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401000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和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旅游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公共服务和艺术科,文物和博物馆科,资源开发科,产业发展科,行业和市场管理科,智慧旅游和宣传推广科。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保山市图书馆;
3.保山市文化馆;
4.保山市博物馆;
5.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6.保山市文化艺术团。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分别是:
1.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保山市图书馆;
3.保山市文化馆;
4.保山市博物馆;
5.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6.保山市文化艺术团。
纳入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2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4人(离休0人,退休104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拓展服务空间,公共文化服务优化升级。完成82个乡镇(街道)文化站评估定级,12个馆被省级评为特级馆,昌宁县图书馆入选全国基层公共阅读推广项目。举办“村晚”进万家群众文化活动11场次,卡斯镇村晚入选2024年全国秋季“村晚”示范展示活动;举办“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艺演出活动600余场次,参与群众和游客200多万人次;开展“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送戏下乡、戏曲进乡村演出400余场次,惠及群众50余万人次,线上观众1200多万人次;开展“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秀一个保山给世界舞蹈大家跳”展示活动,参加活动人数2万余人次。《一丘田》、《咖啡村里故事多》获云南省第六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和云南省第十一届“云南文化精品工程”奖,佤族清戏《三孝记》选段《芦林相会》、腾冲皮影戏《赵云大战长板坡》分别获云南省第四届传统戏剧曲艺汇演优秀汇演奖、传承奖,大型舞台剧《云岭星火》入选2024年度云南省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名单,傈僳族女子群舞《心花怒放》、合唱《春暖司莫拉》、小品《一碗稀豆粉》等3个节目获得云南艺术基金资助并完成实施。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及展览160期(场),服务20余万人次。广泛开展贴合实际、形式多样的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设置文化和旅游青年志愿服务站80个,注册队伍80支,招募志愿者4808人,策划活动项目1038个,服务游客和群众200余万人次。举办云南省2024年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保山市文艺人才创作等培训班,加大艺术创作人才培养。
(二)聚焦文脉传承,遗产保护利用成效显著。文物保护利用探索前行。向上争取文物保护专项经费3157.77万元,极大改善了文物保护单位的生存状况和环境风貌。保山玉皇阁消防等工程完成验收,仁寿门片区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建成开放,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张志淳墓获认养并投入600万元进行修缮。滇缅公路列入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文物普查高效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完成队伍组建、技术培训、数据归集、资料整理等工作,进入野外调查阶段。文物安全得到有效落实。对全市290项文物保护单位加大巡查管护,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90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配合国家文物局对8项文物保护工程进行实地检查评估,核查整改问题17条。博物馆发展呈现新气象。6个国有博物馆列入国家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单位,占全省的11%,每年获免开经费563万元,非国有博物馆9家,数量居全省第二。非遗保护传承有序推进。永子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入选“2023—2025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李国伟入选全国第1批乡村工匠名师名单,李国伟、杨树明2人通过省级推荐和国家级评审进入国家级传承人公示名单,27人被认定为第七批省级传承人,腾冲水城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通过评审,推荐申报省级非遗工坊5个。组织开展“非遗过大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活动48项,吸引游客40多万人次。
(三)着力品牌创建,文旅发展品质持续提升。腾冲市连续7年入选“全国县域文旅融合综合竞争力100强榜单”,获评中国温泉康养目的地百强之首,和顺古镇景区创建为5A级景区,松山大战遗址纪念园、东山国际康养度假区、兰都石瓢等3家景区入选2023年绿美景区标杆典型名单,腾冲恒益东山、龙陵邦腊掌景区创建4A级景区加快推进,东山国际康养度假区·东山草原景区获评“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腾冲玛御谷温泉小镇、荷花温泉被授予“优质珍稀温泉”。隆阳区潞江镇莫卡村、腾冲市固东镇江东社区、清水镇三家村、和顺镇水碓社区、龙陵县勐糯镇大寨5个村(社区)创建为云南省金牌旅游村,腾冲五合帕连艺术村等4个自然村入选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龙陵县热土傣韵乡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入选2024年云南省文化和旅游新业态企业,隆阳区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赋乡村振兴试点,恒益东湖温泉健康管理中心“温泉+科技”打造云南医养旅居新模式等4个案例入选旅居云南典型案例,云南柏联和顺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复核。
(四)突出产业提速,文旅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抓好精准招商。牢固树立“大抓发展,大抓招商”的鲜明导向,健全完善“市+县市区”、“宣介+招商”等工作机制,包装重点招商项目28个,确定目标企业20家,赴北京、湖南、上海等省市主动出击寻找目标企业,全市文化旅游业新签约项目9个,计划总投资13.51亿元。抓好项目建设。策划储备项目62个,计划总投资451.93亿元。建立113项2024年投资支撑项目库,总投资216.06亿元。腾冲福斯曼酒店改造等12个项目纳入全省季度开工项目,1个项目纳入省级重点文旅项目。全市预计完成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45亿元。抓好融合发展。全力推进产旅融合工作,以“文旅+”“+文旅”为核心,促进文化旅游与工业、农业、体育、教育、咖啡等产业跨界融合,推动网红经济、夜间经济、体验经济、温泉医康养等新模式落地发展,维也纳国际旅游康养体验中心、阿背寨半山酒店及新田园乡居、腾冲福斯曼(温泉)酒店等温泉康养新业态项目建成运营。抓好项目申报。永子文化深度体验游及文创精品开发项目、咖啡产业文化旅游线路建设、施甸陶艺文化馆及电商平台建设、黄龙玉电商平台建设等争取上级资金补助373万元;上报大甸山遗址保护展示及配套设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茶马古道—永昌道(隆阳段)保护利用等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2.77亿元,资金需求2.22亿元;上报美美欢乐世界、高黎贡国际精品咖啡文化园等设备更新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0.65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需求600万元,获中央转移支付旅游发展补助资金190.34万。
