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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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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76201000

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在市政府领导下,在省残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发展保山残疾人事业。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4.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6.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管理。

7.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8.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9.开展对残疾人事业的市内外交流与合作。

10.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理论中心组带头学习、党组专题学习、支部集中学习30期240余人次,着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下功夫。二是持续推进“两个革命”,深入基层宣讲政策精神15次,接访残疾人15次,现场办公15次,调研指导205天,236人次。加强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组织近300余人次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与挂钩村昌宁县鸡飞村的党建结对帮扶,捐赠各类物资3次,消费帮扶18900.00元。持续推进绿美机关建设,2023年市残联正式被市文明办评为市级“文明单位”。三是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加强清廉机关建设,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积极配合市委第一巡察组开展巡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

2.残疾人民生保障机制更加完善。一是持续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督促县(市、区)残联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救助平台”帮扶范围并给予重点帮扶,定期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开展数据核实比对。积极协调资金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施甸县)倾斜361.73万元。投入资金77.10万元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14人。积极协调沪滇协作项目资金33.00万元,为龙陵县职业中学餐厅加装外挂残疾学生专用电梯一部。二是积极配合财政、民政、人社部门,持续加大对残疾人的帮扶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截至12月31日,全市残疾人享受两项补贴579547人次,发放补贴资金5302.36万余元,其中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278651人次,补贴金额2508.06万余元,发放护理补贴300896人次,补贴金额2794.29万余元。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三级残疾人纳入政府代缴范围,代缴标准为100.00元。三是积极争取省级下达“阳光家园计划”指标2566人,补助资金384.90万元,扎实推进“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项目工作。

3.残联组织联络工作扎实推进。一是积极推动将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两委”承担的工作事项,将残协专职委员(联络员)纳入村级组织“大岗位”统筹范围,破解村(社区)残协建设短板。二是加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举办全市残联、卫健系统、残疾评定医师共198人参加的残疾评定暨残疾人证办理业务工作培训班,聘请57名市级残疾评定专家,进一步提高我市残疾人证评定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全年新办残疾人证2292人,残疾变更3203人,到期换证1604人,注销残疾人证3691人。稳步推行残疾人证“网上办”工作,9月实现全覆盖。目前,全市通过残疾人证“网上办”办理相关业务1824件。常态化开展“下乡评残”“上门评残”服务工作24次,开展残疾评定2112人,有效解决困难重度残疾人办证出门难、行动不便问题。三是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社会组织的引领示范作用,全年共组织开展春节慰问、全国助残日、无障碍环境督导、政策理论学习等各类活动14场,残疾人参与480余人次,进一步推动残健共融,激发社会助残活力。

4.残疾人教育就业创业成果显著。一是进一步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在校残疾学生2162人,其中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学生623人,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330人,小学随班就读学生559人,小学送教上门学生140人,初中随班就读学生443人,初中送教上门学生67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9%以上。大力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年内组织我市32名盲人参加国家保健按摩师职业技能等级初级证书考试。认真实施省级彩金助学项目补助资金19.00万元,受益145人。二是多措并举推动残疾人就业。认真做好2023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年内实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423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916人。研究出台《保山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对全市59户盲人保健按摩店进行扶持,补助资金12.20万元,同时实施新增盲人保健按摩店建设进行扶持3户,投入扶持资金是3.90启动推广“一心助残”助盲就业项目,保山建立1家一心堂盲人按摩店,安排盲人就业2人。投入24.80万元稳步推进市残疾人专项技能玉石雕刻培训班,2023年共有35名毕业生实现就业。认真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756人,开发残疾人岗位255个,走访残疾人家庭468户,组织招聘会5次,新增残疾人就业989人。三是扎实开展残疾人创业扶持工作。严格遵守申报残疾人户由乡镇残联初审,县级残联实地考察、市残联复审的创业扶持制度,2023年完成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领军人1个,省市残疾人创业示范户118户,补助资金118.00万元,残疾人个体创业户100户补助资金10.00万元。

5.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提质增效。一是投入650.60万元积极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截至12月底,8846名残疾人获得基本康复服务需求,服务率为100%,其中农村低收入基本康复服务5607人,服务率100%;2098名残疾人获得辅具适配服务,适配率为100%;残疾儿童申请康复救助服务348人,已救助348人,完成率100%。持续开展稳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目前已签约74246人,签约率100%。二是充分利用残疾人到残联办证和上门服务向残疾人及家属宣传《残疾人保障法》《云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相关规定及行动计划的》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扎实开展“爱耳日”“残疾预防日”等宣传活动,增强大众预防残疾意识。三是协助保山安利医院完成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运营配套设施、内部装修、污水处理池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申报等相关工作,并于6月30日正式投入运营,目前在训残疾儿童40余人。积极督促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项目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形成专题报告向市级分管领导汇报,不断推进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项目加快建设。

