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50号)、《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委托行使林草行政执法权的通知》(保林草发〔2023〕4号)、《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明确局属二级单位部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承担的主要职能:一是负责组织全市林草良种选育、申报审(认)定和推广工作;二是负责全市林草引种及林草种质资源管理工作;三是负责全市园艺植物新品种(林业和草原部分)申报注册登记技术工作;四是组织实施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标准;五是受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委托行使林草种子和植物新品种相关的行政监督、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权;六是由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明确承担组织国有林场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并监督实施、承担国有林场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和保山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涉林相关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种质资源管理办公室、质量监督检验办公室、国有林场管理办公室、种苗行业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积极开展种苗质量监管
一是切实加强保山市雨季造林苗木质量监管,维护林草种苗市场秩序。根据《云南省林木种苗质量检查规定》要求,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在县级自检自查的基础上,于2025年7月30日至8月10日开展了2025年雨季造林种苗质量市级抽查工作,此次检查涉及雨季造林用苗的5县(市、区),8个树种(品种),生产经营单位有6家,10批苗批,共检测1000株苗, I、II级苗木株数893株,苗木合格率为89.3%。种子出入库记录、苗木生产记录、苗木调运记录、“证签”的执行情况、采种林分的生产、管理等建档率100%,档案齐全率100%,苗批良种使用率90%,种子基地供种率100%。
二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许可制度。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需依法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025年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共办理2本。
三是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在日常工作中,对苗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从而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扎实推进种苗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保障性苗圃建设成效显著。依托省级重点保障性苗圃1个,市级重点保障性苗圃5个,苗圃总面积达332亩,年出圃优质苗木300万株以上。指导隆阳区国有林场积极申报保山市隆阳区乡土树种保供繁育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项目(新建1500亩,总投资4960万元),已获国家林草局意向性支持,项目建成将有效解决保山城区周边苗圃用地难题。
二是良种基地建设取得突破。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西南桦省级林木良种基地成功认定为第二批省级林木良种基地。整合云南松、西南桦、红椿、南酸枣等树种种子园,编制《保山市西南桦、红椿、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申报材料,组织申报了保山市国家西南桦、红椿林木良种基地,目前申报材料已通过省级专家现地核查和省级评审,上报国家批准,积极推动了构建以国有林场为主体的乡土树种良种苗木保障体系。
三是种质资源保护与繁育创新。完成保山市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评估报告。持续加强林木良种(采种)基地和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与管理。积极推动申报雪松、红花木莲、华山松、铁刀木、粗梗稠李、滇藏杜英6个林木良种。按要求完成保山市2024年花卉产业实有种植面积、主要类别产量、销售额、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等数据的梳理统计上报。
四是珍稀濒危物种繁育取得进展。在黄龙山组培室开展石斛、茶花、青紫葛等组培工作(接种12批800多瓶),并积极探索极危物种朱红大杜鹃、濒危植物滇桐、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广西火桐、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长蕊木兰等极小种群物种的繁育试验。完成保山市特异林种质资源材料上报工作。
3.大力支持国有林场改革发展
推动资源资产盘活,完成了全市15个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盘活情况统计。编制完成《保山市盘活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试点建设工作方案》。指导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通过林地林木出租、出售等方式,盘活人工商品林9万余亩,引入投资8.2亿元。但全市50.87万亩人工商品林盘活率仍有提升空间。指导隆阳区、昌宁鸡飞、昌宁观音山、腾冲沙坝4个国有林场服务集体林权制定试点林场编制完成试点方案,通过“林场+公司+农户”模式,在苗圃转型、特色产业、森林质量提升、林下经济等方面积极探索联合经营,同时支持通过经营获得的收益,在保留林场开支的前提下,以绩效的方式进行分配,大力推动林场职工工作积极性。
4.强化林草种质资源与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一是种质资源库管理。按照国家、省林草局要求,组织辖区内国家林草种质资源库开展自查评估,并完成市级自查评估报告。
二是古树名木保护。严格按照要求完成2024年度古树名木数据更新工作。更新后全市古树单株5133株,群落59个,群落总株数1368株。数据及矢量边界已上传全国智慧管理系统。完成保山市古树名木文化传承材料上报。
三是珍贵树种规划。 梳理总结保山市“十四五”珍贵树种发展情况,初步谋划“十五五”工作任务,形成专题报告。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要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例如:本单位XX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5年度收入合计2695367.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5367.49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98199.19元,下降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98199.19元,下降46%;上级补助收入无较上年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000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乡村绿化示范项目资金减少3134000.00元;市直机关义务植树项目经费增加100000.00元;2025年苗木培育补助项目资金增加298020.00元;林长制激励资金增加99196.0元:2024省对下深林植被恢复项目资金增加100000.00元;2024年林木良种培育补助资金增加22335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5年度支出合计2704544.99元。其中:基本支出1725541.13元,占总支出的63.80%;项目支出979003.86元,占总支出的36.2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33183.19元,下降47.3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7224.45元,增长59.70%;项目支出减少253407.64元,下降72.2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乡村绿化示范项目资金减少3134000.00元;市直机关义务植树项目经费增加100000.00元;2025年苗木培育补助项目资金增加298020.00元;林长制激励资金增加99196.0元:2024省对下深林植被恢复项目资金增加100000.00元;2024年林木良种培育补助资金增加22335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5541.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55153.07元,占基本支出的95.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388.06元,占基本支出的4.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9003.8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25年第一批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项目经费7184.00元,主要用于针对受援单位、受援地提供科技培训、生产技术服务和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指导。
