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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是中共保山市委领导的由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主要职责:
一是宣传党和政府的侨务方针、政策,宣传归侨侨眷的先进事迹,加强对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思想政治引领;落实保障和改善侨界民生的政策和措施,加强为侨服务;协助和联络海外侨胞来保参与公益事业。
二是加强引资引智工作,推动对外经济科技合作交流,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业和海外侨胞来我市投资提供服务。
三是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我市的正当权益;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提出有关涉侨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为我市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四是加强与海外华人华侨及其社团的联谊,密切与港澳台地区社团及重点人士的联络,推动民间交流与合作,培育并保持一支长期对我友好力量。
五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协商和推荐工作,为他们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服务。
六是开展以“亲情中华”等为主题的涉侨文化交流活动,组织国内侨界群众性文化活动;支持海外华文教育事业发展,引导海外侨胞进行文化交流,弘扬中华文化。
七是研究提出全市侨联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市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指导县(市、区)侨联开展工作。
八是研究新时期侨联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以重点侨乡、社区为重点,加强侨联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九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牢牢把握政治性,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不断保持和增强侨联的政治性,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强化理论武装,把稳正确方向。一是科学谋划全市侨联工作。3月10日,召开市侨联五届二次全委会暨2023年工作部署会,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2022年工作,部署2023年任务。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坚持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学、融会贯通学、结合实际学,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提升思想政治素养。截至目前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7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班子成员讲党课4次,开展周例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学习50余次。三是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任务清单、学习清单、问题清单、调研清单、服务清单,把主题教育六个方面任务目标落实到相关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确保主题教育各项工作环环相扣、一体推进。截至目前,共举办读书班2期,召开主题教育期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支部“三会一课”学习2次,主题党日活动2次,领导干部带头上主题教育党课1次。确定调研选题5个,班子成员调研发现问题11个,制定解决措施11个,召开调研座谈会1次。制定为民办事清单3项,目前已完成2项。检视整改问题1个。四是积极开展理论宣讲。今年以来,省侨联领导3次到保山开展工作调研并宣讲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第十一次侨代会和省两会精神,保山市侨联领导班子成员7次到各县(市、区)侨联、“侨胞之家”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第十一次侨代会精神,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社区”活动,增强对侨界群众的思想政治引领。五是认真履行意识工作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工作计划,年内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每半年开展一次侨联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并在党内通报,开展反诈骗、反间谍、国家安全知识宣传4场次,落实好舆情监测,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
2.牢牢把握先进性,凝聚侨心侨力推动经济发展。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侨联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汇聚侨界力量,在推动保山公益事业发展中作出贡献,在服务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中彰显作为。一是扎实做好涉侨捐赠助力保山教育事业。争取“珍珠班”6个250人,惠及资金12.5万元。协调争取省侨联、云南华商公益基金会捐赠昌宁县柯街华侨农场小学课桌椅300套、澳门童心行动会向龙陵县3所小学捐赠690套课桌椅及一批体育用品和生活用品、香港“苗圃行动”向29所山区学校学生捐赠价值84万元的冬衣7000件。积极与香港“苗圃行动”对接,目前已收到对腾冲市五合乡五合社区五星小学综合楼、猴桥镇永兴社区永兴完小师生宿舍楼、龙陵县龙山镇户孔小学学生宿舍楼3个建设项目的立项通知信,总资助额132万元,协议签订工作正在跟进中。腾冲市侨联为腾冲市西源街道盈水社区4户困难归侨侨眷学生筹集到善款0.7万元,争取到(美国)传仁基金11.3万元助学金用于资助30名腾冲市困难学生。二是积极宣介保山。6月和9月,先后到昆明参加“侨连五洲·七彩云南—第19届东盟华商会”及“2023全球华商聚云南”活动;10月,到腾冲参加第八届边交会开幕式,加强与重点侨团、侨领的联谊交流,讲好保山故事,传播好侨乡声音。三是扎实推进“三个专项行动”。认真开展“三学三增”学习实践活动、“党员入户大走访、基层党组织全域大排查、风险隐患大清理”专项行动和“永昌发展我献策、攻坚克难我冲锋、绿美保山我有责”主题实践活动,细化制定“三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7项、领导班子“民生实事计划”4项、行业系统“为民服务清单”3项、党员干部“为民办事清单”18项。党支部到网格责任区开展疫情防控、环境卫生大扫除等志愿服务活动11次,党员个人到社区参与活动17次。四是全力做好定点帮扶。积极压实三级责任即“党组责任、支部责任、帮扶责任人责任”,开展支部共建、普法进社区、帮扶慰问等活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贡献侨联力量。共召开定点帮扶专题会议2次,开展相关政策理论学习3次,主要领导到挂钩社区调研4次。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1次,为34户挂钩群众送去价值0.6万元的慰问品。积极动员侨界爱心人士向盈水社区捐赠价值2.15万元的电脑、复印机等电子办公设备,向腾冲市文旅局争取到资金1万元用于社区两支文艺队购买音响、道具等物品。