(五)抓实行业管理,文旅行业发展健康有序。加大市场主体培育。严把文旅行政审批关,审批旅行社9家,歌舞娱乐场所9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家、游艺娱乐场所5家、营业性演出405场、文艺表演团体4家,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22家,申报甲级民宿2家、乙级民宿2家、丙级民宿11家。全市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增速为16%,全市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工资总额增速为-11.2%,全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总额增速为7.7%。加强文旅行业管理。开展文旅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培训3次,人员1000多人次,积极组织参加2024年云南省星级旅游饭店服务技能竞赛决赛,获团体三等奖、2人获前厅服务二等奖、三等奖,培育金牌导游3人、金牌讲解员1人。加大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完成1406家涉旅企业诚信复评工作,4家评价不合格企业进入重点监管名单,公开发布“红黑榜”7期。做好补足旅行社质保金工作,115家旅行社中,补足质保金的旅行社104家,补足率90.43%。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入选“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加大文旅市场整治。深入开展旅游服务创优提质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第二个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以“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为主线,持续推进全市文化市场执法领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扎实开展。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990人次,检查各类场所3426家次,办理涉文涉旅案件46件,罚款42.5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额1.47万元,没收违法经营的音像制品1896碟。受理举报、投诉1164起,办结率100%,处置涉旅舆情216件,未发生负面舆情热点,办结游客退换货5830件、金额9147.39万元。抓实行业安全生产。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三年攻坚行动见行见效,组织开展消防、地震、交通安全等安全生产培训16次,培训文旅从业人员1422人,开展安全应急演练6次。结合文旅行业特点,在春节、“两会”、汛期、暑期、国庆等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加大全市文旅行业消防、地质灾害、旅游设施、食品、旅游交通等安全检查力度,整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118个。
(六)加大宣传推介,旅游品牌形象持续提升。强化外出宣传。围绕打造“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实施宣传营销、IP打造行动,组织赴昆明、长沙、上海、广州、杭州、苏州、日照、潍坊、上饶等多个城市开展文旅宣传、招商推介。强化视频宣传。持续举办保山文旅短视频大赛,通过短视频把保山的独特魅力和美好生活呈现给全世界,2024年“秀一个保山给世界”保山文旅短视频大赛启动以来,抖音话题阅读量达2.6亿+,微博话题阅读量达4亿+,视频号阅读量达6200W+,其余媒体平台阅读量达1亿+,全网曝光量超过8.4亿+。“保山文旅”抖音号粉丝增长2万、达到8.2w,微博粉丝32.5w,微信公众号2.5万。强化活动宣传。按照月月有活动的目标,举办了保山市“喜迎新春·畅享幸福”大联欢暨文旅抖音短视频大赛颁奖庆典、“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民歌大家唱、舞蹈大家跳、故事大家讲、美景大家赏、美食大家尝”首届大家系列保山专场、保山端阳花市商贸文化旅游节、第二届“保山小粒咖啡”文化周、腾冲马拉松、施甸龙会、龙陵稻花鱼节等系列活动。强化假日宣传。与市商务局、保山信用社联合发放消费券,组织优质餐饮、特产销售、超市等商户,开展抢消费券满减促消费活动,促进文旅消费。发动全市文旅企业推出系列文化旅游惠民措施,热海、和顺古镇等4个景区推出“一次购票7日有效”优惠措施,北海湿地、银杏村等11个景区推出持登机牌享免票或打折优惠活动,勐赫小镇、比顿咖啡产业文化园、光丽研学、兰都饭店等旅游企业累计推出20余项打折优惠措施。强化区域合作。加强与德宏、怒江、大理等周边区域旅游合作,共同签署区域旅游合作协议,召开联席会议。联合怒江、德宏利用南博会统一宣传保怒德滇西旅游环线。引入“大理一码游”运营方云南华天网络公司开始启动保山智慧文旅产业运营发展平台建设。2024年,全市共接待旅游者4270.47万人次,实现旅游总花费562.3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58%和15.89%。游客平均停留天数3.02天,人均消费1316.71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9340059.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36896.01元,占总收入的97.96%;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31100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79%;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92163.77元,占总收入的1.2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2032.71元,下降0.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2058.14元,增长1.08%;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26000.00元,增长9.12%;经营收入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600090.85元,下降54.94%。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仁寿门历史文化街区打造经费300000.00元,东麓书院尾款45243.41元等,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市博物馆文物调勘收入增加26000.00元,导致事业收入增加;三是减少保山市农业银行拨入旅游短视频大赛宣传经费395000.00元;减少歌舞乐展演经费56000.00元等,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0139969.42元。其中:基本支出19483903.70元,占总支出的48.54%;项目支出20656065.72元,占总支出的51.4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09046.34元,增长2.5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45223.24元,下降2.23%;项目支出增加1454269.58元,增长7.57%;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退休2名工作人员导致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减少;二是减少抚恤金475131.60元,“三公”经费28480.18元,三馆文化广场管理经费23403.32元,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三是增加信创资产经费16000.00元,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经费129094.80元,滇缅公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经费30890.00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41971.00元,国门文化系列活动经费69587.13元,基层一线人才培训经费308000.00元等,导致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483903.7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228533.19元,占基本支出的93.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55370.51元,占基本支出的6.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656065.7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888000.00元。
