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0901000
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受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履行《植物检疫条例》赋予的农业植物检疫执法职责,执行植物检疫任务;负责植物检疫对象的普查、监测和封锁、扑灭等工作;组织全市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监测、预警、控制;辖区内新农药、病虫害防治新技术试验示范,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等工作;农药市场、农药质量、禁限用农药及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监督管理,农药及药械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预警控制室、药政管理室、植物检疫室、办公室、财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农业农村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紧紧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安全,认真抓好重大病虫监测、防治指导,积极争取和实施好病虫防治项目,推动主要粮食作物和重点产业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群防群治。突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东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红火蚁呈蔓延趋势等热点问题的整改。落实农药减量、绿色防控、疫情阻截防控各项措施。
1.抓病虫监测预报。认真组织重大病虫系统调查和关键时期病虫大面积踏查,收集上报病虫周报40期以上,发布病虫发生预报和防治指导意见7期。
2.抓重大病虫防治。及时年度重大病虫防治预案和防治技术方案。针对红火蚁、番茄潜叶蛾等,集成高效低成本综合防治技术,力争形成并制定地方标准,进行推广应用。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项目资金,科学实施,加大统防统治力度。
3.抓农药减量增效。开展农药安全科学使用、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培训8期以上,大力推广生物防控、理化诱控、种子处理、生态调控等绿色防控技术,建立绿色防控示范区2片以上,指导好县级绿色防控示范项目。
4.抓红火蚁等植物检疫对象的阻截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疫情普查,开展红火蚁防除试验示范工作,抓好农田农地疫情阻截防控工作。
5.抓农药监督管理和农药行业安全生产。抓好农药市场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查,监督、开展好农药经营人员培训,指导县级抓好农药经营资格审查,开展好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布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4年度收入合计3960383.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00383.72元,占总收入的98.4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5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66832.37元,增长47.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36832.37元,增长52.15%;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70000.00元,下降53.85%。主要原因是2024年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财政拨款增加1456001.00元,2023年科技特派员项目资金减少50000.00元、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项目资金减少40000.00元;高效生物源合作经费增加6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4年度支出合计3977217.89元。其中:基本支出2233518.94元,占总支出的56.16%;项目支出1743698.95元,占总支出的43.8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71756.59元,增长52.6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267.59元,增长0.37%;项目支出增加1363489.00元,增长358.61%;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增加1456001.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植保植检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33518.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47277.05元,占基本支出的96.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6241.89元,占基本支出的3.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植保植检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3698.9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23年科技特派员项目25769.00元,用于开展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开展科技培训2场次,培训80人次,举办示范样板150亩,示范带动2000亩,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适用技术及绿色防控技术推广3项,中药材、茶叶、大田农作物化学农药减少8%,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
2.2023“三区”人才项目16134.00元,用于开展2023年度“三区”人才技术服务。主要用于一是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服务区实现了每亩增收50-150元,服务区农产品品质提高,产品价格提升,服务区产品价格比非示范区提高5%,实现了产量与价格的双提升。二是生态效益大幅提高,科技服务期间,大力推广科学安全用药技术,生物、生态控制技术,服务区完成绿色防控普及率100%,防效87.5%,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8%以上,蔬菜、茶叶等经济作物危害损失率在6.6%以下,粮食作物在3.5%以下,对农业环境及农产品减少农药污染,保障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群众满意度高,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
3.高效生物源绿色农药新产品开发与集成应用合作课题经费支出34331.17元。主要用于支付工作人员试验调查差旅费、采购试验用农药。
4.其他运转—植保工作经费项目支出6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技人员技术服务差旅费,通过收集监测数据,编制发布病虫情报11期,完成率100%;防控损失率低于5%,带动农户积极性,促进植保技术推广。
5.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597838.00元。主要用于做好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警工作,充分发挥病虫监测保障功能。保持全市55个病虫监测点稳定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投入加大病虫监测自动化建设,今年在13个市级物联网自动虫情监测点的基础上再新建5个,全年累计上报草地贪夜蛾发生和防治周报50期,上报麦类、油菜等小春作物病虫周报21期,上报水稻、玉米等大春作物病虫周报16期,发布病虫预警信息和防治指导意见8期,市、县两级共发布病虫预警信息和防治指导意见49期,为全市重大病虫在防控关键时期得到有效防治发挥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6.2024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633632.00元。主要用于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0.5万亩,稻飞虱、草地贪夜蛾、黄脊竹蝗、红火蚁等应急防控物资储备1.5吨,病虫危害粮食损失率≤5%。
7.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第三批)资金支出964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小麦、水稻、玉米重大病虫害及红火蚁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重发区域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新发突发重大农业植物疫情有效处置,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8.2024年病虫害监测预警经费项目支出90834.98元。主要用于巩固全市55个监测点,对全市农作物进行监测调查,及时发布病虫情报及预警信息,对基层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9.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小麦“一喷三防”专项资金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2万亩小麦等主要粮油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粮油作物统防统治项目区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10.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中央补助资金支出34919.80元。主要用于持续助力乡村振兴,立足引导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创新创业,加快信息、技术、成果、项目、资金等优质资源向“三区”流动,加强保山市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本土科技人才和农村科技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三区”科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推动“三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0383.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7%。与上年相比增加1336832.37元,增长52.15%,完成年初预算的192.6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34919.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项目培训费19000.00元,采购物资140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919.8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三区”科技人才项目为中央级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4244.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5%,完成年初预算的172.2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84244.64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439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8305.9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1548.7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导致相应保险基数增加,缴费支出随之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4188.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4188.57元,其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550.85元,事业单位医疗112205.4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4432.2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导致相应保险基数增加,缴费支出随之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272970.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1%,完成年初预算的201.65%。主要用于农业农村3272970.71元,其中:事业运行1641025.73元、病虫害控制100474.98元、农产品质量安全4631.00元、农业生产发展1510533.00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630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省级、中央级补助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发放四名职工住房补贴;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3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72.40元,下降1.5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3031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07.60元,增长1.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8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8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3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72.40元,下降1.5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303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超预算5315.00元,2024年使用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付公务用车油费1000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07.60元,增长1.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8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8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产生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98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是保山市植保植检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植保植检站资产总额818367.84元,其中,流动资产156998.08元,固定资产461646.9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9722.8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806.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091.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1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1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31.5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31.5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