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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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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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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6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20〕72号)执行。

1.贯彻执行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其他有关改革。统一管理市级党委各机关、人大、政府各部门、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其他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

2.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3.拟订全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市级各部门和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市以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审核、审批市级、市以下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市以下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

5.拟订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指导、监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负责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园区管理体制等改革工作。

6.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编制总额分配和调整建议。拟订县(市、区)编制总量分配和调整方案。负责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机构及其领导职数的设置与调整审核工作。负责县(市、区)科级职数总量管理工作。

7.综合协调市级各部门之间、市级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市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关系。负责审核、审批市级党委各机关、人大、政府各部门、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其他机构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

8.开展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赋码换证等工作。负责市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市、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9.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平台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管理和网站挂标等工作。

10.负责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市级各部门“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保山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加强政治能力建设,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管理刚性约束,优化创新管理举措,提升干部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1.不断加强政治能力建设,筑牢思想“主阵地”。一是强化思想引领。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市委主题教育读书班2期、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3期,办内举办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2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二是把牢工作要求。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机构编制工作“八个必须坚持、三个重要要求、四个重要部署”的重要论述精神转化为推动落实的强大动力,着力推动保山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夯实党建根基。打造“改革先锋·活力编办”,深入实施政治引领、理论强基、改革先锋、清廉赋能“四项行动”,市委编办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全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被纳入市级模范机关示范单位。

2.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打响改革“攻坚战”。一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通过组建一个工作专班、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制定一份任务清单、举办一次学习研讨、组织一轮摸底调研、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出台一个工作口径的“七个一”举措,细化施工图、抓好关键点、把住纪律关。目前,已拟定《保山市机构改革方案(送审稿)》,经市委编委会议研究后正在报批。二是助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后半篇文章”,制定出台《规范优化机构编制资源服务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四个方面12条措施,重点从优化开发区发展定位、创新管理方式、完善制度机制、加大机构编制统筹使用力度等方面切实为园区松绑减负、助力赋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理顺行政执法管理体制。形成市县乡职责分工明确、力量分布合理、上下贯通联动的行政执法格局。其中:市级保留交通、生态、应急、文化4支执法队伍;县级组建“8+1”行政执法队伍,设置8支专业队伍,并将城市管理纳入范围;乡级健全完善“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执法中心吹哨、其他中心报到”2个机制,有效整合分散的乡镇执法力量。同时,全市调整743名编制,重点向基层执法队伍倾斜。四是推进明责赋权扩能工作。主动牵头推进全市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积极会同相关部门,通过三级联动、阶段推进、专题培训等措施,指导乡镇分类制定权责;编写《明责赋权扩能业务手册》,制定《权责清单》《执法清单》等5个模板,实现全市赋权“标准化”,在市县两级赋权的基础上,优先保障乡镇(街道)选取赋权事项的主动权,确保选得准、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目前,已全面完成全市76个乡镇(街道)的赋权事项选取、培训、移交等工作,平均赋权90项。

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激活发展“动力源”。一是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统筹整合3个“小散弱”教育事业单位组建保山教育研究院,搭建优化教育教学研究、教师培训培养平台;规范设置保山职业学院党政管理和教学教辅机构,确保2023年9月顺利实现首届招生办学;大力推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切实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教育发展动能;用好用活“省管校用”对口帮扶23名事业编制,以点带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使用效应;稳步推进“县管校聘”工作,促进教师编制资源动态调整、科学管理、均衡配置;核准全市2024年公师和优师培养需求数403名、校园招聘教师333名。二是聚焦公共卫生保障。补齐传染病救治能力短板,加强市传染病医院启用要素保障,充实人员力量;5月底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局挂牌,为下步改革夯实体制机制基础;进一步优化调整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等内设机构和职能配置,助力形成分工明确、密切协作、高效运行的管理体系;联合审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校园招聘31名,确保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三是聚焦重点领域环节。摸清摸准摸透检验检测领域基本状况、运转情况、困难问题,拟定改革方案,起草市县乡和主管部门协同机制、人事和资产管理、理事会和联席会组建等9个配套文件;会同市委宣传部推进市级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改革,形成改革方案,加快构建融为一体、合而为一的全媒体传播格局;围绕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重点任务、全市咖啡产业发展、腾冲科学家论坛服务保障、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优化调整机构职能,有效加强编制保障。

