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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50923-0001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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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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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0201000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提供精神卫生医疗服务,履行精神卫生方面的公共卫生职责。

2.掌握辖区人群精神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精神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各项规章制度。

3.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培训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精神卫生工作。

4.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司法医学鉴定工作。

5.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排查、诊断评估、服药管理、上门随访、指导、康复训练等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科室设置情况:(1)二级科室:院办公室(医德医风办)、人事科、财务科、审计科、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感染控制管理科(随访办、健康教育科)、公共卫生科、司法鉴定室、医技科、总务科、医保办(价格管理科)。(2)三级科室:精神科一病区、精神科二病区、精神科三病区(妇女儿少科)、精神科四病区(临床心理科、急诊科)、精神科五病区(康复科)、精神科六病区(老年科)、精神科七病区(睡眠医学科)、精神科八病区(中医科)、MECT治疗室、投诉办、门诊部、病案信息科、收费室、影像科、检验科、药剂科、功能科、膳食科、消防科、安全保卫科、营养科、设备科、洗浆房、中心库房、综合服务部、消毒供应室。(3)四级科室:专家门诊、心理门诊、普通门诊、药房、心电图室、脑电地形图室、经颅磁治疗室、脑生物反馈治疗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2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9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19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2人(离休0人,退休72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一是推进平安医院建设。修订完善安全防范制度、涉医案事件防范联动流程等制度流程。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人,围墙设置电子围栏,安装摄像头380个,监控室24小时专人值守,主要出入口配备防撞桶、金属探测门等安全防范设施。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科室及第三方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3份,压紧压实安全责任。三是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医院主要领导带队,每季度联合相关科室开展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将安全生产检查纳入院长行政查房重点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确保整改到位。四是认真开展培训演练。开展消防、地震、防恐防暴等应急演练5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4次,培训覆盖率100%。

2.异地新建项目全力推进。一是该项目已完成《不动产权证》划转工作、项目移交协议制定及审计工作,正在办理项目建设资料审核、移交工作。二是医院申报的病房提升改造项目已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项目建议书已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初审评定与修改,将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待批。三是医院申报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正在完善提级论证申报所需材料,待重新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

3.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成效明显。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市在册患者14643人,规范管理率99.25%、面访率99.51%、体检率93.64%、报告患病率6.11‰,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率97.17%、规律服药率90.61%,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96.72%、规律服药率89.92%,2024年全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综合评分386.44分,位列全省第6名。全市第二代长效针剂注射治疗124名。家庭医师签约12623人,签约率86.30% ,持有精神残疾证患者5420人,持有率37.05%。近三年来,未发生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大肇事肇祸行为。

4.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持续向好。一是深化院校合作。与保山中等专业学校、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到4所大专院校、20余所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讲座59场、健康筛查500余人、心理测评1191人次、心理咨询57人次、团体心理辅导36次,服务师生10000余人次。二是推进成人及儿童青少年精神障碍调查和心理健康促进项目工作,完成儿童青少年调查2723份、成人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1191份。三是到昌宁县疾控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专题培训2场,到保山监狱、保山市看守所、市消防支队、武警各支队等开展团体心理辅导134人次、个体心理辅导14人次。四是对瓦马乡小河村泥石流灾害、水寨中学“学生外逃事件”、隆阳区第五中学“学生坠楼事件”、“瓦马泥石流”、“瓦窑地震”及瓦马中学、永昌小学2起跳楼事件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共382人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93672403.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33959.47元,占总收入的17.54%;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77238444.37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82.46%;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545021.37元,下降8.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27687.13元,增长5.30%;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减少9372708.50元,下降10.82%;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27687.13元,包括:一是财政基本拨款减少549487.99元,编内人员退休、调动等原因使编内人员经费减少169707.99元;2024年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省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较上一年度减少407500.00元;二是财政项目拨款增加1377175.12元,新增健康云南考核以奖代补资金950000.00元,2024年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资金增加4412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加375825.74元

2.事业收入减少9372708.50元,包括:一是2024年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增加,医院积极开展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收入增加4063659.90元,二是新增保山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拨付2023年和2024年医学联合专项项目资金1380000.00元,三是医院2024年减少贷款,债务预算收入减少14722644.1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92927835.14元。其中:基本支出86645609.91元,占总支出的93.24%;项目支出6282225.23元,占总支出的6.7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808800.61元,下降6.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60768.57元,增长3.79%;项目支出减少9969569.18元,下降61.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药品供应商付款期限延长,专用材料费减少2080844.65元,2024年偿还债务本息,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较上一年度增加4925696.53元,2024年预付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异地新建项目资金较上一年度减少11500000.00元,医院采购办公设备和医疗设备支出增加2261771.7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645609.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278829.76元,占基本支出的52.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366780.15元,占基本支出的47.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82225.2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27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784130.22元,主要用于开展2024年保山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培训;2024年隆阳区精神障碍居家服药患者、长效针剂管理工作;2024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病情及疗效评估随访等工作、五县市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评估就质量控制工作。

2.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经费44383.59元,主要用于精神科转岗医师培训,进一步充实精神科紧缺专业卫生健康人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水平不断提升,整个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的专业结构、城乡结构和区域分布不断优化,促进精神卫生人才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3.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保山健康云南考核以奖代补资金项目9500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学校建设心理咨询室,举办保山市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培训会,购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平台,提升心理健康筛查及宣教能力和提高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4.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90704.37元,主要用于印刷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医务人员外出培训和隆阳区精神病患者居家服药款,提升居民对精神卫生的认知和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5.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项目1027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精神病医院(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6.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1076601.35元,主要用于购买专用材料费专用设备,提升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增加医疗服务收入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15615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以及援沪医疗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和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以及援沪医疗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

8.房屋及建筑物购建支出(事业单位收入)1853255.70元,主要单位事业收入用于支付保山市精神病医院(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在建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33959.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68%。与上年相比增加827687.13元,增长5.30%,完成年初预算的154.95%。主要原因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549487.99元,其中:2024年编内人员退休2名以及编内人员调动到外单位,人员经费减少150987.99元;2024年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省级结、中央补助结算资金减少407500.00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1377175.12元,其中:2024年支付隆阳区居家服药和长效针剂款,专用材料费增加492107.44元;委托学校和社区建设心理咨询室,委托业务费增加400000.00元;购置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平台、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系统医院医防感染实时监控系统以及办公设备,资本性支出增加476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26064.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626064.90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16128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64782.9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政策性调资,离休人员经费增加1872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807894.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2%,完成年初预算的172.64%。主要用于公立医院9231171.65元,其中:精神病医院8595770.30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635401.35元;公共卫生1330984.59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90704.37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784130.22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15615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83154.74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700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514246.8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8907.89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462583.59元,其中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462583.5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177000.00元,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结算补助资金458401.35元,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补助资金361200.00元,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结算补助资金3943.00元,2024年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央补助资金454890.22元,援沪医疗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156150.00元,2024年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资金441200.00元,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补助资金30067.59元,健康云南考核以奖代补资金950000.00元,保山市本土人才培养学费补助经费9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故未填报2024年决算报表F03机构运行信息表中“公务用车保有量(辆)”数据信息,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实有车辆3辆。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资产总额157282557.94元,其中,流动资产104739287.57元,固定资产48438481.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153255.70元,无形资产1951533.6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086695.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49591.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491.48平方米,账面原值578303.3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4419.27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4958.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785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101.8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7008.8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383.8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