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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60923-00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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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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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5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水库移民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提出地方性政策意见建议。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监督、管理、协调、指导。负责指导协调监督项目法人和县(市、区)政府开展水利水电工程实物指标调查细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编制。负责监督检查县(市、区)移民安置规划的实施情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实施移民工作验收。负责水库移民扶持人口申报、管理和扶持。负责审核县(市、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提出移民资金的调控、分配建议。负责水库移民项目核准、管理、验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配合做好库区、安置区社会稳定工作。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保编办〔2022〕116号)的通知,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副处级,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批复内设6个正科级机构,综合科、规划科、安置管理科、后期扶持科、财务监督科、法规信访科6个正科级内设机构,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编制20名,其中: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9名(6正3副)。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规划科、安置管理科、后期扶持科、财务监督科、法规信访科。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7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2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水电方面

2025年,我市重点推进澜沧江小湾水电站和槟榔江龙川江流域重点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验收扫尾工作。一是全力推进小湾水电站库周非搬迁移民基础设施修复和完善项目实施,配合昆明院修改完善《小湾水电站移民安置实施阶段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调整报告》,协调争取小湾移民安置居民点基础设施修复项目,开展昌宁县小湾移民安置点污水处理项目设计变更工作;小湾水电站移民资金到位1987万元。二是编制完成龙川江《腾龙桥1级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调整报告》,积极推动槟榔江三岔河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收口收尾工作。三是开展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库区和安置区防洪度汛工作,紧急筹集资金72万元,专项用于全市20多个移民乡镇水毁道路和人蓄饮水工程的抢通、保通、修复等项目。四是参加隆阳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工作,为项目立项充分发挥部门作用,电站总装机140万千瓦,估算投资73亿元,涉及征地4234亩,移民128人,移民投资4亿元。

(二)水利方面

2025年,一是抓实项目前期,配合编制完成施甸县松岭岗水库工程实物调查细则,昌宁县大水平水库、河西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龙陵县大硝河水库工程可研和初设阶段移民安置规划、潞江坝灌区工程初设阶段移民安置规划工作;完成龙陵县大硝河水库工程可研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和昌宁县河西水库扩建工程实物调查细则审核审批,潞江坝灌区工程初设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申请通过行政许可。二是积极推进保山坝灌区、腾冲灌区等4件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保山坝灌区工程年内完成建设征地面积302.23亩,完成搬迁安置9户39人、生产安置15人,完成移民投资2034.87万元;及时启动腾冲灌区工程梯地移民安置点项目建设,年内完成建设征地面积2492.59亩,完成生产安置210人,完成移民投资9622.92万元;配合组织召开潞江坝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推进会议,完成移民安置工作协议签订;指导完善昌宁县立新水库、龙陵县勐堆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档案资料梳理整理。年内共计完成移民安置230人(其中:搬迁安置移民5人、生产安置移民225人),完成移民投资12315.04万元。三是配合完成龙陵县段家坝水库工程竣工阶段省级终验技术检查验收工作。结合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际进度,全力做好已建大中型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项目、资金清理等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移民安置阶段验收工作。

(三)后期扶持方面

我市认真落实云南省水利水电移民后期扶持“123456”工作思路,坚持以移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市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持续推进。一是严格落实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兑付及人口动态管理,及时兑付2025年后期扶持直补资金22807人1368.42万元。二是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新开工后期扶持项目建设23个项目,正在实施46个项目,年内完成移民投资8000万元。三是配合省办对隆阳区开展移民收入专项监测调查工作,对隆阳区和昌宁县开展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稽察工作。四是完成了2025年度118名大中型水库移民大学生教育资金补助审核,补助资金78.2万元;完成了2025年移民职业招生18人录取工作。五是完成93个项目验收审批工作;组织审查审批53个项目,完成编制了2025年项目年度补充计划和2026年项目年度计划;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及后期扶持“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扎实开展

