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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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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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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担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市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国际、国内、省内航线开发。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市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6.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

7.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国家、省、市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8.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市内民航突发事件及大面积航班延误等处置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9.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协调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综合规划科、综合运输科、综合建设科、安全监督科、资财审计科、公路管理科、地方铁路建设科、海事航务科、地方民航发展科、组织人事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重点项目提速实施。2025年,全市综合交通完成投资85亿元,同比增长64%。全年累计向上争取财政性资金、省补资金、社会资本金及融资37.34亿元,资金到位37.34亿元,较2024年净增加10.48亿元,增幅39%,为交通项目有序实施奠定了坚实保障。公路方面,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于2025年12月31日建成通车,为“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施勐、瑞孟、永昌高速公路有序推进,G219黄勐二级公路基本建成,泸腾二级路用地手续获批,控制性工程高黎贡山腾越隧道主洞已掘进6306米,占隧道全长的64%。2025年12月4日,全省普通国道建设暨绿美交通建设现场会在龙陵县召开。铁路方面,大瑞铁路高黎贡山隧道正洞开挖22公里,占隧道全长的63%;保蒲段蒲缥站房及地方配套工程全部完工。保泸铁路、芒腾猴铁路已列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完成工可和技术咨询评估。民航方面,保山机场跑道延长项目获超长期国债2.35亿元,红线范围内用地征迁工作基本结束。腾冲机场T1国际航站楼改造通过验收,道面工程全面启动,其他附属设施项目稳步推进。水运方面,11座便民码头及怒江中下游航道(勐古渡口至红旗桥)项目前期稳步推进,其中7座便民码头工可已获批,怒江下游红旗桥至105#界碑段航道工程目前正在准备开展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

(二)运输服务提质增效。一是交通运输量质齐升。圆满完成2025年春运任务,全市运输旅客共计136.7万人次,我局荣获全省2025年春运“情满旅途”成绩突出集体表扬。以蒲缥公铁联运物流园为枢纽,加快瑞和锦程、保交集团等重点运输企业大力发展海公铁多式联运。保山火车站累计运输旅客506万人次,保山北站、蒲缥站运输货物414万吨;保山、腾冲两个机场完成起降架次10846架次,旅客吞吐量131万人次,货邮吞吐量3966吨。2025年,铁路、公路、水运、民航运输总周转量分别增长5%、25%、5%、10%,航空货邮吞吐量增长5%,邮政行业寄递业务量增长14%,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营业收入增长4.75%,经济指标均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二是“交旅”融合加速发展。2025年,市人民政府与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云南机场集团、湖南航空签订铁旅、航旅融合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实现“一座保山”特色产品上架昆铁商城,开行“腾马”“滇超”等铁路专列。湖南航空开通保山至长沙、深圳、成都、南京、无锡、南昌等航线,即将开通郑州、昆明航线,下半年开通泸州航线;引进西藏航空在3月29日开通保山至西安航线。协调推动省道S237德勐线旅游公路完成交旅融合项目示范创建,保龙高速潞江坝服务区完成综合楼改造提升投入营运。

(三)惠民实事落实落细。全年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任务目标705公里、村道安防工程433公里、危桥改造9座。不断巩固和拓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成果,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保山市加强邮政快递业和“客货邮”融合发展实施意见、工作推进机制方案,全面实施“一村一站”提质升级,整合盘活农村客运资源,目前全市建成村级服务站684个,综合覆盖率达92%,初步实现“取件不出村、寄件在家门”的目标。加力扩围推进全市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报废老旧货车278辆、老旧营运船舶2艘,更新新能源重型货车91辆,涉及补贴金额1807.4万元。

(四)行业监管不断增强。全市网约车双合规率从2024年底的39%提升到2025年底的76%。建成5个“司机之家”、8个“司机小站(驿站)”。稳步推进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应用工作,业务办理时限缩短为1分钟,2025年以来,办理C种行车许可证7147份。有序推进“两客一危一重”等重点营运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车载终端换装工作,累计换装设备5880台。持续抓好道路客运、货运、城市公共交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动车维修、小微型客车租赁等行业监管工作,推进道路运输行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五)安全生产有力有效。2025年以来,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一是安全风险隐患治理有效。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遏事故”主线,组织开展道路运输、交通工程建设、公路管养、水上交通、铁路民航等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累计开展综合性检查4次,专项检查2次,发现问题隐患282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82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强化重点时段风险管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工作,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三是深入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网”和农村客运安全监管;抓实“平安工地”建设,创建“平安工地”2家(隆营高速、永昌高速);加强公路保通和隐患治理工作,累计排查治理283个隐患点,强化车辆联合治超执法,严格执行“一超四罚”制度,坚决遏制“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强化学生渡、赶街渡现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载客、冒险航行等违规行为。四是应急保障能力稳步提升。研究制定印发《保山市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山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一批应急预案,全行业共储备专兼职应急保障队伍53支1267人,应急专家库人员82名,应急运输保障客货车473辆、船舶25艘,累计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消防安全、反恐怖防范、隧道突泥涌水等各类应急演练20余场次。

