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5-3/20250915-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9-15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001000

保山市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保山市总工会机关的主要职责:一是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二是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推动各项工作。三是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立法和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四是开展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五是协助县区党委和市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管理工会的领导干部;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六是协助党政有关部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促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维护职工和企业的稳定。七是组织和动员职工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承担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八是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研究、制定工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九是承担市委、市政府、云南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宣教网络部劳动和维权工作部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

所属单位1个,即:保山市职工服务中心,为保山市总工会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保山市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保山市总工会。

纳入保山市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4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离休1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履行思想引领这一根本任务,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一是始终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全面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工会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二是制发《保山市总工会2024年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方案》,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渠道,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劳模先进事迹、基层先进典型经验等,实现公众号关注用户超5.6万余名,职工群众对党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不断增强。三是组织劳模工匠、工会干部进企业、进车间班组宣讲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200余场次、涉及职工7000人次;围绕“五一”国际劳动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庆节点,持续开展以“中国梦·劳动美”为主题的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保山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等10余场次,职工思想政治引领的大宣传大教育格局进一步巩固。四是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开展2024年云南省“扎根边疆最美职工”寻找推荐“边疆职工风采录”事迹征集推荐1个单位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1个班组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3个单位荣获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状、4人荣获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1个班组荣获云南省工人先锋号。五是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2.扛牢建功立业这一时代使命,培育打造新型高素质的劳动大军。一是围绕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团结奋斗促跨越·咱们工人有力量”保山市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投入资金190余万元。组织开展云南省第二十一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导游(讲解员)技能竞赛,保山市第五届职业技能大赛,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咖啡、石斛等劳动和技能竞赛等10余场次,在云南保山产业园区推进云南省重点产业园区劳动和技能竞赛,持续推进云南通威、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省级示范性绿色能源劳动竞赛,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保山市优化营商环境等多项主题劳动竞赛,让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蔚然成风。二是聚焦重点产业,深化职工(农民工)技能提升,投入资金117.6万元。组织开展茶艺师咖啡师等13类项目1176人的职工(农民工)技能培训;投入资金193.1万元,在腾冲市、龙陵县开展11类项目1490人的“暖边固防”职工(农民工)专项技能培训。三是大力激发职工创新创造热情,积极开展全国职工“五小”创新成果和“五小”成果路演项目征集活动,3个职工创新项目获省总工会项目补助资金26万元。命名保山工匠创新工作室7个、市级劳模创新工作室2个。四是持续推动产改工作向纵深发展,1项产改经验入选全国总工会创新工作案例。1个案例被选入云南省工会工作(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重点创新案例,2篇信息被省产改办改革快报采用,《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着力打造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被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为“很好”,保山日报发表的《保山为产业工人发放激励经费133万元》被市委主要领导点赞。

3.立足服务职工这一主责主业,着力提升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一是坚持重心下移,抓实小三级工会建设,夯实基层组织建设。有序推进四上企业、新就业形态和社会组织等建会入会工作,2024年,基层工会数增加651个,会员数增加42787人、增长幅度31.57%;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聚集企业建会率93.85%,入会率达88.74%,建会入会率整体提升,行业建会入会成效显著。二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制定《保山市全面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方案》《保山市“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行政”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作联动机制工作方案》,2个劳动争议案例被市普法办采用、转发,1个案例被市普法办采用,1个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例被选入云南省工会重点工作(参与劳动争议调解职工法律援助)创新案例。三是不断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围绕“重点职工群体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等12个方面内容开展隐患排查,处理讨薪引发网络舆情4次;开展重点人群信访分析研判2次,完成省总交办职工信访2件,向省总报送信访工作季度总结4次;“12351职工服务热线”为160多人讨回欠薪356万元。四不断优化送温暖品牌。慰问各级劳动模范、在档困难职工、边境州市一线民(辅)警等职工1.8万余人;筹措资金147.72万元,开展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勤工俭学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救助等活动,266名职工子女从中受益;筹措资金400万元,组织1400余名职工参加省市级示范性疗休养活动,对906名女职工开展“两癌”筛查,6名重大疾病职工得到帮扶救助;发放2024年保山市劳模专项补助资金68万元,组织国家、省、市劳动模范70人到省内外参加疗休养活动;在腾冲市举行“守边戍边女职工关爱活动”启动仪式暨边境口岸女职工慰问活动、保山市“暖边固防”暨夏送清凉行动启动仪式等,筹集资金59.6万元,慰问联防所职工、护界员280人,对28个联防所站点给予关爱资金补助。五是以“六惠服务”为重点,深入开展普惠服务。筹措资金28万元,开展心理健康赋能服务讲座20场、团辅活动30场、个例访谈200人次;筹措资金26余万元,开展“会聚良缘”活动8场次,惠及青年职工2000余人;筹措资金37.7万元,在全市开办工会爱心托管班6个批次,惠及职工子女1545人,3家单位成为省总工会爱心托育试点;在市级及各县(市、区)开展律师坐班服务,为38家企业免费开展劳动用工“法律体检”,帮助企业找出劳动用工存在风险,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投资4000余万元的隆阳区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进入二次装修阶段,投入50万元资金新建市级职工之家7个,成功申报云南省乡镇职工之家示范点项目17个,争取省总资金510万元。

