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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2.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组织开展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学员教育培训,承办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负责对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承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委托举办的培训班,开展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师资培训。
3.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
5.以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为主要目标,在国家批准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内开展学位研究生教育。
6.开展同市(境)内外有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杨善洲精神、艾思奇大众哲学等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对外干部教育培训,扩大和提升保山知名度。加强对下级党校(行政学校)的业务指导。
7.参与市委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
8.承担中国共产党隆阳区委员会党校(隆阳区行政学校)相关职能职责。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年来,我们以务实作风、求真态度、创新精神、高远情怀,紧扣“四个五”工作思路,紧抓大事要事、主业主责、治学治校、党风党建,推动党校工作明方向、见真章、有特色、出实效、创佳绩。
1.抓住大事要事,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坚持把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对照“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的具体目标,围绕“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重要要求,以“五个注重”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一是注重统筹谋划。紧密结合党校队伍建设现状和作风状况,提出聚焦“一个主题”、抓好“两类对象”、持续“大兴三风”、坚持“四个以学”、贯通“五项措施”、强化“党校六治”的“一二三四五六”主题教育举措,以此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明确11项主要任务、20项具体任务,形成责任清单,由校(院)委会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推动。二是注重分类指导。紧密结合党校各个部门的职责要求和工作实际,以党支部为单位,运用不同载体分类抓好其他党员干部主题教育。即: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的一、二党支部围绕“重统筹·强队伍·严管理·优服务”开展主题教育,履行教学工作职责的三党支部围绕“传道·授业·解惑·研究”开展主题教育,退休人员一、二党支部围绕“退休不褪色·校兴我献策”开展主题教育,确保主题教育有的放矢、有效开展、有力推进。三是注重理论学习。紧密结合“自学为主、辅导为辅、做好交流、学出成果”的学习原则和具体要求,组织校(院)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举办2期读书班,集中7天时间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原文原著;精心组织开展2场读书学习交流会,统筹组织开展5次高质量的主题教育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以学”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干担当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进行深入研讨,班子成员讲授专题党课4次,推动学习走深、走实、走心,走进灵魂深处,凝聚了力量,铸就了忠诚。四是注重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全市工作大局和党校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校(院)委会领导班子成员领题带队,深入开展“艾思奇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实践经验及对策研究”“保山市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养专题调研”“党校人才队伍建设问题调研”“机关党建问题调研”“从严管理学员工作调研”等专项调研,形成5个调研报告,组织开展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目前已深入基层调研13次,形成问题清单4个、任务清单4个。同时,校内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10篇调研报告。五是注重作用发挥。紧密结合党校的职能定位和阐释功能,充分发挥理论阵地、理论教育、党性熔炉、思想引领作用,精心组织和用心服务市委常委班子读书班第一次集中学习;市委确定14名党校教师为社科理论专家学者,确定22个宣讲专题由各级党组织点题,分别占100%,党校教师成为主题教育理论宣讲的主力军。同时,党校教师深入41个参学单位开展主题教育宣讲,受邀到各个县(市、区)进行专题辅导,为全市主题教育读书班等班次授课108场次;校内党史党性现场教学点承办各部门党性教育26期、1623人次。
2.抓牢主业主责,推动教学科研提质提速。坚持把提高教学质量、提升科研水平作为根本工作任务,紧扣“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着眼“提升办学整体水平”的目标,以“五个加强”推动教学科研提质提速。一是加强教学专题开发。树立“课比天大”的理念,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规、党史党建、乡村振兴、干部学习力、调查研究能力等主要内容,采取集体备课、集中研讨、精品课评选等多种形式,开发教学专题122个,课程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同时,结合保山教育资源优势,积极打造艾思奇大众哲学、杨善洲精神等特色专题15个,围绕“七个一”擦亮杨善洲特色教学品牌,在“为党育才”中贯通传道、授业、解惑,使党的理论教育更加系统深入、党性教育更加触及灵魂、能力培训更加精准高效。二是加强理论宣传阐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内容,充分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充分发挥党校自身的学科优势、学术优势、话语优势,从体系化、学理化入手,着力在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上尽职尽责,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基层开展宣讲67场次,撰写发表理论文章40余篇,参与隆阳区录制《理耀隆阳·宣流永昌》14期,已经出版和正在出版著作6部,更好地发出了党校声音、凝聚了思想共识。三是加强重大理论问题研究。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云南“3815”发展战略、“八个新保山建设”等中心任务,按照省哲社规划办、省委党校、省社会主义学院、市社科联等确定的课题研究方向,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采取定计划、定目标、定积分、“一对一”辅导等多种方式,组织全体教师参与重大理论问题研究,课题申报和课题立项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四是加强重大现实问题研究。聚焦市委和市政府工作大局,聚焦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基层生动鲜活的经验创造,组织教研人员走出教室“小课堂”,走进社会“大课堂”,积极开展前瞻性、政策性、应用性调查研究,积极出主意、建诤言、献良策,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撑,决策咨询工作实现了重大突破。五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把教师队伍作为党校事业发展的主体力量,以“受教育者必先受教育”的理念,组织全体教师全程参与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选送部分教师到中央党校、中山大学、省委党校、省社会主义学院等地参加培训,选派优秀教师参加全省“精品课”评比;组织开展市委党校师资科研培训暨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申报专题培训、课题申报专题培训、决策咨询能力提升培训、教学能力提升培训7期;组建优秀团队打造《撰写高质量论文关键要素和技巧》《沉静,积淀,勃发——市级课题申报的建议》《如何撰写咨政报告》《夯实课题调研基本功》《关于打造精品课的思考》等课程,送教到县乡党校,提高基层党校队伍素质;召开教师节庆祝大会,大力表扬优秀教师,弘扬崇教新风,教师的主体地位日益突显。
