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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统筹推进建设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贯彻落实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吸引高层次人才来保工作政策、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贯彻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档案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贯彻落实全省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表彰奖励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有关职责分工。与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保山技师学院的业务。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中等专业学校、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的业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就业促进科、失业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职工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人才开发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考试工作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科、农民工工作科、信息管理科、信访科、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机关党委。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保山市社会保险中心;
3.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4.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
5.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6.保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
1.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保山市社会保险中心;
3.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4.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
5.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保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非独立核算的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纳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0人(离休0人,退休7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围绕“一个中心”,打造就业升级版。围绕“就业增收”这一中心,着力打造就业升级版。一是着力稳住就业大盘。坚持稳规模、优结构、提质量,引导农村劳动力向本地企业(通威、隆基等),向更稳定、更长期的就业岗位转移,提高就业工资性收入。坚持紧跟市场主体发展挖掘就业潜力、储备优质岗位,向高薪地区、行业、企业推荐调岗,扩大就业增加收入。通过系列转移就业措施,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100万人次以上,其中稳定务工8个月以上46万人次以上。二是着力提升服务能力。以典型示范引领提升服务能力,组织在五县(市、区)结合实际建设1至2个社区,统一命名为“幸福里”社区;按照“标准化建设、场地化落实、专业化运营”的要求,至少建设1个标准化零工市场;在每个村(社区)加挂“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区站点”牌子。统筹推进“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三是着力提升就业质效。坚持城镇就业和乡村就业并重,大力实施好“就业提质增效”行动、“技能云南”保山行动、大学生就业护航行动、就业困难群体帮扶行动等,全面提高就业质效。统筹实施好《人社工作推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彩云雁归”创业计划、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做电商行动、建好用好就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劳务品牌带动就业等系列措施提升就业质效。
2.建强“两支队伍”,打造人才新高地。围绕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两支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人才新高地。一是实施专业技术人才聚集行动服务民生。围绕乡村振兴目标,通过为特定行业开展人才专场招聘、人才专项服务等方式为乡村振兴聚才。以服务保山“358”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认真实施《保山市教育人才集聚三年行动计划》广聚教育人才。以落实卫生领域“两个允许”为契机,激励卫生人才。深化事业单位绩效改革,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纵深推进人事人才改革,服务好民生事业。二是实施技能人才聚集行动服务产业。围绕“一个中心、三种经济”建设,建强“两支队伍服务产业。服务资源经济方面,围绕保山小粒咖啡、施甸水稻制种、腾冲中药材、龙陵石斛、昌宁红茶等高原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培养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人才,引进一批有明显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的团队。服务园区经济方面,将重点为隆基硅业、通威集团、永昌硅业等各类企业培养新型学徒,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服务保山企业发展。服务口岸经济方面,充分利用腾冲、龙陵边境地区外籍劳动力资源,根据口岸产业发展方向和跨境两地人力资源需求开展劳动力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对接口岸企业,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助力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三是实施人才引培行动服务发展。围绕“技能云南”保山行动,全面抓实“十个一批”“七个一千”培训计划,带动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形成一支技能人才队伍,推动“民工经济”向“技工经济”转变,计划到2025年,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5万人以上。全面抓好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两支队伍”建设。依托“腾冲科学家论坛”品牌效应,做好人才智力引进工作,让“才聚高黎贡”保山人才服务品牌不断擦亮。
3.聚焦“三项保障”,打造民生大格局。围绕养老、工伤、失业三重保障,着力打造民生大格局。一是坚持扩大覆盖面。围绕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激励,引导他们早参保、多缴费、不断保,一体推进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不断推动“应保尽保”。二是坚持优化参保结构。积极动员有能力的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推动“有2名市场化稳定就业劳动力(或有相当收入水平)的家庭至少1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即“一户一职保”,争取到2025年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占比提升到30%以上,真正优化收入分配格局,促进共同富裕。三是坚持提质增效。充分发挥社保服务“康乃馨”品牌效应和先锋队“三出三进三深入”的优势,推进社邮、社银合作,把扩面增效工作触角、人社服务视角延伸到经济社会的各方面、全过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26443704.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678667.67元,占总收入的99.3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65037.19元,占总收入的0.6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26965.07元,下降0.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23979.98元,下降0.81%;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02985.09元,下降11.86%。主要原因是本年补缴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单位欠费,资金减少1010000.00元;省对下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减少9016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26212638.14元。其中:基本支出111684456.27元,占总支出的88.49%;项目支出14528181.87元,占总支出的11.5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26029.53元,下降0.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63829.10元,增长3.11%;项目支出减少4389858.63元,下降23.20%;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建设项目减少1981956.21元,就业见习生活补助省级补助资金减少450000.00元,省对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减少303500.00元,中央就业补贴资金减少2526699.66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684456.2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695886.40元,占基本支出的98.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88569.87元,占基本支出的1.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28181.8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市委联系专家分层分类联系服务工作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市委联系专家分层分类联系服务专家慰问费。
2.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奖励工作经费199861.50元,主要用于人社事业发展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
3.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人力资源服务能力提升行动项目经费105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招聘会。
4.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人社事业发展及综合能力建设经费103322.00元,主要用于支付窗口工作人员着装费,全市劳动关系业务培训费,购置固定资产等。
5.人事人才经费3343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保山高层次人才座谈会,组织职业技能大赛,支付劳动能力专家鉴定费,差旅费等。
6.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信创资产购置经费22400.00元,主要用于信创资产购置。
7.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保山市公共实训基地地方配套项目经费274096.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公共实训基地设备购置。
8.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首席技师工作经费1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首席技师专项经费。
9.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经费59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
10.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下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16504.84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等;
11.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经费21652.22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等。
12.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追加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经费6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13.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遗属补助经费11352.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14.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春节慰问资金60000.00元,主要用于慰问部分项目农民工。
15.保障保山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系统运行及维护经费150736.69元,主要用于2024年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网络运维费,社保经办业务系统上线后对全市系统运用及业务经办培训支出,对下级社保业务经办进行系统运用业务指导经费,向上争取工单处理经费,系统软件开发工程师对我市社会保险系统开展不定期现场运维服务工作支出,新系统上线设备购置等费用。
16.保障保山市社会保险中心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经费698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待遇发放短信提醒及日常短信发放费用,预算执行率99.71%。全部为邮电费。
17.保障保山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财务审计项目经费59900.00元,主要用于对市本级和施甸县开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审计,预算执行率99.83%。全部为办公费。
18.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823000.00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大学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等。
19.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项目经费46000.00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大学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等。
20.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大学生培训补贴资金1230000.00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培训补贴支出。
