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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40927-0001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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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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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参与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工作。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指导全市饲料行业、奶业健康发展和奶站标准化建设。承担保山市饲料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规定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保山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市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和省、市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会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农村劳动力的组织、培训、转移和统计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及省市实施意见,奋力推动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和谐。前三季度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60.29亿元,同比增4.4%,排全省第12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28元、排全省第5位,同比增9.20%、增速排全省第4位;完成农业投资111.94亿元,居全省第4位;向上争取资金10.78亿元,超额完成市级下达任务。预计全年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475.3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22元、农业投资180亿元。

1.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向市委常委会汇报粮食安全生产情况1次、专题组织学习1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次。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均调整为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并设立党委农办日常工作机构。组织召开市委农村工作会议1次、“三农”工作季度调度会议4次、农民增收专题会议1次、乡村振兴实绩考评工作推进会1次。出台《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等文件,扎实抓好乡村振兴实绩考评,统筹推进全市各项“三农”工作发展。

2.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持稳定。全面扛牢扛实粮食安全责任,粮食生产能力有效巩固,全市完成粮食种植面积404.75万亩、同比增7.52万亩,预计实现产量151.4万吨、同比增2.42万吨,完成省级下达的任务,强化耕地流出整治,巩固“大棚房”整治成果,开展农民乱占耕地建住房、耕地撂荒等“非粮化”整治工作,预计全年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8万亩,农机作业面积809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54.00%,粮食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夯实。“菜篮子”责任制全面落实,全年预计实现蔬菜种植面积76.11万亩,产量110.54万吨、同比增1.59%,肉类总产45.34万吨、同比增4.27%,存栏生猪305.93万头、牛69.43万头、羊66.97万只、家禽809.86万只,出栏生猪425.57万头、牛25.82万头、羊63.61万只、家禽1364.72万只,重要农产品供给有力保障。

3.高原特色农业提质增效。围绕做好“土特产”文章,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紧盯“1+10+2”重点产业,建立“6个1”工作推进机制,推动重点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建成省级产业基地89个、市级产业基地200个,98个村镇入选全省“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目录。全市农业企业总数达5706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601户,其中国家级5户、省级88户。预计2023年底,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5亿元、同比增13.00%;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1100亿元,同比增15.00%,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2.6:1;休闲农业实现营业收入42.88亿元,同比增10.00%。规模农业经营户达3313个,其中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25个、示范家庭农场117个。保山小粒咖啡、龙陵紫皮石斛入选2023年全国“土特产”名录,“腾药”等30个企业和品牌入选2023年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一座保山”等6个品牌入选区域公用品牌,腾冲云岭牛养殖示范基地、保山农业大数据服务中心示范基地获2023年省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称号,保山小粒咖啡列入2023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全市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56个。预计全市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实现农业产值402.81亿元、全产业链产值超1000亿元。

4.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认真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市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审批率达80.90%;完成农村卫生户厕改建13049座,农村卫生公厕改建126座;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63.0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52.64%;镇区垃圾设施覆盖率87.69%,村庄垃圾设施覆盖率66.93%;全年审批农村宅基地4337宗;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断完善,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5.农村改革治理有效推进。充分发挥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作用,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调度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改革事项落实情况,召开联席会议2次,每月调度改革任务推进情况,统筹推进农业农村领域23项改革台账任务、2项重点改革试点、2项督察评估事项。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全市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等典型方式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行政村950个、占比100.00%,3个案例入选全省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6.促农增收责任扛实。全面推进农村居民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保山市农村居民持续增收2023年实施方案》,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实行“月分析、季调度”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农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现场推进会、市委书记专题会,层层压实增收责任。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争取农机购置、耕地轮作休耕、耕地地力保护、实际种粮农民、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农村厕所革命、农牧民奖励等补助3.65亿元,惠及农户104.46万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市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用于产业发展4.61亿元,占衔接资金的71.12%。各类产业覆盖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脱贫户79926户329658人,覆盖率达100.00%;1496个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带动脱贫户,覆盖率99.86%。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绿色食品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环境资源科、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合作科、科技教育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科、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种业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组织人事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21588664.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87236.81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27.88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49550.95元,增长7.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49322.96元,增长7.73%;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227.99元,增长19.0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因沪滇项目收入增加1954088.45元,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因本年税务返还的手续费增加,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21642146.74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6831.35元,占总支出的49.52%;项目支出10925315.39元,占总支出的50.4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03366.30元,增长8.0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4474.26元,下降2.59%;项目支出增加1887840.56元,增长20.89%;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人员减少、绩效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二是沪滇项目支出增加1954088.45元,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16831.3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70892.84元,占基本支出的89.31%,人均184055.63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45938.51元,占基本支出的10.69%,人均22037.2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25315.3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2260”优质烟叶工程补贴经费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烟草保险采购,实现保山市“2260”高端特色烟叶开1万亩,采购烟叶3万担,通过实施“2260”高端特色烟叶开发,使“2260”烟叶在云产卷烟品牌一类及以上卷烟配方中使用比例稳步提高,不断提升对云产高端、高价卷烟特色优质原料保障能力。