3.抓实治学治校,推动党校风气转变转好。坚持把校风学风建设作为重要突破口,紧扣“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的治校理念,着眼“培养造就一批政治强、信念坚、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党校人才队伍”的目标,以“五个念好”推动党校风气转变转好。一是念好“党”字诀。大力践行“党校姓党”这个根本原则,坚持把“党校姓党”作为办学治校之本,贯穿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各环节全过程,推动全校干部职工学好“党规”、知好“党情”、铸好“党魂”、炼好“党性”、走好“党路”、讲好“党课”、做好“党文”、搞好“党建”、抓好“党风”、守好“党纪”、发好“党音”、干好“党事”,让党校事业发展有政治引领、有灵魂支撑、有实践指向。二是念好“兴”字诀。大力践行“潜心治学、虔诚问道、悉心育人”这个治学标准,要求广大教师“学习要真、研究要深、领悟要透、写稿要勤、教学要活、做人要诚”,通过大兴学习之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教学科研之风,聚力提升全校干部职工学习力、调研力、表达力。三是念好“治”字诀。大力践行“从严治校”这个基本方针,结合专项整治“躺平式”干部工作,强化治“本”、治“魂”、治“慵”、治“根”、治“校”、治“责”的“党校六治”,坚持抓部署、抓督查、抓整治、抓落实,着力整治干部职工学习不真、知行不一、精神懈怠、不敢担难、不想担重、不愿担责、成果不多、能力平庸、当老好人等九大突出问题。四是念好“严”字诀。大力践行“最严格的政治标准、学术标准、教学标准、管理标准”这个根本遵循,把“严”的主基调融入到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机关党建各方面,始终坚持高标准办学、严要求治校、高质量发展。五是念好“管”字诀。大力践行“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这个校风要求,深刻汲取“剑川事件”和“龙陵县人民法院干警在腾冲市委党校培训期间违规外出饮酒聚餐问题”教训,深入落实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在学员管理上坚持“敢”字当头、“严”字托底,健全完善《学员守则》《组织员管理规程》等8个制度办法,严格落实纪律通报、学风监督、学员自我管理等工作机制。特别是通过与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沟通协调,在全市范围内构建起主办单位、学员派出单位、市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四方共同参与的学员闭环管理模式。
4.抓好党风党建,推动党校队伍清廉清正。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紧扣“全面从严治党‘风向标’”的窗口标准,着眼“主体责任履行到位”的目标,以“五个落实”推动党校队伍清廉清正。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校(院)委会7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等系列文件,注重把“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同时,组织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市委开展的沉浸式警示教育,以《问“剑”破局》《警钟为你而鸣》和身边人违纪案件为警示,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4次以上。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校(院)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积极开展重点人员和教学阵地梳理排查工作,反复强调“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有规矩”,防止负面声音出现在讲台,始终当好党的创新理论的积极宣讲者、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坚定维护者、用党的意识形态引导社会思潮的可靠排头兵。同时,校(院)委会会议开展第一议题集中学习42次,高质量统筹组织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三是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校(院)委会专题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年度重点项目清单,组织党支部开展“三学三增”、“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宣讲比赛、“庆七一·守初心”、模范机关创建大比拼等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瑞金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新时代党校工作能力研修班”。5个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80余场次。四是落实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校(院)委会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规定,班子成员签订领导干部不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承诺书。同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把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形象关、程序关,配合市委组织部提拔正处级领导干部1人、晋升市管三级调研员1人,选拔副科级干部1人、职级晋升6人。五是落实退休干部工作责任。始终围绕强化政治引领、强化组织功能、强化管理监督、强化激励关怀、强化组织领导“五个强化”开展工作,注重抓好老干部政治学习、重大节日慰问、相关待遇保障、上门服务等活动,推动退休干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管理机构5个: 办公室(业务指导与对外合作科)、教务科、科研科(学术委员会)、培训科(统战教育科)、行政科(财务科);教学教辅机构6个:马列主义教研室、党史党建教研室、经济和公共管理教研室、文化和生态文明教研室、市情和咨政研究室、图书馆;另外单独设置两个机构:机关党委(组织人事科)、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3人(离休0人,退休113人)。
年末其他人员3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27560607.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41421.93元,占总收入的99.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185.26元,占总收入的0.0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228647.77元,增长23.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09462.51元,增长23.33%,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校园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经费增加了4900000.00元,二是培训班增多,导致培训费增多;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19185.26元,比上年增长19185.26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到税务局退回代扣代缴手续费和老干党支部及委员工作补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27558984.94元。其中:基本支出16292195.04元,占总支出的59.12%;项目支出11266789.90元,占总支出的40.8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200347.72元,增长23.2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57655.52元,增长4.21%;项目支出增加4542692.20元,增长67.56%;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校园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经费增加了4900000.00元,二是培训班增多,导致培训费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92195.0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249368.88元,占基本支出的93.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42826.16元,占基本支出的6.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66789.9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环境提升改造、校园维修维护及安保服务补助经费3592775.61元,主要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不足和承接各类培训班的成本开支,发挥好党校的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
2.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助资金96451.28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解决党校人员紧缺问题,保障全校教职员工及到校参训学员在校的工作、学习、生活。
