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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50925-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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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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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 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规划全 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加强 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指导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编制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预案演练,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和协调推进医养结合政策的落实,监督落实医养结合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管工作。

(六)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监督实施传染病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县(市、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及政策。参与拟订全市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重大中医药产业项目实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十一)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推进全市大健康产业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辐射周边和南亚东南亚地区的滇西医疗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组织人事与科技教育科、规划信息与健康产业科、财务科、体制改革与宣传科、医政科、基层卫生健康与药政科、妇幼与人口家庭发展科、中医药综合管理科、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指导科、医疗应急科、疾病预防控制科、法规与综合监督科、防治艾滋病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市委五届六次全会提出“打赢卫生健康突围战”吹响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集结号”,市委五届七次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加力打好卫生健康突围战”吹响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冲锋号”。卫生健康部门认真谋划实施卫生健康“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公共卫生提质年、中医药特色优化年、基建项目收官年和作风行风建设年”五个行动,加快构建覆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让全市各族人民都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1.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一是狠抓市级龙头引领。二是强抓县级能力提升。

2.公共卫生提质持续增效。一是免疫规划能力保增效二是实验设施建设显初效。三是慢性病和重点疾病防控工作成效显是卫生应急提实效。五是艾滋病防治得加强。六是“一老”“一小”显实效。七是爱国卫生有质效。

3.医改工作深入推进。一是持续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健康集团建设。二是扎实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三是医疗资源下沉取得新成效。是推进药品耗材集采工作。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协同推进。是编外院长作用持续发挥。

4.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一是大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二是立足特色强化中医药人才培养。三是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和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

5.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婚检率为93.85%、产妇系统管理率93.99%、产前筛查率95.69%、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均达到99%以上,新生儿先心病筛查率达90%以上,各项指标均达标。

6.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增强。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市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十条措施,从人才“引”“培”“留”“用”等各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成效初步显现。

7.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一是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二是加大项目申报工作力度。三是信息化建设有所突破。

8.卫生监督管理持续强化。一是规范行政许可准入。二是持续推进双随机监督抽查。三是严格监督执法。

9.作风行风建设护航事业发展。一是医疗行业反腐持续深化。二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14524993.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24993.46,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426235.03元,下降19.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99835.03元,下降18.97%;其他收入减少26400.00元,下降100.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上级补助的新冠疫情防控相关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14524993.46。其中:基本支出9147613.25,占总支出的62.98项目支出5377380.21,占总支出的37.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99835.03元,下降18.9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0833.34元,增长1.23%;项目支出减少3510668.37元,下降39.50%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的新冠疫情防控相关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47613.2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67109.45元,占基本支出的91.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80503.80元,占基本支出的8.53%。人均支出228690.3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77380.21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1.2024年人才经费补助项目经费10244.61元,主要用于组织医生类专家到挂钩村开展义诊等服务工作。

2.“15311”市级党建工作项目经费6800.00元,主要用于拨市安立医院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

3.公益性岗位(保险)补贴项目经费188484.96元,主要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

4.遗属补助项目经费8202.00元,主要用于发放死亡职工龙平国遗属生活补助。

5.考试考务项目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医师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考务费支出。

6.春节走访慰问项目经费36000.00元,主要用于医护人员春节慰问。

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390169.33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管理工作。

8.市级防治艾滋病项目经费235550.20元,主要用于防治艾滋病宣传、督导考核相关工作。

9.2024年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项目经费111239.11元,主要用于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10.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补助项目经费104830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政府购买服务业务。

11.市级应对疫情指挥部工作运转项目经费186358.00元,主要用于市级疫情指挥部房租、水电费、租车费及防疫物资仓库修建等。

12.计划生育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培训。

13.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举办中医药文化活动工作。

14.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复)审补助项目经费591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专家对已到复审期的县中医医院开展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复)审工作。

15.向上争取资金奖励工作补助项目经费169185.00元,主要用于补充机关基本运行经费。

16.2024年第一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补助项目经费5210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卫生人员执业(助理)医师转化计划培训。

17.健康云南考核以奖代补补助项目386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卫生健康工作宣传。

18.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项目经费341300.00元,主要用于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

19.劳务派遣人员项目经费87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保险。

20.推进健康县城建设补助项目经费245317.00元,主要用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健康县城建设。

2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补助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卫生系统高职评审费。

22.上海对口帮扶干部人才培训补助项目经费1080000.00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人才工作者培训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24993.4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399835.03元,下降18.97%,完成年初预算的135.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044.6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组织事务10244.61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244.61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000.00元;社会工作事务6800.00元,其中:专项业务68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由组织部门统一申报预算,预算单位按资金指标下达情况开展工作。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872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3%,完成年初预算的152.6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89086.56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40351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3549.2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2027.28元;就业补助188484.96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88484.96元;抚恤301157.20元,其中:死亡抚恤301157.2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退休人员死亡,遗属抚恤金增加;二是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上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541551.4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6%,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9%。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7275861.14元,其中:行政运行6205511.1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000.00元、机关服务34350.00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36000.00元;公共卫生1198046.64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90169.33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421019.31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356258.00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0600.00元;计划生育事务60000.00元,其中: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00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802970.41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529440.4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56003.5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526.38元;中医药事务109100.00元,其中:中医(民族医)药专项50000.00元、其他中医药事务支出59100.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95573.21元,其中: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95573.2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中仅包含市本级财政安排项目,决算中还包含上级补助的各项资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08000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1080000.00元,其中: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08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由农业部门统一申报预算,预算单位按资金指标下达情况开展工作。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68.73,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7668.73元,其中:购房补贴7668.7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报时未要求预算单位申报。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8034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54.00元,下降1.7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决算为7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1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决算为1034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88%,完成年初预算的51.7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54.00元,下降12.3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34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454.00元,下降12.3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支出决算为80347.00,完成年初预算的89.2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54.00元,下降1.7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决算为700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决算为10347.00,完成年初预算的51.7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较预算数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54.00,下降12.3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34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454.00元,下降12.3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较预算数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综合防治艾滋病、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艾滋病综合防治、传染病防治、爱国卫生专项督导、综合监督管理、妇幼保健业务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0503.80比上年减少126609.82,下降13.96%,主要原因一是按要求逐年压减公用经费支出;二是在职人员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0686.00元、水费1279.80元、电费14500.00元、物业管理费2700.00元、公务接待费10347.00元、工会经费11115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449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23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资产总额9325069.31元,其中,流动资产487558.13元,固定资产3703576.5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90000.00元,无形资产1096980.68元(净值),其他资产3546953.9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90402.17,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6927.87。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68819.6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127项,账面原值36235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55.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5207.9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2107.9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5207.9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5207.96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