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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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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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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4301000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是市委领导的由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委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的桥梁,是政府管理民营经济的助手。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统一战线及经济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和联系县(市、区)工商联、行业商会的工作;调查研究,参政议政;做好民营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非公经济的合法权益,努力为非公经济服务;组织开展与台、港、澳地区及世界各国工商社团、经济组织、人士的联系和交往;引导非公经济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回报社会;帮助各工商经济界人士、社会服务领域组建行业商会,充分发挥行业商会促进民间经济交往、规范经营、公平有序竞争的作用;加强对非公经济人士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光彩事业基金的管理,做好光彩事业有关项目的争取和实施;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商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政治引领,凝聚人心力量。坚持把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引领放在首位,多形式、多层次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始终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工商联工作重要论述和全国工商联成立70周年贺信精神进机关、进商会、进企业以“同心建功新时代”主题为抓手,开展支部联建共建、主题党日等活动6次,打造全市首家省级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梁金山故居”,并通过上门宣讲,到杨善洲干部学院、松山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等开展现场体验教学、举办红色主题活动,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

2.当好桥梁纽带,助优营商环境。深化“1+N”合作机制,与公检法司、自然资源、税务、能源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常态化落实“法律三进”“法治体检”“法护营商·律企同行”“千名经侦民警进千企”“获得电力营商环境服务周活动”等,通过延展工作手臂,搭建法律维权、政策宣传等平台,提升为企服务效能,保山2个典型事例入选省级10佳典型事例。民企调查点企业扩量至456家,并深入开展“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民营企业运行状况线上调查”等活动,运用好评议和调查结果,推动有关部门转作风、优服务。推动全市出台《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建立市工商联“定人定点定责”网格化挂钩联系服务企业机制,并将建立“民营企业合理诉求办理、惠企政策归集推送、党政企常态化沟通”三项机制纳入《保山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持续开展“大走访、大调研、解难题”等活动,走访调研商协会20余家、民营企业100余家,召开调研座谈会20余场次,形成“万企兴万村”行动现状与对策、商协会发展问题与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上报的《民企舆情专报》,聚焦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和民营企业当下的困难,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批示,共有3篇调研报告和工作建议被省工商联评为优秀调研成果组织工商联界别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共18份,其中2项被列为重点提案。《关于建立和完善三项工作机制,提振民营经济和民企发展信心》被评为优秀提案,市长陈锐亲自督办,并将相关落实机制写进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

3.助力引资融资,促进融通发展。实施“梧桐树工程”,做好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工作,全年共引荐40余家商协会及企业到保山考察,推动在谈项目12个、签约6个。高标准筹备举办了“国际精品咖啡产业发展大会”,来自15个国家和地区的46名外宾和国际国内300多家咖啡企业、科研机构出席会议,助力云品出滇,有效促进云南咖啡产业融通发展。实施“金融诊疗”助力民企发展行动,多次召开政银企座谈会,与农行首创推出“保山咖啡贷”金融产品,切实降低常规信用类流动资金贷款准入条件。扎实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为304户创业户发放贷款5730万元。宣传推介“政企通”及“融信服”平台,企业获授信5370万元。

4.壮大会员队伍,实施培根促长。完成市光彩事业促进会换届,推动成立市咖啡产业协会及乡镇(街道)商会13个,累计成立乡镇(街道)商会47家,会员较2022年增长12.6%。一批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社会信誉好的民营经济人士加入工商联队伍。出台直属会员管理办法,建立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的社会组织固定联系机制,推进直属商协会提质扩面。通过兼职副主席、副会长轮值活动及执委分组联系活动、“企业家看企业”等搭建商协会交流学习平台,工商联的创造力、执行力和凝聚力明显增强。实施“培根促长”素质提升工程,选送20期54人次年轻企业家到北京、青岛、厦门、武汉等省外高校参加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学习培训,组织500余名企业家参加“滇商大讲堂”等线上培训,并邀请保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中小企业经济研究中心为120余名执常委作民营经济发展形势政策专题培训。

5.厚植家国情怀,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民营企业投身共同富裕的伟大实践,在捐资助学、扶弱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中捐款捐物价值500余万元。召开“万企兴万村”行动现场推进会,制定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和商协会联系乡村振兴部分重点帮扶村(社区)工作方案,共组织433家民营企业、商协会与550个村(社区)结对共建,累计实施项目304个、投入资金10.7亿元。制定“万企兴万村”实验示范项目评价标准,新增市级示范项目5个。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持续开展“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行动”等活动4场次,提供就业岗位近2000个,参与招聘求职者7000余人,达成就业意向1000余人。通过消费帮扶、产业帮扶等,加大对挂联社区的定点帮扶力度。

