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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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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1501000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管理农村能源的使用情况,包括农村能源的推广,以沼气的使用为主,对农村能源的使用情况和安全推广提供服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室和财务室。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2024共召开全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视频调度会4次,在4次调度会上对持续抓好沼气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做了要求部署,先后印发《2024年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要点》、《保山市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度工作推进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农村能源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市、县、乡签订了2024年农村能源安全生产责任书,共计签订82份(市级同县区签订5份,县级同乡镇签订77份),切实履行好农村能源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农村能源安全监管能力,抓好安全管理的落实。

二是精准台账数据,做好安全处置。强化“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微信小程序运用数据结果,全面摸清现存农村沼气设施的“底数”,按照《农村沼气安全处置技术规程》《云南省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等办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和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工作。2024年以来,全市累计安全处置户用沼气187口,沼气工程安全处置2座。

三是强化督查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督促县(市、区)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开展,完成全市沼气设施重大安全风险防控4张清单风险隐患排查,2024年全市共开展245次安全生产检查,累计检查了户用沼气2657口,沼气工程196座。累计发现问题隐患165个,已整改163个,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反馈,要求县、乡、村及业主及时做好整改工作,限时上报整改情况,推动全市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同时,要求各县(市、区)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

四是抓好宣传工作,强化警示教育。为深入推进全市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处置水平,加大沼气安全生产宣传,积极开展线上宣传专栏8次,线下深入农村开展农村沼气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全市累计进企业86次,进农村420次,进社区117次,进学校30次,进家庭2657次,2024年市能源站分别在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施甸县、隆阳区开展农村能源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5场次,同时邀请92家沼气工程企业(业主)参加培训,开展了《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宣贯4场次,五县(市、区)共检查沼气工程196座,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好2024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全市累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32场次。2024年全市发放(安全告知书、安全挂图、环保袋等宣传材料)等材料宣传材料14511份,多渠道、多方式的宣传,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提升安全素质,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4年度收入合计1433953.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3953.48,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602.74元,增长1.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602.74元,增长1.53%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较上年度减少46.28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工资较上年增加,基本支出收入增加,因此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为税务退付手续费,本年度未接收退付手续费,因此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4年度支出合计1433953.48。其中:基本支出1342434.48,占总支出的93.62%;项目支出91519.00,占总支出的6.38%;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602.74元,增长1.5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509.24元,增长1.71%;项目支出减少906.50元,下降0.98%;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本年度职工工资较去年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2865.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89511.32元,占基本支出的96.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353.80元,占基本支出的3.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519.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保山市农村能源安全检查及培训经费项目经费58925.00元,主要用于开展沼气工程建设、运行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检查指导工作,组织全市农村能源安全培训 。

2.2024年信创资产购置经费项目经费149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信创资产购置,购买2台国产电脑。

3.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7694.00元,主要用于做好区域内农村能源安全指导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及应用,并做好农村能源相关业务培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3953.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1602.74元,增长1.53%,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2%。主要原因本年度职工工资较去年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且本年度增加了2024年信创资产购置经费项目和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755.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8%,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3,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755.8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2024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08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中:事业单位医疗65886.5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6148.8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54.48。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2024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14349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4%,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4%。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其中:事业运行1143493.72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内增加了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补贴不纳入年初预算申报。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元,决算为12803.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500.20元,下降49.4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12803.8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1.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4.00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减少304.0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803.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500.20元,下降49.4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12803.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维修次数少于上年度,上年度加油服务采购充足,本年度未大量采购加油服务;且本年度未进行公务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500.20元,下降5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4.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04.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维修次数少于上年度,上年度加油服务采购充足,本年度未大量采购加油服务;且本年度未进行公务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资产总额1086213.92元,其中,流动资产753.05元,固定资产1082721.9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738.9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816.2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955.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03.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03.8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511.2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511.25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