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41600.00元,用于举办云南省选调生党性教育和能力提升培训班,对保山市、德宏州、怒江州、临沧市4个州(市)到村工作选调生开展党性教育培训和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专业化培训。教育引导选调生进一步提高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实践本领,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13.春节慰问经费8500.00元,用于开展在保省委联系专家春节慰问。营造爱护人才、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激励社会各界人才不断涌现,努力把保山建设成为人才聚集之地、人才辈出之地、人才向往之地,为保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14.干部人才培训交流专项资金1176000.00元,用于举办保山市2023年人才工作者培训班保山市村(社区)干部产业发展专题培训班保山市乡村电商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保山市2023年公务员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等培训参训学员通过培训坚定信念、丰富知识、开阔眼界、提升能力。

15.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题培训经费323962.00元,用于举办保山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培训示范班,不断提高乡村党组织书记的履职能力,为高质量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奠定坚实人才基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92003.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13651.82元,增长4.1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调入8人,调出6人,人员变动导致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322273.20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391378.62元,主要是信息化建设经费支出增加500000.00元、人才经费支出(主要是兴保人才奖)增加1059813.94元、保山市智慧党建项目建设经费支出减少12155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137942.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7%。用于组织事务(款)支出15137942.98元,其中:行政运行(项)支出6284568.67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8025874.33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827499.98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开展党建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6407.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936407.69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3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22737.1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10070.57元。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8840.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488840.66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00196.7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70985.28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7658.62元。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88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885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8850.00元。用于职工住房补贴补助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4999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支出1176000.00元,其中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1176000.00元;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款)支出323962.00元,其中: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323962.00元用于举办保山市2023年人才工作者培训班保山市村(社区)干部产业发展专题培训班保山市乡村电商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保山市2023年公务员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沪滇协作培训等培训班1176000.00,用于举办保山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培训示范班323962.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0元,决算为115172.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68251.8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26%,完成年初预算的75.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0元,决算为4692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74%,完成年初预算的20.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92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5172.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68251.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230000.00元,决算为4692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2023年继续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要求,合理统筹安排公务接待,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二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并且本年公务用车无特殊大型修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6434.53元,下降39.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330.47元,增长12.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3765.00元,下降64.1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2023年继续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要求,合理统筹安排公务接待,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公务接待减少37批次337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83765.00;二是2023年开展主题教育,到基层调研使用公务用车频次增加,车辆运维费用增加7330.47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全市党建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公务员管理等相关工作调研、出差使用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和其他州市来保调研、考察干部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0678.09元,比上年增加22098.92元,增长2.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8人,调出6人,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发生的商品和服务支出870678.09元。其中:办公费79201.85元,水费17697.30元,电费36179.67元,邮电费1676.00元,差旅费44457.00元,维修费10000.00元,会议费2820.00元,委托业务费12000.00元,工会经费137493.4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251.83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租赁费、公务交通补贴)44816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737.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资产总额5283804.51元,其中,流动资产32639.54元,固定资产3978483.5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36207.00元,无形资产536474.4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5537.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3884.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39项,账面原值68039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118.8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72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3393.8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4433.8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4433.8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