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1600201000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社会保险中心、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22〕115号),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就业创业、服务人才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预(决)算编制、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市本级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就业、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劳动力资源调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服务管理创业培训等工作。负责开展创业服务和高层次人才窗口服务,指导创业示范园、创业苗圃园、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建设工作。负责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承担保山市创业小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担保中心的日常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统计科、就业综合科、就业补贴业务科、小额贷款科、人才服务管理科、信息网络管理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夯实就业基础拓宽就业渠道。2024年,城镇新增就业2.1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04万人的105.39%;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4511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500人的128.89%;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5352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800人的111.5%。开发就业岗位50011个。期末实有登记失业人员15735人。2024年以来,全市收到2024年中央直达就业补助资金11639万元,支出10273.51万元,支出进度为88.27%,保山市执行进度排全省第五。
2.聚焦重点群体抓实就业帮扶。一是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就业。2024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4.29万人,完成100万人的104.29%,其中:省外转移20.02万人、完成16.5万人的121.33%、省内转移84.27万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6.85万人,完成15.2万人的110.87%,其中:省外转移5.33万人、完成4.4万人的121.10%、省内转移11.52万人。2024年,全市发放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39616人4012.45万元,占省外务工人数的81.85%;发放跨州市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5157人262.18万元。二是落实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守底线。全市人社部门认定就业帮扶车间50个,吸纳就业4104人,脱贫劳动力717人,累计补贴资金302.42万元;全市人社部门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11088人就业,安置脱贫劳动力9813个,拨付补贴38818.50万元。安置就业较2023年末11074人增14人,安置脱贫劳动力较2023年末9531人增282人。三是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促和谐。2024年省人社厅移交保山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5360人,已服务5360人,服务率100%。全市共建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507个,岗位募集1775个,组织见习人数940人,期末在岗人数796人,支出就业见习补贴653.41万元;通过“一卡通”受理审核2025届符合条件困难毕业生2863人,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资金286.30万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12136616.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71840.74元,占总收入的99.4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4775.98元,占总收入的0.5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267169.63元,下降26.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166513.04元,下降25.6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00656.59元,下降60.8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补缴事业单位历年失业保险欠费1013857.69元,另外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是就业见习生活补助省级补助资金减少450000.00元,省对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减少303500.00元,中央就业补贴资金减少2526699.66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12353841.21元。其中:基本支出2846206.59元,占总支出的23.04%;项目支出9507634.62元,占总支出的76.9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028467.71元,下降24.5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15757.54元,下降29.93%;项目支出减少2812710.17元,下降22.8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补缴事业单位历年失业保险欠费1013857.69元,另外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是因省级政策调整,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象减少。省对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减少303500.00元,中央就业补贴资金减少2526699.66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46206.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02656.57元,占基本支出的91.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3550.02元,占基本支出的8.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07634.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823000.00元,主要用于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
2.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项目经费46000.00元,主要用于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
3.大学生培训补贴资金1230000.00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支出。
4.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2432.00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就业创业工作所发生的办公费、委托业务费。
5.2024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112452.39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就业创业工作所发生的办公经费、企业失业动态监测费。
6.中央就业补助资金8000.00元,主要用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7.第二批就业补助资金2063278.99元,主要用于大学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
8.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项目资金812500.00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培训补贴。
9.第二批中央就业补贴资金1675.84元,主要用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0.就业见习生活补助省级补助资金975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就业见习补贴。
11.中央就业补助项目经费471083.43元,主要用于就业见习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等。
12.中央就业补助资金8179.70元,主要用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3.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建设经费180000.00元,主要用于掌上就业平台的维护与支出。
14.补充创业担保贷款担保金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归还借用的失业保险基金。
15.创业担保贷款补助资金492031.80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就业创业工作所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16.自有资金账户支付日常公用经费282000.47元,主要用于弥补单位日常办公费用不足部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71840.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2%。与上年相比减少4166513.04元,下降25.66%,完成年初预算的229.8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73111.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3%,完成年初预算的256.64%。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539810.75元,其中:就业管理事务2359810.75元,信息化建设1800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79697.92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3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6097.92元;就业补助支出7553602.35元,其中:就业见习补贴支出97500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578602.3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了第二批就业补助资金2063278.99元、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823000.00元、大学生培训补贴资金1230000.00元、中央就业补助项目资金812500.00元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235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完成年初预算的96.4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357.92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16917.6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7760.9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679.2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出1人,相关保险费得到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49203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6%,完成年初预算的149.20%。主要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492031.80元,其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408831.80元、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1000000.00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832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创业担保贷款补助资金408831.8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4340.00元,其中:购房补贴支出434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资金年初没有进行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676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6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33.80元,下降32.3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676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7.6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33.80元,下降32.3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76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233.80元,下降32.3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76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6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33.80元,下降32.3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676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6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尽可能地控制接待标准和减少对外接待次数,减少相关支出,保证接待经费不超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33.80元,下降32.3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76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233.80元,下降32.3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不必要的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外劳务输出,省级检查指导,县区业务联系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550.02元,比上年减少8891.05元,下降3.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出1人,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日常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劳务费以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887391.09元,其中:流动资产396624.69元、固定资产614254.8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76511.5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4383.6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6885.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2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2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1600201111
附件【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50924032217599.docx】
附件【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5092403222277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