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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50922-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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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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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1000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 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规划全 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加强 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指导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编制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预案演练,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和协调推进医养结合政策的落实,监督落实医养结合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管工作。

(六)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监督实施传染病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县(市、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及政策。参与拟订全市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重大中医药产业项目实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十一)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推进全市大健康产业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辐射周边和南亚东南亚地区的滇西医疗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组织人事与科技教育科、规划信息与健康产业科、财务科、体制改革与宣传科、医政科、基层卫生健康与药政科、妇幼与人口家庭发展科、中医药综合管理科、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指导科、医疗应急科、疾病预防控制科、法规与综合监督科、防治艾滋病科。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保山市人民医院

4.保山市中医医院

5.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6.保山市妇幼保健院

7.保山市中心血站

8.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分别是:

1.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保山市人民医院

4.保山市中医医院

5.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6.保山市妇幼保健院

7.保山市中心血站

8.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7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5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806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03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9人;经费自理人员202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5人(离休5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93人(离休0人,退休693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53辆,在编实有车辆5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市委五届六次全会提出“打赢卫生健康突围战”吹响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集结号”,市委五届七次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加力打好卫生健康突围战”吹响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冲锋号”。卫生健康部门认真谋划实施卫生健康“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公共卫生提质年、中医药特色优化年、基建项目收官年和作风行风建设年”五个行动,加快构建覆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让全市各族人民都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1.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一是狠抓市级龙头引领。二是强抓县级能力提升。

2.公共卫生提质持续增效。一是免疫规划能力保增效二是实验设施建设显初效。三是慢性病和重点疾病防控工作成效显是卫生应急提实效。五是艾滋病防治得加强。六是“一老”“一小”显实效。七是爱国卫生有质效。

3.医改工作深入推进。一是持续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健康集团建设。二是扎实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三是医疗资源下沉取得新成效。是推进药品耗材集采工作。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协同推进。是编外院长作用持续发挥。

4.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一是大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二是立足特色强化中医药人才培养。三是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和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

5.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婚检率为93.85%、产妇系统管理率93.99%、产前筛查率95.69%、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均达到99%以上,新生儿先心病筛查率达90%以上,各项指标均达标。

6.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增强。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市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十条措施,从人才“引”“培”“留”“用”等各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成效初步显现。

7.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一是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二是加大项目申报工作力度。三是信息化建设有所突破。

8.卫生监督管理持续强化。一是规范行政许可准入。二是持续推进双随机监督抽查。三是严格监督执法。

9.作风行风建设护航事业发展。一是医疗行业反腐持续深化。二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2017549350.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386367.02,占总收入的7.7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1861911726.52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92.29%;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51257.23,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4913228.06元,下降10.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3692882.03元,下降59.01%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68799237.20元,增长3.84%;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80019583.23元,下降99.69%主要原因一是各家医院医疗收入、债务收入等事业收入增加;二是上级补助的疫情防控等相关财政补助收入减少,专项债券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1939115131.05元。其中:基本支出1425388080.23元,占总支出的73.51%;项目支出513727050.82元,占总支出的26.49%;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16614874.37元,下降14.0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147190.75元,下降0.22%;项目支出减少313467683.62元,下降37.9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减少,包括人员经费中的绩效奖减少和公用经费中的专用材料费、维修维护费、债务支出增加等;二是项目支出减少,包括上级补助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和各医疗机构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减少、事业收入购置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5388080.23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4534681.41元,占基本支出的36.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0853398.82元,占基本支出的63.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3727050.8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27000.00

1.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人才经费补助项目经费10244.61元,主要用于组织医生类专家到挂钩村开展义诊等服务工作。

2.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15311”市级党建工作项目经费6800.00元,主要用于拨市安立医院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

3.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公益性岗位(保险)补贴项目经费188484.96元,主要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

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遗属补助项目经费8202.00元,主要用于发放死亡职工龙平国遗属生活补助。

5.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考试考务项目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医师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考务费支出。

6.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春节走访慰问项目经费36000.00元,主要用于医护人员春节慰问。

7.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390169.33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管理工作。

8.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市级防治艾滋病项目经费235550.20元,主要用于防治艾滋病宣传、督导考核相关工作。

9.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项目经费111239.11元,主要用于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10.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补助项目经费104830.00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政府购买服务业务。

