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1201000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履行《动物防疫法》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的监督执法工作;受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履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畜禽屠宰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负责动物防疫检疫技术指导,检疫电子出证、兽药追溯、放心肉的信息化建设指导,参与全市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2023年预算方案和财政实据拨款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业务工作,做到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合理安排支出,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完成。紧紧围绕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守牢疫病防控安全底线,贯彻执行疫病防控分区管理政策,强化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站点和信息化建设,抓实“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两端,有效管控了动物疫病的发生、蔓延、扩散;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畜牧业快速发展,较好地履行了国家赋予的检疫监督职责。重点工作主要为:一是抓检疫,防范病害动物及产品进入流通环节;二是抓监管,推进畜禽依法依规调运;三是抓检疫信息化建设,推进畜禽及其产品疫病防控闭环管理;四是抓抽检,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五是抓培训,提升动监队伍能力和素养;六是抓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工作,引领统筹动监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五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检疫监管股、饲料兽药监管股、票证信息股、财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2738780.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8780.2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64683.08元,增长20.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4683.08元,增长20.43%;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单位新增在职职工3人(其中2022年12月调入2人、2023年7月离岗创业回单位1人),同时单位遗属补助人员调标,基本支出增加271312.82元;
二是2023年项目支出增加193370.26元,其中:病虫害控制项目资金增加173218.26元,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资金增加50152.00元,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减少3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2738780.27元。其中:基本支出1750827.51元,占总支出的63.93%;项目支出987952.76元,占总支出的36.0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64683.08元,增长20.4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1312.82元,增长18.34%;项目支出增加193370.26元,增长24.34%;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单位新增在职职工3人(其中2022年12月调入2人、2023年7月离岗创业回单位1人),同时单位遗属补助人员调标,基本支出增加271312.8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65692.64元;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395.1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225.00元。
二是2023年项目支出增加193370.26元,其中:病虫害控制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173218.26元;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50152.00元;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减少3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0827.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65448.39元,占基本支出的95.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5379.12元,占基本支出的4.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7952.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2年中央第二批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共449952.46元,其中129999.96元用于采购全市6个A类屠宰场在线监控设备及两年网络运行费;290000.00元用于采购畜禽专用耳标,满足动物产地检疫工作需要;29952.50元用于到基层开展日常督促、指导、服务等差旅开支。
2.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37002.00元,其中15000.00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保障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公务用车正常出行;22002.00元用于职工到基层开展日常督促、指导、服务等差旅开支。
3.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30793.00元,其中18206.00元用于补助1个基层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12587.00元用于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相关办公场所及屠宰场等重点区域标识、标牌等制作安装。
4.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20000.00元,其中10000.00元用于国家、省例行监测抽检样品费开支;10000.00元用于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监管抽样、监督等工作差旅费开支。
5.其他运转动物卫生监督项目补助经费共100000.00元,其中70000.00用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5期屠宰检疫技能培训,培训官方兽医人员278人次,全面提升官方兽医队伍依法履职和检疫监管能力;30000.00元用于对全市基层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规模养殖场、屠宰厂等监管对象开展日常督促、指导、服务等差旅费开支。
6.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0.00元,全部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确保单位公务用车运行正常,保障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正常开展。
7.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324005.30元,其中240000.00元用于补助12个基层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10000.00元用于开展上级安排的40批次兽药抽样样品费用;25800.00元用于购置3台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用国产电脑,保障数字动监工作稳步推进;13880.00元用于购买瘦肉精试纸条、动物产品检疫票证等专用材料;21222.80元开展全市屠宰检疫技能培训,提升官方兽医履职能力;13102.50元用于开展日常督促、指导、服务等差旅开支。
8.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项目调整资金62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检疫用电子显微镜2台,保障动物检疫工作正常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8780.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64683.08元,增长20.43%,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单位新增在职职工3人(其中2022年12月调入2人、2023年7月离岗创业回单位1人),同时单位遗属补助人员调标,基本支出增加271312.82元;
二是2023年项目支出增加193370.26元,其中:病虫害控制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173218.26元;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50152.00元;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减少3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0.00元,其中:食品安全监管2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4182.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14182.88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1310.88元;抚恤22272.00元,其中:死亡抚恤22272.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5432.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0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4292.9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6592.52元、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47.1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96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96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367204.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3%。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2367204.69元,其中:事业运行1399251.93元、病虫害控制847952.76元、农产品质量安全100000.00元、农业生产发展2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决算为67079.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59079.1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07%,完成年初预算的147.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8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9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支出决算为67079.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59079.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抽样任务、日常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及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增加,单位车辆使用次数增多,加之车辆老化严重,本年下乡途中出现发动机故障进行了发动机大维修,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19079.12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5991.18元,增长63.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5991.18元,增长78.55%;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抽样任务、日常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及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增加,单位车辆使用次数增多,加之车辆老化严重,本年下乡途中出现发动机故障进行了发动机大维修,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25991.18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工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抽样、无害化处理监督检查、动物防疫监督、养殖场、屠宰场、动物检疫申报点监督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导到我单位调研指导工作,县(市)农业农村部门领导、业务人员等人来单位办事、汇报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资产总额221440.03元,其中,流动资产3.50元,固定资产221436.5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348.6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5346.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879.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719.9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159.1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9879.0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9879.08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