1.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24459.50元,主要用于利用文化和旅游专家服务团专业优势,参与全市文化旅游品牌打造,组织专家服务团到县(市、区)对全市A级景区创建、乡村振兴等工作进行指导培训,提出专业的指导性意见。
2.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信创资产经费16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信创资产的相关支出。
3.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保山文旅宣传推介工作经费2400000.00元,主要用于推荐介绍保山文化旅游线路、旅游景点、旅游攻略、当地美食、民俗风情的原创作品相关方面的支出。
4.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三馆文化广场管理经费56596.68元,主要用于对广场的清洁卫生、绿化、美化和管理方面的相关支出。
5.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大家系列活动资金129094.80元,主要用于开展云南民歌大家唱、云南舞蹈大家唱、云南美景大家赏、云南美食大家尝、云南故事大家讲5个系列活动的开支。
6.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国门文化”系列主题活动经费69587.13元,主要用于推进“国门文化”、公共文化空间、乡村文化振兴等方面的支出。
7.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腾阳会馆片区文物改造提升工程资金1888000.00元,主要用于对腾阳会馆片区文物改造提升,修缮保护文物方面的支出。
8.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永昌府城仁寿门二期保护修缮工程经费1745825.00元,主要用于建设仁寿门南北广场面积5500平方米,建设古城文化展示,广场铭牌,永昌府城模型、绿荫休闲空间,仁寿门街牌坊,老居民改善,公共卫生间,护坡,排水系统等内容。
9.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滇缅公路申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前期工作经费30890.68元,主要用于研究制定滇缅公路保护和利用规划方面的支出。
10.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经费41971.00元,主要用于普查工作队人员培训,对200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实地调查相关经费支出。
11.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保山市国内游客花费抽样调查服务项目经费70000.00元,主要用于旅游抽样调查,确保数据能够真实、客观反映文化旅游市场发展现状。
12.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基层一线文化人才、行业管理及安全生产经费6270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层一线参训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材料等方面的相关支出。
13.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文化遗产日宣传经费1600.00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日宣传经费的支出。
14.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喜迎新春·畅享幸福”大联欢暨文旅抖音短视频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通过举行“喜迎新春 畅想幸福”为主题,打造饱含云南年味的节目方面的相关支出。
15.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五个大家公共文化系列活动经费28661.00元,主要用于开展云南民歌大家唱、云南舞蹈大家唱、云南美景大家赏、云南美食大家尝、云南故事大家讲5个系列活动的开支。
16.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67597.77元,主要用于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相关支出。
17.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仁寿门文化公园建设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仁寿门历史文化街区修缮保护工作,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提升文物安全水平方面的支出。
18.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村级文化活动场所改造提升、设备购置补助经费56539.00元,主要用于村级文化活动场所改造提升、设备购置补助方面的支出。
19.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42471.31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相关支出。
20.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基层一线文化人才培训经费41131.30元,主要用于基层一线文化人才培训经费方面的相关支出。
21.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板桥青龙街非遗综合馆经费51549.84元,主要用于青龙街公共文化示范街铺面租金。
22.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文旅品牌宣传推广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到上海、广州等地推荐介绍保山文化旅游方面的相关支出。
23.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乡镇(街道)文化站改造提升、设备购置补助经费108170.00元,主要用于乡镇(街道)文化站改造提升方面的补助。
24.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场所、设备购置补助等经费52770.81元,主要用于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场所修缮等。
25.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5008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及保险。
26.保山市文化艺术团“送戏下乡”“七进”惠民演出补助经费797990.00元,主要用于完成150场公益性演出任务的前期筹备及作品创作、排练、演出等相关费用支出。经费保证了150场余演出相关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27.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节目编创及相关活动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我团创作廉政教育中型舞台剧《清官留史》剧本创作费、大型历史人物题材佤族清戏《星耀永昌》剧本创作费及“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五个大家”德宏专场活动费等相关支出。
