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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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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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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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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承包地流转备案和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工作。负责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脱贫人口收入监测。负责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运行、管理。负责“政府救助平台”等运行、管理、维护。承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投劳运行监测,农经统计等工作。承担有关数据统计、监测、审核、发布和分析。配合做好农村宅基地、农房调查、发展集体经济等相关农村改革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法规室、经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农业农村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离休0人,退休10。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领导班子在市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下,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精心指导下,单位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牢牢把握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村居民收入这条主线,以促进全市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全面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心主动担当作为,坚定实干步伐,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切实开展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一是组织完成了隆阳区、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施甸县农村承包地确权影像数据和矢量数据拷贝。二是开展保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宣传培训活动4次。

(二)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一是扎实开展好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目前,全市76个乡镇都成立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代管村委会950个占100%,代管村民小组11594个占100%。代管村、组集体资金总额达9.80亿元。全市共成立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组织3161个,开展登记赋码单位3161个,并全面完成了集体经济组织印章、牌子的制发工作。全市12544个清查单位(村级950个,组级11594个)全面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并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管理。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总计223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4.93亿元,非经营性资产208.07亿元。农村集体土地总面积2352.59万亩,其中:农用地2270.79万亩,建设用地70.26万亩,未利用地11.54万亩。二是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数据校核工作。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数据复核及修改的通知》要求,按照反馈情况逐一对照、认真复核、准确修改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清查问题数据。三是开展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两头空”“两头占”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对成员身份重复确认核查处理工作持续稳步推进,全市共排查出“两头空”人员836人,“两头占”人员18388人。全市共化解“两头空”206人,其中妇女100人,残疾人3人;化解“两头占”4982人,其中妇女3347人,残疾人12人。四是扎实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2024年底,全市“三资”整治问题总数1842个,涉及金额21619.56万元,完成问题整改1722个,占93.49%;整改资金15827.34万元,占73.21%。五是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督促各县(市、区)农经部门对村(社区)书记主任、村监委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村级财会人员进行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题业务培训。

(三)积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一是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申报、组织实施2024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二是组织全市所辖县(市、区)、乡(镇)做好云南省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管理服务平台信息采集、录入、审核及更新等工作;三是认真做好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统计工作,2023年12月底保山市所辖 950个行政村的集体经济总收入为79748.19万元,其中村级64356.58万元,组级15391.61万元;总支出64056.79万元,其中村级49293.45万元,组级14763.34万元;本年收益15691.41万元,其中村级15063.13万元,组级628.28万元;村均收益16.52万元。集体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经营性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全市950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实现了经营性收入达10万元以上的目标任务。

(四)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每月按时向省农业农村厅上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统计表》。2024年12月底,全市累计受理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239件,其中土地承包纠纷167件,土地流转纠纷17件,其他纠纷55件;全市累计调处纠纷233件,其中调解纠纷数232件,仲裁纠纷裁决1件;剩余6件正在依法依规调处中(施甸县2件,腾冲市3件,昌宁县1件),全市纠纷调处率为97.49%。

(五)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机制。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机制的通知》要求,组织各县(市、区)认真填报“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完成现有流转合同的填报工作,充分运用土地流转填报信息为相关惠农补贴等精准发放提供数据校验。

(六)开展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目前,全市工商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352个,拥有入社成员31.1万户,并带动了33.4万户农户的发展。一是推进规范提升。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程度不高的突出问题,围绕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采取“巩固提升一批”“整合优化一批”“清理退出一批”方式,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沟通,推动建立畅通便利的市场退出机制,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二是做好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创建工作。指导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做好服务中心创建工作,设立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形成工作合力、保障工作经费,切实做好服务中心创建和监督运营工作。三是巩固提升各级示范社创建成果。加强对各级示范社的后续跟踪监管,把好第一道关,指导其按照示范社标准发展运营,力争创建一批巩固一批发展带动一批。四是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分类定岗,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精准指导服务。目前各县(市、区)共选聘了65名辅导员。五是规范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全面开展培训宣传,确保两个制度普及到社、严格规范执行。

(七)做好农经基础性工作。认真抓好农经统计年报、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报表工作,加强与统计部门的沟通合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同时认真做好统计分析,为各级政府制定促农增收政策措施及时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发挥好服务作用。

