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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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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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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700101000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编制土地储备规划和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土地储备状况和市场需求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按市政府批准的土地储备计划,对市政府依法收回和收购的存量土地及征收新增的建设用地进行储备;落实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储备土地的管理和临时经营;负责土地储备资金运作和管理;严格按程序组织开展土地供应工作;认真开展土地供后监管和动态巡查工作,对出让土地全过程监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土地收储工作。

(1)继续开展保山学院片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的土地房屋征迁工作。2019年至今,保山学院片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共征收土地约2080亩,征拆房屋1097户,迁坟252冢。目前,该项目范围内可供出让的土地约为1200亩。

(2)协调开展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一是完成了隆阳区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报批面积2.8897公顷,主要保障保山市东河流域水质达标暨东河流域水系统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二是组件上报了隆阳区2023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报批面积31.024公顷,主要保障保山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建设及道路用地违法图斑整改;三是组件上报了保山机场跑道延长及通用机坪建设项目单独选址项目,报批面积31.024公顷,主要用于保山机场跑道延长及通用机坪建设项目。

(3)加强收储土地管护。一是由市土储交易中心自行管护的空闲地共有32宗,面积5494.204亩。二是委托属地街道办进行管护的地块共计127宗,面积4936.81亩。三是委托保山市建投公司临时管护使用的地块共有43宗,面积2664.92亩。四是委托永投公司临时管护使用的地块共有21宗,面积2444.204亩。

2.土地供应工作。

(1)全力保障各类建设用地供应。2023年完成供地24宗共2162.934亩,土地总价款119345.02万元。按出让主体分:市本级完成供地16宗共584.4705亩,土地总价款91926.52万元;接受隆阳、昌宁、龙陵和腾冲四个“园中园”委托供地共8宗1578.4635亩,土地总价款27418.50万元。

(2)全面强化各项处置措施,全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处置,以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处置,倒逼存量建设用地的盘活。2023年,保山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闲置土地任务基数为15宗616.4265,下达处置任务数为215.7493亩,截至目前已处置314.412亩,超额完成处置任务。

3.矿业权交易工作。

协助市局矿业权管理科做好2023至2025年出让计划编制、报审工作,并配合开展矿产资源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了自2020年以来市、县两级出让的矿业权,均无违规情形。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土地收储股、土地交易股、矿业权交易股、财务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560008549.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0008407.3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2.34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18893106.89元,下降42.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18892893.29元,下降42.79%;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213.60元,下降60.01%。主要原因是中心城市用地开发成本项目收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9598621.2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0705727.92元;二是其他收入减少213.60元,原因是保山市隆阳区税务局退回的个税代扣缴手续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560008407.34元。其中:基本支出2694354.85元,占总支出的0.48%;项目支出557314052.49元,占总支出的99.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18919733.08元,下降42.7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916.51元,增长0.59%;项目支出减少418935649.59元,下降42.91%;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15916.51元,具体是: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增加38741.85元;因本年土地勘测定界服务费、评估费等相关中介服务费支出下降,商品服务支出相应减少,公用经费减少22825.34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418935649.59元,具体是: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增加20063275.78元,保山学院片区土地储备项目收入增加8125000.00元,中心城市用地成本项目收入减少447049925.37元,其他运转经费项目收入减少74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94354.8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58461.30元,占基本支出的94.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5893.55元,占基本支出的5.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7314052.4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棚改项目还本付息专项资金464174700.00元,全部用于支付贷款本息。项目建设内容为拆迁补偿、土地整理、安置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分清华湖、下村、青阳、红庙、火车站五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收入进入共管账户,专项用于偿还投融资资金本息。

2.保山学院片区土地储备项目专项资金70045000.00元,其中:缴纳2023年度专项债券利息60,120,000.00元,兑付片区内土地房屋征迁补偿资金9518000.00元,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407000.00元。建设地点位于保山中心城市保山学院以北,总规划面积2249.71亩。估算总投资238515.20万元,其中:资本金58515.20万元,债券资金180000.00万元。项目实施后,计划取得可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1538.87亩。

3.中心城市项目用地收储开发成本及土地出让业务补助资金23094352.49元,其中:中心城市范围用地收储开发成本补助资金16277576.00元,土地出让业务经费299876.00元,清理消化暂付款项目资金6516900.49元。项目主要涉及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收购、储备、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的原则,我中心统一实施中心城区6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土地收储出让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11255.3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4%与上年相比减少519598621.21元,下降98.26%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42756.30元,具体是: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增加38741.85元;因本年工会经费支出增加,商品服务支出相应增加,公用经费增加4014.45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519641377.51元,具体是: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减少95310000.00元,中心城市用地开发成本项目支出减少430774278.00元,其他运转经费办公及临聘人员补助支出减少74000.00元,清理消化暂付款项目支出增加6516900.4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053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00531.84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0531.8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7931.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7931.06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5081.4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4977.1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872.5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523198.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82%。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6523198.49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523198.49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189593.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7%。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189593.95元,其中:事业运行支出2189593.95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决算为24191.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191.9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6.7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191.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191.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降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97.19元,下降2.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97.19元,下降2.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土地收储、供应、管护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资产总额2379306673.29元,其中,流动资产233897.63元,固定资产36448.5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2379036327.0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32118321.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015.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11.9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211.9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411.9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411.91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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