28.保山市文化艺术团云南艺术基金专项项目(群舞《心花怒放》)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对群舞《心花怒放》的原创音乐创作与制作、聘请知名编导对节目进行创作和提升、编排等相关支出。
29.保山市文化艺术团遗属补助经费11412.00元,主要用于发放给单位去世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30.保山市图书馆图书报刊购置项目经费1935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读者阅读所需的纸质图书、杂志、报刊等。
31.保山市图书馆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品牌阅读活动项目经费85163.00元,主要用于开展“您阅读 我买单”活动。
32.保山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免费开放(中央级)补助项目资金103428.28元,主要用于少年儿童图书馆图书馆的免费开放工作,购买少儿阅览桌椅,为少儿读者提供了更为全面、更为细致、更为优质的阅读服务。
33.保山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免费开放(省级)补助项目资金30380.00元,主要用于少年儿童图书馆图书馆的免费开放工作,购买少儿阅览桌椅,为少儿读者提供了更为全面、更为细致、更为优质的阅读服务。
34.保山市图书馆2024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项目经费595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读者饮用水、茶叶、清洁和消毒用品,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所需用品,以及采购图书馆内绿植、美化馆舍内阅读环境等。
35.保山市图书馆2024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第二批)资金95958.19元,主要用于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为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读者提供了更为全面、更为细致、更为优质的阅读服务。
36.保山市图书馆2023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6933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37.保山市图书馆2023年上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45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38.保山市图书馆2023年度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资金40218.42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保险。
39.保山市图书馆2022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4098.32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40.保山市图书馆2023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资金上级补助结转资金10092.55元,主要用于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为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读者提供了更为全面、更为细致、更为优质的阅读服务。
41.保山市图书馆2023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上级补助结转资金35101.75元,主要用于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为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读者提供了更为全面、更为细致、更为优质的阅读服务。
42.保山市图书馆2023年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上级补助结转资金6716.16元,主要用于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为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读者提供了更为全面、更为细致、更为优质的阅读服务。
43.保山市图书馆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上级补助结转资金13596.00元,主要用于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为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读者提供了更为全面、更为细致、更为优质的阅读服务。
44.保山市图书馆2023年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建设资金上级补助结转资金81200.00元,主要用于促进图书馆智慧化服务能力,搭建保山市公共图书馆资源共享平台一个,补充一部分数字资源。
45.保山市图书馆2024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327620.60元,主要用于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免费开放工作,购买少儿阅览桌椅,为少儿读者提供了更为全面、更为细致、更为优质的阅读服务。
46.保山市博物馆2024年博物馆免费开放资金中央和省级资金开支1336143.62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免费开放的日常开销和活动等开支,通过免费开放,充分发挥博物馆宣传和传播文化的重要作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博物馆纪念馆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47.保山市博物馆2023年博物馆免费开放资金中央资金开支586306.13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免费开放的日常开销和活动等开支,通过免费开放,充分发挥博物馆宣传和传播文化的重要作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博物馆纪念馆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48.保山市博物馆征集文物补助经费开支40000.00元。主要用于征集文物,使流散在民间的各种文物回归博物馆,丰富博物馆的馆藏。
49.保山市博物馆2024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支出724000.00元。主要用于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开支,通过深入梳理提炼馆藏文物保护需求,借助当前较成熟的文物数字化保护技术,构建博物馆数字资源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的智能化管理。
50.保山市博物馆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相关补助经费支出536764.17元。主要用于文物调勘、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工作开支,通过对文物调勘中的新发现,了解其文化面貌和保存情况;对地下的文物了解其范围、各种遗存分布和保存状况,为科学研究和保护管理提供更详细的科学资料。
51.保山市博物馆2023年下半年和2024年上半年公益岗位补贴资金开支50690.86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保险等开支。