2.2024年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项目经费6088.00元,主要用于为服务对象提供种苗生产技术指导与服务,并对其进行种苗生产经营、良种繁育等相关的技术培训。
3.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6540.00元,主要用于现场指导与远程培训相结合,指导苗木基地建设的现代耕作技术应用,区域特色经济林发展规划设计。
4.2025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5849.00元,主要用于对受援地企业、单位、种养大户以及农户提供了技术培训、指导、推广和应用示范。
5.保山市2024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86440.00元,主要用于实施好保山市2025年度中央财政乡村绿化示范项目,相关工作的前期规划、落地上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及项目管理工作。
6.市直机关义务植树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玉兰花300株、雪松100株、梧桐100株、清香木100株、羊蹄甲300株、紫竹300丛。
7.2025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助项目资金项目经费298020.00元,主要用于实施好保山市2025年度中央财政乡村绿化示范项目,相关工作的前期规划、落地上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及项目管理工作。
8.林长制激励资金项目经费99196.50元,主要用于开展市直机关义务植树等工作,增强全民植树、增绿、护绿意识。
9.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经费49908.86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
10.2025年省对下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资金600.00元主要用于造林绿化差旅费。
11.2024年省对下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切实做好了国土绿化工作。
12.标准化建设经费4072.50元,主要用于完成地方标准的制定及送审工作。
13.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补助资金5105.00元,主要用于为苗木培育单位提供科技服务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5367.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6%。与上年相比减少2298199.19元,下降46.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356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开展科学技术服务产生的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其中:差旅费支出6260.00元、培训费支出27401.00元、专用材料费支出2000.00元;预决算无差异。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6567.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8%,完成年初预算的17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67267.5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98999.87元,事业单位离退休3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进职称和退休人员。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6830.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完成年初预算的11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75916.2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5609.3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05.2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2.农林水(类)支出2262248.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3%,完成年初预算的190%。主要用于劳务费1328082.87元,森林资源培育68446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99196.50元,差旅费和交通费150508.8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的项目还在实施中。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年初无预算安排,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338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6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52.00元,增长45.1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338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67.62%。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52.00元,增长45.1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052.00元,增长45.1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8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6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52.00元,增长45.1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338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62%。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批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52.00元,增长45.1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052.00元,增长45.1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XX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与上下级部门业务联系增强导致接待批次及人数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0辆。无购置车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资产总额236165.03元,其中,流动资产165008.93元,固定资产71156.1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547.9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235.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4125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99.3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9.3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9.3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99.36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