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制定或参与制定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对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加强对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党组织建设的指导、协调、调研、检查工作,使党组织充分发挥团结凝聚离退休干部党员的作用,使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生活正常,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4.贯彻落实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政策,定期组织市直退休干部参观考察。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作出新贡献。负责老干部的舆论宣传工作。
5.贯彻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政策,针对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和制定有关政策及措施。检查和督促落实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遗属的生活待遇政策。
6.负责处理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信访工作。
7.指导和抓好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的建设服务和管理工作。抓好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
8.对全市离退休干部的丧事和善后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并参与市委交办的重要丧事活动,看望慰问住院的离休干部和副厅级以上退休干部。
9.完成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始终紧抓政治建设这个根本。贯彻顶层设计,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后,保山市委老干部局及时组成5个调研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离退休党建工作“大调研”,全面了解全市基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党建工作总体情况、经验成效、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与300多名离退休干部开展座谈,累计收集整理意见建议56条,为制定保山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出台实施意见提供了依据。11月1日,以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文件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保办发〔2022〕42号),为全市抓好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强化责任落实,全市开展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188场次,实现各级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负责人述职全覆盖。督促全市各级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配齐配强党建工作联络员,全市党建工作联络员达173人。并于7月份举办了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建“比学赶超”活动,进一步扩大了党组织的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全面压实了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建联络员责任。提高经费保障,《云南省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印发后,保山第一时间进行了转发,并协调组织、财政部门把离退休干部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工作经费从先前的5000元、4000元、3000元标准,提高到10000元、8000元、6000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通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呈现点上突破、面上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隆阳区委老干部局等2个集体荣获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张赛茹等3名个人荣获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建有制度、有人管、有经费、有场所的目标基本实现。“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永昌红色驿站”服务管理工作换挡升级,实现居住在保山中心城市的4县市流动党员从“流入”到“融入”的转变。隆阳区辛街乡大村社区老干党支部获全省离退休干部“模范党支部”称号,入选全省“云岭先锋红旗党支部”推荐名单。
2.始终牢记做好服务这一初心。强化部门联动,合力推进老干部工作。全面发挥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每年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审议全市老干部工作重大事项、听取上年度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为全市离退休干部办实事、解难题中发挥了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聚焦全市各级各单位对离退休干部各项政策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联合市直8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为全市各单位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从10个方面作了全面系统的量化和规范。强化精准服务,老干部“两项待遇”全面落实。通过坚持在职实职副厅及以上领导全部挂钩联系离退休干部制度,每年向离退休干部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次。组织开展“建言二十大”和“我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调研活动,全年召开调研座谈会68场次,参会人数达1000多人;组织访谈65次,参加老同志312人;形成理论文章19篇,收集建言320条;撰写调研报告2篇。在疫情精准防控条件下,全年组织老干部集中理论学习11场次、组织厅级离退休干部考察学习活动3次。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荣誉退休工作制度》,规范举办荣誉退休仪式,为全市各级各部门举办荣退仪式作出示范。制定出台《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安全规范(试行)》,为老干部参加学习、考察活动织密了学习活动安全保障网。针对老干部对提高床位费的实际需求,市委老干部局及时做出回应,积极推动实现离休干部、在职和退休厅级干部(含同等待遇者)住院床位费报销标准最高可达210元/天,较原报销比例翻2.5倍,切实把市委、市政府对老干部的关心关爱落实到“真金白银”的政策里。以市委办公室文件印发《关于保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逝世后丧事处理办法有关问题的意见》,对5个层级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逝世后丧事办理工作做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及时落实省局《关于调整提高我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提高补助部分已经及时全部发放到位。强化守正创新,全面提升服务质效。一方面,进一步夯实基础扩容拓面,出台《市委老干部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老干部“一人一策”精准化服务管理方案的通知》对精准化服务提出目标和要求,推动实现离休干部、退休干部“一人一策”全覆盖,为精准服务提供了详实基础保障,此项工作得到其他省区市老干部局的高度关注,多级媒体进行了报道,同时中组部老干部局在全国离退休干部工作微信公众号上向全国推介。另一方面,创新精准服务模式,引入社会化、市场化服务模式,为居住在保山中心城区的市直单位离休干部以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共提供6大类18项具体项目,全年已累计为离休干部提供居家养老服务87小时,实现了离休干部居家养老“足不出户、幸福来敲门”,此举受到了离休干部及家属的高度肯定和点赞。