6.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有声有色。一是继续办好与保山日报社合作的《保山残疾人》专版,目前已刊发12期,登载稿件近60篇。拍摄完成电视片残疾人手语栏目《筑梦》6期。加大新媒体运营管理,市残联网站、微信公众号刊发信息200余条,做到每周两更新。二是利用各类残疾人节庆日,为180余名残疾人提供文化进家庭“五个一”服务,积极向省残联争取到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经费10.00万元,补助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购买文艺设备16台(件)。三是争取到第七届中国残疾人冰雪运动季在腾冲举办专场活动。推动市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建设项目年底动工。结合“健身周”“特奥日”等节点,共组织残疾人健身活动16场次,参与人数近500人次,实施残疾人康复体育进家庭项目1个,为200名残疾人提供健身器材200件,上门服务2次。选送4人参加中国残联2023年冬残奥运动员选材训练营,其中1人作为交流运动员赴上海培养,肢体残疾人王硕参加杭州第四届亚残运会获铜牌。

7.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日益健全。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活动1次,主要领导述法活动1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次,发放《残疾人保障法》等各种宣传资料200余份,积极投稿宣传普法案例5次。二是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2023年,保山市残联系统共受理信访件243件,已处理完毕243件。其中,市残联受理信访件25件,办结25件,临时救助残疾人特殊困难22人,救助资金2.60万元。积极协调资金11.20万元对瓦窑镇地震受灾残疾人进行救助帮扶。三是加强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在残疾人专门协会活动上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业务培训1次。积极推进残疾人学驾照,加强考试中心车辆改造、考场无障碍环境督导。成立50人的无障碍环境督导队,在保山机场和保山火车站开展两次督导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完成867户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康复组织联络科、教育就业科及宣传文体维权科。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即:保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7254239.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44239.27元,占总收入的99.8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1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21477.84元,下降13.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60883.93元,下降12.77%;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60593.91元,下降85.83%。主要原因是2023年残疾人事业项目收入较上年大幅减少,其中残疾人就业项目减少993189.34元、残疾人体育项目减少59188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7284239.27元。其中:基本支出4042846.68元,占总支出的55.50%;项目支出3241392.59元,占总支出的44.5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20883.93元,下降12.2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9300.80元,增长5.46%;项目支出减少1230184.73元,下降27.51%;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3年残疾人事业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残疾人就业项目减少993189.34元残疾人体育项目减少49188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42846.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58059.90元,占基本支出的90.48%,人员经费人均152419.1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4786.78元,占基本支出的9.52%,公用经费人均16032.78元。

)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41392.5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公益性岗位补贴补助经费项目支出21183.8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发放及五险一金缴纳,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并按时缴纳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残疾人康复项目补助经费支出1493243.41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中心附属工程建设,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建设费用;组织开展残疾预防活动,加强残疾预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业务培训,提升康复服务能力。

3.残疾人就业与扶贫补助经费项目支出425026.68元,主要用于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使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显著提升;保障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正常运行,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及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进行年审。

4.云南省残疾人体育指导中心残疾人运动会输送补助奖金经费项目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对保山参加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获奖的残疾运动员进行奖励。

5.其他残疾人事业项目支出239263.70元,主要用于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单位现有网络正常运转;扎实认真做好残疾人宣传文化工作,提高残联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开展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维权信访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给予困难残疾人家庭临时救助,暂时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畅通残疾人反映诉求渠道,积极帮助残疾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各专门协会根据自身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社会反映良好。

6.春节慰问经费项目支出800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困难残疾人,让广大残疾人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

7.保山市参加云南省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六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补助经费项目支出390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残疾人参加省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保山代表团奖牌总数、团体总分与上届基本持平,保持全省前六的成绩。

8.残疾人健身示范点补助经费项目支出552675.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市级残疾人健身示范点建设,残疾人积极的参与体育康复健身活动,为发现、培养优秀的体育人才奠定基础,扩大残疾人体育事业的社会宣传和影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6301564.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51%。与上年相比减少1410158.93元,下降18.29%,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就业项目减少993189.34元,残疾人体育项目减少53188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1892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5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94607.11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954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0837.4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4229.67;就业补助21183.80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1183.80元;残疾人事业5503132.21元,其中:行政运行2484373.76元、残疾人康复1493243.41元、残疾人就业425026.68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100488.3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5022.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75022.15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21815.83元、事业单位医疗35925.2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8333.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948.0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6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7619.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7619.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000.00元,决算为51799.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49379.4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33%,完成年初预算的70.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元,决算为24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7%,完成年初预算的14.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000.00元,支出决算为51799.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49379.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7000.00元,决算为24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交通补贴政策的实行,大大减少了单位公车使用率;二是单位加强了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工作,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033.00元,增长10.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615.00元,增长7.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18.00元,增长141.5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大兴调研之风,多次深入基础开展工作,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及公务接待人次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管理和服务残疾人等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残联督导、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4786.78元,比上年减少92886.72元,下降19.45%,主要原因是水费减少7200.00元,差旅费减少14932.00元,劳务费减少62667.18元,工会经费减少6795.01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6800.00元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8824.4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6516.63元,电费3000.00元,邮电费1946.00元,物业管理费1260.00元,差旅费39557.00元,维修(护)费5000.00元,会议费4124.40元,公务接待费2420.00元,工会经费59443.2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379.46元,其他交通费用167400.00元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4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资产总额34747891.01元,其中,流动资产1053151.49元,固定资产24046092.1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351079.91元,无形资产8297567.5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77855.2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40696.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7项,账面原值12692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8279.32平方米,账面原值22368805.4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80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3879.4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5179.4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84879.4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789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76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