3.校园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消防工程及附属工程经费3500000.00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保山市委党校整体异地搬迁建设项目,完善整体异地搬迁建设项目的消防工程及附属工程,改变保山市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办学条件落后的状况。
4.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经费60000.00元,全面落实《保山市“兴保英才计划”》,坚持真心爱才、悉心育才、诚心引才、精心用才,培养师德师风高尚、教学特色鲜明、教研能力突出、专业素养扎实、团队引领优良、教学成果显著,社会评价认可度高的人才,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5.2023年校园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经费4000000.00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保山市委党校整体异地搬迁建设项目,改变保山市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办学条件落后的状况,通过市级财政每年安排部分资金,分期付款重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力度协调资金,让拖欠的建设资金减少,减少社会不安全、不稳定的因素。
6.个人所得税退付手续费公用经费11213.01元,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第四条规定:“三代”税款手续费按年据实清算。
7.老干党支部及委员工作补贴经费6350.00元,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41421.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上年相比增加5209462.51元,增长23.33%,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校园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经费增加了4900000.00元,二是培训班增多、培训业务量增加,培训费增多,临聘人员工资支出增加,且今年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导致差旅费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3547361.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0%。主要用于进修及培训支出23547361.69元,其中:干部教育23547361.69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05716.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51728.5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3217.40元、行政单位离退休21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27819.6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9691.42元;就业补助96451.28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6451.28元;抚恤757537.20元,其中:死亡抚恤支出757537.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40937.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240937.26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80353.04元、事业单位医疗339224.8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88022.7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336.5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74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7406.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7406.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3000.00元,决算为26786.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000.00元,决算为21205.4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16%,完成年初预算的22.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5581.0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84%,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581.0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786.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000.00元,决算为21205.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5581.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规范了接待管理,压缩接待,公务接待费减少;二是我单位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095.40元,下降13.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92.40元,下降12.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03.00元,下降17.7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规范了接待管理,压缩接待,公务接待费减少;严格管理公务用车,规范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保山市委党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待省委党校教授对我市在职研究生的学习指导、论文答辩,各地州党校到保山市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2826.16元,比上年减少59288.86元,下降5.38%,主要原因是我校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大力降低运行成本,从严从紧压减一般性支出,在严格按照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的基础上,确保全年开支总额只减不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是:办公费179898.10元、会议费1915.20元、公务接待费5581.05元、工会经费294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05.41元、其他交通费用3783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1926.4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资产总额205319158.34元,其中,流动资产3145045.71元,固定资产8147749.4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93574591.95元,无形资产451771.1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0242775.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97934.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1497891.37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4481.0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9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7571.0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7362.6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3802.6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281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40918044115131.doc】
附件【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4091804415307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