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5-3/20250916-00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9-16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0301000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牵头组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与国家、省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受理市级重大专项规划和县(市、区)跨区域规划的立项申请,指导和衔接县(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4.负责研究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参与拟订财政、土地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研究全市财经领域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全市财经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5.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

6.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并牵头推进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保山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国家战略的规划和政策。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保山市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贯彻执行国家、省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7.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和市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市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省分配的及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项目。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或上报涉外重大项目。指导上报和协助管理国外贷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穷”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9.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0.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1.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2.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政策草案。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3.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批、移民政策的审定。

14.组织起草价格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落实省级相关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监督管理及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15.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价格认定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16.负责按照“数字云南”发展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推进“数字保山”建设的工作落实。

17.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保山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8.负责市级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9.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1.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2.统一领导和管理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设置2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总经济师、国民经济综合科、发展规划和城镇化科、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农村经济科、地区经济和扶贫科、基础设施发展科、产业发展和经贸科、技术创新和数字经济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和就业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重点项目建设科、价格调控监测科、“一带一路”推进科、营商环境科、物资能源储备科、粮食储备科、物资储备建设和安全科、物资储备监督检查科、人事科、机关党总支、国防动员一科、国防动员二科。

搬迁安置办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规划科、安置管理科、后期扶持科、财务监督科、法规信访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保山市粮食安全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未独立核算,纳入本级核算);

3.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未独立核算,纳入本级核算);

4.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

1.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1人(离休0人,退休81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经济运行平稳有序,制定推动经济稳进提质28条政策措施、印发贯彻落实加力承接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地工作方案,开展稳增长解难题优环境百日攻坚行动,预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左右。项目工作质效提升,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储备库347,列入2024年省级重大项目72个,纳入季度开工重大产业项目86个;争取中央、省级各类项目资金61.15亿元、获支持项目95个。产业发展动能增强,制定《保山市产业强市三年行动计划》《保山市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围绕10条产业链群组建工作专班,现代农业、硅光伏、能源、数字经济等产业支撑多点突破,多晶硅建成产能居全省第1位。改革开放活力释放,统筹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招投标领域隐性壁垒专项检查、招投标领域乱象专项整治及规范招商和项目实施专项行动,着力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本完成,综合信用指数评分稳居云南省第一。城乡发展一体推进,腾冲市获得2023年云南省“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称号,启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潜力地区(隆阳区、腾冲市)试点工作,施甸县绿美城市、11个绿美社区、4个绿美乡镇、14个绿美乡村等获评省级绿美标杆典型。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市县两级政府储备成品粮、食用植物油规模分别达5.62万吨、640吨,落实社会责任储备粮31.02万公斤,全市共储备应急救灾物资13.84万件;全年CPI涨幅可控制在3%以内。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37020432.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91741.29元,占总收入的99.92%;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8691.00元,占总收入的0.0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452995.68元,增长44.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424304.68元,增长44.68%;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28691.00元,上年无此项收入,与上年相比净增长。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上市级储备粮油利费补助中粮食风险金增加2000000元;二是搬迁安置办项目支出增加明显,水利水电移民安置专项资金增加4600000.00元,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专项资金增加1190000.00元,第三批省级库区基金资金增加1149000.00元,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培训费增加3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37020432.29元。其中:基本支出18329474.52元,占总支出的49.51%;项目支出18690957.77元,占总支出的50.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445088.80元,增长44.7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0399.14元,下降0.65%;项目支出增加11565487.94元,增长162.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1565487.94元,其中:粮食风险基金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机构改革,数据管理中心并入市发展改革委,数据管理中心运行维护费增加54608.13元;搬迁安置办水利水电移民安置专项资金增加4600000元,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专项资金增加1190000元,第三批省级库区基金资金增加1149000元,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培训费增加35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29474.5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565851.04元,占基本支出的90.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63623.48元,占基本支出的9.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690957.7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奖励工作经费65554.5元,主要用于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其他商品服务费等运行保障支出

2.保山市电子政务业务补助资金54608.13元,主要用于全市电子政务系统运行保障与设备维护维修等方面支出。

3.保山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经费149990元,主要用于“十四五”全市经济发展评估评审支出。

4.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经费15924元,主要用于全市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及市场分体支出。

5.保山市投资项目审批评估、申报协调和督导经费179661.93元,主要用于市级重点项目评估费、项目督促检查。

6.跨部门项目攻坚工作等5个专班经费226091.42元,主要用于成立专班相关支出。

7.粮食流通统计调查补助经费12767元,主要用于粮食流通市场监管分析支出。

8.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及节能宣传周支出经费83903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节能报告评审、全国生态日宣传、节能宣传周及节能耗材支出。

9.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经费456484.16元,主要用于信用体系建设购买服务费、信用中国(云南保山)无障碍技术改造费。

10.碳达峰专项工作经费350000元,主要用于全市碳达峰专项规划的编制与评审工作。

11.市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经费320000元,主要用于全市评选的产业领军人才培养经费,8名产业领军人才人均拨款40000元。

