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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地震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职责。
2.负责全市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和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地震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3.组织地震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和风险报告制度的落实,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对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负责全市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工作。参与地震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灾害调查、损失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
5.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开展防震减灾有关行政执法及督察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6.组织和提供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负责防震减灾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震减灾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地震监测科、分析预报科、震害防御科、公共服务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保山市地震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云南省地震局的关心支持下,保山市地震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以及“我国大震在哪里,如何防”大震之问等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工作目标,深度融入“大安全、大应急”工作框架,聚焦新时期地震部门“地震监测预报预警、震灾风险探查区划评估、防震减灾服务、地震科学研究”核心职能职责,主动谋划、积极作为,全力推动防震减灾工作高质量发展。
1.高位推动,强汇报重协调,全力保障防震减灾工作稳步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对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作出批示。市地震局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每月和每个季度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震情趋势研判意见,争取领导的关心支持和掌握震情形势。2024年1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五届市委常委会第107次会议上专题听取了2024年地震趋势分析和措施建议汇报。2月26日召开了全市地震局长会议,全面对2024年度防震减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6月7日召开了全市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视频会议,全面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全市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稳步高效推进。持续加强与腾冲地震监测中心站的协调、合作,合力推进并完成全市地震监测预报预警、震灾风险防治、应急响应等各项工作。
2.紧盯任务,抓统筹重效率,全力推进“两大工程”建设实施。一是联合腾冲地震监测中心站印发了《关于组建保山市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建设工程云南项目和云南省巨灾防范工程建设组织机构的通知》,明确了“两大工程”建设的管理体系和体制机制,落实中心站和市、县地震部门责任,严格按照时限要求,稳步推进项目实施。二是推进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建设工程建设,涉及保山的项目(野外保障系统腾冲中心站建设、腾冲连续绝对重力观测站和6个温泉气体地球化学监测台站建设,总投资概算800余万元),已完成可研阶段野外站点的勘选、租地用地协议书签订等工作任务。三是全力配合推进“巨灾防范工程”保山项目实施,保山市“巨灾防范工程”总投资估算为2282.21万元,目前,涉及保山的地震监测运行环境建设项目一期第9标段、二期第7标段及腾冲中心站及辖区观测环境改造项目建设正稳步有序推进,预计12月底前实施完毕。项目建设完成后,保山市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5个强震台防护罩升级更新;19套测震仪器更新升级;48套地球物理仪器更新升级;26个一般站标准化改造、智能化升级)、运行环境建设(腾冲中心站运行环境改造、保山市地震局运行环境改造等)将得到有力加强。昌宁湾甸、腾冲叠水河、施甸契丹温泉等监测站点仪器设备故障等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落实。
3.聚焦主业,强支撑提质效,全力抓实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一是全力拓展地震预警信息服务领域。市、县相关部门协调联动,不断健全地震预警系统联合运行维护保障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人员密集场所预警终端建设,拓展地震预警信息服务领域,进一步提高全市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能力。截至目前,全市地震预警终端建设完成安装1162台(省局支持364台,地方配套798台),按时完成全市中小学校预警终端“一校一台”建设目标任务。其中,昌宁县在完成全县中小学校全覆盖的基础上,主动作为,不断拓展地震预警服务,新增安装12个乡镇卫生院、3个私立医院、8个大型超市、9个重点成员单位等地震预警终端32套,实现人口密集场所、重点单位及设施等地震预警终端全覆盖。二是着力夯实地震监测业务基础。加强与腾冲地震监测中心站的协作配合,借助中心站扎实的专业技能,认真开展地震监测设备标定和检查、监测站点巡检和异常核实等工作,实现了与专业台站在台站建设、台站运维管理、地震监测业务方面的深度融合,确保了各种监测仪器和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各项监测数据连续、真实、可靠。年内,编制了2024年度保山市地震宏观监测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申报完成2024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项资金;组织开展了全市地下流体观测井(泉)地球化学普查。特别是昌宁县先行先试,在全省率先完成氡钍自动测量仪安装运行,实现水氡观测由人工模拟向数字化观测转变。投入50余万元建成地震监测大数据中心,对5个地震宏观观测点和昌宁1号泉宏观数据、地震监测仪器运行状态和近期地震分布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研判,为地震监测预报业务提供数据支撑和数据可视化展示。三是健全基层群测群防队伍。按照“抓异常、抓大震”工作要求,建成5县(市、区)76个乡镇(街道)4167人(其中隆阳区1359人、施甸县171人、腾冲市367人、龙陵县1889人、昌宁县381人)的“三网一员”地震群测群防工作队伍,重新筛选确定了全市重点宏观观测点70个(其中隆阳区9个、施甸县19个、腾冲市12个、龙陵县25个、昌宁县5个),完成了市级“三网一员”骨干的业务培训和5县(市、区)2024年度“三网一员”群测群防骨干业务人员培训,积极开展水温、流量、水色以及植物、动物等宏观异常观测,做到第一时间分析处理观测资料,第一时间开展异常现场调查核实,第一时间上报有关异常情况。截至11月,联合腾冲地震监测中心站、腾冲市防震减灾局落实宏观异常9起,向云南地震台上报《宏微观异常零报告》40余份。四是抓实震情会商与分析研判。严格执行震情周、月、加密会商制度,加强与腾冲地震监测中心站、滇西地震预报协作区成员单位的联合会商研判,密切监视跟踪震情,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特殊时段地震安全保障服务工作。截至11月,向省局、市委和市政府上报《震情分析》和《震情跟踪工作月报》各11期,上报《震情专报》2期;向滇西重点工作组、滇西协作区上报《周会商意见》36期;参加省地震局周会商9次、年中及年度会商会2次;参加滇西地震预报协作区震情会商1次。组织召开全市年中地震趋势会商会1次。五是监测预报预警成效明显。在云南省2024年度地震预测效能评比(单位组)中获三等奖。在2023年度国家局和省局地震监测质量评比工作中,保山气氡在全国评比中获第三名。在2023年度全省地震监测资料质量评比中,保山市获第一名2项(地下流体学科气氡、氢气)、第二名1项(测震学科测震台站系统运行)、获第三名1项(强震动台站)。