3.牢牢把握群众性,实干担当提高为侨服务水平。围绕侨心所盼、侨界所需,推动构建集健康服务、帮扶救助、平台搭建、文化交流、普法维权为一体的全方位暖侨护侨工作格局,不断把工作做到侨界群众心坎上。一是推进为侨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在腾冲市和顺镇卫生院、施甸县仁和镇卫生院、昌宁县柯街镇华侨社区卫生室新建3个“为侨健康服务站”,云南华商公益基金会向“为侨健康服务站”捐赠制氧机22台,进一步提高“为侨健康服务站”的医疗器械物资保障水平。开展“送医送药”活动4次,惠及1000余人,免费发放价值2.9万元的药品。二是做好暖侨工作。开展困难归侨侨眷摸排调研,建立困难归侨侨眷数据库,完善困难归侨侨眷帮扶救助机制,坚持动态管理、分类救助、突出重点,目前已累计走访慰问困难归侨侨眷和侨界群众606户、困难大学生6人,发放慰问金50.9万元。三是“三法三化”打造星级“侨胞之家”。推动“星级侨胞之家”创建工作,制发《关于创建星级“侨胞之家”实施意见》,细化“星级侨胞之家”创建的程序、标准、命名等具体事项,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将“侨胞之家”由“建起来”向“用起来”转变,今年共评定出“五星级侨胞之家”4家,“4星侨胞之家”4家。利用“侨胞之家”开展“童心向党·研学之旅”土陶文化研学、“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开启全民阅读新征程”阅读活动、健康大讲堂活动、“重阳敬老、情暖侨心”活动等各类活动16场次。2月,隆阳区九隆街道新华社区“侨胞之家”被中国侨联确定为2021—2022年度全国侨联系统“侨胞之家”典型选树单位。四是以文连“侨”,传承侨乡文化。4月18日,保山市首部以南侨机工为背景的舞台剧《赤子青春》在隆阳区成功首演。9月3日,讲述爱国侨领梁金山先进事迹的舞台剧《把一切献给祖国》在云南省保山市首演。侨乡文化系列丛书《保山著名侨乡行》一书定稿待印。展现国立第一华侨中学办校历史的“国立华侨中学纪实展”已进入施工布展阶段。申报龙陵县象达镇朱家壁故居为“中国侨联国际文化交流基地”。五是加强技能培训促进增收致富。在腾冲市马站乡三联社区“侨胞之家”举办乡村振兴电商培训1期,培训40余名归侨侨眷和群众。在保山咖啡产业学院举办咖啡技能培训班1期,20余名归侨侨眷掌握了咖啡品鉴、冲泡等知识。昌宁县侨联帮助柯街镇华侨社区协调解决2021—2022年垃圾清运费10万元。用好10万元产业帮扶资金,升级改造昌宁县柯街镇华侨社区芒果精品种植基地滴灌系统。六是依法维护侨益。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等举办“法治宣传边关行”活动2次,结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开展法律知识宣传14次全面,提高侨界群众尊法、守法、用法水平。深化“检侨合作”,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人民检察院与侨联召开“检侨合作”工作座谈会,健全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做好信访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共接待侨界群众来信来电来访13人(件)次,办结13人(件)次。
4.牢牢把握涉外性,海外联谊交流工作取得实效。加快推动海外联络联谊,加大“请进来”“走出去”力度,涵养侨务资源,深化民间外交。一是随团出访缅甸,涵养侨务资源。4月25日至29日,市侨联主要负责人跟随由市委书记杨军同志率队的保山代表团出访缅甸,在10多场公务活动中,安排考察了华商企业,拜访了曼德勒云南同乡会和缅印中协会,走访了密支那育成学校,并捐助建校资金,受到缅甸侨胞的热烈欢迎,开创了保山对缅侨务工作新局面。二是深交老朋友,扩大朋友圈。9月13日至17日,由省侨联主办,市侨联承办的“东盟华商走进保山”活动在保山举行,来自缅甸曼德勒云南同乡会的共21名海外侨胞到保访问考察。市委书记杨军和省侨联副主席万妍娟会见代表团,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部分市直单位、腾冲市和龙陵县有关领导出席座谈会。2023年先后接待缅甸密支那云南同乡会、勐稳帛玛民族文化总会、中华总商会、腊戌云南同乡会、曼德勒云南同乡会,泰国云南工商会、清迈华人村教师联谊会,美国全美中文学校协会,荷兰华人经济技术发展中心10批侨团和海外乡亲赴保山省亲祭祖、商贸考察,共叙乡情,共谋发展。三是精心组织华裔青少年夏令营。共举办2023年“亲情中华·为你讲故事”网上夏令营17营,先后组织泰国清迈教联高级中学、缅甸密支那育成学校和澳大利亚北大中文学校805名华裔青少年相聚云端,感受中华文化魅力和侨乡保山的风土人情。昌宁县侨办、侨联共同举办“2023年度华裔杰出青年‘相约彩云南研习参访团’”活动1期,邀请14个国家50名华裔青年到柯街华侨社区参观学习。
5.牢牢把握纪律性,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支部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人员教育管理,打造善做善为、作风优良的侨联干部队伍。一是用活“侨”资源,创建“模范机关”。抓住服务侨胞和海外联谊两条主线,突出侨联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涉外性,以“四个坚持”“四个提升”为抓手,以“党建带侨建”为主题,依托基层侨联组织和文化交流基地“两个阵地”,找准自身建设、维护侨益、服务大局“三个重点,打造“党建凝聚侨心、共建美丽侨乡”模范机关工作品牌。二是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严格落实换届选举、“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党费日”、党员培训等制度,推动“智慧党建”工作,规范党建工作台账,进一步夯实支部堡垒。抓好支部共建,与市委党史研究室党支部共同开展“共建共创 互助提升”主题党日活动1次。三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保山市市管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2023年云南省侨联干部(委员)培训班、2023年保山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业务培训班、2023年度“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班等集中学习共计28次230余个学时,强素质练本领。加强与友邻州(市)的学习借鉴,曲靖市、红河州、普洱市和怒江州等友邻州市侨联先后赴保考察交流。四是坚守责任担当,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工作部署,制定印发《保山市侨联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保山市侨联2023年“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10个专项行动任务分工方案》等方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配合做好五届保山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1次,开展转任廉政提醒谈话1人次,开展节前廉政提醒3次,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次,开展廉政家访1次。
