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400501000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是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的二级单位,属于独立核算单位,按地(市)级进行预算管理,是公益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方针政策,推动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负责舞台艺术作品创作生产和演出。负责实施全市重大文化艺术对外宣传、推广、交流活动。完成各类党委、政府指令性,公益性演出任务。代表市级参加各级各类专业艺术赛事、展演和文化交流活动。挖掘提炼和传承弘扬全市歌、舞、乐类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业务联系指导各县级国有文艺院团。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创作室、演员部、舞美产业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加强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年共开展集体理论学习5次,班子成员参加主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 次。在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十周年之际,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习、一场专题辅导、一篇心得体会“三个一”活动,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并在“保山文艺”微信公众号发表学习心得体会两篇。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4人次,集体谈话2次;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演出2次,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廉政教育舞台剧《清官留史》、警示教育片《问剑破局》《巡剑破风》;持续加强家风建设,到干部职工家中开展廉政家访2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职能,把送戏下乡、戏曲进乡村、创文巡演、乡村文化节等演出活动和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在一起,把党的创新理论成果,以文艺表演的形式宣讲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创作宣传意识形态各类文艺作品17件,推动了社会共识和思想认同的不断凝聚。充分发挥文艺工作作为意识形态重要阵地作用 。
2.坚持正确创作导向,着力打造文艺精品。创作大型历史人物题材佤族清戏剧本《星耀永昌》参加2025年云南艺术基金大型舞台剧目申报;创作演出廉政教育中型舞台剧《清官留史》;反腐倡廉短剧《文山会海》《数据时代》《何时动工》《如此调研》;情景诵读《保山历史人物》;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题材舞蹈《火红的日子》、歌舞《腾冲往事》;民族团结题材舞蹈《布朗打歌》;创作改编云南民歌《雨不洒花花不红》《不得靠》;创作情景剧《我当代表为人民》参加云南省人大系统汇演、歌舞《十唱共产党》参加云南省纪委监委系统汇演等各类舞台文艺作品17件。通过文艺创作,有力宣传了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为我市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发挥了宣传保障作用。
3.坚持文艺为民惠民,文艺工作繁荣发展。一是以较高的政治站位圆满完成市委、市纪委监委交办的沉浸式警示教育大会的创作演出任务2次,获得市级主要领导认可。其中历史舞台剧《清官留史》是保山第一部以讲述保山历史清官为题材的原创廉政教育舞台剧,创作到演出花费6个月时间。该剧演出视频分3次在清风云南公众号发布;二是完成了市委宣传部安排的创文宣传巡回演出30场、全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暨“法治文化基层行”启动仪式演出、保山市“学雷锋 文明实践我行动”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演出、“全国读书日”演出活动、保山市“合力守护 关爱成长”公益宣传活动暨2024年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为全市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文艺贡献。三是圆满完成主管局交办的保山市“喜迎新春 畅享幸福”大联欢暨文旅抖音短视频大赛颁奖庆典、长沙旅游推介演出、最美公共文化空间活动演出、“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五个大家活动”秀一个保山给世界系列演出活动、代表保山参加德宏州、大理州云南舞蹈大家跳活动、完成首届云南民歌大家唱线上滇峰赛保山市直播演出,为保山文旅宣传贡献了文艺力量;四是助力乡村振兴,推动乡村文化发展。完成了隆阳区丙麻乡“油菜花节”、腾冲市荷花镇“泼水节”、蒲川乡“斗茶”大赛、龙陵县腊勐镇“芒果节”等乡村节庆演出活动;五是完成云南省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赴腾冲巡演10场;六是深入基层、扎实推进“送戏下乡”“七进”演出和戏曲进乡村演出活动。我们认真策划、编排了一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紧扣政策方针、时代主旋律,让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进行市级“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演出,在演出中得到群众广泛好评。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全年完成各类演出共计151场次,现场观看人数10万余人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度收入合计3891887.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91724.09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63.59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7390.09元,增长10.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7226.50元,增长10.73%;其他收入增加163.59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在职人员正常晋档以及本单位为2023年2月才新成立,2023年从本单位实际只发放了3-12月的工资,2024年较上年增加了两个月工资收入等,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收到税务局返还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导致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度支出合计3891724.09元。其中:基本支出2882322.09元,占总支出的74.06%;项目支出1009402.00元,占总支出的25.9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77226.50元,增长10.7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88298.16元,增长15.57%;项目支出减少11071.66元,下降1.0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在职人员正常晋档以及本单位为2023年2月才新成立,2023年从本单位实际只发放了3-12月的工资,2024年较上年增加了两个月工资支出等,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本年较上年减少了国有文艺院团改革补助经费等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化艺术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82322.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71310.15元,占基本支出的96.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111011.94元,占基本支出的3.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化艺术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940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
1.“送戏下乡”“七进”惠民演出补助经费797990.00元,主要用于完成150场公益性演出任务的前期筹备及作品创作、排练、演出等相关费用支出。经费保证了150场演出相关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2.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节目编创及相关活动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我团创作廉政教育中型舞台剧《清官留史》剧本创作费、大型历史人物题材佤族清戏《星耀永昌》剧本创作费及“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五个大家”德宏专场活动费等相关费用支出。
3.云南艺术基金专项项目(群舞《心花怒放》)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对群舞《心花怒放》的原创音乐创作与制作、聘请知名编导对节目进行创作和提升、编排等相关费用支出。
4.遗属补助经费11,412.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给单位退休去世职工的1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1724.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77226.50元,增长10.73%,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档以及本单位为2023年2月才新成立,2023年从本单位实际只发放了3-12月的工资,2024年较上年增加了两个月工资支出等,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137488.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2%。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3037488.46元,其中:艺术表演团体2937488.46元、文化创作与保护100000.00元;用于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0000.00元,其中: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7%。主要用于我团在职职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失业保险及项目经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在职职工正常晋档及社保基数变动等,人员经费支出等增加,导致预决算差异252988.46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6943.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95531.79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19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2533.7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3198.03元;用于抚恤11412.00元,其中:死亡抚恤1141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51%。主要用于开展退休人员活动、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缴纳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单位记实部分、发放退休去世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险基数变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二是增加1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单位记实部分,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增加,导致预决算差异99843.7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729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47291.84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59817.6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6391.8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082.32。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退休人员大病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缴纳在职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承担部分、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及大病保险单位承担部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基数变动,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工伤保险支出等增加,导致预决算差异70991.8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从俭从严,勤俭办事,切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切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对“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有差异的问题,以后我团将认真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硬化预算约束力,严格预算执行,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准确性。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保山市文化艺术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文化艺术团资产总额79017.41元,其中,流动资产9926.61元,固定资产69090.8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004.9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9090.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4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