4.面向社会,重防控强服务,全力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一是深入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成果运用转化。编制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展示“一张图”,持续推进第六代地震动参数区划云南地区工作、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收集、腾冲龙江特大桥震灾风险评估试点、重点危险区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重大工程和园区地震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配合完成省地震局到隆阳区开展的2025年度预评估实地调研及信息采集等工作。二是基本建成市县一体化的保山地震数据共享服务平台。不断提升保山地震行业大数据信息化水平,实现了保山辖区实时地震、站点分布、地球物理台网、火山台网和预警台网等信息整合。下步将继续深化平台开发,实现分县(市、区)细化、宏观点视频监控和测值信息接入、地震灾害风险普查信息整合、预警终端运行监控等功能,向社会和公众提供零障碍、标准化、多层次、多手段的信息服务。三是加强防震减灾科学知识宣传普及。以扎实推进“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活动为重点,多途径、多形式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联合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制定下发了《保山市“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活动2024年度工作计划》,组织2024年“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活动学校教师参加了中国灾害协会承办的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培训,113名教师取得传播师资格;组织全市521所学校观看了2024年“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活动首场活动,组织569所学校开展了“防震减灾第一课”科普活动。通过保山电视台、各级融媒体平台播放、转发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小视频、防震减灾常识、法律法规90余条次。通过“保山防震减灾”微信公众号转载防震减灾科普小视频、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图文信息85条次。截至11月,共组织开展地震科普知识讲座47场次,指导开展应急疏散演练47场次;在2024年云南省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暨第八届全国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云南选拔赛中,保山市选手赵梦丹荣获一等奖;在全省第六届中学生防震减灾知识竞赛中,保山市代表队荣获三等奖。
5.立足实战,聚合力抓落实,全力做好大震巨灾防范应对准备。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大震之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中央、省、市防震减灾工作部署,树牢底线、极限思维,深度融入“大安全、大应急”工作框架,全力以赴组织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二是健全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切实履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主动沟通对接,合力完成了《保山市地震应急预案》《保山市较大等级以上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保山市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 123快速响应机制(市级层面行动清单)》《保山市地震应急处置流程图》《保山市地震应急分级响应流程图》的修订和编制工作。向全市行政村(社区)提供了省地震局编制的村级地震应急预案(模版),指导县、乡、村三级修编完善地震应急预案2480份。三是强化地震应急演练。协助开展了全市重特大地震灾害123快速响应演练、市、县、乡、村四级联动调度演练以及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实战演练等。截至目前,市、县、乡、村四级和市、县两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共开展演练2201场次,参演人数达28万余人;各级各类学校共开展演练3386场次,参演人数达65万余人。四是扎实推进基层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联合应急管理、红十字会等部门组成培训教官团队,扎实开展基层地震“第一响应人”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应急人员的防震减灾意识、灾害应对处置能力。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基层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85期,共计5000余名基层干部及基层救援力量参加了培训,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实现乡村全覆盖,面向村组干部的培训正在有效推进中。五是切实做好地震应急处置准备。紧绷震情这根“弦”,按照应急工作职责分工,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震前应急准备各项工作。在严格执行值带班工作制度的基础上,重新修改完善了《震情速报模板》,进一步明确了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视频调度点名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工作视频调度,确保第一时间能立即响应、科学应对、高效处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地震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674761.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4575.70元,占总收入的99.9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86.15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1463.66元,下降2.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1154.25元,下降2.42%;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309.41元,下降62.44%。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人员退休,公用经费减少16358.53元;二是因财政安排事业发展类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收入减少74795.72元;三是其他收入减少309.41元,主要为税务局拨入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地震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679575.70元。其中:基本支出3247230.95元,占总支出的88.25%;项目支出432344.75元,占总支出的11.7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8154.25元,下降3.1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358.53元,下降0.50%;项目支出减少101795.72元,下降19.06%;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控经费支出,公用经费减少16432.23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101795.72元,其中地震监测站网升级工程资金减少199803.39元、防震减灾专项资金减少33324.45元、地震群测群防及科普能力提升经费减少27000.00元、防震减灾能力建设补助经费增加65861.67元、信创资产购置经费增加385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47230.9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13149.50元,占基本支出的89.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4081.45元,占基本支出的10.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2344.7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经费60779.8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2.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项目经费18504.65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五险一金。