11.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市级应对疫情指挥部工作运转项目经费186358.00元,主要用于市级疫情指挥部房租、水电费、租车费及防疫物资仓库修建等。

12.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计划生育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培训。

13.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举办中医药文化活动工作。

1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复)审补助项目经费591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专家对已到复审期的县中医医院开展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复)审工作。

15.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向上争取资金奖励工作补助项目经费169185.00元,主要用于补充机关基本运行经费。

16.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第一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补助项目经费5210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卫生人员执业(助理)医师转化计划培训。

17.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健康云南考核以奖代补补助项目386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卫生健康工作宣传。

18.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项目经费341300.00元,主要用于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

19.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劳务派遣人员项目经费87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保险。

20.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推进健康县城建设补助项目经费245317.00元,主要用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健康县城建设。

21.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补助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卫生系统高职评审费。

22.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上海对口帮扶干部人才培训补助项目经费1080000.00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人才工作者培训班。

23.保山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1597027.00元,主要用于更新和添置必要的检测治疗仪器设备等,努力为患者提供更好地医疗检查手段以及更为精准的检查数据。

24.保山市人民医院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经费10550476.00元,主要用于对未治疗感染和病人进行相关随访、监督服药等工作经费以及化验室检测试剂耗材款、放射科放射胶片等,通过提高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将传染病等尽量控制在源头。

25.保山市人民医院新冠病毒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经费3321000.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26.保山市人民医院进一步提升全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补助资金122788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心电图机、心肺复苏机、救护车、X线检查车等以及传染病医院项目款,用于疫情防控期间的检查,同时便于移动和运输,降低到医院检查感染的风险,使得大量微轻感染者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救治,及时阻断疫情的传播及发展。

27.保山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人才发展培养培训)补助4293307.14元,主要用于科研设备购置、专利申请、著作出版以及对医护人员的培训、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购买检验室科研试剂。

28.保山市人民医院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经费595037.7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并按时足额缴纳其社会保险费。

29.保山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职业病诊疗康复机构能力提升补助31264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职业病诊疗医疗设备,确保职业病诊疗康复机构可持续发展,满足广大患者的诊治需求。

30.保山市人民医院第四批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更新改造,完善医院其他功能,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提升医院形象和满意度。

31.保山市人民医院自有资金325750411.17元,主要用于医院债务还本付息。

32.保山市人民医院自有资金34815998.95元,主要用于医院东西两院区建设支出。

33.保山市人民医院自有资金33381116.38元,主要用于医院建设、设备购置支出。

34.保山市人民医院大理大学医疗培训联合工作经费237560.00元,主要用于教师劳务费、学员社会实践补助等,使到院实习学员完成理论实践学习,进行临床培训、基层实践、全科医学基本理论与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课程培训。

35.保山市人民医院缺血性脑卒中为表现的特鲁索综合征患者的影像特征和预后分析课题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研究缺血性脑卒中为表现的特鲁索综合征患者在影像学上的典型表现,通过收集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研究,为制定个体化治疗提供参考。

36.保山市中医医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24920.00元,主要用于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7.保山市中医医院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补助资金1526641.00元,主要用于购买专用材料,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及医疗服务收入。

38.保山市中医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补助资金464850.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医务人员和援沪医疗队临时性工作补助。

39.保山市中医医院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资金1176518.59元,主要用于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才补助,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40.保山市中医医院中医人才培养项目补助资金542000.00元,主要用于中医临床骨干及中医护理骨干培养。

41.保山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补助资金5291134.32元,主要用于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42.保山市中医医院艾滋病防治补助资金项目补助资金616252.57元,主要用于艾滋病治疗及医务人员服药监督费。

43.保山市中医医院医院自有资金购置资本性支出11173802.19元,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购建、专业设备办公设备购置。

44.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784130.22元,主要用于开展保山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培训、隆阳区精神障碍居家服药患者、长效针剂管理工作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病情及疗效评估随访、五县市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评估就质量控制工作。

45.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经费44383.59元,主要用于精神科转岗医师培训,进一步充实精神科紧缺专业卫生健康人才。

46.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健康云南考核以奖代补资金项目9500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学校建设心理咨询室,举办保山市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培训会,购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平台,提升心理健康筛查及宣教能力和提高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47.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90704.37元,主要用于印刷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医务人员外出培训和隆阳区精神病患者居家服药款,提升居民对精神卫生的认知和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48.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项目1027000.00元,主要用于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49.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1076601.35元,主要用于购买专用材料费专用设备,提升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增加医疗服务收入

