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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50923-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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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200101000

保山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生产过程、使用环节现场检查,以及有关生产质量、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符合性检查;负责辖区内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安全监督的技术检验工作;负责承担客户委托的药品、医疗器械、洁净室(区)环境等检验检测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相关业务技术工作,培训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开展药品检验检测及质量方面的科研工作;负责综合上报或反馈药品质量情报信息;负责完成主管部门安排的药品年度检验任务和临时性指令性任务;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技术复核和检验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室、质保办、药品室、生测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离休0人,退休12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单位立足专业岗位,通过机制创新、能力提升、科研立项、科技服务、专家引进、战略合作等方式,在持续推进药品安全的工作中不断取得闪亮的成绩。

1.“药剑”行动创新合作机制。2024年9月保山市市场监管局和保山市公安局联合牵头,以保山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为技术依托,成立了保山市行刑衔接联合实验室,建立保山市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行刑无缝衔接创新合作机制。现已接受公安部门送检涉案药品188批,开展假药认定技术审查310批。

2.CNAS认可和能力验证全面开展。加快推进“进口药材边境实验室”建设,积极筹备实验室CNAS认可申报工作,持续提升检验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2024年10月申报药品类46个参数。同时,为确保技术能力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参加国家和省级检验检测机构食品、药品和化妆品能力验证活动,目前完成能力验证9项13个参数。

3.科研项目成果丰硕。单位参与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研制-云南中药对照药材研制”项目分获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紫皮石斛(齿瓣石斛)标准物质研制”等2个项目获立,总经费55万元,立项数和立项金额均位列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第三。市级科研项目涉及中药材品质提升及示范、医院制剂标准提高、检验检测技术创新及洁净室(区)检测等技术研究等10个项目获立,数量居全市第二位。我院与苏州速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订“药物分析纯化用色谱填料生产”项目,协议投资3000万元。

4.“三区”科技服务成效明显。单位14名“三区”科技人员利用药品专业优势,到受援单位(村)开展现场服务累计40余次,举办培训班12场次,培训相关从业人员750余人次,工作经费投入20余万元;无偿为受援单位培训药品等出厂检验人员8名,完成委托检验药品115批次、委托检测GMP洁净室(区)6家,减免检验检测费用约50万元。

5.专家工作站建设初见成效。2024年10月,我院成功获批认定设立云南省黎胜红专家工作站,黎胜红教授及其团队的技术优势和创新能力,与保山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紧密合作,共同开展中药材资源开发和利用、新药研发及其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科研工作。

6.药检战略联盟平台搭建。2024年10月,保山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大理白族自治州药品检验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共同倡议成立“滇西药品检验检测发展战略联盟”,秉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成就的原则,共同聚焦滇西药品监管领域协同合作,携手推动区域药物创新进步和药学产学研用融合发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5891088.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44038.60,占总收入的99.2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7049.44,占总收入的0.8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12388.50元,增长7.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5651.75元,增长13.07%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263263.25元,下降84.84%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313303.08元,项目支出增加362348.67元。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478074.11元、科学技术支出减少36398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82205.33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6089.06元。

其他收入减少主要是云南省科技厅拨入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减少170000.00元,云南滇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拨入紫皮石斛合作项目经费减少1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6007081.73。其中:基本支出4744693.31,占总支出的78.99%;项目支出1262388.42,占总支出的21.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68694.88元,增长12.5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3303.08元,增长46.85%;项目支出增加355391.80元,增长53.15%;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478699.49元、科学技术支出减少108299.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82205.33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6089.0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44693.31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11473.64元,占基本支出的95.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3219.67元,占基本支出的4.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2388.4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1.药品检验补助项目经费支出171352.26元,主要用于药品检验工作,此项工作是药品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实施监管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做好2024全市药品抽验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保证全市人民用药安全。

2.仪器检定及实验室运维项目经费支出114769.40元,根据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检验机构所使用的工作计量标准器具必须送计量检定机构检定,为出具科学、公正、准确、可靠的检验报告,保证2024年药品等检验检测工作正常开展,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支撑作用

3.2024年第一批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支出293074.80元,是国家为支持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不断完善和加强“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两品一械”监管、检查装备能力,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加大“两品一械”犯罪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

4.2024年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支出49681.05元,主要是国家为支持做好药品监管工作,不断完善和加强 “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提高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5.2023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上年额度结余)项目经费支出152230.28元,是国家为支持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不断完善和加强“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两品一械”监管、检查装备能力,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加大“两品一械”犯罪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