3.防震减灾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14108.00元,主要用于保障地震监测台网正常运行、加强群测群防队伍培训教育等方面。
4.防震减灾能力建设项目补助经费195452.30元,主要用于加强地震监测预警水平建设、强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地震灾害综合防范和公共服务能力等工作。
5.地震群测群防及科普能力提升项目经费5000.00元,主要用于持续推进防震减灾知识“六进”活动,印制科普宣传手册。
6.信创资产购置经费385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信创设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地震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4575.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6%。与上年相比减少91154.25元,下降2.42%,完成年初预算的98.3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2973.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3%,完成年初预算的154.7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43688.72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3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0035.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0053.52元;就业补助79284.45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79284.4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产生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以及年中拨入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年初无此项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697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完成年初预算的96.5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26977.52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24691.1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5524.8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61.5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1人,使得单位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房补贴21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预算资金财政部门按所需发放人数统一安排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922525.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3%,完成年初预算的92.34%。主要用于地震事务2922525.01元,其中:行政运行2612964.71元、地震预测预报114108.00元、地震灾害预防195452.3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退休1人,基本支出决算较预算减少;二是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经费增加114108.00元,防震减灾能力建设项目经费减少304547.7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00元,决算为78173.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733.81元,增长15.9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63619.4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38%,完成年初预算的90.8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455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62%,完成年初预算的97.0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522.81元,增长5.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211.00元,增长98.2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5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7211.00元,增长98.2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00元,支出决算为78173.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733.81元,增长15.9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63619.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455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522.81元,增长5.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211.00元,增长98.2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5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7211.00元,增长98.2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度因省地震局到我局检查两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及我单位巡地震监测台网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522.81元;二是2024年因开展两大工程项目建设,省地震局到我局检查项目建设情况较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211.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山市地震局日常地震监测台站巡台、科普宣传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中国地震局及省地震局到我市开展调研、项目检查验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地震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081.45元,比上年减少16432.23元,下降4.69%,主要原因是因严控经费支出,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5445.00元、物业管理费1200.00元、公务接待费14554.00元、工会经费53662.96元、公车运行维护费63619.49元、其他交通费162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地震局资产总额2641955.56元,其中,流动资产34390.05元,固定资产1709512.1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98053.3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3680.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48755.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639.4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739.4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439.4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1439.4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