21.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2432.00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就业创业工作所发生的委托业务费。
22.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112452.39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就业创业工作所发生的委托业务费。
23.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中央就业补助资金8000.00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大学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等。
24.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第二批就业补助资金2063278.99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大学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等。
25.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项目资金812500.00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大学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等。
26.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第二批中央就业补贴资金1675.84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大学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等。
27.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见习生活补助省级补助资金975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就业见习补贴。
28.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中央就业补助项目经费471083.43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大学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等。
29.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中央就业补助资金8179.70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大学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等。
30.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建设经费180000.00元,主要用于掌上就业平台的维护与支出。
31.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补充创业担保贷款担保金资金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归还借用的失业保险基金。
32.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担保贷款补助资金492031.80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就业创业工作所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33.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自有资金账户支付日常公用经费282000.47元,主要用于弥补单位日常办公费用不足部分。
34.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档案管理及组织招用工作经费支出199290.00元,主要用于保管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市直事业人员及市直下岗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经费支出;用于组织各类专场招聘会支出。
35.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职业能力技能资格鉴定(非税项目)经费支出26798.00元,主要用于保障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工作开展经费支出。
36.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支出1750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保险费支出。
37.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下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支出16927.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保险费支出。
38.保障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非税收入安排的人事考试笔试经费1934667.5元,主要用于2024年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2025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等各项考试经费支出。
39.保障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人事考试补助经费921740.50元,主要用于组织2024年公务员面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保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保部队随军家属笔试等各项考试经费支出。
40.保障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保山市2024年市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经费67169.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市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经费支出。
41.保障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保密室联网建设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全省保密室联网建设经费支出。
42.保障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人事考试保障(专户)经费146970.00元,主要用于组织2024年“三支一扶”笔试、云南省2024年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招聘笔试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678667.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8%。与上年相比减少1023979.98元,下降0.81%,完成年初预算的97.6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组织事务支出1000.00元,其中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委组织部工作要求,由我局慰问市委联系专家分层分类联系服务专家1人,发放慰问金1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33387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4%,完成年初预算的97.15%,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3924773.87元,其中:行政运行8290597.63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3011.26元、综合业务管理3122867.00元、就业管理事务5782171.18元、信息化建设180000.00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4359177.95元、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74096.00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12852.85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0532005.52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07138.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415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03173.28、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8154.7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7409389.48元;就业补助7805686.41元,其中:就业见习补贴975000.00元、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12000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710686.41元;抚恤11412.00元,其中:死亡抚恤11412.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00.00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953857.6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01287.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801287.27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798400.86元、事业单位医疗250137.8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89513.3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3235.2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8人,相关医疗保险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49203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完成年初预算的149.20%。主要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492031.80元,其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408831.80元、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1000000.00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832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创业担保贷款补助资金408831.8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47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50470.80元,其中:购房补贴50470.8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资金为年中追加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500.00元,决算为99877.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6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102.76元,下降6.6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61143.2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1.22%,完成年初预算的87.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500.00元,决算为38733.9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78%,完成年初预算的36.7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09.12元,增长3.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411.88元,下降19.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733.9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411.88元,下降19.5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500.00元,支出决算为99877.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6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102.76元,下降6.6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61143.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500.00元,决算为38733.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7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公务接待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309.12元,增长3.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411.88元,下降19.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733.9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411.88元,下降19.5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人社事业发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社部门间交流、工作汇报、工作对接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6810.91元,比上年减少47432.73元,下降2.54%,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减少8人,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65762085.86元,其中,流动资产1387875.31元,固定资产(净值)63420292.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净值)953917.98元,其他资产(净值)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57704.4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10880.3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8730.9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2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5435.9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8016.1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8016.1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1601111
附件【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50918041721744.docx】
附件【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5091804173959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