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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40号),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全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订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市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3.统筹指导协调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4.负责规划组织全市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
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
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市级各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6.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负责有关市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等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新闻记者证的管理。
7.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全市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8.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市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9.拟订全市电影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放映等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电影活动。
10.对全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负责管理市级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文化产业等专项资金
11.统筹指导全市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
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2.统筹协调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全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方针政策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组织对外传播能力建设,协调全市对外文化交流、中华文化走出去等工作。
13.组织协调涉及港澳新闻宣传和舆论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问题的宣传工作。
14.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市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市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全市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
15.负责联系市内外对外宣传单位和媒体,开展对外新闻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新闻领域境外交流与合作。
1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涉及人权问题和涉及西藏、新疆及反邪教等方面的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
17.受市委委托,会同市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广播电视、出版、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方面市级宣传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县(市、区)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8.对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归口管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归口领导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保山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主管市属国有文化企业。领导和管理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19.完成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高举旗帜,筑牢思想根基。统筹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推进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2次,带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开展集中学习3960余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3230场,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百县千乡万村行”宣讲400余场。
2.服务大局,提振发展士气。主动策划选题、设置议题、搭建话题,积极构建“传统媒体主动、融媒体联动、自媒体互动”的全媒体宣传格局。
3.培根铸魂,提升文明程度。深入推进全域全程全民文明创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顺利接受国家2022年度测评,腾冲市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复牌,龙陵县、昌宁县、施甸县在2022年省级文明城市复查测评中分别获得第3名、第6名、第11名的好成绩,保山成为全省唯一省级以上文明城市全覆盖的州市。
4.以文化人,丰富精神供给。不断丰富文化产品和提供优质服务,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推动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推进保山市文学艺术奖、保山市社会科学奖评奖工作。创作推出《去远方》《寻一抹咖香》等原创歌曲,舞台剧《赤子青春》《把一切献给祖国》成功公演。“5·19中国旅游日”主会场活动在腾冲成功举办,活动线上浏览量超48亿人次,总曝光量100亿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机关党委和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室、理论科、新闻科、文艺电影科、宣传教育科、文化产业发展科、意识形态科、对外宣传科、出版监管科(保山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文明实践科、文明创建科、干部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保山新闻网站(保山市志愿服务促进中心);中共保山市委讲师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收入合计21047538.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34338.13元,占总收入的99.4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3200.00元,占总收入的0.5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10579.29元,增长9.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17379.29元,增长8.94%;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增加93200.00元,增长466.00%。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收入增加。2023年人员正常调资和全市机构改革人员调整,从保山市投资促进局转隶(分流)到我部8人,导致基本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979466.64元。二是项目支出收入增加。主要是原预留在财政部门的“新闻发布及延伸集中采访经费”项目400000.00元由“另文下达”的方式改为“纳入2023年随预算下达”;新增云南省委宣传部拨入“马工程”经费100000.00元,新增上海援滇(干部人才交流培训)专项资金168000.00元,新增2023年“5·19中国旅游日”主会场活动经费155090.3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支出合计20959939.71元。其中:基本支出9552964.51元,占总支出的45.58%;项目支出11406975.20元,占总支出的54.42%;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79300.87元,增长8.7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79466.64元,增长11.42%;项目支出增加699834.23元,增长6.54%;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支出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收入增加。2023年人员正常调资和全市机构改革人员调整,从保山市投资促进局转隶(分流)到我部8人,导致基本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979466.64元。二是项目支出收入增加。主要是原预留在财政部门的“新闻发布及延伸集中采访经费”项目400000.00元由“另文下达”的方式改为“纳入2023年随预算下达”;新增云南省委宣传部拨入“马工程”经费100000.00元,新增上海援滇(干部人才交流培训)专项资金168000.00元,新增2023年“5·19中国旅游日”主会场活动经费155090.3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52964.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42287.87元,占基本支出的90.47%,年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57132.5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0676.64元,占基本支出的9.53%,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6557.7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06975.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宣传舆论引导及理论武装思想建设经费3439630.86元。主要用于全市宣传舆论引导及理论武装建设工作,年内组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4200余场,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百县千乡万村行”宣讲400余场。精心策划“5·19中国旅游日”主会场活动宣传、桂海潮先进事迹宣传、国际精品咖啡产业发展大会宣传、2023腾冲科学家论坛年度论坛宣传等重大主题宣传。创作推出原创歌曲《寻一抹咖香》、舞台剧《把一切献给祖国》等一批优秀文艺作品。2023年,涉及保山的新闻,央视《新闻联播》播出16期、《焦点访谈》播出正面报道3期、人民日报报版刊发58篇条、《新华每日电讯》刊发29篇条、新华社客户端刊发170篇条。“云南发布”稿件采用数居全省前列。