(六)管党治党持续加强。一是坚持管行业也要管党建。指导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快递行业党组织融合建设,推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成立交通运输行业工会联合会,向行业重点企业派出党建工作指导员46名,持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2025年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7次、支部建设工作3次,新成立党支部1个,吸收4名入党积极分子、20名预备党员,完成9名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凝心聚魂。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分管联系党支部党员讲专题党课7人次,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3次。三是行业党建有力推进。积极推动市县两级交通运输行业党委和行业工会,完善组织架构和机制,为两类群体党员提供免费体检、帮扶救助等多样化服务。四是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组织召开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8次,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4次,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推进“清廉交通”建设,认真落实“阳光行动”“惠民行动”任务,在清廉交通建设中检验“两个革命”成效。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合计89543156.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542691.96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0.00元;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64.05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2698345.56元,增长143.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699389.63元,增长143.04%;其他收入减少1044.07元,69.23%。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保山中心城市公交枢纽建设项目北部公交枢纽站建设项目拖欠企业账款资金、东绕城青阳互通绿化景观建设项目拖欠企业账款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度支出合计89560615.96元。其中:基本支出5874327.10元,占总支出的6.56%;项目支出83686288.86元,占总支出的93.4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2678764.94元,增长142.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5612.34元,增长2.36%;项目支出增加52543152.60元,增长168.72%。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保山中心城市公交枢纽建设项目北部公交枢纽站建设项目拖欠企业账款资金、东绕城青阳互通绿化景观建设项目拖欠企业账款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74327.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13354.36元,占基本支出的88.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0972.74元,占基本支出的11.25%。基本支出人均202563.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686288.8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及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经费4039.00,主要用于发放工作补贴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开展工作所需支出。

2.市交通运输局无固定收入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经费18000.00,主要用于发放无固定收入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

3.综合交通补助经费351255.86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日常工作,维持部门正常运转支出。

4.南航航线开通补贴资金15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南方航空历史航线补贴欠款,同时春运期间开通保山至广州航线。

5.法律顾问服务费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法律顾问服务费。

6.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奖励工作经费119500.00,主要用于支付保山市综合交通地图更新制作服务费。

7.办公用房维修维护经费57326.87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用房修缮维护支出。

8.网络运行维护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互联网专线及安全业务服务费。

9.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印制经费19800.00元,主要用于印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书。

10.航空航线补贴资金999957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东方航空、华夏航空、南方航空、昆明航空公司历史航线补贴欠款。

11.保山万亩东山生态恢复工程主道路和延期停工期间的道路养护及保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拖欠企业账款资金220000.00元,主要用于清欠保山万亩东山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拖欠企业账款。

12.保山万亩东山生态恢复工程主道路和延期停工期间的道路养护及保通工程质量检测费用拖欠企业账款资金130000.00元,主要用于清欠万亩东山工程质量检测拖欠企业账款。

13.保山万亩东山生态恢复工程主道路和延期停工期间的道路养护及保通工程勘察设计费用拖欠企业账款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清欠万亩东山项目勘察设计拖欠企业账款。

14.保山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规划工作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规划编制费用支出。

15.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抽检经费99800.00元,主要用于东绕城、保施两条地方高速公路的技术状况抽检第三方服务费用支出。

16.G5615枯柯河大桥(5615530524L3040)结构监测系统项目资金2110000.00元,主要用于G5615昌保高速枯柯河大桥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费用支出。

17.购买中心城市公共交通补助资金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市公交公司日常运营支出,拓展常规线路、专线及定制公交,提供快捷的公众出行服务。

18.2024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104103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心城市公交运营发展。

19.绕城高速国开基金3.72亿还本付息补助经费1046100.00元,主要用于归还绕城高速国开基金3.72亿的本金及利息支出。

20.保山中心城市公交枢纽建设项目北部公交枢纽站建设项目拖欠企业账款资金38400000.00元,主要用于清欠保山中心城市公交枢纽站建设项目工程款。

21.东绕城青阳互通绿化景观建设项目拖欠企业账款资金16890000.00元,主要用于清欠东绕城青阳互通绿化景观建设项目工程款。

22.代扣代缴征收个税返还手续经费597.13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耗材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06591.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08%。与上年相比增加11360316.04元,增长52.00%,完成年初预算的420.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1445.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33445.11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0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154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7666.11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039.00;抚恤18000.00元,其中:死亡抚恤18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职业年金做实单位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1569.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完成年初预算的99.6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01569.19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24517.1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4848.7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203.3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变化,对应医疗保险等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2145585.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0%,完成年初预算的462.23%。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19682785.66元,其中:行政运行4782859.8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110125.86元、公路建设580000.00元、公路养护99800.00元、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2110000.00元;其他交通运输支出12462800.00元,其中:公共交通运营补助12410300.00元、其他交通运输支出525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航空航线补贴资金,该笔资金上年度为政府性基金预算,2025年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增加南航航线开通补贴资金。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7992.00元,其中:购房补贴7992.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住房补贴资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300.00元,决算为104765.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1.51元,下降0.2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决算为97465.3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03%,完成年初预算的92.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00.00元,决算为73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1.51元,下降0.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3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300.00元,支出决算为104765.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1.51元,下降0.2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决算为97465.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00.00元,决算为7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用车,车辆使用仅服务于工作目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1.51元,下降0.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3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用车,车辆使用仅服务于工作目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项目工作检查指导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经验交流学习、研究协调昌保项目国开基金债务风险防控相关事宜、开展2025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0972.74元,比上年增加42705.25元,增长6.91%,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残疾人保障金,该笔资金上年度为人员经费,2025年为公用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1801.55元、水费1671.30元、电费18134.71元、邮电费15782.06元、差旅费9821.00元、公务接待费7300.00元、工会经费88236.56元、福利费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465.37元、其他交通费用31223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722.19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资产总额644526939.45元,其中,流动资产641105289.73元,固定资产3346477.3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5172.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399835.2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75775.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621.6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86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753.6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541.6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541.66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