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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50918-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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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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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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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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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3201000

保山市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15〕50号)精神,设立保山市水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根据《保山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精神,《保山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3月28日以(保办字〔2019〕41号)文件印发执行。部门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御洪水方案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监督管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加强财政性资金监管。

3.负责办保山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河(湖)长制的巡查、督察、督办和考核等工作。

4.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工作。

6.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7.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指导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村镇供水工作。(保编办〔2022〕128号)删除本部门“指导城市供水工作”职责。

9.指导监督水利设施、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整治。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县(市、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管理水生态修复。

10.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负责市级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市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

11.负责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的管理改革。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建设管理。

12.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 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13.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安全运行监管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4.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建设科、河湖管理科和水旱灾害防御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水电科、监督科、水资源科、保山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保山市大型灌区管理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保山市水务局。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离休1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以来,保山市水务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村供水保障”等核心职能工作,科学规划,有效执行,全年各项水利工作成效显著。

1.水利建设完成投资居全省前列。全年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32.77亿元,同比增幅56.4%,排全省第3。

2.超额完成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任务。2024年全市水利共争取到位上级11批次财政资金15.89亿元,较上年增长34.32%,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10.96亿元目标任务。

3.民生水利保障工作成效显著。农村供水保障3年行动建成143件项目,惠及群众100.88万人;完工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7件,完成投资2.82亿元,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9.08%,较上年提升8.79个百分点,农村供水水质合格率达77.43%,较上年提升17.87个百分点。保山市城乡一体化三年行动项目资金落实及投资完成排名全省第一,项目前期工作完成率排名全省并列第一。

4.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不断提高。全年实现洪涝灾害零伤亡,全年投入抗旱资金681.58万元,解决因旱影响供水人口2.5万人。腾冲市水务局和昌宁县水库管理中心在落实“1262”预警与叫应等防灾减灾机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做出突出贡献,省水利厅党组授予腾冲市水务局“公务员优秀集体”称号,记三等功;省水利厅与省人社厅授予昌宁县水库管理中心“优秀集体”称号。

5.水资源管理措施更加科学有力。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监管,全年办理取水许可6件,完成5件取水工程核验,依法收缴水资源费7450万元,居全省第2,县级征收贡献率全省第1。制作报送的2件节水短视频入选第五届“节水在身边”全国短视频评选结果名单,成为全省仅有的两件入选作品。

6.水生态环境治理持续强化。全年共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5.59平方公里,为省级下达任务指标的121.9%,超额完成2024年度水土流失治理目标任务。全市全年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94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38.484万元;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开展行政处罚案件3件,罚款88.78万元。全市1945名四级河长巡河10.12万次,发现并交办问题2588个,整改销号2523个,整改完成率97.5%;组织开展“河长清河”行动1229条次,完成全市全国第一次水普名录内101条河流健康评价工作和24个“河湖四乱”问题整改工作;建设14个绿美河湖,完成新增绿化面积80.43万平方米;全市22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河湖水生态环境稳定向好。

7.水利改革工作亮点凸显。选定昌宁县柯街镇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建成灌区公司水费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农户微信扫码远程交费用水的突破,并在全市推介推行;实现全市360座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改革全覆盖,有效解决小型水库“没钱管,不好管、管不好”的问题。其中,昌宁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改革经验被选中为全省典型经验,得到推介和表扬;积极探索推进“用水权交易”制度改革和“取水贷”投融资机制,全市完成用水权交易6单,交易总水量29.53万立方米,交易总金额8.88万元,完成7单“取水贷”项目,贷款金额348.1万,超额完成省水利厅下达的目标任务。

8.水利行业监管全面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防线进一步筑牢。全面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指导云南保山坝灌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完成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创建;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2024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依法治水能力进一步增强。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20件,处罚金额199.28万元,行政执法案件结案率较2024年提高25%,2024年全市未发生重大水事纠纷。隆阳区水务局依法严格查处生产建设项目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手案作为典型案例在“云南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昌宁县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地见效,被水利部选中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在水利部网站上进行推广,2025年1月9月在“云南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水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952800587.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2800587.93,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51427317.66元,增长373.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51427317.66元,增长373.15%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2152826.15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2152826.15元(2024年调入2人),公用经费增加224953.93元(2024年度开展各项维护工作办公用房维护修缮100000.00元,新增诉讼费40000.00;本年接待工作量增加,接待费较上年增加8400.00元);二是项目经费收入增加750795526.44元,主要是潞江坝灌区前期经费增加8000000.00元;保山坝灌区支付工程建设资金932200000.00元,其中国债资金860000000.00元,结转2023年中央预算内资金52200000.00元,结转2022年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0000.00元(市级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物资储备)500000.00元,市级防汛资金100000.00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节水工作110000.00元、保山坝水生态250000.00元、潞江坝灌区前期经费1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水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952800587.93。其中:基本支出9277366.15,占总支出的0.97%;项目支出943523221.78,占总支出的99.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51427317.66元,增长373.1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52826.15元,增长23.21%;项目支出增加750795526.44元,增长79.57%;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动;无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动;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2152826.15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2152826.15元(2024年调入2人),公用经费增加224953.93元(2024年度开展各项维护工作办公用房维护修缮100000.00元,新增诉讼费40000.00;本年接待工作量增加,接待费较上年增加8400.00元,接待批次较上年增加6批次,接待人数较上年增加32人;2024年度开展各项培训次数4次,较上年持平。二是项目经费收入增加750795526.44元,主要是潞江坝灌区前期经费8000000.00元;保山坝灌区支付工程建设资金932200000.00元,其中国债资金860000000.00元,结转2023年中央预算内资金52200000.00元,结转2022年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0000.00元(市级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物资储备) 500000.00元,市级防汛资金100000.00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节水工作110000.00元、保山坝水生态250000.00元、潞江坝灌区前期经费1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77366.1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62912.22元,占基本支出的90.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4453.93元,占基本支出的9.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3523221.78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40200000.00