9月,在第十一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上,保山市侨联被评为“全国侨联系统先进组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海外交流部、基层工作部。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保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2717343.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7343.65元,占总收入的98.9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1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1608.06元,增长7.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1608.06元,增长6.40%;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30000.00元,比上年纯增300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158584.58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41049.36元;新增省级困难归侨侨眷重点帮扶补助经费252000.00元,新增2023年法治宣传边关行经费22890.00元,新增华裔青少年夏令营、对外联谊经费69916.00元;中央华侨事务预算专项经费较上年增加158576.00元,保山市第五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经费减少86950.00元,临聘人员经费减少323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2710233.65元。其中:基本支出1948167.65元,占总支出的71.88%;项目支出762066.00元,占总支出的28.1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4498.06元,增长7.3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9633.94元,下降9.29%;项目支出增加384132.00元,增长101.64%;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158584.58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41049.36元;新增省级困难归侨侨眷重点帮扶补助经费252000.00元,新增2023年法治宣传边关行经费22890.00元,新增华裔青少年夏令营、对外联谊经费69916.00元;中央华侨事务预算专项经费较上年增加158576.00元,保山市第五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经费减少86950.00元,临聘人员经费减少323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48167.6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11179.34元,占基本支出的87.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6988.31元,占基本支出的12.16%,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均21544.39元(包含临时聘用人员)。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2066.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3年省级困难归侨侨眷重点帮扶补助经费252000.00元,为救济费,主要是开展归侨侨眷生活困难补助,对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归侨家庭,经户籍所在地县级侨联核实后,按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困难补助金。
2.2022年中央华侨事务预算专项经费1260.00元,为差旅费,主要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推进法律服务多元化,积极营造“学侨法、维侨权、护侨益”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归侨侨眷及边境群众法治意识、法律观念和法治素养,促进边境和谐稳定。
3.2023年中央华侨事务预算专项经费416000.00元,其中:办公费20200.00元,委托业务费280000.00元,其他交通费1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00.00元,救济费100000.00元,主要是通过做好困难归侨侨眷的帮扶工作,开展走访调查3次,开展困难归侨侨眷补助救助及节日慰问4次,开展送医送药活动1次,爱侨护侨,切实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侨益;出版侨乡文化系列丛书《伊江往事》《和顺乡》2册,建设国立华侨中学纪实展,通过侨乡文化建设,积极探索侨乡侨文化资源的保护和活化;开展星级“侨胞之家”创建8个,进一步加大全市基层侨联组织建设工作,增强对侨界群众的政治引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
4.2023年法治宣传边关行经费22890.00元,主要是办公费10000.00元,差旅费289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元,主要是开展法制宣传边关行——腾冲行1期,推进法律服务多元化,积极营造“学侨法、维侨权、护侨益”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归侨侨眷及边境群众法治意识、法律观念和法治素养,促进边境和谐稳定。