2.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畜牧业发展补助经费支出83070.80元。主要用于畜禽养殖培训、屠宰检查抽查等,实现畜牧业统计监测任务完成率100.00%,生鲜乳、饲料、兽药抽检任务完成率100.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89.20%,新增菌草种植面积2357.73亩,全市肉类总产量43.48万吨。

3.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打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经费支出20680.00元。主要用于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综合产值提升,推动全市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农业农村现代化基础,强化乡村振兴产业支撑。

4.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粮食生产经费支出119142.00元。主要用于稳定粮食面积和稳定粮食总产量,2022年全市实际完成粮食总面积稳定在397.2万亩以上,总产量149万吨,圆满完成省级下达的粮食生产底线任务目标。

5.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及统计监测经费支出47512.60元。主要用于相关人员培训,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2.26:1。

6.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支出59631.00元。主要用于完成农产品监督抽查和专项抽查821批次,市级1.5批次/千人检测3687批次,农产品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98.30%。

7.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经费支出25000.00元。主要用于相关人员培训,实现2022年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52.01%。

8.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经费支出9215.00元。主要用于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以上示范社创建61个,其中:市级30个、省级22个、国家级9个。完成省级、国家级示范社监测,持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

9.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农业科技教育经费支出56142.00元。主要用于对辖区内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检查、宣传等工作,制作宣传牌、发放相关的宣传册、宣传单;增强科技支撑,壮大专业队伍,加强培训,提高能力,2022年培训80人左右。

10.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支出2518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农产品监督抽查任务590批次,农产品种植业专项监测219批次。

11.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市场与信息化经费支出205318.98元。主要用于培训价格监测统计人员约100人以上,完成保山市农特产品销售(签约)1200万元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8.00%以上。

12.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支出95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2022年下半年补贴发放。

13.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奖励工作经费支出124083.29元。主要用于完成市委全会、市人代会等有关农业农村经济预期目标安排,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增长。促进各项农业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14.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支出8898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2021年绿色食品牌企业奖补10家企业。

15.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支出78167.30元。主要用于调供使用强制免疫疫苗1321.01万头份(毫升),实施强制免疫畜禽2514.86万头/只,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和抗体合格率分别达90.00%和70.00%以上。9个规模场实施“先打后补”工作。完成非洲猪瘟等疫病监测和采样送检8985份,兽药抽检100批。创建无疫小区2个、疫病净化场3个。采购更新储备价值20万元的应急物资,为部分乡镇兽医站、村配置疫苗冰柜47台、冷藏包455个;支持县级建设12个以上规范化动物检疫申报点;优化完善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数字动监平台;6个A类屠宰场在线监控项目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开展官方兽医培训5期220人次,规范畜禽养殖用药暨动物防疫技术培训4期513人次,组织专家进村入户培训3期288人次。

16.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省级专项(畜牧业生产发展)经费支出42608.50元。主要用于畜牧业统计监测任务,完成率100.00%;生鲜乳、饲料、兽药抽检任务完成率100.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89.20%,全市肉类总产量44.72万吨。

17.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省级专项(高于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经费支出4605.00元。主要用于完成2023年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发展考评指标,完成2023年全市茶叶、花卉、蔬菜、水果、咖啡、中药材六项产业全产业链产值统计工作。

18.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省级专项(粮食生产)经费支出36928.00元。主要用于稳定粮食面积和稳定粮食总产量,2023年全市粮食完成总面积400.9万亩,总产量150.3万吨,圆满完成省级下达的粮食生产底线指标任务。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稳定在90.0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稳定在35.00%以上,化肥农药零增长。

19.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省级专项(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及统计监测)经费支出28219.90元。主要用于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7个,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率17.70%。

20.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省级专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省级农产品例行监测320批次,农产品例行监测样品725批次,新增“三品一标”产品6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达85.00%。