3.始终突出作用发挥这一导向。组建工作队伍,按照省局《关于印发<“云岭银发”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部署安排,保山市委老干部局深入贯彻“典型引路法”,突出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式,在全市建立助力乡村振兴专家工作站4个,示范点12个,银发人才帮扶村(社区)29个。共有各类银发储备人才482人,已招募各行业专家118人,有意愿参加志愿服务306人,为突出作用发挥储备好了银发人才队伍。充分利用优势资源,在不同行业和领域打造示范,隆阳区老科协充分发挥农业专家团队优势,全年组织送良种送技术下乡20多场次,全力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和人才振兴。腾冲市积极建立老干部红色教育基地、传承红色基因党性教育基地,打造出“艾思奇故居”“能行好”哲院、司莫拉红色教育基地等“红色高地”。腾冲银辉志愿服务协会积极融入“双百双千”行动,全年开展下基层、进机关、进学校22场次,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送进千家万户,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边境百姓家”。昌宁县建立“银发人才库”,引导老干部、老党员、老专家组成乡贤队伍,实现13个乡镇乡贤工作站全覆盖,积极开展科技培训、义诊服务、建言献策等活动,全面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展示保山“最美银发”形象,隆阳区退休干部唐玉芳60年如一日奋战在农业科技战场一线,被誉为太保山脚下的“袁隆平”。腾冲第五中学原高级教师张有志等5名老同志荣获2022年度“最美银发志愿者”。龙陵县龙山镇白塔社区夕阳红健身志愿服务队被评为全省最美银发志愿服务团队。昌宁县“银秀芳华”志愿服务队荣获2022年度“最美银发志愿服务团队”。
4.始终抓好阵地资源拓展这一措施。突出阵地姓“党”属性,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服务功能,推进老干部党校、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三位一体”学习活动阵地建设,始终把“思政课”作为开学第一课,邀请专业思政课教师专题授课,做到讲深讲透,坚决把牢老年学员思想意识形态工作。保山市老年大学一周一次云课堂、一季一次云直播、一学期一次专题讲座、一年一次读书班的思政教育体系得到上级肯定。推动阵地资源延伸拓展,发挥省级示范校带动作用,加强与保山市委党校、保山学院、保山中医专、保山老年开放学院等友邻单位的交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以“校内课堂+校外基地”的方式,不断拓展教学方式,已建立3个校外“教学点”和7个教学实训基地。总结校内课堂与校外实践教学经验,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打造精品课件96个,自建乡土教材4份,不断巩固和完善“家门口”老年大学功能。激发阵地内生动力,持续办好师资班和利用“云”霞直播强化线上培训,全年共开设6个师资班,举办3期“云”霞课堂直播培训,累计参训1100人次。全市老年大学教师达435名,其中兼职400名,专职35名,切实有效解决了师资骨干的“源头活水”。全面启动“银龄科普·保山行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10万元,充分发挥市老年大学和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的阵地资源、人才资源和资金资源,牢牢抓住阵地主战场作用。以抓老干部为重点,示范带动更多老年人学习科学、掌握科学,让老年人在科学素质提升方面学到新知识、融入新时代、畅享新生活。搭建银发释放平台,通过组织诗书画展、文艺展演等老年人喜欢的活动形式,推动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在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市域社会治理、疫情防控、防电信诈骗等方面发挥出老同志的正能量。同时,积极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建立“夕阳红智能手机通讯兵”特色志愿服务队、“夕阳红文艺轻骑兵”志愿服务队为老同志开展志愿服务。
5.始终用好督查检查这一方法。注重协调联动,全力克服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后,县级老干部工作部门人员、经费受制的“掣肘”实际,充分发挥市、县两级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老干部局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轴”的作用发挥,在加强离退休干部管理监督、激励关怀、待遇落实上牵头抓总,协调各方,实现了从老干部门“独唱”到多部门“合唱”的转变,形成了多部门配合、跨部门协作多轮驱动的生动局面。坚持问题导向,逐一对照云组通〔2021〕50号文件8方面具体要求,印发《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关于进一步推动云组通〔2021〕50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的通知》,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提出“四个一”工作要求。将各县(市、区)贯彻落实云组通〔2021〕50号文件情况作为年度评先评优和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提供给考评部门作为参考,每年将督导结果在全市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通报。用好“一线工作法”,全年局领导带队到基层调研140多天,年初就印发市委老干部局局领导和科室分片联系挂钩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制度,多维度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督促,年内对5县(市、区)开展督促检查3次,通过现场督促、限时整改、及时落实,推动了“老干部工作有人管、组织活动不断线、服务水平不降低、各项待遇不断档”的目标得以保障,机构改革后的老干部工作体制机制经历了3年的“磨合期”后逐步运行顺畅。
6.始终用好自我革命这一法宝。刮起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旋风,按照有政治品格、有崇高精神、有为民情怀、有担当作为的“四有”标准。研究制定《保山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开展干部能力素质“三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并以此为抓手,以“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在全市老干系统中开展思想、行动自我革命。围绕干部“作风八问”,按照省委、市委的要求一项不漏开展研讨、交流和自我“画像”,年中召开推进会,总结阶段性成效,年终进行系统查找,从思想上、行动上、作风上坚决破除“安于现状”“故意躺平”“摆烂”的根子,把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引向深入。全力推行综合素质提升行动,以双周集中交流学习、每月汇报工作、季度总结汇报、读书分享会等形式为载体,全面提升老干部工作队伍“开口能讲、提笔能写、问策能对、遇事能办”的能力。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老干部“急难愁盼”问题,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让案无积卷、事不过夜成为老干工作的新常态。积极推动干部合理流动,一方面,针对局系统干部队伍存在干部流动不畅,活不起来的现状,实行干部交流轮岗,更好地优化干部队伍,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和动力。另一方面,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有序推进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工作,2022年以来,6名工作认真负责、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得到提拔任用,树立了“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明显改善。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待遇科、生活待遇科、老干部党建办。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4017128.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17128.1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0667.03元,增长3.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0667.03元,增长3.63%;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调入2人,人员经费增加14052.60元,同时离退休干部活动减少,公用经费减少50336.79元;二是按要求调整离退休干部费用标准导致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政治待遇及党支部书记工作经费增加176951.2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4017128.14元。其中:基本支出2570758.99元,占总支出的63.99%;项目支出1446369.15元,占总支出的36.0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0667.03元,增长3.6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284.19元,下降1.39%;项目支出增加176951.22元,增长13.94%;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调入2人,人员经费增加14052.60元,同时离退休干部活动减少,公用经费减少50336.79元;二是按要求调整离退休干部费用标准导致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政治待遇及党支部书记工作经费增加176951.2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70758.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99239.03元,占基本支出的89.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1519.96元,占基本支出的10.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6369.1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3年春节慰问经费支出21901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老干部春节慰问费用支出,2023年共计慰问185人(人次、家),慰问金发放及时率100.00%,服务对象满意度100.00%。