52.保山市博物馆文化名家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35855.73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文化名家的课题项目等开支,通过实施“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培养一批能够扎根基层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推动基层和艰苦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53.保山市博物馆2024年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文化名家的特殊生活补贴,通过开展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各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创优,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环境。
54.保山市文化和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文化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经费41203.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范围内文化市场巡查工作,集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校园周边清查整治”、“跨县区交叉检查”、“净网”、“秋风”、“护苗”、“固边”、“清源”等各类文化市场及“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巡查办案工作。
55.保山市文化和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87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支队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务费。
56.保山市文化和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1068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支队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务费。
57.保山市文化和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4年上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92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支队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务费。
58.保山市文化馆2024年保山市“四季村晚”补助资金项目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村晚”活动期间的开支。
59.保山市文化馆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市文化馆提升改造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71.87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办公区域修缮。
60.保山市文化馆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补助资金经费99576.87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人员经费。
61.保山市文化馆保山市国门合唱团培训班工作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国门合唱团培训班在腾冲市猴桥镇开展培训及成果展演期间的开支。
62.保山市文化馆云南艺术基金专项项目合唱《春暖司莫拉》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春暖司莫拉》节目巡演期间外聘演员劳务费。
63保山市文化馆.云南艺术基金专项小品《一碗稀豆粉》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一碗稀豆粉》节目巡演期间外聘演员劳务费。
64.保山市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经费334950.03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免费开放的日常开销和活动等开支。
65.保山市文化馆参加云南省第六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大赛活动经费47089.94元,主要用于组织参加云南省第六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市级初赛、省级复赛和决算期间的开支。
66.保山市文化馆2024年公共文化云建设资金经费239394.76元,主要用于完成公共文化云建设指标任务期间产生的开支。
67.保山市文化馆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经费153767.00元,主要用于组织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期间的开支。
68.保山市文化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抚恤金资金经费223568.00元,主要用于发放当年死亡的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91652.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42%。与上年相比减少2155392.88元,下降5.73%,完成年初预算的160.4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315.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组织事务85459.50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4459.50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000.00元;宣传事务35855.73元,其中:其他宣传事务支出35855.7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市级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二是增加市委联系专家分层分类联系服务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0561809.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1%,完成年初预算的163.65%,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支出18030461.92元,其中:行政运行6913745.02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000.00元、图书馆2223556.14元、艺术表演团体2937488.46元、群众文化2156657.28元、文化创作与保护120000.00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3988.85元、旅游宣传2400000.00元、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185691.48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073334.69元;文物8486743.13元,其中:文物保护4397825.00元、博物馆4016056.45元;历史名城与古迹30890.68元、其他文物支出41971.00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44604.73元,其中: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44604.7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腾阳会馆片区文物改造提升工程资金;二是增加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补助资金,三是增加“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大家系列活动资金;四是增加“国门文化”系列主题活动经费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22141.