50.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15615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援沪医疗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

51.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房屋及建筑物购建支出(事业单位收入)1853255.70元,主要用于支付异地新建项目在建工程款。

52.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委组织部牵头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6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助。

53.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169694.00元,主要用于食源性疾病样品采集、检测等支出。

54.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3406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

55.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遗属生活补助资金22824.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56.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升)结算补助资金1215910.00元,主要用于疾控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及卫生健康人才培养。

57.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结算补助资金25843.00元,主要用于医疗服务保障与能力提升等工作。

58.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二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28458.00元,主要用于遏制丙肝攻坚行动工作开展。

59.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皮防康复休养员物资采买及院民补助经费120000.00元,主要用于麻风病人生活救济和基础设施修缮。

60.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资金收入安排设备采购等支出经费27208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设备及家具采购。

61.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兴保英才培养计划”医疗卫生人才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兴保人才特殊生活补贴。

62.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及急性传染病防治经费34625.00元,主要用于规划内免费疫苗转运和急性传染病处置等各项支出。

63.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性健康体检和放射检测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健康体检办证试剂耗材费支出。

64.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治艾滋病市级补助资金70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艾滋病检测试剂耗材等支出。

65.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848179.21元,主要用于开展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食品安全标准监督管理和健康素养的督导、宣传及检测支出。

66.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结算资金126318.50元,主要用于用于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督导和检测等支出。

67.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9903566.97元,主要用于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包虫病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及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的督导、宣传、处置及检测支出。

68.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45433.50元,主要用于报恙虫病流行病学调查、疾控专干综合能力提升工作的开支。

69.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省应对大规模疫情防控(设备采购)中央补助资金362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基因测序仪设备、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基因测序试剂和耗材等支出。

70.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资金884977.00元,主要用于购买医疗专用设备和专用材料,提高单位医疗辅助检查的精准度。

71.保山市妇幼保健院托育机构建设和迁建项目基本建设经费26217067.19元,主要用于支付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和托育服务机构项目建设工程款。

72.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偿还银行借款和债券利息资金2470123.50元,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债券利息。

73.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240425.62元,主要用于开展保山市县(区)、乡镇两级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召开全年孕产妇、儿童死亡评审;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指导、考核、督导;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

74.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预防艾滋病项目资金支出179621.20元,项目主要用于组织保山市县(区)、乡镇两级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培训;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的工作指导、考核、督导。

75.保山市妇幼保健院乙类医务人员临时性补贴资金132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新冠肺炎疫情医务人员临时性补贴。

76.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04224.00元,主要用于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并对基层进行及时的指导及相关宣传资料的印刷等。

77.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健康云南考核以奖代补资金1021077.16元,主要用于保山健康体验馆建设项目工程款。

78.保山市中心血站采供血运转及设备购置补助经费项目经费7173055.34元,主要用于血站开展采供血专项业务活动的成本性支出项目,包括采供血一次性卫生耗材费,检验用试剂耗材费,无偿献血纪念品、宣传品开支,设备维修维护费,设备更新购置费,电费,邮电费,外出采血人员差旅费,采供血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79.保山市中心血站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5400.00元,主要用于血站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材料费及按期更换健康知识展板支出。

80.保山市中心血站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025700.00元,主要用于血站采购开展血液样本核酸检测试剂材料费。

81.保山市中心血站2024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经费项目项目经费3824.00元,主要用于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82.保山市中心血站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系统采购资金项目经费1543738.00元,主要用于血站酶免实验室全自动酶免分析仪系统设备采购。

83.保山市中心血站业务用房装修工程资金项目经费1605472.61元,主要用于新建业务用房装修工程支出。

84.保山市中心血站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采购资金项目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业务用房装修工程支出。

85.保山市中心血站2023年云南省地方再融资一般债券还本付息资金项目经费164408.22元,主要用于偿还2023年使用地方再融资一般债券利息支出。

86.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0500.00元,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费用支出。

87.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24上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4800.16元,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费用支出。

88.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的经费3699.27元,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费用支出。

89.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23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10680.00元,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费用支出。

90.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卫生监督抽检经费60000.00元,用于餐饮具集中消毒、生活饮用水、院感等卫生监督抽检费用。

91.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办案补助经费12283.10元,用于执法办案成本性费用支出。

