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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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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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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28700101000

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老干部党员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和老干部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健康保健等知识的学习宣传。负责保山市老年大学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老干部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以及驻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社团组织的联系、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原保山市干部休养所所属的离休干部及遗属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建工作持续加强。一是及时启动党纪学习教育。根据《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制定了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党支部学习计划,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专题研讨交流。二是抓好组织联建,结合党支部实际,拟定了《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党支部2024年度组织联建实施方案》,分别与保山学院音乐学院党总支、隆阳区九隆街道马里社区党总支、保山学院职能部门第六党支部签订《组织联建协议书》,并与保山学院音乐学院党总支、隆阳区九隆街道马里社区党总支、保山学院职能部门第六党支部开展了“党建联建·共促发展”活动。上半年,中心以组织联建的方式组织开展了1次现场党性教育活动。三是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在党支部书记的组织带领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积分制管理等制度,采取“支部主题党日+”形式开展党性教育、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上半年开展“三会一课”15次,主题党日8次。

2.教学管理全面提升。一是推动思政教育常态化。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首修课,并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教育培训,提升办学实效,引导老年学员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上半年,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组织举办1次专题思政课培训班,即2024年开学第一课,特邀请局领导进行专题讲座,学校任教教师、各班班委、各团体(兴趣组)负责人、市委老干部局局机关、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干部职工参加培训。二是积极推进“互联网+老年教育”模式。利用一季一次“云”直播为全市老年大学师生推送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强联动,共享资源,推进市县乡村四级老年教育体系构建,为打造全市老年教育新格局夯实了基础。上半年,共举办2期“云”霞课堂直播培训。三是教研活动开展有声有色。利用“七一”建党节契机,学校提供展演舞台,各专业轮番展演,既满足了老年学员的自我展现需求,又让各位教师汇报了教学成果,实现了双效合一。

3.文体活动丰富多彩。一是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充分发挥老干部活动阵地功能,以周赛为抓手,按照年初计划组织乒乓球、象棋、桥牌、武术、双扣等五个项目开展比赛,并且充分利用季节性比赛活动这个载体精心组织季度比赛。上半年,系列比赛活动深受广大老同志们的喜爱,参加人次约600余人次,展示了老干部们夕阳正红的精神风貌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二是深入推进“四堂”“五联”行动。组织中心各团体(兴趣组)骨干、老年大学学员代表共120余人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健步走活动,步行到市红十字会进行应急防灾知识技能培训,抓细抓实老干部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全面提升中心工作人员和老干部的应急救护能力。三是积极开展“三展”活动。以文字、图片、视频、书法、绘画、文艺表演等多种方式,积极组织老干部和老年学员参加线上各类展示展览展演活动,拓展文体活动方式,拓宽活动途径。如:在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分两期组织展播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辞旧迎新送祝福”老干部网络书画作品展;组织高黎贡合唱团、花灯兴趣组、老年艺术团参加由保山市委宣传部组织主办的“保山市第二届群众文艺大赛”;组织开展保山市离退休干部“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七一文艺演出活动和“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七一健康知识讲座和义诊活动。

4.服务保障有力有效。一是强化安全防范工作。认真修改完善《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场地安全应急预案》和制订《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草案),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市安委会相关文件要求,邀请市消防救援支队同志深入3个学习活动阵地进行检查,并在中心八一路片区和太保南路片区组织开展了安全培训以及防震减灾和消防灭火现场教学演练。上半年,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共开展了3轮安全大检查,发出宣传资料500余份,更换了5组灭火器,充装了7只灭火器,现场发放防震减灾宣传资料200余份。二是多种形式关注老同志心理健康。去年,在与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合作,建成“老干部心理健康咨询小屋”后,多形式开展心理辅导,组织离退休干部走进“心理健康咨询小屋”,开展“老年人心理保健沙龙”团队辅导讲座和“一对一”咨询服务,为老同志面对面答疑解惑,从心理上减压解负。截止5月底,共开展心理咨询服务10次,共计服务老同志29人。三是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完成省委老干部局、普洱市委老干部局和普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楚雄州委老干部局、中国老年大学协会等省内外友邻单位莅保调研、交流学习等相关服务工作。