4.切实发挥管理刚性约束,念好监督“紧箍咒”。一是有序推进督查整改暨巡视整改。将机构编制督查整改与省委第三轮、第四轮巡视涉机构编制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制定“一整改方案、两整改通知”,通过“三个严”工作措施、“六个实”消超举措、“五个一”专项行动,全方位推进整改工作。截止目前,全市累计消化行政超编538名、政法超编96名,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不规范问题得到全面整改。二是坚持编内编外一起管同样严。深入贯彻《保山市控住管好盘活机构编制的十六条措施》,累计消化行政超编538名、政法超编96名;制定印发《保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2023年全市编外人员规模总量和经费支出提前一年实现“双降”;认真执行《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市委编办工作细则》,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筹备召开市委编委会2次、市委编办室务会10次、市机构编制联席会10次。三是持续抓好法规制度学习宣传。常态化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必修课”,一年来,反馈纠正“条条干预”行为3项,面向全市领导干部宣讲政策法规7场次。5年以来,首次集中开展全市机构编制部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

5.持续优化创新管理举措,种好特色“试验田”。市本级探索城区公办幼儿园编制备案制试点,牵头起草《市幼儿园编制备案制试点方案》及其《实施细则》,合理核定人员控制总量、强化编制保障力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健全人员管理机制,有效破解保山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少、教师数量少、教学质量低等问题。隆阳区督查整改落实有力、成效明显,巡视整改举一反三查纠并举,行政、事业整体保持空编,编外人员规模总量和经费支出提前完成压减目标。龙陵县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全面梳理25个领域近4000余项行政职权,拟定“综合+专业+乡镇”执法队伍1+N+1执法框架,为全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试点平台。昌宁县优化校点布局,高效推进“县管校聘”,在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昌宁现场会上交流经验,保证教育用编拿得出、跟得上,储备各类编制220余名,盘活教师编制140余名,机构精简12%、人员精简9.8%,教师专业匹配率提高5.5%。

6.不断提升干部队伍建设,练就担当“硬本领”。一是提能力、强素质。创新建立科室“职责清单”和个人“履职清单”机制,统筹发挥各类人员作用;创新建立“传帮带、岗位练兵、业务比拼”制度,在全办营造比工作、争一流的干事创业氛围。二是优方法、强效能。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推行实施编办主任“创新项目”出典型、出亮点,创新建立“加强向省委编办请示汇报机制”,继续落实“每月提醒函、三色卡管理”等督查措施,倒逼提升抓部署落实。三是抓廉政、强支撑。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机构编制工作一起抓、从严治党与队伍建设一盘棋,做到两手抓、两促进。自编自导自演3次4个沉浸式警示教育短剧,切实做到以案为鉴、自我警醒,开展家庭助廉,把法纪教育融入廉政教育、家访、文化等活动,打造“讲廉、宣廉、倡廉”阵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政策法规科、体改科、机关科、事业科、监督检查科、登记管理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3814072.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14072.1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5954.59元,下降6.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5954.59元,下降6.75%;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单位职工减少2人(调出1人,退休1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245265.25元、公用经费减少44293.17元;二是新增保财预〔2023〕54号机构改革经费,导致项目经费增加13603.8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3814072.14元。其中:基本支出3492203.93元,占总支出的91.56%;项目支出321868.21元,占总支出的8.4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5954.59元,下降6.7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9558.42元,下降7.66%;项目支出增加13603.83元,增长4.41%;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单位职工减少2人(调出1人,退休1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245265.25元、公用经费减少44293.17元;二是新增保财预〔2023〕54号机构改革经费,导致项目经费增加13603.8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92203.9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52797.45元,占基本支出的90.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9406.48元,占基本支出的9.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1868.2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党政机构改革经费支出222300.21元,主要用于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提高履职服务能力水平和政法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园区机构改革。

2.机构改革经费支出90568.00元,主要用于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好机构编制违规违纪监督检查工作。

3.2023下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支出9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3下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14072.1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75954.59元,下降6.75%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单位职工减少2人(调出1人,退休1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245265.25元、公用经费减少44293.17元;二是新增保财预〔2023〕54号机构改革经费,导致项目经费增加13603.8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36413.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5%。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506048.97元,其中:行政运行2923545.53元专项业务312868.21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81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39104.00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9104.00元就业补助9000.00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9409.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9409.40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38691.5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2961.2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756.5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1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145.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145.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000.00元,决算为27653.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20905.2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60%,完成年初预算的59.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674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40%,完成年初预算的42.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7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653.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20905.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674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914.35元,下降22.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5.35元,下降0.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769.00元,下降53.5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年公务出差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二是2023年省编办调研次数及各县编办减少8次、11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7769.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加强政治能力建设,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编办调研及各县编办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9406.48元,比上年减少44293.17元,下降11.54%,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职工调走1人,退休1人,导致相关办公费用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4131.81元、水费6522.00元、电费19728.00元、差旅费15440.00元、工会经费51309.4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905.24元、其他交通费用20137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531091.00元,其中,流动资产28101.80元,固定资产501570.2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19.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7905.7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0536.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713.6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843.6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58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58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