2.2023年离休干部公用经费、特需经费支出6856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就地休养支出,按照保组通〔2017〕22号文件转发云组通〔2016〕97号文件的规定2023年共发放特需费人数33人,共计支出68560.00元,获补对象准确率100.00%,服务对象满意度100.00%。
3.2023年市级老干部特困金市级补助经费支出12000.00元,主要用于市级特困老干部补助支出,2023年获补对象数5人(人次、家),获补对象准确率100.00%,特困离退休干部生活得到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90.00%。
4.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及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经费支出711995.00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和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相关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及生活补助支出,2023年发放市直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副书记、委员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工作补贴122人,发放市直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46人,补助老干部党支部53个,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服务对象满意度90.00%。
5.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经费支出178851.64元,主要用于省外走访慰问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开展离休及县处级以上退休干部日常服务管理、开展厅级退休干部学习及住院看望、开展老干部健康体检、开展为离休干部送生日祝福和联系厅级退休干部相关办公费、差旅费、生活补助及医疗费补助支出,2023年省外走访慰问易地安置离休干部2人、组织老干部健康体检79人、为80岁以上离休干部和厅级退休干部送生日祝福90人,离退休干部生活得到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90.00%。
6.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经费支出255952.51元,主要用于厅级离退休干部参观考察、征订离退休干部报刊、举办老干部读书班、云南省离退休干部教育基地工作交流、贯彻执行干部荣誉退休相关制度发生的办公费及劳务费支出,2023年组织厅级干部学习活动4次、征订报刊400余册、举办读书班1次及制作荣退指导手册600余册,离退休干政治待遇得到落实。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17128.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40667.03元,增长3.6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调入2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14052.60元;二是按要求调整离退休干部费用标准导致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政治待遇及党支部书记工作经费增加176951.2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93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99570.00元,其中: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9957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800.00元,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8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98361.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467191.43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900.00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3235922.31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0369.12元;抚恤31170.00元,其中:死亡抚恤3117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0989.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60989.76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96654.1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8856.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79.6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406.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406.95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406.95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30918.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决算为26080.9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35%,完成年初预算的24.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83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65%,完成年初预算的96.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918.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决算为26080.9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35%,完成年初预算的24.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8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8912.89元,下降37.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1421.89元,下降45.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509.00元,增长107.7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接送老干部及到县区开展调研工作次数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接送离退休老干部、送离退休干部生病就医、离退休干部慰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上、外地老干部工作调研和各地州到保山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519.96元,比上年减少50336.79元,下降15.64%,主要原因是2023年离退休干部活动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000.00元、水费14000.00元、差旅费9401.00元、公务接待费4838.00元、工会经费46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80.96元、其他交通费用154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资产总额943495.86元,其中,流动资产388062.11元,固定资产555433.7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8038.8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8273.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47.8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947.8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947.8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947.82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