2.党的二十大宣传教育经费172445.00元,主要用于组织宣讲大赛、开设宣传栏目、创作主题歌曲、与主流媒体合作、发布保山专题等。
3.基层文化宣传(第一批)(二二工程)补助经费56509.50元,主要用于建立版本普查机制、组建普查团队、开展普查培训、收集展示地方版本资源。
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级保障工作经费440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城区交通文明行为劝导。
5.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级保障经费5386722.47元,主要用于督促指导全市创文具体点位对标达标创建工作。
6.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文艺展演活动)经费297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群众文艺大赛。
7.2023年“5·19中国旅游日”主会场活动经费155090.31元,主要用于“5·19中国旅游日”系列宣传推广活动。
8.新闻发布及延伸集中采访经费397600.00元,主要用于召开保山新闻发布会和延伸集中采访活动,邀请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集中采访报道全市亮点工作、重点项目、重要活动。
9.上海援滇(干部人才交流培训)专项资金168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全市宣传文化系统赴上海学习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文明城市创建、新兴媒体管理、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10.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民阅读活动)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有声书报刊亭示范点建设。
11.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助资金69175.48元,主要用于交纳公益性岗位人员各项社会保险。
12.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60000.00元,主要用于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建设和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13.春节慰问经费39000.00元,主要用于对保山市历届纳入“时代楷模”管理、荣获“最美志愿者”“云岭楷模”、省级及以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个人或家属开展慰问。
14.基层文化宣传(第二批)(文艺党课《把一切献给祖国》创作)补助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以著名爱国归侨梁金山先生修建惠通桥、全力抢运抗战物资、修建保腾公路、引进小粒咖啡种植等故事改编创作一台爱国主义教育题材文艺党课《把一切献给祖国》。
15.宣传事务经费25601.58元,主要用于老干支部管理、云宣网日常维护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34338.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8%。与上年相比增加1717379.29元,增长8.94%,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收入增加。2023年人员正常调资和全市机构改革人员调整,从保山市投资促进局转隶(分流)到我部8人,导致基本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979466.64元。二是项目支出收入增加。主要是原预留在财政部门的“新闻发布及延伸集中采访经费”项目400000.00元由“另文下达”的方式改为“纳入2023年随预算下达”;新增云南省委宣传部拨入“马工程”经费100000.00元,新增上海援滇(干部人才交流培训)专项资金168000.00元,新增2023年“5·19中国旅游日”主会场活动经费155090.3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54600.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9%。主要用于宣传事务支出12454600.66元,其中:行政运行6035542.5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289275.86元、事业运行1534272.80元、其他宣传事务支出595509.5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383922.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9%。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383922.47元,其中: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383922.47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9808.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55811.20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6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9211.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4821.82元;用于就业补助支出69175.48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9175.4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2183.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38766.27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99302.92元、事业单位医疗100086.1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9377.2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416.9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7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733.00元,其中: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733.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6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68000.00元,其中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68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0元,决算为133933.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73417.9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82%,完成年初预算的6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0元,决算为6051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5.18%,完成年初预算的26.3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51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3933.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73417.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0元,决算为6051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加强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管理,有效压缩公车用车运行成本;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严格遵守因公出国政策规定,严控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6556.74元,下降39.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885.12元,下降14.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3671.62元,下降54.9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部加强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管理,有效压缩公车用车运行成本,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885.12元;二是我部组织的保山新闻发布会及延伸集中采访,根据有关安排,2022年度该费用以“活动”来核算,邀请记者费用列入“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产生的费用在“会议费”来核算,导致2023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3671.62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宣传思想教育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委宣传部开展思想宣传教育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0676.64元,比上年增加52581.46元,增长6.13%。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正常调资和全市机构改革人员调整,从保山市投资促进局转隶(分流)到我部8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资产总额3244058.19元,其中,流动资产281866.14元,固定资产1380710.5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190.00元(净值),其他资产1572291.5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8047.7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1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87498.8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2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51203.8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4848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48488.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40914044308829.doc】
附件【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40914044310109(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