(八)积极做好深化农村改革的其他工作。当前正处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关键时期,农经部门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政府的各项重点改革任务,积极配合、主动作为,认真抓好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农村宅基地改革等各项深化农村改革的工作,推动了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收入合计2255040.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5040.66,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8104.40元,增长3.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8104.40元,增长3.11%上级补助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项目申报较上年增加,收入随之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支出合计2255040.66。其中:基本支出2110961.36,占总支出的93.61%;项目支出144079.30,占总支出的6.3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8104.40元,增长3.1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756.70元,增长0.27%;项目支出增加62347.70元,增长76.28%;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支出增加31923.55元,公用经费支出减少26166.85元,则本年基本支出增加5756.70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62347.70元,故本年支出增加68104.4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10961.36元,人均117275.63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22912.05元,占基本支出的95.83%,人均112384.0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8049.31元,占基本支出的4.17%,人均4891.6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079.3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1.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农经工作项目经费51905.30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农经统计报表业务培训1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2次;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核查。2024年全市共排查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1842个,涉及资金21619.56万元;切实开展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2024年开展保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宣传培训活动4次;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累计受理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239件,累计调处纠纷233件,纠纷调处率为97.49%;积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对全市所辖县(市、区)、乡(镇)做好云南省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管理服务平台信息采集、录入、审核及更新等工作进行服务指导。2024年度全市950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实现了经营性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的目标任务,其中:经营性收入10.00-50.00万元的村806个占84.80%,50.00--100.00万元的村97个占10.20%,100.00万元以上的村47个占全市总村数的4.90%。

2.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项目经费36727.00元,主要用于完成农经统计报表14套;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2024年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培训1次。2024年12月,全市工商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352个,拥有入社成员31.1万户,并带动了33.4万户农户的发展。做好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创建工作;指导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做好服务中心创建工作,设立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服务中心创建和监督运营工作;巩固提升各级示范社创建成果。加强对各级示范社的后续跟踪监管,把好第一道关,指导其按照示范社标准发展运营,力争创建一批巩固一批发展带动一批;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分类定岗,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精准指导服务。各县(市、区)共选聘了65名辅导员;规范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全面开展培训宣传,确保两个制度普及到社、严格规范执行。

3.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696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三区”科技人才培训。2024年度共开展“三区”科技人才培训1次,提高“三区”科技服务水平;定期、不定期到挂钩点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相关业务工作方面的服务指导,加强与挂钩点的联系,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4.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死亡抚恤项目经费8202.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人员补助,我单位享受遗属补助人员1人。2024年度1-6月份农村户口补助标准为每月670.00元,6-12月补助标准为每月697.00元。

5.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信创资产购置项目经费2235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国产电脑3台,基础软件3套。

6.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保试点项目经费17935.00元,主要用于开展好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全市76个乡镇都成立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12544个清查单位(村级950个,组级11594个)全面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并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管理;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数据校核工作。开展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两头空”“两头占”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对成员身份重复确认核查处理工作持续稳步推进,全市共排查出“两头空”人员836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5040.6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8104.40元,增长3.11%,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6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支出696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三区”科技人才专项科技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6952.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6%完成年初预算的146.1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08750.83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3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5207.6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9943.15元;抚恤8202.00元,其中:死亡抚恤8202.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12月机构改革,原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在职、离退休人员并入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管理,养老保险、死亡抚恤等指标转入我单位继续执行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7530.62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7530.62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7853.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8286.8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390.2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2月机构改革,原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在职人员并入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管理,医保指标转入我单位继续执行。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750657.2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3%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5%主要用于农业农村1750657.21元,其中:事业运行支出1644089.91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88632.30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793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信创资产购置项目经费不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4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2940.00元,其中:购房补贴294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补贴不纳入年初预算申报。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元,决算为6115.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425.06元,下降74.0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决算为5688.2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02%,完成年初预算的22.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决算为42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8%,完成年初预算的21.3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898.06元,下降73.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27.00元,下降78.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527.00元,下降78.1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支出决算为6115.28,完成年初预算的22.6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425.06元,下降74.0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5000.00,决算为5688.28,完成年初预算的22.75%;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00.00,决算为427.00,完成年初预算的21.3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能够严格按照“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898.06,下降73.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27.00,下降78.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527.00元,下降78.1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极大的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日常工作及项目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456794.37元,其中,流动资产5086.45元,固定资产416049.5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5658.3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93.06,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233.56。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438.2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3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88.2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438.2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438.28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