21.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省级专项(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经费支出15006.00元。主要用于举办培训2期,完成2023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54.32%。

22.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省级专项(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含宅基地)经费支出52849.00元。主要用于评定市级示范社,持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完成市级示范社创建22个。

23.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省级专项(农业科技教育)经费支出2376.00元。主要用于对辖区内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检查、宣传等工作,发放相关的宣传册、宣传单;增强科技支撑,壮大专业队伍,加强培训,提高能力,2023年培训50人。

24.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省级专项(市场与信息化)经费支出25120.80元。主要用于组织24家左右企业参展,展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保山打造绿色食品牌成效,展示推介、销售保山特色优质农产品,扩大保山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助力保山绿色食品牌打造品和市场开拓。通过展示销售,现场销售额150万元以上,签订供销协议800万元以上,企业满意度达97.00%以上。

25.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省级专项(现代种业发展)经费支出39811.00元。主要用于开展春季、夏、秋、冬四季种子市场日常监管检查,完成种子、种畜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作7个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宣传资料500份;举办培训2期,进一步提升种业监管能力和水平,净化种业市场环境;通过日常监管、培训及服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00%。

26.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援滇专项资金——保山小粒咖啡宣传推广及保险经费支出2458088.45元。主要用于实施咖啡生豆目标价格保险,从种植收购、销售推广、品牌打造等方面全方位打造保山精品咖啡产业稳定供销机制,提升咖啡产业核心企业和广大咖农抗风险能力;组织保山优质高原特色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首届“保山小粒咖啡”文化活动月主题宣传展示、推广体验活动,上海、保山同步开展;组织“保山小粒咖啡”生豆大赛,通过生豆大赛,为咖农与经营主体搭建联结平台,通过线上在上海同步宣传,实现咖农增收的目标;组织专家学者“谈咖啡”,开展论坛、讲课等活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拍摄保山小粒咖啡专题宣传片1个。

27.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家庭农场补助)资金支出66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省级家庭农场培优提质试点1个,完成支持4个家庭农场能力提升。

28.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办公用房屋租赁费经费支出103463.90元。主要用于单位物业管理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年度工作计划。

29.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保山小粒咖啡产业规划经费支出420000.00元。主要用于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保山工作要求,保山小粒咖啡产业发展规划中规划书及资料制作,委托业务费等。

30.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槟榔江保护区生态补偿项目经费支出159575.00元。主要用于按照云南省腾冲市三叉河电站工程对槟榔江黄斑褶鮡拟鱼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补偿项目实施方案开展2023年度举办培训、季度巡查检查及标识牌制作。

31.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第七届南亚博览会暨第27届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经费支出384180.00元。主要用于组织75家左右企业参展,展示“一座保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保山打造绿色食品牌成效,展示推介、销售保山特色优质农产品,扩大保山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助力保山绿色食品牌打造品和市场开拓。通过展示销售,现场销售额400万元以上,签订供销协议1700万元以上,企业满意度达98.00%以上。

32.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调供使用强制免疫疫苗1321.01万头份(毫升),实施强制免疫畜禽2514.86万头/只,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和抗体合格率分别达90.00%和70.00%以上。9个规模场实施“先打后补”工作。完成非洲猪瘟等疫病监测和采样送检8985份,兽药抽检100批。创建无疫小区2个、疫病净化场3个。采购更新储备价值20万元的应急物资,为部分乡镇兽医站、村配置疫苗冰柜47台、冷藏包455个;支持县级建设12个以上规范化动物检疫申报点;优化完善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数字动监平台;6个A类屠宰场在线监控项目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开展官方兽医培训5期220人次,规范畜禽养殖用药暨动物防疫技术培训4期513人次,组织专家进村入户培训3期288人次。

33.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高黎贡山地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经费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举办培训11期、培训300人次,外来入侵物种状祝基本摸清,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大危害入侵物种扩鼓趋势和入侵风险得到有效通制。

34.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咖啡产业专班经费支出152268.60元。主要用于开展咖啡产业督导、考察招商、咖啡技能培训等一系列工作。

35.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绿色食品牌市级奖补资金支出2400200.00元。主要用于兑付企业绿色食品牌奖励。

36.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农业农村事业促进协调综合管理经费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市委全会、市人代会等有关农业农村经济预期目标安排,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增长。促进各项农业产业有序健康发展。每季度到五县(市、区)开展调研督促指导。