5.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编制年度项目清单。对照局机关下发的《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最终确定了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并已制作上墙,实行挂图作战。二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加强老年大学思政课建设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出台《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保山市老干部党校、保山市老年大学)政治辅导员制度(暂行)》,并组织老年大学各系科、中心各团体(兴趣组)及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中心思政教育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老年大学思政课建设,不断提升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干部职工的精准服务能力。印发《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在职干部职工联系系科、团体(兴趣组)工作制度》,搭建干部职工深入实际、联系老同志的重要平台,保障了学员、会员与中心有效沟通。制定并出台《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团体(兴趣组)规范化管理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内容和形式,推进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规范化建设。三是积极做好示范校创建工作。国家级老年大学示范校网上申报资料已于4月份上传至中国老年大学协会示范校验收平台,正在等待评审。同时,中心邀请示范校验收专家组成员莅保就国家级标准示范校申报的材料、实地验收等相关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根据存在问题,中心正逐条进行整改。四是完成国产计算机的采购、安装工作。经前期准备,已完成5台国产计算机网上采购流程,现4台国产非涉密计算机已完成安装工作并验收;1台涉密计算机已及时对接北京太极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并初步完成合同签订,拟于6月底前完成涉密计算机的安装验收工作。

6.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一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市委老干部局和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组织的相关学习活动,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和全省全市老干部工作会议、“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精神等,不断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促进了作风的转变、增强了担当创新精神、提升了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交流学习。根据通知要求到腾冲市参加中国老年报社2024年全国老干部(老年)大学宣传工作会议,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经验好做法;派出1名支委参加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强素质·练本领”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学练培训班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能力素质。三是强化宣传力度。结合新形势,创作完成《砥砺奋进谋发展,勇毅前行迎未来》专题片及中心推介片,专题片被中央省市级媒体平台采用,宣传效果显著,得到广大老同志的认同和称赞,提升了单位影响力。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教学管理科、活动管理科、服务保障科6个正科级科室。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2,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年末其他人员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5295288.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95288.5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33762.76元,增长124.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33762.76元,增长124.23%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整合保山市老年大学和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职责。2023年在职人员数较2022年增加14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收入相应增加,新增学员补助经费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5295288.52元。其中:基本支出4157417.98元,占总支出的78.51%;项目支出1137870.54元,占总支出的21.4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33762.76元,增长124.2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95449.22元,增长111.90%;项目支出增加738313.54元,增长184.78%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整合保山市老年大学和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2023年在职人员数较2022年增加14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收入相应增加。二是新增学员补助经费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57417.9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51983.56元,占基本支出的87.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5434.42元,占基本支出的12.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7870.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老干部日常活动、培训及参赛经费保财社〔2023〕7号支出146980.00元。主要用于老干部活动、培训、参赛及购买奖品等费用。

2.科普示范点(基地)建设专项经费保财社〔2023〕77号支出5375.50元。主要用于科普示范基地建设以及对老年人进行科普宣传。

3.2022年度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项目资金保财社〔2023〕138号支出11094.54元。主要用于发放3名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工资

4.学员补助经费保财社〔2023〕77号支出974420.50元。主要用于发放保山市老年大学外聘教师课时费各类教学活动正常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5288.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933762.76元,增长124.23%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整合保山市老年大学和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2023年在职人员数较2022年增加14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收入相应增加。二是新增学员补助经费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537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5375.50元,其中:科普5375.5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99054.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793460.16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9600.00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4462807.5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1052.64元;就业补助11094.54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1094.54元;临时救助94500.00元,其中:临时救助支出945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5433.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85433.32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77685.4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1534.4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213.3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4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425.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425.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766.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766.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27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766.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经费使用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增加2766.00原因是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为新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766.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3年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深化游养学交流活动,接待云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大理州委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内蒙古赤峰市委老干部局、怒江州委老干部局共计4批次,30人次。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5434.42元,比上年增加328889.94元,增长182.2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整合保山市老年大学和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职责。2023年在职人员数较2022年增加14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收入相应增加,新增学员补助经费项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更换部分办公设备、教学设备从而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7718.42元、维修(护)费80000.00元、公务接待费2766.00元、专用材料费20000.00元、工会经费36100.00元、其他交通费支出189250.00元、其他商品服务费支出96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00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资产总额3826755.05元,其中,流动资产134969.32元,固定资产3634385.2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7400.5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3269.2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0296.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9项,账面原值3181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368.77平方米,账面原值6598954.8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8243.4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1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1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15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415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287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