4.聚焦自身建设这一永恒主题,努力激发职工干事新动能新动力。一是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成立巡察整改专班,逐项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原因,研究制定《中共保山市总工会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反馈意见逐一销号机制,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目前,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28个,已完成整改27个,基本完成还需继续整改1个。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工会干部始终保持绝对忠诚的政治信仰,勇争一流的智慧本领,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敬业奉献的奋斗本色,做到忠诚、务实、清廉,想干、能干、会干。三是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中共保山市总工会党组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有关工作部署要求,聚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保山市总工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开展专项学习2次、举办读书班1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4次、警示教育(集中学习典型案例)5次、党支部学习2次,纪律党课2次,长期坚持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着力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警示教育上见真章,在整改整治上求实效,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有力有序、见行见效。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总工会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总工会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总工会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总工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4535158.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35158.71,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5128.46元,增长4.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5128.46元,增长4.50%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新调入公务员1人、事业单位人员1人,行政人员及事业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导致基本支出增加118676.51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09476.51元,公用经费增加9200.00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76451.95元,主要是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总工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4535158.71。其中:基本支出3533911.76,占总支出的77.92%;项目支出1001246.95,占总支出的22.0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5128.46元,增长4.5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8676.51元,增长3.47%;项目支出增加76451.95元,增长8.27%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新调入公务员1人、事业单位人员1人,行政人员及事业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导致基本支出增加118676.51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09476.51元,公用经费增加9200.00元;项目支出增加76451.95元,主要是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33911.76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39561.76元,占基本支出的94.50%;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4350.00元占基本支出的5.50%。人员经费人均支出168281.5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1246.95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春节慰问经费55000.00元,主要用于对市级劳模5人、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元旦春节坚守一线100名职工进行春节慰问

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补助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工会用于开展产改相关工作

2024年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688796.95元,主要用于24人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16人省(部)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21人省(部)级劳模荣誉津贴、8人全国劳模荣誉津贴、54人省(部)级劳模健康体检

2024年省(部)级劳模春节慰问专项补助资金137000.00元,主要用于对我市截至2023年底健在并保持荣誉称号的137名省(部)级劳模进行春节慰问

2023年度第二批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18000.00元,主要用于1名省部级劳模的补助为上年结转资金;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及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服务补助经费2050.00元,主要用于购买打印机耗材。

2023年第一至第三季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资金3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打印机耗材。

2023年第一至第三季度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补资金1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打印机耗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总工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35158.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95128.46元,增长4.50%完成年初预算的142.1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04142.7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7%,完成年初预算的150.76%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其中:行政运行2231471.92元、事业运行373873.88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98796.95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新调入公务员1人、事业单位人员1人,行政人员及事业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等导致基本支出增加314645.80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295095.80元,公用经费增加19550.00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898796.95元,主要是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7644.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9762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3215.5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4750.82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05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护理费调整,增加21600.00元;新调入公务员1人、事业单位人员1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24715.52元;2023年退休1人,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64750.8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6466.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93253.01元、事业单位医疗186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6235.8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377.8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调入公务员1人、事业单位人员1人,行政单位医疗增加8553.0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1435.8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777.8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9%。主要用于购买打印机耗材。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预算,2023年第一至第三季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资金300.00元,省级奖补资金1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7名在职人员的住房补贴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无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总工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350.00元上年增加9200.00元,增长4.97%主要原因新购置一台国产电脑158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163350.00元、公务用车租车费用支出8000.00元、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支出6600.00元、福利费支出600.00元、资本性支出15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部门资产总额14483.36,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14483.3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483.36,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483.36。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