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受理各类用人单位招聘登记和用工申报,举办各类招聘会,负责用工信息的收集、整理、录入、审核,发布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用工信息;负责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等工作;办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报到登记,建立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基础信息库;负责按规定承办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市级事业单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及市级下岗失业职工档案的管理服务;组织劳务开发,开展劳务洽谈、劳务对接、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推动众创孵化机构发展,统筹协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各类众创孵化机构建设;负责云南省133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工作,用人单位招聘登记和用工申报,举办招聘会;负责各劳务工作站建设、运行、管理等相关工作,收集剩余劳动力资源、务工人员求职信息等工作,收集开发省内外就业岗位信息,开展劳务合作交流,为省内外保山籍务工人员提供跟踪维权服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部、市场部、职业技能鉴定部、档案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深化就业服务,筑牢民生保障。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走访企业202家,精准掌握招用工需求,多渠道收集发布岗位信息、开展政策宣传。扎实推进“春风行动”“职引未来—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百日千万”“金秋招聘月”等专项活动,全年组织线上线下招聘223场次,发布就业岗位64.32万个。搭建“校企合作”桥梁,举办校园专场招聘会3场,提供岗位7091个,实现校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二)规范档案管理,赋能人才发展。一是推动档案管理服务提质增效。市直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实现流程标准化、档案信息化等全面升级,现存106个单位共计5186卷(在职3787卷)档案,全年办理转入221卷、转出24卷、查阅1547人/次、归档13983份,有效提升档案安全和服务效率。二是规范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精准高效完成高校毕业生档案转接。托政务服务系统规范办理手续,现有下岗失业职工人事档案11786卷,全年服务满意率达100%;按要求完成102257份档案入库人社部平台,完成率90.85%,达到人社部规定要求。高校毕业生档案转接工作高效精准,通过多渠道发布档案邮寄指南与转接公告11条,全年接收档案17835份、转出2766份,连续三年实现“零差错”“零投诉”。三是积极推进数字化人事档案建设。直面地方财政紧张、第三方服务缺位、技术基础薄弱的三重困境,坚持“自力更生、对标提能、安全防控、服务增效”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目前已高质量完成400余份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处理,初步建成“扫描—处理—存储—服务”全链条管理体系,推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从“纸质化存管”向“数字化赋能”跨越升级。
(三)激活零工市场,拓展就业空间。依托“互联网+沪滇人力资源服务”系统,搭建“保山市零工市场”智慧平台,整合非全日制、临时性等零工需求信息,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发布。截至目前,平台已服务企业382家、求职者9379人,提供零工岗位3527个,达成就业意向1386次,成为灵活就业与企业灵活用工的重要对接载体。
(四)严守财务规范,保障运转有序。加强预算管理,总结上年度执行情况,结合年度增支因素科学编制预算,提升预算贴合度与可操作性。做好日常财务核算,及时对接财政部门拨付公用经费、养老保险及职工工资福利,强化节支增收,确保单位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五)强化政策宣传,扩大工作影响。紧扣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梳理工作亮点成效,积极宣传推介人社工作。2025年,人力资源市场各类新闻信息被党委信息、政务信息、保山日报等市级媒体平台采用12篇,《这项工作,100万人稳定就业》《数字赋能保山档案服务提速》2篇信息被新浪网、搜狐网等省以上媒体平台采用;《保山创新“三双”服务体系促就业》《四轮驱动,保山就业服务跑出加速度》2篇信息被云南网、云南日报省级媒体平台采用,《让高黎贡山的咖啡豆香飘更远》被中国劳动保障报采用。同时,通过“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672条,浏览量超万人次;“保山市沪滇人力资源服务”微信小程序发布实时资讯、通知公告243条,每日推送人社政策与岗位信息,提升政策知晓率与服务覆盖面。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2025年度收入合计3539710.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9710.3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8359.28元,增长8.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8359.28元,增长8.20%;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增加293773.00元;二是职业能力技能资格鉴定(非税项目)经费因政策原因,今年没有产生非税收入,导致项目支出减少25413.7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2025年度支出合计3539710.33元。其中:基本支出3304609.05元,占总支出的93.36%;项目支出235101.28元,占总支出的6.6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8359.28元,增长8.2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3773.00元,增长9.76%;项目支出减少25413.72元,下降9.76%;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增加293773.00元;二是职业能力技能资格鉴定(非税项目)经费因政策原因,今年没有产生非税收入,导致项目支出减少25413.7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04609.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55431.06元,占基本支出的95.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9177.99元,占基本支出的4.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5101.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档案管理及组织招用工工作经费支出179525.41元,主要用于保管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市直事业人员及市直下岗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经费支出;用于组织各类专场招聘会支出。
2.2024年度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资金支出11914.17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各项保险费支出。
3.2025年上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支出3818.46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保险费支出。
4.2024年上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支出25760.00元,上年结转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保险费支出。
5.2024年下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支出11400.24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保险费支出。
6.下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支出2683.00元,上年结转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保险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9710.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68359.28元,增长8.20%,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增加293773.00元;二是职业能力技能资格鉴定(非税项目)经费因政策原因,今年没有产生非税收入,导致项目支出减少25413.7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79083.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4%,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6%。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880498.50元,其中:综合业务管理179525.41元、就业管理事务2700973.09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43008.96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3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0008.96元;就业补助55575.87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5575.8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预算编制时按上年度缴费基数进行测算。受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工资基数正常变动影响,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缴费计提金额发生变化,导致保险经费预算与实际支出产生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48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2%,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44807.00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46032.4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7466.5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308.0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预算编制时按上年度缴费基数进行测算。受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工资基数正常变动影响,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缴费计提金额发生变化,导致保险经费预算与实际支出产生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8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15820.00元,其中:购房补贴1582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元,决算为180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6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1.00元,增长9.78%。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元,决算为180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1.6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1.00元,增长9.7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61.00元,增长9.7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元,支出决算为180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6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1.00元,增长9.7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元,决算为180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6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1.00元,增长9.7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61.00元,增长9.7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接待标准提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资产总额237552.45元,其中,流动资产453.42元,固定资产202221.6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4877.3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293.4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68.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4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4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