37.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农业专家服务团经费支出29280.00元。主要用于完成专家服务培训210人次,服务受训对象2820人次。通过服务,提高受益群众的种植、养殖管理水平,辐射带动广大群众生产管理水平提高,提升农产品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38.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全市农业现代化和农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现场推进会议暨2023年第二季度“三农”工作调度会议经费支出696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7月3日召开全市农业现代化和农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现场推进会议暨2023年第二季度“三农”工作调度会议。

39.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支出388005.00元。主要用于完成农产品监督抽查和专项监测任务809批次,农产品定量监测任务3647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抽检监测结果系统录入率100.0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98.30%以上;未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

40.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网络运维经费支出80748.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互联网专线使用费、云视讯使用费、云0A办公使用费、电话费、工资服务软件、公务用车北斗定位维护费等支出,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年度工作计划。

41.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重大动物疫病省级补助经费支出127169.34元。主要用于调供使用强制免疫疫苗1321.01万头份(毫升),实施强制免疫畜禽2514.86万头/只,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和抗体合格率分别达90.00%和70.00%以上。9个规模场实施“先打后补”工作。完成非洲猪瘟等疫病监测和采样送检8985份,兽药抽检100批。创建无疫小区2个、疫病净化场3个。采购更新储备价值20万元的应急物资,为部分乡镇兽医站、村配置疫苗冰柜47台、冷藏包455个;支持县级建设12个以上规范化动物检疫申报点;优化完善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数字动监平台;6个A类屠宰场在线监控项目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开展官方兽医培训5期220人次,规范畜禽养殖用药暨动物防疫技术培训4期513人次,组织专家进村入户培训3期288人次。

42.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个人所得税返还补助资金支出1909.93元。主要用于确保单位每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缴尽缴。

43.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重大动物强制免疫疫苗赔偿补助资金支出53000.00元。主要用于调供使用强制免疫疫苗1321.01万头份(毫升),实施强制免疫畜禽2514.86万头/只,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和抗体合格率分别达90.00%和70.00%以上。9个规模场实施“先打后补”工作。完成非洲猪瘟等疫病监测和采样送检8985份,兽药抽检100批。创建无疫小区2个、疫病净化场3个。采购更新储备价值20万元的应急物资,为部分乡镇兽医站、村配置疫苗冰柜47台、冷藏包455个;支持县级建设12个以上规范化动物检疫申报点;优化完善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数字动监平台;6个A类屠宰场在线监控项目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开展官方兽医培训5期220人次,规范畜禽养殖用药暨动物防疫技术培训4期513人次,组织专家进村入户培训3期288人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87236.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5%。与上年相比增加1549322.96元,增长7.7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人员减少、绩效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减少283607.67元;二是项目支出中,沪滇项目增加1954088.4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76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主要用于商务事务支出384180.00元,其中:招商引资支出384180.00元;组织事务支出30280.00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280.00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413185.00元,其中:食品安全监管支出413185.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8147.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219720.73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63624.8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缴费支出235695.93元;就业补助支出9500.00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500.00元;抚恤支出228926.80元,其中:死亡抚恤支出228926.8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857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38570.60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10296.4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05262.4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011.6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7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772.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772.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7663301.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2%。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15205213.23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8703053.12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731243.29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368093.00元、病虫害控制支出355336.64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60131.00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368236.28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959119.90元、农村合作经济支出660000.00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458088.45元,其中: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支出2458088.4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889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889800.00元,其中: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出88980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72.00元,决算为196983.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00.00元,决算为154722.2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55%,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72.00元,决算为4226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45%,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2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72.00元,支出决算为196983.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00.00元,决算为154722.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72.00元,决算为4226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中央、省级农业发展资金安排的公务接待费未纳入年初预算指标。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67.80元,增长0.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961.20元,下降5.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429.00元,增长32.7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农业产业考察、调研规模和级别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日常工作及项目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日常工作开展、项目申报对接、工作协商洽谈、项目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5938.51元,比上年减少52528.40元,下降4.38%,主要原因是本年我单位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中水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大幅减少;同时因本年人员工资调整,导致在职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公用等经费,其中:办公费65000.00元;水费7000.00元;邮电费2000.00元;差旅费10000.00元;维修(护)费15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工会经费210500.00元;福利费1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722.21元;其他交通费用5651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8616.3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资产总额4397599.74元,其中,流动资产294358.04元,固定资产2727303.9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349854.43元(净值),其他资产26083.3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5260.2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38107.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2项,账面原值517865.5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625.11平方米,账面原值918492.1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4977.5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79925.4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59925.4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9925.4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9925.41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