92.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24年办案经费10810.66元,用于执法办案成本性费用支出。

93.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办案经费12559.20元,用于执法办案成本性费用支出。

9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信创资产购置经费37900.00元,用于购买国产笔记本电脑。

95.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5942.80元,用于卫生监督执法办公及外出监督执法费用支出。

96.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补助资金110671.16元,用于“双随机”及卫生监督执法差旅费、办公费用等支出。

97.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23年结算相关经费23.00元,用于执法办案成本性费用支出。

98.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131.50元,用于执法办案成本性费用支出。

99.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24年防治艾滋病市级补助资金12926.00元,用于卫生监督执法办公及外出监督执法费用支出。

100.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40000.00元,用于消毒产品卫生监督采样抽检及执法办案成本性费用支出。

101.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23年结算相关经费39424.50元,用于执法办案成本性费用支出。

102.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中央补助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结算资金9455.00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专业骨干相关培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386367.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1%。与上年相比减少223692882.03元,下降59.01%,完成年初预算的169.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6738.6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组织事务190244.61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9244.61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000.00;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69694.00元,其中:食品安全监管169694.00元;社会工作事务6800.00元,其中:专项业务68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中未包含上级转移支付项目;二是部分项目由牵头部门统一申报预算,预算单位年内按资金指标下达情况开展工作。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36238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5%,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6577115.91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40711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54102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003029.9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05733.9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20.00元;就业补助654397.09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54397.09元;抚恤1130871.60元,其中:死亡抚恤1130871.6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新增死亡人员,死亡抚恤费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0487477.0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4%,完成年初预算的180.54%。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7275861.14元,其中:行政运行6205511.1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000.00元、机关服务34350.00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36000.00元;公立医院32539765.78元,其中:综合医院5520645.00元、中医(民族)医院13753461.13元、精神病医院8595770.30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4669889.35元;公共卫生55703977.61元,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1206050.78元、卫生监督机构3013674.67元、妇幼保健机构7937055.25元、采供血机构4459683.6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38566.99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3764435.27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3130058.00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54453.00元;计划生育事务60000.00元,其中: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00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656250.97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879692.69元、事业单位医疗2790057.8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849456.6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7043.75元;中医药事务5429686.98元,其中:中医(民族医)药专项5350589.32元、其他中医药事务支出79097.66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2821934.60元,其中: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2821934.6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收入支出数仅为上年结转的中央、省补助经费及本年市级财力安排的经费,而决算数则还包含年内新增的中央、省级项目经费和政策性调资。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08000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1080000.00元,其中: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08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未包含省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500000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5000000.00元,其中: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50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未包含省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9766.73,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89766.73元,其中:购房补贴89766.7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项目由牵头部门统一申报预算,预算单位年内按资金指标下达情况开展工作。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9600.00元,决算为555350.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15131.15元,下降42.7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5000.00,决算为534566.7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26%,完成年初预算的96.3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600.00,决算为2078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4%,完成年初预算的38.0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0312.15元,下降14.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819.00元,下降54.4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78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4819.00元,下降54.4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9600.00,支出决算为555350.77,完成年初预算的91.1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15131.15元,下降42.7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5000.00,决算为534566.77,完成年初预算的96.3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600.00,决算为20784.00,完成年初预算的38.0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较预算数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300000.00,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0312.15,下降14.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819.00,下降54.4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78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4819.00元,下降54.4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减少;二是上年专项资金安排购置公务用车一辆,本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主要用于防治艾滋病、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艾滋病综合防治、传染病防治、爱国卫生专项督导、综合监督管理、妇幼保健业务指导发生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9658.00比上年减少207228.26,下降15.62%,主要原因一是按要求逐年压减公用经费支出;二是在职人员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9786.00元、水费2354.40元、电费19456.80元、物业管理费2700.00元、公务接待费13149.00元、劳务费41200.58元、工会经费170397.1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934.36元、其他交通费640926.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6753.73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资产总额3439488592.00元,其中,流动资产1121583095.39元,固定资产2142857003.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32862887.75元,无形资产38632576.20元(净值),其他资产3553029.29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662398.36,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8892332.99。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68819.60;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48572.00;报废报损资产319项,账面原值1866836.15,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461.00;出租房屋8576.32平方米,账面原值36184070.29,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407075.5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726349.0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713717.1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529865.4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482766.4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146648.9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867692.0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