6.抓牢固本强基,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主题教育与推动中心工作相结合,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接受五届市委第七轮巡察,一体推进巡察整改和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对标“有为工商联”建设目标,探索创建“‘五个三’党建工作法 构筑民企之家”模范机关品牌,通过“三学”“三联”“三谈三访”“三服务”“三提升”,吹响了打造学习型、廉洁型、团结型、服务型、质效型工商联机关的冲锋号,自身建设呈现出新的动力与活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会员经济科、社会扶贫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2718609.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8203.01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6.65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0797.82元,下降4.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0884.78元,下降4.93%;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86.96元,增长27.2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一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转入社保账户以及在职干部职工正常晋级晋档导致基本支出增加88600.55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229398.37元,分别是:现场办公会工作经费补助资金减少49886.02元,临聘人员经费减少110000.00元,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经费减少1854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补助经费项目支出减少105412.9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项目支出增加27520.75元,民营企业培训、调研、光彩事业促进会等工作经费增加193779.8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2719953.12元。其中:基本支出2456224.77元,占总支出的90.30%;项目支出263728.35元,占总支出的9.7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6833.63元,下降5.1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8600.55元,增长3.74%;项目支出减少235434.18元,下降47.17%;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一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转入社保账户以及在职干部职工正常晋级晋档导致基本支出增加88600.55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235434.18元,分别是:现场办公会工作经费补助资金减少49886.02元,临聘人员经费减少110000.00元,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经费减少1854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补助经费项目支出减少105412.9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项目支出增加21484.94元,民营企业培训、调研、光彩事业促进会等工作经费增加193779.8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56224.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97979.31元,占基本支出的89.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8245.46元,占基本支出的10.51%。

)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3728.3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民营企业培训、调研、光彩事业促进会等工作经费193779.80元,主要用于为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而开展的一系列考察调研、民营及中小企业的宣传教育培训市光彩事业促进会以及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实现乡村振兴和乡镇(街道)商会建设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的办公经费开支等

2.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项目支出33850.11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3.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补助经费项目支出36098.44元,主要用于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8203.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上年相比减少140884.78元,下降4.9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一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转入社保账户以及在职干部职工正常晋级晋档导致基本支出增加88600.55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229485.33元,分别是:现场办公会工作经费补助资金减少49886.02元;临聘人员经费减少110000.00元;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经费减少1854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补助经费项目支出减少105412.9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项目支出增加27433.79元;民营企业培训、调研、光彩事业促进会等工作经费增加193779.8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00228.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4%主要用于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2200228.54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006448.74元、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193779.8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9763.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93863.99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1791.6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9672.31元;就业补助45899.32,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5899.3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3301.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主要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53301.04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89832.25公务员医疗补助58469.3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99.4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4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411.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411.00

12.农林水(类)支出2249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支22499.12,其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17699.12、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48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决算为41990.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34394.2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91%,完成年初预算的98.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759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09%,完成年初预算的75.9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5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1990.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34394.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75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报销签批审核,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94.76元,增长2.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887.76元,增长5.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3.00元,下降9.4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一是车辆维修费增加2229.00元,年检费减少280.00元,保险费减少61.24元;二是我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每年“三公经费”遵循只减不增或是持平的原则,故较上年接待费金额减少793.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民营及中小企业教育培训、经济调查、光彩事业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工商联莅保参加“保山市咖啡产业协会成立大会”、保山杨善洲干部学院开展主题教育、开展民营企业调研和接待四县(市)工商联到市工商联汇报民营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045.46元,比上年减少4491.03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2551.79元、水费增加3337.00元、电费增加3413.00元、邮电费增加1237.06元、差旅费减少4544.00元、会议费减少5068.00元、公务接待减少793.00元、工会经费减少1612.64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1887.76元、其他交通费减少5,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600.00元。

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244.79元、水费6337.00元、电费12413.00元、邮电费4999.38元、差旅费3986.00元、公务接待费7596.00元、工会经费3537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394.29元、其他交通费用1393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资产总额282339.91元,其中,流动资产6030.08元,固定资产276309.8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净值),其他资产0.00(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2661.6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1440.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4项,账面原值4842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8.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418.2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638.2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734.6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734.67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4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