5.华裔青少年夏令营、对外联谊经费69916.00元,其中:办公费45000.00元,差旅费9916.00元,劳务费5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0元。主要是积极开展海外华裔青少年夏令营活动5期,开展南侨机工眷属联谊会活动及重要节庆文化联络联谊活动2次,积极涵养侨力资源,为弘扬中华文化、推动构建认领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7343.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6%。与上年相比增加161608.06元,增长6.40%,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158584.58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41049.36元;新增省级困难归侨侨眷重点帮扶补助经费252000.00元,新增2023年法治宣传边关行经费22890.00元,新增华裔青少年夏令营、对外联谊经费69916.00元;中央华侨事务预算专项经费较上年增加158576.00元,保山市第五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经费减少86950.00元,临聘人员经费减少323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7086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2%。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631693.28元,其中:行政运行1631693.28元;港澳台事务支出252000.00元,其中:其他港澳台事务252000.00元;统战事务支出487176.00元,其中:华侨事务487176.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39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0392.96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7992.9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1601.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1601.41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75471.6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1944.7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85.0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4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48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48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38679.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33777.3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33%,完成年初预算的96.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90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67%,完成年初预算的98.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0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接待省侨联1次5人;接待曲靖市侨联1次15人,接待红河州、普洱市侨联1次22人,接待华商公益基金会2次6人,腾冲市侨联工作汇报接待1次3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679.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33777.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90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保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且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7.61元,下降0.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86.61元,下降1.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29.00元,增长12.1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保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费支出,2023年政府采购公务用车加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侨务捐赠、侨法宣传、基层侨联组织建设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侨联1次6人;接待曲靖市侨联1次15人,接待红河州、普洱市侨联1次22人,接待华商公益基金会2次6人,腾冲市侨联工作汇报接待1次4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988.31元,比上年减少41049.36元,下降14.7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7579.30元,手续费减少98.00元,水费减少153.00元,电费减少724.00元,邮电费增加1075.81元,差旅费增加848.00元,会议费增加2000.00元,公务接待增加529.00元,劳务费减少25732.04元,工会经费增加182.78元,福利费减少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86.61元,其他交费用减少109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32.00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600.00元,手续费1161.00元,水费1300.00元,电费4000.00元,邮电费14000.00元,差旅费16906.00元,会议费3000.00元,公务接待费4902.00元,工会经费38433.9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777.39元,其他交通费用11150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资产总额398811.73元,其中,流动资产31637.29元,固定资产367174.4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809.9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8235.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871.9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871.9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871.9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871.9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