保山坝灌区支付工程建设资金项目经费9322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坝灌区工程建设,截至2024年12月30日,水源工程:扁东河水库、三坝水库大坝已封顶。管道工程:新建6条管道总长度140.32km,已全部开工建设,完成管道安装完成管道安装59.97km,完成率42.74%。隧洞工程:本项目共有15条隧洞,长10.51km,已贯通15条。续建配套工程:涉及21条渠系和9条排水沟,续建总长为90.87km,已全部开工建设,完成率92%。累计完成投资163704.37万元,占总投资269684.83万元的60.70%。2024年入统计5.4亿元,占目标任务3亿元的180%。

潞江坝灌区前期经费项目经费8000000.00元,主要用于潞江坝灌区前期工作建设,潞江坝灌区可研获批。2024年3月获得项目用地预审,可研报告审查省发展和改革委于4月1日至3日组织专家完成了现场踏勘,4月28日召开了审查会议,5月底按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完成修改上报,2024年12月28日获得可研批复。

保山坝水生态项目经费2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坝水生态项目建设,本次建设项目涵盖了保山坝区水源、供水两大部分。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可进一步保障保山坝区供水安全,服务民生,对优化保山坝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是系统解决保山坝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重要措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水务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2800587.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751427317.66元,增长373.15%,完成年初预算的9627.8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954.6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组织事务24954.64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954.64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市级专家服务团经费,年初未纳入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2613.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200886.87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05473.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38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4223.75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2790.12元;死亡抚恤751726.8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入2人,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848986.43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完成年初预算的129.43%。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848986.43 ,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500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281966.8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99157.5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861.9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入2人,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000000.00,其中:农业生产发展支出2000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929946697.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60%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7.30%。主要用于农业农村100000.00元,其中行业业务管理100000.00元;水利929846697.19元,其中:行政运行4178099.68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2200元、机关服务2565198.76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1634347.75元、水利工程建设920450000.00元、水利前期工作100000.00元、水土保持5000.00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10000.00元、防汛99580.00元、抗旱500000.00元、其他水利支出22271.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收入项目经费增加750795526.44,分别为:潞江坝灌区前期经费8000000.00元;保山坝灌区支付工程建设资金932200000.00元,其中国债资金860000000.00元,结转2023年中央预算内资金52200000.00元,结转2022年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0000.00元(市级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物资储备)500000.00元,市级防汛资金100000.00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节水工作110000.00元、保山坝水生态250000.00元、潞江坝灌区前期经费10000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3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27336.00元,其中购房补贴2733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0元,决算为89283.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969.44元,增长9.8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决算为69508.4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16%,完成年初预算的99.2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决算为1977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81%,完成年初预算的78.1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21.56元,下降0.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391.00元,增长73.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7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8391.00元,增长73.7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0,支出决算为89283.44,完成年初预算的93.9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969.44元,增长9.8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决算为69508.44,完成年初预算的99.2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决算为19775.00,完成年初预算的78.1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公务接待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规模及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21.56,下降0.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391.00,增长73.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7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8391.00元,增长73.7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4年接待工作量增加,接待费较上年增加8400元,接待批次较上年增加6批次,接待人数较上年增加32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水利防汛抗旱应急救灾、水毁修复、除险加固等水利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利国家骨干水网建设、大型灌区建设推进、绿美河湖建设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水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4453.93比上年增加182539.93,增长24.94%主要原因本年度运转经费增加182539.93元,其中办公用房维护修缮100000.00元,新增诉讼费40000.00及其他零星维护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办公费72870.00元、印刷费15336.00元、水费12000.00元、差旅费1800.00元、维(护)修费46153.00元、会议费8710.00元、公务接待费19775.00元、委托业务费45000.00元、工会经费139086.89元、福利费1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508.44元、其他交通费34185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1156.6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水务局资产总额10912321.88元,其中,流动资产104950.10元,固定资产5541844.7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8890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1376527.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051.07,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2201.74。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4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0570.88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088.4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3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778.4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3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