12.市兴保英才培养经费320000元,主要用于全市6名兴保产业人才培养支出,兴保人才人均支出70000元,其中部分项目资金直接由财政支付给市直单位。

13.粮食安全管理及检验经费257765.15元,主要用于储备粮检查差旅费、租车费,储备粮质量检验检测费、计量器具抽检费等。

14.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31256元,主要用于农产品成本调查任务差旅费、办公费支出,资金为结转2023年上级资金

15.农产品成本调查专项经费17573元,主要用于2024年完成国家级常规、省级常规、专项、直报、预测、生猪应急等成本调查任务差旅费、办公费。

16.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80000元,主要用于全市夏粮、秋粮收获检验检测、出入库粮食储备质量检测支出。

17.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4010元,主要用于储备粮检验检测,资金为上年结转上级资金。

18.发改委离退休人员护理经费42800元,主要用于1名退休生病干部护理补助、1名离休干部护理保障支出。

19.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1243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补助。

20.2023年上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21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补助。

21.发改委遗属补助经费22956元,主要用于1名逝世干部因调资引起的丧葬费补助差额支出。

22.市级储备粮油利费补助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市级储备粮粮食风险基金保障。

23.省级救灾物资代储管理经费316000元,主要用于省级物资保管费、租仓费、保险费等支出。

24.市级救灾物保管经费60000元,主要用于市级物资保管费、租仓费、保险费等支出。

25.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1267500元,主要用于市级抢险救灾应急保障物资采购支出。

26.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及水利工程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经费26523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组织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报批工作。

27.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产复核项目经费164400.00元,主要用于后期扶持项目资产复核工作、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产复核支出。

28.2024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经费1190000.00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学生150人发放教育补、移民职业培训支出。

29.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经费5700000.00元,主要用于移民征地补偿、移民安置、恢复移民生产生活。

30.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培训项目经费350000.00元,主要用于移民就业培训支出

31.2023第三批省级库区基金项目经费1234600.00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大学生171人发放教育补助、后期扶持项目技术审查支出。

32.2024年其他项目及年初结转结余资金项目支出2418453.48元。主要用于相关事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52741.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59%。与上年相比增加3035304.68元,增长11.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597085.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01%,完成年初预算的91.90%。主要用于行单位人员工资、社保补贴及机关运行等支出,其中:发展与改革事务15513075.81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8401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认真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公务员绩效工资减少10%,基本支出有所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61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指挥所基本建设购置相关设施、设备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指挥所建资金614000.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49480.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0%,完成年初预算的159.2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年金及死亡抚恤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604355.94元,就业补助33430元,抚恤31169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市数据管理中心并入市发展改革委,2024年增加人员4名,增加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7944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完成年初预算的98.9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大病医疗、生育、工伤及医疗补助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379445.8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人数较上年减少,事业人员虽有增加,总体卫生健康支出数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133614.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5%,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4%。主要用于二级单位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资薪金支出,其中:自然资源事务3133614.9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搬迁安置办调入2名公务员,增加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61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未领取住房补贴公务员补助发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住房支出未纳入预算,根据实际人员测算支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331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0%,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3%。主要用于粮食和物资保管费、轮换费等支出。其中:粮油物资事务3316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物资省级物资保管费316000元未纳入年初预算,根据省级下拨后列支。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27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完成年初预算的2212.50%。主要用于市级应急保障物资保管费、市级储备物资购置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仅预算市级物资保管费用60000.00元,后根据全市应急管理要求,增加了市级物资采购资金12675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450.00元,决算为220115.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8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6769.19元,下降34.6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4000.00元,决算为169946.1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7.21%,完成年初预算的59.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450.00元,决算为5016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79%,完成年初预算的75.5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1846.19元,下降37.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923.00元,下降22.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1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4923.00元,下降22.9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450.00元,支出决算为220115.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8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6769.19元,下降34.6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4000.00元,决算为169946.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450.00元,决算为5016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委在全市过“紧日子”的背景下,厉行节约,在公车运行保障的基础上,压减公车运行维护费101846.19元,压减公务接待费14923.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1846.19元,下降37.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923.00元,下降22.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1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委在全市过“紧日子”的背景下,厉行节约,在公车运行保障的基础上,压减公车运行维护费101846.19元,压减公务接待费14923.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车、机要通讯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5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友邻州发改委、县区发改局及相关单位、招商引资、水利水电移民安置及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对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3623.48元,比上年减少116470.51元,下降6.19%,主要原因是我委在全市过“紧日子”的背景下,厉行节约,压缩一切非刚性支出,会议上以视频会议为主,差旅上以绿色低碳为主。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产总额105995798.09元,其中,流动资产131971754.34元,固定资产88805207.6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95000元,无形资产8996287.41元(净值),其他资产235570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295730.4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295730.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4601.1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431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286.1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0583.8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00583.8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