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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40927-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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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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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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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0601000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75年12月18日,于1999年1月18日云南省卫生厅被评定为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院负责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保健服务。医院的主要职责如下:

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服务质量监测等工作;指导和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预防HIV、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危急孕产妇抢救,提供妇幼保健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接收下级转诊。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基层人员的培训。通过开展产科技术等培训班,对基层妇幼卫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加大对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并对基层进行及时的指导。积极深入县(区)、乡、村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对各县(区)的业务指导,对五县区进行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服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进行技术指导。

3.加强艾滋病监测及母婴传播工作,做好艾滋病咨询检测管理工作,为咨询者提供规范免费咨询检测服务,并做好保密工作。按要求开展iPITC工作,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时下发省级下拨的试剂和耗材,按要求审核兑现上级下达的专项经费;认真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对婚前保健人群和孕产妇进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知识教育;对入院检查及住院治疗的孕产妇提供HIV、梅毒、乙肝筛查,并提供母婴阻断服务。

4.认真完成市卫生健康委下达的2023年各项妇幼卫生任务指标。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8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公室、信息科、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感控科、公共卫生科、总务科、规划财务科、妇女保健科、孕产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影像科、检验科、药剂科、健康教育科、医保办、绩效办。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5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6人(离休0人,退休4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05878054.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77025.11元,占总收入的11.22%;上级补助收入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4001026.23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13.2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0000003.43元,占总收入的75.5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424627.29元,增长26.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9660.42元,下降1.57%;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减少6046605.14元,下降30.16%;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增加28660892.85元,增长55.83%。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减少,退休人员增加6人,社会保障缴费减少,统发工资减少;二是目前老院区房屋硬件设施陈旧,空间有限,无法通过修缮来满足患者就医体验,随着孕产妇分娩量下降、儿童体检社区多元化、医疗服务项目少,就诊人次减少,医疗收入下降;三是收到专项债券80000000.00元(隆财债〔2023〕88号),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99006993.21元。其中:基本支出23383103.93元,占总支出的23.62%;项目支出75623889.28元,占总支出的76.3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845106.59元,增长51.9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539584.17元,下降19.15%;项目支出增加39384690.76元,增长108.68%;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一是退休人员增加,单位编外人员减少,社会保障缴费、工资发放减少和医院就诊人次减少,医疗收入下降,卫生耗材、药品等专用材料购买数量减少,基本支出减少5539584.17元。二是单位使用中央贴息贷款进行设备更新改造15352767.00元;用于迁建项目基本建设3354052.06元;使用专项债券53748732.36元购置新院区大型医疗设备和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较上年相比增加39384690.7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383103.93元。其中: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51952.06元,占基本支出的46.41%;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531151.87元,占基本支出的53.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623889.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3495836.94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资金11561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医疗专用设备和专用材料,提高单位医疗辅助检查的精准度,为医生诊断患者病因更准确,提升单位的医疗服务能力,增强患者满意度。

2.保山市妇幼保健院专项债券项目52496105.33元,主要用于支付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一期)基本建设工程款和新院区医疗设备购置。其中,新院区基本建设工程款、装修等支付36694865.33元和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和信息化建设15801240.00元。

3.保山市妇幼保健院乙类甲管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医务人员临时性补贴资金177765.00元,主要用于发放新冠肺炎疫情医务人员临时性补贴。

4.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125901.00元,主要用于开展保山市县(区)、乡镇两级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班;全年的孕产妇、儿童死亡评审的召开;到五县(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指导、考核、督导的差旅费;参加省内、省外举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的差旅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资料的印刷等。

5.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预防艾滋病项目资金支出66442.00元,项目主要用于组织保山市县(区)、乡镇两级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培训班;到五县(区)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的工作指导、考核、督导的差旅费;参加省内、省外举办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项目培训的差旅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宣传资料的印刷等。

6.保山市妇幼保健院省级对下转移出生缺陷等资金16076.00元,主要用于加强对基层人员的培训,通过开展产科技术、等培训班,对基层妇幼卫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对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并对基层进行及时的指导。积极深入县(区)、乡、村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对各县(区)的业务指导。

7.保山市妇幼保健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中央疫情防控资金520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专用医疗设备。

8.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贴息贷款15352767.00元。主要用于设备更新及改造全自动免疫生化系统、数据中心与机房更新、超声诊断仪设备、麻醉剂、半自动除颤仪、供氧系统、全自动微生物培养、鉴定/药敏分析系统及配套设施等设备的改造支出。

9.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购置设备和偿还银行借款单位资金630760.25元,主要用于购置设备和偿还银行借款。

10.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和托育服务机构基本建设资金1448204.61元,主要用于支付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和托育服务机构项目建设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77025.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00%。与上年相比减少189660.42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6人,社会保障缴费减少,统发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189660.4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9587.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09587.64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2981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7807.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1046.44元;死亡抚恤1092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533639.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9%。主要用于公立医院115610.00元,其中: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15610.00元;公共卫生8937458.72元,其中:妇幼保健机构8677536.72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93480.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66442.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13516.94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532626.0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80890.9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977.81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6076.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52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37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3798.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3798.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5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保持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预防艾滋病督导和考核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资产总额221965508.61元,其中,流动资产94980578.84元,固定资产8637066.1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8253296.03元,无形资产87434.34元(净值),其他资产7133.2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5339878.3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44987.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466.2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96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502.2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170.2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470.21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