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901000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综合性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等建设,提升处置能力。指导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保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责权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应急指挥中心、综合防灾减灾科、火灾救援管理科、水旱灾害应急救援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和安全生产基础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装备财务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保山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保山市应急信息管理中心,均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构建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推动基层应急能力提升,有效防范和遏制了各类灾害事故发生,为全市的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应急保障。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筑牢发展根基。坚持党建引领改革与业务,体制机制运行高效。成功组建市级应急指挥部,优化“三个委员会”运作模式,形成协同有力的应急指挥体系。业务工作成效显著,2023年全省安全生产考核再获“优秀”,实现“十连优”;推动长岭岗化工园区成功通过省级较低风险(D级)认定。作风持续转变,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许可时限压缩60%以上,群众满意度提升。二是压实安全责任,守牢生产底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强化红线意识。高位推动责任落实,与所有县(区)及重点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厘清部门职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增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4575799.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4575799.80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773769.22元,增长196.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773769.22元,增长196.40%;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国债项目保山市基层防灾能力项目支出32072498.00元,故本年收入较上年大幅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4575799.80元。其中:基本支出9380947.86元,占总支出的21.04%;项目支出35194851.94元,占总支出的78.9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773769.22元,增长196.40%。其中:基本支出844974.90元,下降8.26%;项目支出增加30618744.12元,增长620.57%;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主要是单位体检费88000.00元未支付,临聘人员工资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530500.00元;二是本年新增国债项目保山市基层防灾能力项目支出32072498.00元,故本年支出较上年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80947.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58798.40元,占基本支出的86.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22149.46元,占基本支出的13.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194851.9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公益性岗位及社保补贴补助经费项目经费156680.83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职工社会保险及工资支付。
2.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三三制”经费项目经费992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支出。
3.2023年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奖励工作经费项目经费65691.50元,主要用于救援队营房维修改造支出及办公设备采购支出。
4.罚没收入返还经费项目经费126000.00元,主要用于应急执法制式服装采购及执法设备采购支出。
5.安全生产管理补助经费项目经费218857.28元,主要用于网络运维及物业管理费用支出。
6.保山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专项经费项目经费32072498.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支出。
7.2023年应急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149529.46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培训、演练,应急救援设备购置等支出。
8.2024年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经费680756.00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培训、演练,应急救援设备购置等支出。
9.2024年省级应急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经费399062.00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综合培训等各项应急管理工作支出。
10.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经费616169.27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支出。
11.2023年应急管理(灾害事故预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35593.60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综合培训等各项应急管理工作支出。
12.2023年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第二批)资金项目经费49689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应急指挥调度信息化系统支出。
13.春节慰问补助经费项目经费47995.00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队伍春节慰问支出。
14.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经费29929.00元,主要用于于森林火灾扑救设备采购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75799.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9773769.2元,增长196.40%,完成年初预算的427.7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9841.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03160.25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6484.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4054.7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2620.73元;就业补助支出156680.836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56680.8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保险基数调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纳导致费用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5340.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85340.74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29302.31元、事业单位医疗85556.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51039.0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443.3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保险基数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99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完成年初预算的99.20%。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99200.00元,其中:林业草原防灾减灾992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款项需在次年完成支付。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4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15499.00元,其中:购房补贴支出15499.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未纳入年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2715918.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6%,完成年初预算的485.34%。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支出42685989.98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6345889.73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80260.63元、安全监管支出344857.28元,应急管理支出34450498.33元、事业运行支出1316489.01元、其他应急管理支出47995.00元;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929.00元,其中: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929.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国债项目保山市基层防灾能力项目支出32072498.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000.00元,决算为186381.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806.12元,下降10.4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0.00元,决算为174854.5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82%,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152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18%,完成年初预算的38.4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6.98元,增长0.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426.00元,下降60.1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5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7426.00元,下降60.19%;国(境)外接待费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6381.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806.12元,下降10.4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0.00元,决算为174854.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152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4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开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降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增减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增减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86.98元,增长0.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426.00元,下降60.1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5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7426.00元,下降60.19%;国(境)外接待费决算0.00元,与上年增减无变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开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降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森林消防指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所需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检查及督查评估、森林草原防灭火检查、自然灾害情况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2149.46元,比上年减少160852.52元,下降11.63%。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相关经费减少;二是单位开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各项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7842.10元,印刷费43031.00元,水费6503.90元,电费45000.00元,差旅费109791.82元,维修(护)费34315.00元,会议费20434.00元,培训费4800.00元,公务接待费11527.00元,委托业务费55000.00元,工会经费189915.33元,福利费1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854.51元,其他交通费用391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84.80元,办公设备购置2975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88679274.02元,其中,流动资产9516839.05元,固定资产9062435.0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8367280.99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1732718.9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63770.7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88942.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690.31平方米,账面原值7817169.36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7项,账面原值38679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185432.0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99733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8097.0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4439.6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4439.6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