(四)库区维稳方面

我市围绕确保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的目标,以创建“平安库区”为载体,以帮助移民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实现安居乐业为根本出发点,着力促进移民安置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强化目标管理,畅通信访渠道,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有效确保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和谐。全市搬迁安置系统共收到来访2件5人,网上信访件5件,排查出矛盾纠10件,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率和办结率均达100%,未发生群体性、恶性上访事件,库区、移民安置区总体和谐稳定。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5年度收入合计6964333.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64333.5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357820.26元,下降43.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357820.26元,下降43.4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支出增加117517.71元;项目支出中减少水利水电移民安置专项资金3700000.00元,减少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专项资金1020000.00元;减少2023年第三批省级库区基金下达资金1149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5年度支出合计6964333.59元。其中:基本支出3578228.59元,占总支出的51.38%;项目支出3386105.00元,占总支出的48.6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357820.26元,下降43.4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0304.74元,增长4.69%;项目支出减少5518125.00元,下降61.9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减少移民搬迁安置补助经费3700000.00元;减少2024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专项资金1020000.00元;减少2023年第三批省级库区基金下达资金1149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78228.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90120.60元,占基本支出的89.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8107.99元,占基本支出的10.85%。基本支出人均198790.4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86105.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中介服务项目经费465905.00元,主要用于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保障组织开展全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登记、报批工作,保障组织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经费。该笔资金安排与项目内容相符。实施过程中责任主体明确,并按相关财务规章制度管理该项目。2025年支付差旅费40000.00元,支付办公费19835.00元,支付会议费6070.00元,支付后期扶持项目的审批和验收委托业务费400000.00元。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产复核项目经费383600.00元,主要用于在五县(市、区)组织开展全市后期扶持项目资产复核的工作。该工作是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和资产监管的通知》(办移民〔2023〕184号)精神和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和资产监管的通知》(云搬发〔2023〕134 号)要求开展,本次后期扶持项目资产复核服务费总额为548000.00元。2025年使用省级下达保山市的省级库区基金支付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产复核经费尾款383600.00元。

2024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专项资金项目经费396700.00元,主要用于提高移民群众综合素质和就业技能,促进移民增收致富的职业技能培训费用。根据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工作任务安排及后期扶持工作年度计划,2024年我单位在县区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培训约515人次,此次项目概算总投资566700.00元,2025年支付移民职业培训费用尾款396700.00元。

2025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移民就业技能培训项目经费1169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我单位在县区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就业技能培训,根据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2025年工作任务安排及后期扶持工作年度计划,项目概算总投资500000.00元,2025年支付前期培训经费116900.00元。

移民搬迁安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移民征地补偿、移民安置、恢复移民生产生活。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专账核算,项目的开展为水利水电移民努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会致富”的目标提供了保障。

2025年第二批省级库区基金下达维稳项目经费230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购买法律服务工作服务、办理常规事务法律咨询服务的费用。该服务为本单位做好源头预防、矛盾化解、应急处置、服务保障、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风险,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涉稳舆情,保障辖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做出了保障,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持续提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44133.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79%。与上年相比增加2360979.74元,增长64.10%,完成年初预算的146.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8614.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3%,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88614.04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8960.00元、缴纳1公务员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85069.4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1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10月开除1公务员减少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2361.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完成年初预算的89.8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2361.68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29413.4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5444.8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503.3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3月调出3公务员及10月开除1公务员减少卫生健康类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435467.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3%,完成年初预算的152.75%。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5435467.87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969562.87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46590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移民搬迁安置补助资金支出2,000,00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2025年7名在职公务员住房补贴的发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3月3名在职公务员调出减少住房补贴发放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000.00元,决算为56541.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555.36元,增长17.83%。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00元,决算为37870.7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98%,完成年初预算的97.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决算为1867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02%,完成年初预算的66.68%。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006.36元,增长26.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49.00元,增长3.0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67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49.00元,增长3.0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000.00元,支出决算为56541.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555.36元,增长17.8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00元,决算为37870.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决算为1867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8%。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和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006.36元,增长26.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49.00元,增长3.0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67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08年购置的公车使用时间长,修理费用支出增加8006.36元;水利灌区业务增加,业务工作对接多增加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县(区)查看、对接移民安置规划及后期扶持项目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利水电移民安置、规划及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对接中涉及的24.0批次202.0人次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8107.99元,比上年增加42787.03元,增长12.39%,主要原因是组织职工教育增加工会经费支出16225.24元,车辆购置时间长修理多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006.36元,残疾人保障金支出增加32934.59元,公务员退休1人、开除1人减少其他交通费支出12444.00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7981.84元、印刷费支出0.00元、差旅费支出24000.00元、维修护费支出0.00元、会议费支出0.00元、培训费支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671.00元、工会经费支出69093.7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870.78元、其他交通费支出183756.00元、福利费支出600.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12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4934.59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资产总额63093.04元,其中,流动资产831.81元,固定资产62261.2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520.2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912.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837.6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96.8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740.7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041.8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041.84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如工资福利)和日常公用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事业发展目标或特定项目(如基础设施建设、科研项目)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