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完成年初预算的163.4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268916.42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14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38253.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37987.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1275.62元;就业补助383061.30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83061.30元;抚恤470164.00元,其中:死亡抚恤47016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基本工资,导致保险基数增加;二是退休死亡1人,导致抚恤金增加;三是公益性岗位补贴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62380.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662380.27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30002.61元、事业单位医疗534433.4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38631.2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312.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社会保险基数变动,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工伤保险支出等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00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24005.6元,其中:购房补贴支出24005.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住房改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3000.00元,决算为147029.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925.31元,下降16.9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000.00元,决算为110064.2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86%,完成年初预算的9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000.00元,决算为3696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14%,完成年初预算的63.7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6.58元,下降0.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608.73元,下降44.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369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9608.73元,下降44.4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7029.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925.31元,下降16.9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000.00元,决算为110064.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000.00元,决算为369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过紧日子要求,规范接待管理,压缩经费开支,导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二是严格管理公务用车,厉行节约,所以公务用车经费决算小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16.58元,下降0.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608.73元,下降44.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9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9608.73元,下降44.4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过紧日子要求,规范接待管理及公务用车管理,压缩经费开支,导致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文化交流活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物巡查、非遗保护、旅游宣传促销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机关调研、文化交流活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物巡查、非遗保护、旅游宣传促销、景区创建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9330.66元,比上年减少54099.95元,下降5.92%,主要原因是支队2024年退休2名工作人员导致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2707.00元、差旅费16790.00元、印刷费2000.00元、邮电费3280.80元、公务接待费31223.80元、工会经费152069.78元、福利费1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064.28元、资本性支出4980.00元、其他交通费463415.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6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58687410.66元,其中,流动资产7736024.19元,固定资产33447383.6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4707708.71元,无形资产683075.93元(净值),其他资产2113218.23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140337.4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13161.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95271.00元;报废报损资产205项,账面原值1111418.6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9672.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7974.0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843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9543.0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6644.0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07494.07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