6.2023年第二批药品监管补助资金(上年额度结余)项目经费支出55501.50元,是国家为支持做好监管工作,不断完善和加强 “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提高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7.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支出19725.00元,主要是为引导科技人员到云南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以下简称“三区”)创新创业,加快“三区”本土科技人才和农村科技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三区”科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2024年选派了1名科技工作人员,工作经费按照每人每年20000.00元标准补助。

8.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上年额度结余项目经费支出187715.00元,主要是为引导科技人员到云南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以下简称“三区”)创新创业,加快“三区”本土科技人才和农村科技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三区”科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2023年选派了13科技工作人员,工作经费按照每人每年20000.00元标准补助。

9.兴保英才培养项目经费支出48470元,主要用于支持领军人才开展产业技术攻关、学术交流、进修培训、人才培养等工作。

10.统一配发制式服装补助项目经费支出6826.00元,主要用于2024年2名新进人员配发统一市场监管部门制式服装和标志,大力推进市场监管机构的改革,促进市场监管系统融合发展,增强市场监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树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新形象。

11.紫皮石斛品质技术研究与GAP基地建设补助项目经费支出155681.00元,主要建立石斛种质资源圃,推动石斛品质形成肌理研究,助力紫皮石斛生物合成及分子辅助育种,建立紫皮石斛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制定中药材产业标准,促进云南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

12.云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项目经费支出6800.00元,是我单位参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省院”)共同完成的“云南省中药民族药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研制及应用”项目,荣获2023年省科技厅进步二等奖,用于奖金分配。

13.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项目经费支出562.13元,是税务局返还个人所得税手续费,主要用于弥补单位公用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44038.6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9%。与上年相比增加675651.75元,增长13.07%,完成年初预算的137.49%。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313303.08元,项目支出增加362348.67元。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478074.11元、科学技术支出减少36398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82205.33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6089.0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48518.9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2%,完成年初预算的129.03%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4448518.94元,其中:药品事务335802.71元、事业运行3563439.65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549276.5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中央转移支付及上级补助项目增加,其中人员经费增加:补发2023年奖励性绩效工资353553.00元,事业绩效工资年底部分经费83700元等。项目支出增加:2023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52230.28元,2023年第二批药品监管补助资金55501.50元,2024年第一批药品监管补助资293074.80元,2024年药品监管补助资金49681.05元,兴保英才培养经费48470.00元,云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项目经费支出6800.00元,统一配发制式服装补助项目经费支出6826.00元等。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2074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完成年初预算的148.17%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7440.00,其中: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744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增加,其中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增加19725.00元,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增加187715.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315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7%完成年初预算的172.5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6848.96元、死亡抚恤248510.4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年中增加预算,发放1名退休干部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经费248510.4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84848.9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4715.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4715.30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8778.67公务员医疗补助145715.2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21.39元(大病医疗保险6100.00元、工伤保险14121.3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增加,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增加24378.6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8815.24元,工伤、失业保险等增加8162.3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2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205.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20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预算,补发11名职工住房补贴。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决算为27859.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728.45元,增长45.6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决算为24952.3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57%,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决算为290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43%,完成年初预算的96.9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680.48元,增长53.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8.00元,增长1.6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8.00元,增长1.6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支出决算为27859.39,完成年初预算的99.5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上年增加8728.45元,增长45.6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5000.00,决算为24952.39,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000.00,决算为2907.00,完成年初预算的96.9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执行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和工作要求,在保证工作任务不减、工作标准不变、工作质量不降的前提下,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努力降低事业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能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预算减少47.61元,公务接待费支出比预算减少93.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680.48,增长53.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8.00,增长1.6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8.00元,增长1.6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抽验工作及科技人员到各县(区)开展技术服务工作量的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费用有所增加;公务接待比上年增加主要是接待增加1批次增加13人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药品抽检、科技人员到挂钩点技术服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行到保山调研,接待1批次4;大理大学一行到保山学习交流接待1批次6;云南省公安厅环食侦查总队一行到保山指导环境损害鉴定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接待1批次2;滇西药品检验检测发展战略联盟成员单位到保山交流研讨,接待1批次9次;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院一行到保山技术交流,接待1批次9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单位是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资产总额8655415.44元,其中,流动资产33953.57元,固定资产7711461.8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100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96856.96,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9375.00。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89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2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57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57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97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5月,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保编办〔2024〕60号)精神,将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食品(含保健食品、生活饮用水、餐饮具、化妆品)”等验检测职能划转至保山市检验检测院。

原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更名为保山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不再加挂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牌子。

其余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2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