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4800401000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受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市级交通运输系统权限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市级交通运输系统权限范围内执法门类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市级交通运输系统权限范围内车辆超限超载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查处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跨区域案件、大案要案。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市、区)大队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受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和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实施权限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实施权限范围内执法门类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实施县级交通运输系统权限范围内车辆超限超载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权限范围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保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法制科、执法监督一科、执法监督二科。5个垂直管理机构,包括: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隆阳大队、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施甸大队、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腾冲大队、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龙陵大队、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宁大队(垂直管理机构未独立财务核算)。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2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6人(离休0人,退休9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2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以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五型”队伍建设锻造交通执法铁军,在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群众平安满意出行中体现交通执法担当。
坚持党建引领,打造实干型执法队伍。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压实纪律制度执行,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单位建设,激励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坚持学法用法,打造专业型执法队伍。始终坚持“执法先学法”的理念,按期完成执法人员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开展5期“交通执法大讲堂”和队伍整训,一线执法人员和专业人员讲授32节专业课程有效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实现执法行为由“经验执法”向“专业执法”的切实转变。坚持执法为民,打造服务型执法队伍。始终坚持执法有力度有温度,扎实开展春运“情满旅途”志愿服务,暖心守护群众回家路。认真落实“企业安静期”,切实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干扰。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抓实隐患排查整治。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全年实施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案件149起,300余名违法当事人接受普法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普法宣传“三进”活动,全年“送法”进企业147次、进社区38次、进校园8次。把好“入门教育关”,组织开展从业人员考前普法教育10期。打造线上普法品牌,公众号发布“普法宣传”专题内容41期,发布“以案释法”专题内容7期。坚持自查自纠,打造规范型执法队伍。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围绕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持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实效,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全年案卷评查率100%,1份案卷被交通运输部评为四星案卷。坚持铁腕治理,打造效能型执法队伍。始终坚持聚焦治理市场“顽疾”,强化执法检查维护市场秩序,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104人次,检查道路运输车辆20235辆,查处各类违章案件981件,查处非法客运案件 53件,办结投诉举报1400余件。强化常态化联合执法,深入开展超限超载治理,检查货运源头企业170户,道路货物运输车辆33955辆次,纠正违法装载车辆818辆次,卸载货物总重145.05吨。着力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治理,检查旅游包车客运车辆1632辆次,包车客运企业38户次,查处涉旅客运违法违规案件53件。推进机动车维修市场整治,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查处涉嫌非法改装维修企业1户。着力规范网约车市场,查处非法网约车经营案31起、网约车平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20余起,清理、封禁不合规车辆2716辆。切实维护路产路权,全年巡查地方高速公路里程3360余公里,协助勘验路产损坏案件21起,挽回路产损失84.26万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24006527.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95356.00元,占总收入的99.9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1171.88元,占总收入的0.0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92032.19元,下降5.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39204.07元,下降5.66%;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52828.12元,下降82.54%。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在职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临聘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二是项目资金大幅缩减。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240153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284404.35元,占总支出的92.79%;项目支出1730951.65元,占总支出的7.2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49204.07元,下降5.6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53187.26元,下降2.42%;项目支出减少896016.81元,下降34.11%;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在职职工退休4人,公益性岗位人员、临聘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控各项日常支出与办公设备购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284404.3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917567.69元,占基本支出的89.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66836.66元,占基本支出的10.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30951.6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道路运输执法办案经费713876.38元,主要用于一是全面深化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实现行政执法与行政审批分离、行业管理与监管职能分明,为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保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快速提升执法能力,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入推进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三是有效整治运输市场,检查道路运输车辆、查处各类违章案件、查处非法客运案件。
2.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保障经费764,190.63元,主要用于一是组织开展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二是组织猴桥各相关单位及各国际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三是进一步盘活利用资源,根据办公需求硬化场地,改造标准化停车场;四是根据《中共腾冲市委办公室 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中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收集源头整治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腾办发〔2024〕3号)要求,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工作;五是按照《腾冲市城乡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绿美单位(机关)选树实施方案的通知》(腾发改发〔2023〕606号)要求,实施完成绿美单位创建;六是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信息中心及交通运输厅,稳步推进基于北斗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应用工作。2024年1月8日,猴桥口岸实现全市国际道路运输系统全流程线上办理,行车许可证办理时间缩短为1分钟,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为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保障。
3.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补助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日常办公经费。
4.2024年信创资产购置经费24000.00元,主要用于信创资产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95356.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上年相比减少1439204.07元,下降5.66%,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17182.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7%,完成年初预算的128.5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350707.83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359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42266.4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2541.43元;就业补助52.64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2.64元;抚恤666421.60元,其中:死亡抚恤666421.6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施凤英、赵文全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17321.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完成年初预算的97.7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617321.55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879205.7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86911.2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204.5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退休4人、退休职工去世2人,医保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9321232.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2%,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9%。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19321232.38元,其中:公路运输管理19321232.3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本土人才培养学费补助、信创电脑采购经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6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39620.00元,其中:购房补贴3962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住房补贴资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7000.00元,决算为147228.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2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162.39元,增长19.6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5000.00元,决算为145832.6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05%,完成年初预算的59.5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39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95%,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3255.39元,增长29.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093.00元,下降86.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093.00元,下降86.6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7228.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2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162.39元,增长19.6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5000.00元,决算为145832.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5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3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管控公务车运行费用及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3255.39元,增长29.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093.00元,下降86.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093.00元,下降86.6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老旧维修保养成本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督查产生的接待2批次15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6836.66元,比上年减少62963.14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控日常办公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和接待费等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75006.32元、印刷费45301.50元、水费10265.04元、电费48659.40元、邮电费115181.73元、差旅费119874.00元、会议费2826.00元、培训费2044.00元、公务接待费1396.00元、工会经费458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832.67元、其他交通费12062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9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产总额19425835.45元,其中,流动资产231809.71元,固定资产17154440.8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39584.8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27768.8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90473.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124.67平方米,账面原值878824.54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60项,账面原值195138.7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50.00元;出租房屋3510.55平方米,账面原值3384544.5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0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0325.8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0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4275.8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2420.9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9058.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4800401111
附件【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50925110318151.docx】
附件【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5092511032732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