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5-3/20240919-0001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19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901000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综合性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等建设,提升处置能力。指导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保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责权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应急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部署和市委部署要求,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着力化解存量隐患、防范增量风险,不断推动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水平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力维护了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有效的应急支撑和安全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综合防灾减灾科、火灾救援管理科、水旱灾害应急救援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和安全生产基础科、装备财务科、新闻宣传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保山市应急管理局保山市应急综合执法支队(非独立核算单位)保山市应急信息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纳入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年末其他人员1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财政拨款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4958842.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58842.7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2970.60元,增长0.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2970.60元,增长0.62%;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人员5人,人员工资补贴增加,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4958842.78元。其中:基本支出10225922.76元,占总支出的67.45%;项目支出4732920.02元,占总支出的32.55%;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2970.60元,增长0.6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13751.46元,增长13.47%;项目支出减少1120780.86元,下降18.51%;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人员5人,人员工资补贴增加,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25922.7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42920.78元,占基本支出的86.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83001.98元,占基本支出的13.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32920.0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2022年度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资金67365.76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职工社会保险及工资支付。

2.2022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8325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职工社会保险及工资支付。

3.安全生产管理补助经费309991.12元,主要用于网络运维及物业管理费用支出。

4.罚没收入返还经费105129.00元,主要用于应急执法制式服装采购及执法设备采购支出。

5.春节慰问补助经费28000.00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队伍春节慰问支出。

6.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26162.50元,要用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支出。

7.2023年应急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11281.00元,主要用于救援队培训、演练,应急救援设备购置等支出。

8.2023年应急管理(灾害事故预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12301.40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综合培训等各项应急管理工作支出。

9.应急管理灾害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补助资金374542.04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综合培训,应急救援设备购置等支出等各项应急管理工作支出。

10.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第一批森林火灾救灾补助)资金4149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扑救设备采购。

11.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信息化项目建设专项资金2099997.20元,主要用于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信息化能力建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58842.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92970.60元,增长0.62%,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人员5人,人员工资补贴增加,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5216.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64600.36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659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5647.5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2358.82元;就业补助支出150615.76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50615.7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2109.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2109.49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78306.93元,事业单位医疗775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6402.5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9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29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2902.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2902.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338615.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6%。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支出10823717.99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6787347.76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45099.17元,灾害风险防治支出26162.50元,安全监管支出789662.16元,应急管理支出1223582.40元,事业运行支出1323864.00元,其他应急管理支出28000.00元;自然灾害防治支出414900.00元,其中: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414900.00元;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99997.20元,其中: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99997.2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000.00元,决算为208187.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4567.1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9%;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0.00元,决算为174667.5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90%,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895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91%,完成年初预算的96.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95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8187.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4567.1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0.00元,决算为174667.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895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出国(境)1人次,增加了相关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10311.13元,下降66.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4567.1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4147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153.23元,下降3.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975.00元,增长31.7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有公务用车购置费414700.00元,本年无相关支出;二是本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督查等检查督查工作较多导致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三是本年新增出国(境)1人次,增加了相关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森林消防指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检查及督查评估、森林草原防灭火检查、自然灾害情况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3001.98元,比上年减少290459.18元,下降17.36%,主要原因是上年有公务用车购置费414700.00元,本年无相关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45688.91元,印刷费59900.00元,水费15369.90元,电费52057.77元,邮电费20534.00元,差旅费129682.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4567.10元,维修(护)费10000.00元,会议费21824.00元,培训费15000.00元,公务接待费28953.00元,委托业务费38620.00元,工会经费211216.90元,福利费1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667.53元,其他交通费用404705.8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12.00元,办公设备购置39903.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91924029.35元,其中,流动资产9219391.92元,固定资产13351377.2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4008819.87元,无形资产3611721.40元(净值),其他资产1732718.9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851348.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2211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1项,账面原值19891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4125.3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659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7531.3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3422.5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3422.5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