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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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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5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是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的二级单位,属于独立核算单位,按地(市)级进行预算管理,是公益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方针政策,推动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负责舞台艺术作品创作生产和演出。负责实施全市重大文化艺术对外宣传、推广、交流活动。完成各类党委、政府指令性、公益性演出任务。代表市级参加各级各类专业艺术赛事、展演和文化交流活动。挖掘提炼和传承弘扬全市歌、舞、乐类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业务联系指导各县级国有文艺院团。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创作室、演员部、舞美产业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加强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集体理论学习2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在“保山文艺”公众号发表学习心得体会两篇;积极参加主管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2人次,集体谈话2次;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演出2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现场观看了廉政教育话剧《生死倒计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职能,把送戏下乡、戏曲进乡村、乡村文化节和重大文化活动与意识形态宣传工作结合起来,以文艺形式把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宣讲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创作宣传各类意识形态文艺作品14件,推动社会共识和思想认同不断凝聚。充分发挥文艺工作作为意识形态重要阵地作用。

2.坚持正确创作导向,着力打造文艺精品。创作大型历史人物题材舞台剧剧本《不坠青云志》,参加省委宣传部2025年云南省文艺创作扶持申报;创作演出廉政教育中型舞台剧《悲从“杯”中来》;创作廉政教育情景剧《糊涂的代价》《醉后的贪腐》《贪杯的恶果》;指导武警支队创作并编排了《钢刃利刃》《忠诚卫士》《热曲精兵》等时长近1小时的情景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题材舞蹈《江山如画》、歌曲《保山时光》、戏歌《五家坡》;“法治+文艺”题材小品《防骗有招》;红色题材情景歌曲《红歌嘹亮》;旅居主题舞台剧《八十四天》等各类舞台文艺作品14件。通过文艺创作,有力宣传了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为我市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发挥了宣传保障作用。

3.坚持文艺为民惠民,文艺工作繁荣发展。一是以较高的政治站位圆满完成市委、市纪委监委交办的沉浸式警示教育大会的创作演出任务;二是完成全市“2025有你必咖大学生咖啡音乐节暨社会实践活动”的活动策划及组织演出;三是助力昌宁县纪委监委完成昌宁县首部廉政教育中型舞台剧《悲从“杯”中来》的创作演出;四是完成了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全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我们的节日·端午”主题文艺演出、全市志愿者技能比赛演出、武警支队八一晚会、中缅青年媒体共创交流平台上线仪式等活动。为全市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文艺贡献。五是参与中国新闻社“民歌大观 走进保山”专题栏目录制,国内外播放量200多万;六是完成主管局交办的迎新春文艺活动暨云南省舞蹈家协会“新春走基层”文艺演出、春节祝福宣传片拍摄、长沙旅游推介活动、深圳文旅推介演出、云南省2025年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培养首部保山旅居主题舞台剧《八十四天》的公演,配合完成“滇超”开幕式入场式、外场演出非遗宣传、欢迎怒江球迷、保山赛区首场比赛演出等活动,为保山文旅宣传贡献了文艺力量。七是助力乡村振兴,推动乡村文化发展。完成了隆阳区丙麻乡“油菜花节”、青华街道春节联欢活动、永昌街道迎新春晚会、昌宁县田园镇文艺志愿者服务日活动、龙陵县腊勐镇“芒果节”等乡村节庆演出活动;八是深入基层,扎实推进“送戏下乡”“七进”演出和戏曲进乡村演出活动,在演出中得到群众广泛好评。市文化艺术团2025年完成各类演出任务共计60场次,现场观看人数4万余人次。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5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5年度收入合计4330055.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3386.85元,占总收入的91.3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76669.00元,占总收入的8.7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38168.17元,增长11.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662.76元,增长1.58%;其他收入增加376505.41元,增长230151.8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档,补发2024年7月—2025年1月基本工资,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云南艺术基金专项项目(群舞《心花怒放》)经费减少,上述因素共同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长。二是本年收到市文旅局拨入保山市旅居主题情景舞台剧戏剧体验文艺骨干培训补助经费,上年无此类收入,导致其他收入同比大幅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5年度支出合计3953386.85元。其中:基本支出3045445.05元,占总支出的77.03%;项目支出907941.80元,占总支出的22.9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1662.76元,增长1.5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3122.96元,增长5.66%;项目支出减少101460.20元,下降10.0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档,补发2024年7月—2025年1月基本工资,人员经费增加;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求,办公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等,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本年较上年减少了云南艺术基金专项项目(群舞《心花怒放》)经费等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化艺术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45445.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2921383.31元,占基本支出的95.93%;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124061.74元,占基本支出的4.07%。人均公用经费支出6126.5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化艺术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7941.8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送戏下乡”“七进”惠民演出补助经费896403.80元,主要用于该年度相关演出任务的费用支出。

遗属补助经费11538.00元,主要用于发放本单位1名因病去世退休职工的遗属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3386.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1662.76元,增长1.58%,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295452.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6%,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1%。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3295452.19元,其中:艺术表演团体3295452.1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正常晋档及补发调整基本工资,人员经费支出等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463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23099.04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6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6499.04元;抚恤11538.00元,其中:死亡抚恤1153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了33名退休职工春节慰问,事业单位离退休相关支出减少;二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变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3297.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23297.62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43488.8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9558.8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25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基数变动,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业务,无公务接待费支出。今后我团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规范预算执行,提升预算编制和执行精准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保山市文化艺术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文化艺术团资产总额542933.62元,其中,流动资产376883.94元,固定资产166049.6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3916.2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6958.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9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39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392.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